第十一章 岩岗上的男子(1 / 1)

上一章的内容是从我的私人日记里摘录的。我叙述的时间进入10月18日,从此,那些不可思议的怪事情便开始接二连三地发生,迅速接近那个可怕的结局。随后数日发生的事情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无须翻看当时所做的任何记录,便可以直接叙述出来,就从我弄清了两件非常重要的事实之后的第二天说起吧。其中一件是,库姆特雷西的劳拉·莱昂斯太太曾经给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写过信,信中约定的见面地点和时间正是查尔斯爵士死亡的地点和时间。另一件是,藏匿在荒原上的那个人藏匿在山边的石头房里。掌握了这两个情况之后,我觉得,如果自己不能让这些谜团显露端倪的话,那要么是自己不够聪明,要么是缺乏勇气。

昨天晚上,我没有机会把自己了解到的有关劳拉·莱昂斯太太的情况告诉亨利爵士,因为莫蒂默医生和他玩牌玩到很晚。不过,当天早餐时,我把自己的发现都告诉了他,并问他是否愿意陪我一同去一趟库姆特雷西。刚一开始,他很乐意前往,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我单独前往效果会更加好些。我们把走访的事情弄得越是郑重其事,能掌握到的情况反而会越少。因此,我让亨利爵士留在家里后,然后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独自驱车出发,去进行一番新的探索了。

我到达库姆特雷西之后,便吩咐珀金斯安顿好马匹,自个儿去打听此行所要寻访的那位女士的住所。我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她的住所。她家坐落在村庄的中心,里面陈设很好。有位女仆没行任何礼就把我领进了门。我进入客厅时,坐在雷明顿打字机[66]前的女士迅速站起身。她脸上露着愉快的笑容,表示欢迎。然而,当她看到我是个陌生人时,脸便耷拉下来了,重新坐下,问我上门有什么事情。

劳拉·莱昂斯太太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美貌绝伦。她的眼睛和头发都是深棕色的,脸颊上虽然有雀斑,但色泽红润得恰到好处,就像硫黄色玫瑰花蕾中那娇艳欲滴的粉色一样。我要重申一下,赞美是第一印象,而第二印象就是非议。那张脸上隐隐显出不对劲的地方——表情略嫌粗俗,眼神或许有点生硬,嘴唇略显**,这一切瑕疵令绝伦美貌打了折扣。但是,这些当然都是后来的想法。我当时只知道,自己正站在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面前,而对方正在询问我上门的缘由。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认识到我的任务有多么棘手。

“我很有幸,”我说,“认识您父亲。”

这样的介绍显得很愚笨,对方的反应让我有了这种感觉。

“我和我父亲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她说,“我对他没有任何亏欠,他的朋友并不是我的朋友。如果不是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和另外的几个好心人,我早就已经饿死了。我父亲才不会管我的死活呢。”

“我到这儿来,就是想向您打听一些有关已故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情。”

女人脸上的雀斑显得更加清晰了。

“有关他的事情,我又能告诉您些什么呢?”她问了一声,手指头紧张地敲打着打字机上的标点符号键。

“您认识他,对吧?”

“我已经说过了,他心地善良,我非常感激他。如果说我现在能自食其力的话,那也主要是因为他怜悯我身处可悲的处境。”

“您给他写过信吗?”

女人迅速抬起头,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您问这些是什么目的?”她反问着,语气尖锐。

“目的就是要避免公开的丑闻。我到这儿来问这些问题,比在外面议论纷纷,弄得不可收拾要好一些。”

她缄口不言,脸色依然苍白。最后,她抬起了头,态度显得不顾一切,傲慢自大。

“得了,我来回答吧,”她说,“您有什么要问的?”

“您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信吗?”

“我确实给他写过一两次信,目的是感谢他体贴入微,慷慨大度。”

“您还记得写信的日期吗?”

“不记得了。”

“您和他见过面吗?”

“见过,他来库姆特雷西来时,我们见过一两次。他是个不喜欢张扬的人,喜欢不声不响地做好事。”

“但是,如果您很少见他,又不常给他写信,那他是怎样了解您那么多事情,从而像您所说的那样来帮助您的呢?”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了这个我认为很难回答的问题。“有好几位绅士知道我悲惨的经历,他们联合起来帮助我。一位是斯塔普尔顿先生,他是查尔斯爵士的邻居兼密友。他心肠极好,查尔斯爵士正是通过他才了解了我的情况。”

我已经知道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曾经几次让斯塔普尔顿负责帮他分发救济金,因此,这位女士的话让我感觉还挺真实的。

“您曾经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一封信,请求他和您见面,对吧?”我接着问。

劳拉·莱昂斯太太又一次气得满脸通红。

“事实上,先生,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问题。”

“对不起,劳拉·莱昂斯太太,但我必须再问您一遍。”

“那我就答复您吧,一定没写过。”

“查尔斯爵士去世的那天您没给他写过信?”

