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的严冬岁末,在一个寒冷刺骨的夜晚,满是霜冻的清晨,有人推了推我的肩膀,我醒来了,原来是福尔摩斯。他手里拿着蜡烛,神情焦急,俯身看着我。一看便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起来,华生,快起来吧!”他大声说着,“游戏开始了[2],什么也别问!穿上衣服走吧!”
十分钟过后,我们两个人就坐在马车上了。马车辘辘地行进在通向查令十字车站的一条寂静无声的街道上。冬日里第一缕昏暗的晨光刚刚降临到我们身上,在伦敦灰蒙蒙的晨雾中,我们才偶尔隐隐约约地看见有位早起的工人从我们的前面走过。福尔摩斯身穿着厚实的大衣,缄口不言。我倒是巴不得照此行事,因为天气寒冷刺骨,我们两个都还没有吃早餐呢。
我们在火车站喝了热茶,登上了开往肯特郡[3]方向的火车,找到位子坐下来了,这时候,才感觉身上热乎了起来。福尔摩斯说着,我则听着。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封短信,接着大声念了起来:
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
这儿发生了一桩非同寻常的案件,如立刻施以援手,当不胜感激。除了放那位夫人离开了,现场原封不动,和我初到时的情况一模一样。我恳求您立刻前来,因为要把尤斯塔斯爵士留在现场很困难啊。
您忠实的朋友
斯坦利·霍普金斯
凌晨三点三十分
于肯特郡马香的格兰奇宅邸
“霍普金斯请我帮忙已有七次了,而且每次请我去都有很正当的理由[4],”福尔摩斯说,“我觉得,他经办每一桩案件都收进了你的探案集中[5]。但我必须得承认,华生,你确实有几分选案的能力,极大地弥补了我对你叙述的不满。你的一个致命的习惯是,喜欢从说故事的角度来看待每一个情节,而不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待。本来可以成为富有教育意义演示,甚至成为经典演绎的东西,被你给糟蹋得不成样子了。你很多时候都在浓墨重彩地描写那些感性的细节,而对于侦案的细节和技巧,却是一笔带过,这样做固然可以让读者感到刺激,却起不到任何教益作用[6]。”
“那你为何自己不写呢?”我说,情绪不太好。
“我会的,亲爱的华生,我会的。正如你知道的那样,我眼下很忙,打算在进入垂暮之年后集中精力撰写一部教科书,把方方面面的探案艺术写入书中。我们现在要去调查的这桩案件好像是桩谋杀案。”
“这么说来,你认为那位尤斯塔斯爵士已经死了,对吧?”
“可以这么说吧,从霍普金斯的书信来看,他挺着急的,但他本来不是个情绪容易外露的人。是啊,我猜想,准是发生了什么暴力事件,尸体要等着我们去查验呢。一桩纯粹的自杀事件不至于使他把我召唤过去。至于说到放那位离开了,可能的情况是,当悲剧发生时,他被锁在自己的卧室里。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个上流社会人的生活所在啊,华生,看这精美的信纸、花体的姓氏首字母‘E.B’、家族纹章、风景如画的地址。看起来啊,我们的朋友霍普金斯定会不负众望的。我们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上午的。惨案发生在昨晚十点钟之前。”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察看了火车时刻表,推算了一下时间。他们得到当地警察局报警,警方要与苏格兰场取得联系,霍普金斯要赶过去,他再发电报给我,一切需要忙上一宿啊。啊,已经到达奇斯尔赫斯特[7]车站了,我们的疑惑很快就会消散了。”
我们乘坐马车行进了一段两英里的乡间小路,到达了一座庄园的门口,一位年老的看门人给我们打开了大门,从老人憔悴沮丧的脸上可以看出这儿发生了巨大的灾难。一条林荫道穿过气势恢宏的大庄园,两边是古老的橡树,尽头是一座低矮而宽敞的宅邸,正面有帕拉第奥[8]式的柱子,中间爬满了常春藤,宅邸尽显古老风韵。但是,宅邸的巨大窗户表明进行过现代的改装,宅邸的一翼看起来完全是新的[9]。敞开着的门口处站立着一个年轻的身影,是斯坦利·霍普金斯督察在等待着我们,表情显得机警而热切。
“您来了,我很高兴啊,福尔摩斯先生。还有您,华生医生。但是,说真的,如果从头再来的话,我是不会麻烦你们的,因为夫人醒来后,把发生的情况讲述得很清楚了,所以,我们没有很多事情可做。你们还记得刘易舍姆的抢劫团伙吧?”