她脸上的血色霎时消失了,出现了一张死人般的面孔。她那干燥的嘴唇连“没有”二字都说不出声来,我只看到有了个这样的形状。

“您肯定是记错了,”我说,“我甚至能摘录您信中的一段,上面写着:‘您是一位正人君子,请您,请您一定把信烧掉,并在十点时到栅门旁等候。’”

我觉得,她听后马上要晕过去了,但又竭尽全力地恢复了平静。

“这世界上难道就没有真正的君子了吗?”她说着,呼吸急促。

“您错怪查尔斯爵士了,他确实把信烧了。但有时候,信件烧毁后上面的内容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您现在可以承认,您那天确实给他写过信了吧?”

“没错,我确实写了,”她提高嗓门儿,言辞激烈,一五一十地把话都说了出来,“我确实写了信,我为何要否认呢?我没理由因此觉得羞耻。我就是希望他能帮帮我。我觉得,如果自己与他见个面,就能够从他那儿得到帮助,于是写信请求与他见面。”

“但是,为何要选在那个时刻呢?”

“因为我当时刚知道,他次日要去伦敦,并且有可能去很长时间。而我不能早一点赶到他那里也是事出有因的。”

“但是,会面的地点为何是在花园里,而不是在室内呢?”

“您觉得一个女人在那个时刻单独到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去合适吗?”

“对啊,那您到那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根本没去。”

“劳拉·莱昂斯太太!”

“没去,我以自己视为神圣的一切向您发誓,我根本没去。中间出了点别的事情,弄得我没有去成。”

“什么事呢?”

“是件私事,我不能告诉您。”

“这么说,您承认您和查尔斯爵士约好的会面时间和地点,正是他去世的时间和地点,但同时又否认自己曾如约前往过。”

“这是实情。”

我反复询问她,但都未能了解到更多情况。

“劳拉·莱昂斯太太,”我一边说,一边站起身,结束了这次漫长而毫无结果的会面,“您没有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说出来,这样做不仅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还会让您自己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如果到了非要警方出面干预不可的地步,那您就会发现自己的麻烦大了。如果您在本案中是清白的,那为何一开始否认出事那天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信呢?”

“因为我担心,人们会因此产生某种错误的推论,同时,也担心自己被卷入到一桩丑闻中去。”

“您为何迫切地要求查尔斯爵士把您写给他的信毁掉呢?”

“如果您看过那信,您就会知道原因了。”

“我并没有说自己看过整封信啊。”

“您引用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引用了信的附笔。我说过了,信被烧毁了,上面的内容不能全部看出来。我再问您一遍,您究竟为何如此迫切地要求查尔斯爵士烧毁他在猝亡当天收到的来信?”

“这纯属我个人的私事。”

“那您就更要避免公开调查了。”

“那行,我就告诉您吧。如果您听说过我的悲惨经历,就会知道,我结婚时太过草率,并因此懊悔不已。”

“这些我都听说过。”

“我那令人厌恶的丈夫不时地虐待我,我的日子并不好过。法律也站在他那边,我每天都要面临被迫和他同房的可能性。写信的当天,我听人说只要我能付清几笔费用,就能重获自由。对我来说,自由简直代表着一切——心平气和,幸福美满,充满自尊——一切的一切。我知道,查尔斯爵士慷慨大方,心里想着,如果我能亲口把自己的苦楚告诉他,他就会帮助我的。”

“那您怎么又没去成呢?”

“因为当时,我从其他人那里得到了援助。”

“那么,您为什么不写信告诉查尔斯爵士,向他解释一下呢?”

“我本来是打算这么做的,但次日早上我就从报纸上看到了他的死讯。”

女人所说的情况前后相符,我把所想到的问题都提出来了,但毫无纰漏。我只能去核实一下,她向她丈夫提出离婚诉讼是否确实是在悲剧发生的时候,或者去查一查悲剧发生的时间。

如果她真的到过巴斯克维尔庄园,那她可能不会有胆量说自己没有去过,因为她要是去了那儿,就一定得乘马车,而且在第二天清早前是无法返回库姆特雷西的。这样的远行很难不被人发现。因此,她很可能说的是实话,或者说,她至少说出了一部分实情。

我返回了,态度茫然,神情沮丧,再次碰了壁,好像在每一条能让我到达任务终点的路上都有这么一堵墙壁似的。不过,当我回想起她的面容和举止时,我越来越觉得她还有些情况瞒着我。她的脸色为何变得那么苍白?她为何每次都先矢口否认,继而迫不得已时又会承认呢?悲剧发生之后,她为何会如此三缄其口?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绝非像她让我相信的那样清白。眼下我已无法再沿此方向继续前进,而必须返回到荒原上的石头房子去寻找别的线索了。

但是,这条线索也是十分含糊不清的。我在驱车返回的途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且注意到,群山连绵,显露着古人生活的痕迹。巴里摩尔就只说明了一点,即那个陌生人住在那些遗弃的小屋中的一幢里,这一带的荒原上,零零散散有成百上千幢小屋。但是,我亲眼见识过的,那人站立在黑色的岩岗上,可以以此作为参照。如此说来,我应该以此为中心展开搜寻,一幢一幢地查看过去,直到找到那一幢为止。如果那人在里面,我就会要他亲口说出他是谁,为何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跟踪我们。必要时,我甚至会用手枪逼着他说。在人多混杂的摄政街上,他可能从我们面前溜走,但在人烟稀少的荒原上,他恐怕逃跑无路吧。如果我找到了那幢小屋而那人又不在里面,无论要熬到多晚,我都一定会守在那里,一直等到他回来为止。在伦敦,福尔摩斯让他溜掉了。我如果能在自己的大师同伴失败后逮住他,那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胜利啊。

调查过程中,我们的运气一直不佳,但是,现如今,我终于时来运转了,给我带来好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克兰先生。他胡子花白,脸色红润,正站在他家面朝我要经过的大路的花园门口。

“您好啊,华生医生,”他异常亲切地和我打着招呼,“您确实得让您的马匹休息一会儿才是啊,进来喝一杯,庆贺一下我吧!”

我在听说了他对待自己女儿的态度之后,对他就没有什么好感。不过,我当时正急于要打发珀金斯赶着马车回家去,因而这是一个大好机会。我下了马车,给亨利爵士写了个便条,说我步行着回去,应该刚好能赶上晚饭。然后,我就跟在弗兰克兰先生后面,走进了他家的餐厅。

“对我而言,这是个很了不起的日子啊,先生——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大喜日子,”他大声说着,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了却了两桩事情,就是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地方的那些人,让他们知道法律就是法律,这儿还真就有这么一个不害怕诉诸法律的人。我已经确认了一项道路通行的权利,道路穿过老米德尔顿家园林的中心,正好从里面穿过,先生,离他家前大门不超过一百码。对于这事,您是怎么看的?我们要好好教训教训那帮大人物,要让他们知道,平民的权利也是不能任意践踏的,那些浑蛋!还有就是,我把那片弗恩沃西人常去野餐的树林给封闭掉了。那些人无法无天,好像觉得世界上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产权问题,感觉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带着报纸和酒瓶。这两桩事情都有了结果了,先生,都是判我胜诉。自从约翰·莫兰爵士因在自己的鸟兽畜养场开枪而被我告发以来,我还没有哪天过得像今天这么开心呢。”

“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请您查看一下这些法庭记录簿吧,先生,很值得一看的——弗兰克兰诉莫兰,女王法庭[67]。这场诉讼案花费了我二百英镑,不过最后还是我胜诉了。”

“它给您带来了什么好处吗?”

“没有啊,先生,什么好处都没有。我可以很自豪地说,自己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种公共责任感。比如说吧,我毫不怀疑,弗恩沃西的人今晚肯定会把我的模拟人像烧毁。他们上次这样做时,我报了警,建议他们制止那些不雅的行为。郡警察局太丢人了,他们无力给我提供应有的保护。弗兰克兰诉女王政府一案,很快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的。我告诉过他们,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自己曾经那样对待我的,现在,我的话已经应验了。”

“怎么会这样呢?”我问。

老人摆出一副老奸巨猾的样子。

“因为我掌握了他们拼命想要知道的东西,但是,无论如何,任何情况下我都不可能给那帮恶棍提供什么帮助。”

我之前一直在找借口脱身,不想再听他闲扯,但是,我现在表现得想要多听一听。我对老恶棍的脾气观察得差不多了,知道只要表示出强烈的兴趣,他立刻就会闭口不谈。

“您所说的毫无疑问是一桩偷猎的案件吧?”我说,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哈,哈,伙计啊,是一件比这更加严重得多的事情啊!藏匿在荒原上那个罪犯怎么样了呢?”