“什么啊,是怎么了,是兰达尔家那三个家伙?”
“一点没错,是他们父子三人,是他们干的,我对此毫不怀疑。两个星期之前,他们在锡德纳姆[10]犯下了一案,有人看见了,情况记录在案。时间这么短,距离这么近,他们冷酷无情地又犯下一案。但是,毫无疑问,是他们干的。这回可是一桩要让他们上绞刑架的案件啊。”
“这么说来,尤斯塔斯爵士已经死了?”
“是啊,他的头部受到了自己家里的拨火棍的击打。”
“尤斯塔斯·布拉肯斯塔尔爵士,车夫告诉我的。”
“一点没错——肯特郡最富有的人之一——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在晨室。谁能想到会遭遇这种事情呢。可怜的夫人,经历了如此恐怖的事情。我刚看到她的时候,她几乎昏死过去了。我觉得,您最好还是去看看她,听她讲一下当时的经过,然后我们再一起去察看餐室。”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是位不同凡响的女性。我很少见过如此女性:气质优雅,仪态万方,容颜秀丽,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如果不是昨晚的遭遇让她憔悴不堪,她无疑是我见过的长相和肤色搭配得最完美的美人。她不仅遭受了精神上的重创,身体上也受了伤,因为她有一只眼睛肿得鼓起来了,有位身材高挑、神情严肃的女仆正在用醋[11]和清水给她清洗呢。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有气无力地躺在靠椅上,但是,我们一走进室内,她便迅速而敏锐地看着我们,秀丽的脸上透着机警,说明可怕的遭遇没有使她的心智和勇气受到什么影响。她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晨衣,身边放着一件镶有金色饰片的黑色女式餐服。
“我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全都告诉了您啊,霍普金斯先生,”她说着,显得很疲惫,“您能替我复述一下吗?行了,如果您觉得有必要,我可以把发生的情况讲述给这两位先生听。他们到过餐室了吗?”
“我觉得,他们还是先听听夫人您的叙述为好。”
“如果你们把事情安排妥当了,我才能够放得下心来。想一想他躺在那儿,我心里就感到恐惧。”她浑身颤抖,双手掩面,宽大的袖口滑落下来。福尔摩斯大吃一惊,叫了起来。
“夫人,您身上还有别的伤呀,这是怎么回事?”只见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白皙浑圆的臂膀上,有两个很明显的红点。她赶紧把伤口遮掩了起来。
“没事的,与夜间发生的悲惨事件毫无关系,请您和您的朋友坐下来,我尽量把全部情况都告诉你们。
“我是尤斯塔斯·布拉肯斯塔尔爵士的夫人,大概一年前,我嫁给了他。我觉得,事情藏着掖着也无济于事,我们的婚姻并不幸福。即便我想要否认,我们的左邻右舍也会告诉你们的。说起来我也有过错。我是在南澳大利亚比较自由、不那么守旧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适应不了英国这种刻板守旧、充满了繁文缛节的生活方式。但是,我们的婚姻不幸福主要还是那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那就是,尤斯塔斯爵士是个不可救药的酒鬼。与那样一个人待在一起,即便是待上一个小时都会让人觉得恶心难受。你们想想看,一个敏感而自信的女人日日夜夜地要和他拴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滋味啊?如果坚持认为这样的一种婚姻具有约束力,那简直就是一种亵渎,一种犯罪,一种暴行。要我说,你们的那些灭绝人性的法律给整个国家带来的是灾祸——上帝绝不会容忍这样的邪恶行为存在下去[12]。”她一瞬间坐直了身子,脸颊涨得通红,眼睛在带着可怕伤痕的眉宇下闪烁着怒火。随后,表情严肃的女仆用手坚定而又温柔地把夫人摁回到软垫上,夫人疯狂的愤怒之情慢慢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撕心裂肺的哭泣。最后,她继续叙述:
“我向你们叙述一下昨晚的事情吧。你们或许已经知道了,府上所有仆人都睡在宅邸新建的一翼。中间这一部分是几间起居室,厨房在后面,我们的卧室在上面。我的仆人特丽莎的房间在我房间的上面。这一部分没有别人,如果有什么动静,住在另外一翼的仆人们是听不到的。入室行窃的强盗们一定很清楚这个情况,否则,他们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地采取行动的。
“尤斯塔斯爵士大概十点半钟上床睡觉了,仆人们也都各自回自己的房间歇息了。只有我的仆人还没有睡,她待在宅邸顶层自己的卧室里,等候着看看我有何吩咐。我在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一直看到了十一点钟。然后,在上楼睡觉之前,我到四处看了看,确认一切是否安好,我要亲自这样做,这是我的习惯,因为正如我前面已经解释过的,尤斯塔斯爵士并不总是靠得住。我到了厨房、备膳间[13]、枪械室、弹子房,会客室,最后到了餐室。餐室的窗户是用厚厚的窗帘挡住的,当我走到窗户边时,突然感觉到一股风吹到了我的脸上,这才意识到窗户是开着的。我把窗帘拉到一边,结果发现前面站着一个肩宽膀圆的上了年纪的男子,此人是刚刚进入房间的。窗户是那种长长的落地窗,实际上是一扇通向草坪的门。我手里举着卧室里的烛台,借着蜡烛光,看见那人后面还有两个人,正要进来,我吓得赶紧往后退,但那个家伙很快就向我扑来。他先是抓着我的手腕,后来又掐着我的脖子,我张开嘴正要喊人时,他野蛮地朝我眼睛上打了一拳,一下就把我打翻在地。我一定失去了知觉好一会儿,因为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他们已经把拉铃绳扯断了,把我牢牢地绑在了位于餐桌上首的橡木椅子上。我被绑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嘴上缠着一块手帕,没有办法喊得出来。就在这个时刻,我不幸的丈夫走进了餐室,他显然是听到了可疑的声响,因此对眼前的场面有所准备。他身上穿着睡衣睡裤,手上拿着他喜欢的那根黑刺李木棍,冲向盗贼们,但另一名盗贼——即上了年纪的那个家伙——弓下身子,从壁炉的炉栅处绰起拨火棍,趁着他从身边走过时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发出了一声呻吟便倒下去了,再也没有动弹。我再一次昏过去了,但可能只有几分钟光景,其间我完全失去了知觉。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他们已经把餐具柜里的银器全都拿到了一块儿,还拿出了一瓶酒,每人手里拿着一个玻璃酒杯。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对吧,那个上了年纪的人蓄着胡子,另外两个是年轻人,没有毛发。他们可能是父子三人,正在一起低声地说着话来着。后来,他们走过来,确定把我绑紧了。最后,他们走了,还随手关上了窗户。我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最后才露出了嘴,我这才大声呼喊,女仆才来帮忙。其他的仆人也全都惊醒了。我们立刻派人去报告了当地警方,他们又立刻联系了伦敦警方。我能够给你们叙述的情况确实就是这么多了,先生们,我相信,今后不会需要我把这痛苦的经历再叙述一遍的。”
“还有什么问题吗,福尔摩斯先生?”霍普金斯问。
“我不想进一步增加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烦恼,占用她的时间了,”福尔摩斯说,“去餐室之前,我想听听你经历的情况。”福尔摩斯对女仆说。