我怔了一下。“您不会是说,您知道他在哪儿吧?”

“我或许不知道他藏匿的确切地点,但我非常肯定,我能协助狱警把他逮住。您难道没有想过,缉拿那个家伙的办法就是查清他获得食物的来源,然后顺藤摸瓜去抓他吗?”

他似乎真的快要接近那个令人不安的事实了。“当然了,”我说,“但是,您是怎样知道他藏匿在荒原的某个角落里的呢?”

“我知道,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个给他送食物的人。”

我替巴里摩尔担心起来了,如果他落在了这样一个好惹是生非而且爱管闲事的老家伙的手上,事态可就严重了。但他随后的那句话令我感到如释重负。

“他的食物是由一个小男孩送过去的,您听了肯定觉得惊讶吧。我每天都通过屋顶上的那架望远镜观察他。他每天都是在同一时间经过同一条路,除了去那个罪犯那里,他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这可真是运气啊!不过,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不表露一点兴趣。一个小孩!巴里摩尔也曾说过,那个陌生人的食物就是由一个小男孩递送的。弗兰克兰误打误撞得到的是寻找那个陌生人的线索,而不是抓捕那逃犯的线索。如果他能把掌握的情况都告诉我,那我就不用花那么长的时间,那么辛苦地去追查了。但是,表示怀疑和漠不关心显然是我手上的两张王牌。

“要我说,那更有可能是某个荒原牧羊人的儿子在给他父亲送饭呢。”

态度专横的老家伙听出了一丝不同意的表示,顿时冒起火来。他的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看着我,灰白的胡须就像猫发怒时那样直竖起来。

“确确实实,先生!”他一边说,一边指向宽阔的荒原,“您看到了远处那座黑色的岩岗吗?啊,您看到那边长满了荆棘的矮山吗?那是整个荒原上岩石最为密集的地方。那个地方难道会有牧人居住吗?您的说法,先生,真是荒谬透顶啊!”

我态度温和地回答说,自己是因为不了解情况才这么说的。我表现出的软弱屈从,令他很是开心,结果便使得他愿意接着说下去。

“我可以肯定,先生,我在形成这种看法之前就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我好几次看到过那个孩子提着一包东西。一天一次,有时候一天两次,我都能——请等一等,华生医生。是我的眼睛花了,还是那山坡上现在确实有什么东西在移动呢?”

有几英里远的距离,但在暗绿和灰色背景的衬托之下,能清楚地看到一个小黑点。

“来吧,先生,快来!”弗兰克兰一边大声呼喊着,一边冲上楼,“您亲眼看一看,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吧!”

望远镜是个庞然大物,安装在一个三脚架上,立在房顶的铅板平台上。弗兰克兰把眼睛凑了上去,随即发出了满意的欢呼声。

“快点,先生,快来看,要赶在他翻过山之前啊!”

那就是他,千真万确,一个背着一小包东西的孩子,正费力地慢慢往山上爬。当他爬到山顶时,我看到那个衣衫零乱的陌生人在暗蓝色的天空下闪现了一下。他神色诡异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像是害怕有人跟踪。然后,便消失在山边了。

“是啊!我说得没错吧?”

“毫无疑问,那个男孩看上去正在执行什么秘密差事。”

“连一般的乡下警察都能猜出那是什么样的差事。但是,我决不会向他们吭一声的。先生,我希望您也能保守秘密,不要露一点口风,您明白吧?”

“我一定按照您的意思办。”

“他们对待我有愧——有愧啊。等到弗兰克兰诉女王政府的诉讼案的内情传出时,我敢说,全国上下都会为之轰动,为之激愤。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帮警察的忙,因为他们专门管制我,而对烧毁我的模拟人像的那些流氓恶棍放任自流。您可千万别走开!您要和我一起把这一瓶酒都喝光,以此来庆贺这个伟大的时刻!”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同时成功地说服他放弃了和我一起步行着回去的想法。他看到我之前,我一直走的是大路。但之后,我便离开了大路,转到了荒原上,朝那个孩子消失的那座石头山上走去。一切都对我非常有利,我对天发誓,一定不会因为自己身疲力乏和缺少毅力而错过这天赐良机。