“那些人还没有进入宅邸,我就看见他们了,”女仆说,“我当时坐在卧室的窗户旁,月光之下,看见那边大院门口有三个人,但当时没有多想这个事情。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听到我们夫人叫我,于是急忙跑下楼去,结果发现,可怜的羊羔,完全像她说的那样,还有他,躺在地上,鲜血和脑浆溅得满房间都是。这足以把一个女人吓蒙。她被绑住了,衣服上溅了他的血。但是,她从不缺乏勇气,作为阿德莱德[14]的玛丽·弗雷泽小姐就是这样的,但是,作为格兰奇宅邸的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却还没有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你们询问她够长时间了,她现在要去自己的卧室,就和她的老特丽莎待着,好好休息一下,因为她迫切需要休息啊。”
身体瘦削的女仆像母亲一样温柔地搀扶着女主人回房间去了。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从生下来,女仆就伺候着她了,”霍普金斯说,“像对待孩子似的呵护着她,十八个月之前,她们首次离开澳大利亚时,她陪伴着女主人一同到了英国。她的全名叫特丽莎·赖特,现在很难寻找到这样的仆人啊。这边请,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表情丰富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兴致勃勃的神情。我知道,随着谜底的解开,案件的全部魅力也就**然无存了。现在就只差逮捕人了。但是,那些普普通通的恶棍强盗都是些什么人物啊,竟然还需要脏了他的手呢?我从我朋友的眼神中看到了不悦的神情,就好比是一位医术高明、学术渊博的专家被请去诊病,却发现原来是麻疹之类的小毛病。不过,格兰奇宅邸餐室里的情景有些不可思议,引起了他的关注,也激发起了他逐渐消退的兴致。
餐室又高又大,有雕花的橡木天花板和橡木的墙壁镶板。墙壁上挂满了鹿角和古代兵器,正对着门的就是那扇落地窗户。右边是三个更小一点的窗户,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洒满了房间。左边是一个又大又深的壁炉,上方悬着一个很大的壁炉架。壁炉的旁边摆着一张笨重的橡木扶手椅,底部有几根横木。一根紫红色的绳子系在椅子的花棱上,绳子从椅子的两边穿过,连到了下面的横木上。他们在给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松绑时,从她身上解开了绳子,但绳头上的结头还在。这些细节只是在后来我们才注意到的,因为当时,我们的思绪全都集中在壁炉前面虎皮壁炉毯上的那具可怕的尸体上了。
死者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四十岁左右。仰面躺在地上,络腮胡子又短又黑,龇着白牙,两个紧握的拳头举过头顶,一根沉重的黑刺李木棍横在手臂上。皮肤黝黑,相貌英俊,鹰钩鼻子,脸部扭曲,当时一定是想报仇雪恨,死后的表情才会如此的狰狞可怕。他肯定是睡着后被惊醒的,因为他身上还穿着奢华的绣花睡衣,从裤腿里露出一双没穿袜子的脚,头部严重受伤,房间里到处是血,可见凶手袭击他时何等凶残,那根沉重的拨火棍就在他身边,都被打弯了。福尔摩斯仔细地检查了尸体和拨火棍。
“他一定是个力量强大的人,我说的是那个老兰达尔。”福尔摩斯说。
“对啊,”霍普金斯说,“我掌握了有关他的记录,是个彪悍的主儿。”
“您去抓他应该不会有困难吧?”
“毫无困难,我们已经注意他很久了,有人说,他可能已经逃到美国去了,但是,他的同伙还在,我看他们还怎么逃。我们已经通知了所有港口,傍晚之前就会悬赏捉拿他们。但令我感到迷惑的是,他们明明知道布拉肯斯塔尔夫人一定能记清他们的样子,我们一定会认出他们,怎么还能干出如此疯狂的事来?”