我登上山顶时,太阳已经落山了,脚下那长长的山坡,一边是金黄草绿,一边是灰暗阴郁。苍凉的暮色笼罩着远方的天际,上面屹立着形状古怪的贝利弗岩岗和维克森岩冈。在这片广阔的大地上,毫无声息,毫无动静。一只或是鸥,或是麻鹬的大灰鸟在高高的蓝天上翱翔。在苍穹和荒原之间,似乎只有它和我两个生命体存在。荒芜的景色,孤独的感觉,加上神秘而又紧迫的使命,令我的内心颤抖。那孩子毫无踪影了。但是,我身下的一道山沟里,一些古老的石屋围成的圆圈里,正中间,有一座石屋还保有着屋顶,足以为人避风挡雨。我一看到屋子,心便狂跳了起来。那一定是那个可疑人的藏身之处了。我的脚步终于踏进了他藏身处的门槛——他的秘密已经在我控制的范围之内了。

我向小屋靠近时,行动谨小慎微,如同斯塔普尔顿高举捕蝶网慢慢接近停落稳当的蝴蝶一样。令我感到满意的是,石屋确实曾被用作居住之地。乱石间隐约可见一条小路,通向那破烂不堪、即将倒塌的当作门用的缺口,里面一片寂静。那人可能正藏匿在那里,也可能正在荒原上游**。冒险带来的刺激令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把烟头往旁边一扔,用手紧紧地握住手枪的枪柄,迅速走到门口,朝着室内看了看,里面空空如也。

但是,室内有足够迹象说明,我并没有找错地方,这里一定是那个人的安身之所。那块新石器时代人曾经睡过的石板上,放着几条用防雨布卷包着的毛毯。在一个粗陋的石框里,烧过的灰烬堆成了堆,旁边还放着一些厨房用具、装着一半水的水桶、摆放得乱七八糟的空罐头盒。这一切都说明,那人在这个石屋里已经住了一段时间了。我的眼睛慢慢地习惯了斑驳的光线之后,看到室内的一角还立着一个金属小杯和半瓶酒。屋子的中间有一块平坦的当桌子用的石头,上面放着一个小布包,无疑就是我从望远镜里看到的小孩背着的那个包。包里有一块面包、一听牛舌和两听蜜桃罐头。我把东西重新放下时,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因为我看到下面还放着一张字条。我把字条举起,上面用铅笔潦草地写着:“华生医生已经去过库姆特雷西了。”

我手里拿着字条足足站立了一分钟光景,心里思忖着字条上文字的真正含义。如此看来,那个神秘的男人所要跟踪的人不是亨利爵士,而是我。而且,不是他本人在跟踪我,而是指派了另外一个人——说不定就是那个孩子——来跟踪我,字条就是孩子写的报告。很有可能自从我到荒原以来,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都被他报告上去了。我一直有一种感觉,觉得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像一张紧密的网把我们团团包围住了,手法精湛娴熟,神奇微妙,令我们感觉不到巨大的约束力,以致只有到了极其紧要的时刻,我们才知道自己确实被缠在网中了。

既然有了这么一份报告,那就可能还有另外一些,因此,我就把屋子找了个遍。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字条一类的东西,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显示住在这个奇怪地方的人的性格特点和意图的痕迹。我只能确定一点:他一定有个斯巴达人[68]式的习惯,几乎不在意生活是否舒适。我想起那天的倾盆大雨,看了看这张着大口的屋顶,便知道他能在这种条件恶劣的地方住下来,一定有一个异常强烈的矢志不移的目标。他是我们凶狠的敌人,还是保护天使呢?我暗自发誓,在调查清楚之前,绝不离开这座石屋。

室外,太阳已经落下山了,西边的天际闪烁着金色的落日余晖,洒落在远处格林彭大泥潭中的水洼上,水面反射出点点红光。可以看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两幢塔楼,以及远处一股标示着格林彭村所在地的朦胧的烟雾。斯塔普尔顿家的别墅就在这两者之间的一座小山后面。在金黄色余晖的照耀下,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宜人,平和静谧。但是,当我看着眼前的景物时,心里非但感受不到一点大自然的宁静,反而因为与那人的会面越来越近,我心里不禁茫然,害怕得发颤。神情紧张,但目标坚定,我坐在小屋里一个黑暗的角落,耐心地等待主人回来。

后来,我终于听到他的动静了。他的皮靴踩在石头上发出的嘎吱声,一声接一声,越来越近。我蜷缩在室内的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手伸进口袋扳起手枪的击铁,决定在看到陌生人之前不暴露自己。这时,脚步声停顿了好一阵子,说明那人站住不动了。后来,脚步声再次响起,一个黑影投射在石屋的开口处。

“这真是个美丽的黄昏啊,亲爱的华生,”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真的认为,你到外面来会比待在里面舒服得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