“一点没错。人们一般会认为,他们同样也会让布拉肯斯塔尔夫人闭嘴的。”
“他们可能没想到,”我提示说,“她苏醒过来了。”
“这很有可能啊。如果她看上去没有了知觉,他们也就没有取她的性命了。您认为死者怎么样,霍普金斯?我好像听说过有关他的一些怪异离奇的事情。”
“他人清醒时心肠很好,但一旦喝醉了,或者准确地说半醉不醉时,因为他极少有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那就成了个十足的魔鬼了。每当这种时候,他就好像是魔鬼附体了,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根据我听到的情况,尽管他家境富有,还有头衔,但还是有那么一两回差点落在我们手上。有一则关于他的丑闻,说他曾把汽油泼在一只狗身上,然后放火把狗烧死——更糟糕的是,那只狗是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这事费了很大的劲才平息下来。后来,他还用玻璃瓶去砸女仆特丽莎·赖特,这事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总的来说,我们私下认为,没有他的话,这个家倒会安宁些。您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认真地察看绑过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结。接着,他又仔细地察看被盗贼拉断了的那一头。
“绳子拉下来的时候,厨房里的铃一定响声很大。”
“没有人听见,厨房在后面。”
“盗贼怎么知道没人听见呢?他怎么敢如此不顾一切地拉扯铃绳呢?”
“一点没错,福尔摩斯先生,一点没错,您提出的问题,我也问了自己一遍又一遍。毫无疑问,那家伙一定了解府上的情况,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他一定非常清楚,仆人们比较早就上床睡觉了,厨房里的铃声没有人能够听得见。因此,他很可能跟某个仆人串通好了,这一点很明显啊。但是,府上一共有八个仆人,全都品行端正。”
“同等情况下,”福尔摩斯说,“人们怀疑的目光容易集中到那个脑袋挨了主人玻璃瓶砸的仆人。不过,那样一来,那个看似忠心耿耿的女仆就会有对女主人背叛的行为。得了,得了,这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如果您逮住了兰达尔,那就很容易弄清楚其同谋是谁了。如果有必要的话,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叙述的情况需要证实,用我们眼前看到的具体情况来证实。”他走到落地窗边,推开了窗户,“这儿没有脚印,因为地面坚如铁石,不可能看得到印记。我看,壁炉架上的这些蜡烛应该是点着的吧?”
“对啊,盗贼能看清楚周围的状况,正是凭着这些烛光,还有布拉肯斯塔尔夫人从卧室里拿来的蜡烛的光。”
“那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呢?”
“啊,他们没有拿走多少东西,只是从餐具柜里拿走了五六件银器。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认为,他们大概是因为看到尤斯塔斯爵士死了,吓得慌了神,否则,一定会把整个宅邸洗劫一空的。”
“毫无疑问,是这么回事,但是,他们喝了些酒,我看得出来。”
“为了平静心情。”
“一点没错,我看,餐柜上那三个杯子没动过吧?”
“是没有动过,酒瓶子也没有动过呢。”
“我们看看吧,嘿,嘿!这是什么啊?”
三个杯子摆放在一块儿,里面还有酒味,其中一个里面还有一点葡萄酒的膜状酒垢。酒瓶就在酒杯旁边,还有大半瓶酒,旁边有个又长又脏的瓶塞,瓶塞的形状和酒瓶上面的灰尘说明,凶手们喝的可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的态度有了变化,没精打采的神态没有了。从他热切深陷的眼睛里,我又看到了警觉和兴致。他拿起瓶塞,认真地察看了起来。
“他们是如何把瓶塞拔出来的?”福尔摩斯问。
霍普金斯指了指一个半开着的抽屉,里面有几条餐巾和一个很大的开瓶器。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说过用开瓶器的事吗?”
“没有,您应该记得,盗贼开酒瓶时,她应该是昏过去了。”
“可能是这么回事吧。事实上,他们没有用到开瓶器。开酒瓶的是一把便携式的螺丝起子,起子是附在一把小刀上面的,长度不会超过一英寸半。看看瓶塞的顶部就会发现,他们一共试了三次才把瓶塞拔出来,因为螺丝起子没有卡住瓶口。如果用开瓶器卡住瓶塞,轻而易举就能拔出来。等您抓到了那个盗贼,就会发现,他身上一共有几把这样的刀。”
“太棒了!”霍普金斯说。
“但是,我承认,这些杯子令我不解。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确实看到这几个人在喝酒,对吧?”
“对,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
“那就得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但是,您得承认,霍普金斯,这三个杯子很特别。什么?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行了,行了,那就算了吧。一个人如果像我这样,具备了一些特别的知识和特别的能力,说不定在面临更加简单的问题时,反而会激发他去探寻更加复杂的解释。当然了,酒杯只不过是个偶然的情况而已。行了,再见吧,霍普金斯。我看,我帮不上您什么忙了,您似乎对这桩案件已经了然于心了。如果您逮住了兰达尔,或者还出现了什么新的情况,告诉我一声吧。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因为您的成功结论而向您恭贺的。走吧,华生,我看我们干劲用到家里面去说不定成效会更加显著一些呢。”
返程途中,我从福尔摩斯脸上的表情看出来,他对自己看到的某些东西疑惑不解,但又时不时地要将那些东西置于脑后,说话的语气就像是案情已经明朗化了似的。但紧接着,疑团又好像涌上心头了。他眉头紧锁,目光茫然,思绪回到了夜半悲剧发生的地方——格兰奇宅邸的餐室。最后,就在火车要开离郊区车站时,他一跃身子跳到了站台上,同时还拽上了我。
“对不起啊,亲爱的朋友,”我们看着火车的最后一节车厢消失在拐弯处时,福尔摩斯才对我说,“对不起啊,又要让你吃苦遭罪了,因为你会觉得我这是一时心血**。但是,华生,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就这样扔下这桩案件不管。我的直觉告诉我,情况不是这么回事。错了,全错了——我发誓,事情错了,尽管那位夫人叙述的情况前后连贯,女仆的证词也很充分,各个细节也都很准确,但我还是觉得哪儿不对劲呢,那三个酒杯,就是那三个酒杯,我总觉得不对劲。但是,我当时如果没有想当然的话,如果没有那么多编造出来的事实来搅乱我的思绪,而是让我仔仔细细地察看每个细节,说不定我能发现更多确切的事实呢。肯定可以,华生,在椅子上坐坐,我们乘下一趟火车去奇斯尔赫斯特,我把现有的证据分析给你听。首先,请你不要再认为女仆和夫人说的一定是事实,别让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迷人的外表搅乱了你的判断力。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说的话里面有几个细节很容易引起我们的怀疑。两个星期之前,那些盗贼在锡德纳姆盗窃了大笔财物,关于他们的盗窃行径和他们的声音容貌,报纸上已经有了描述。如果有人想要编造一个子虚乌有的抢劫故事,自然会联想起那些报道的。实际情况是,在一般情况下,盗贼刚刚有了一次大的行动之后,往往会消停下来,安安心心地享受一番,而不致继续冒险作案。再则,盗贼一般不会那么早出来作案,一般也不会为阻止一位女士叫喊而对其进行殴打,因为可以想象得到,殴打她更会使她叫喊的。盗贼面对一个男人,在人多势众时,一般也不会犯下谋杀罪。他们面对大量的财物,一般也不至于拿走那么一点点了事。最后,我得说,很不同寻常的是,那些人竟然会留下半瓶酒不喝。以上种种反常的情况,你是怎么看的呢,华生?”
“综合起来看,确实非同寻常啊,不过,每一种情况就其本身而言也是可能的。在我看来,其中最反常的情况是,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竟然被绑在了椅子上。”
“是啊,我对这一点倒不是很有把握,华生,很显然,他们要采取的行动必须是,要么把她给杀了,要么牢牢地控制住她,以免她在他们刚刚逃离现场之后就立刻报警。但是,不管怎么说,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叙述中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我对此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是啊,最站不住脚的是,现在又冒出了酒杯的事情。”
“酒杯有什么问题吗?”
“你心里面想得起酒杯的样子吗?”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啊。”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告诉我们说,三个人用杯子喝了酒,你认为这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呢?每个杯子里都有酒啊。”
“一点没错,但是,只有一个杯子里有葡萄酒的膜状酒垢,这个你肯定注意到了,说明了什么呢?”
“最后倒酒进去的那个杯子里才最有可能有膜状酒垢。”
“不是那么回事,酒瓶里的酒是满的,前面两个杯子干干净净,唯独第三个杯子里有那么多膜状酒垢,这很难令人置信。对此,可以有两种解释,而且只有两种。其一是,倒满第二个酒杯之后,酒瓶突然剧烈地晃动了,所以在往第三个杯子里倒酒时,才会把膜状酒垢倒进去,而这似乎不太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可以肯定,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
“那么,你的推测是怎么样的呢?”
“三个人只用过两个酒杯,而且两个酒杯里面的酒垢全都倒入了第三个杯子里,这就给我们制造了一种假象,有三个人到过现场。这样一来,全部膜状酒垢就集中到了第三个酒杯当中了,对吧?对啊,我坚信,是这么回事。但是,如果我对这个不起眼的现象解释得恰如其分的话,那本案就由一桩普普通通的案件瞬间上升到了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了。那只能是意味着,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和她的女仆在蓄意欺骗我们,她们的说法绝对不可信,她们有包庇真凶的强烈动机。那就指望不上她们能够给我们提供什么帮助了,我们得自己去寻找侦破本案的线索了。这就是我们眼下面临的使命,华生,开往奇斯尔赫斯特的火车到站了。”
看到我们又返回来了,格兰奇宅邸的人颇感惊讶。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得知斯坦利·霍普金斯已经前往总部汇报案情去了之后,便占据了餐室,把门给反锁上了,花费了两个小时时间,在里面进行了一次周密仔细、勤劳耐心的勘查,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他那富丽堂皇的推理大厦才得以高高耸立。我坐在餐室的一个角落里,像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学生一样,观看着教授所做的演示,目光注视着这项非凡研究的每一个步骤。窗户、窗帘、地毯、椅子、拉铃绳——他都逐一认真地察看过了,并且认真地思索过了。遇难的从男爵[15]的尸体已经移走了,其他东西都和我们早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最后,令我感到很意外的是,福尔摩斯竟然爬到巨大的壁炉架上了。那根断得只剩下几英寸的红色拉铃绳还连在一根电线上,这会儿正高高地悬在他的头上呢。他抬起头来,盯着绳头看了好一阵子,为了靠近绳头,他一条腿跪在墙上的一个木制托架上,这样,他离那根断绳就只有几英寸远了。不过,引起他注意的好像并不是拉铃绳,而是那个木制托架。最后,他满意地呼叫了一声,跃着身子跳了下来。
“好了,华生,”他说,“我们终于把案情给搞清楚了——这算得上是我们记忆中最诡异离奇的案件。但是,天哪,我真是愚蠢,差点犯了一个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现在,我认为,除了有几个地方还没太弄清楚,所有情况都已经水落石出了。”
“你知道未来你要找的那几个人了吗?”
“那个人,华生,那个人,只是一个人,但此人是个穷凶极恶之徒。他犹如雄狮般强壮——看看那根弯曲了的拨火棍就知道了!他的身高有六英尺三英寸,敏捷如松鼠,手指灵巧。最后,思维出奇的敏锐,因为整个构思巧妙的故事就是他的作品呢。对啊,华生,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非凡人物的杰作。不过,他在那个拉铃绳上给我们留下了线索,这正是让我们产生了怀疑的地方。”
“线索在哪儿呢?”
“是啊,如果你要扯断一根拉铃绳,华生,你估计绳索会在哪儿被扯断呢?肯定是在绳索与电线相连接的地方吧。那为何这根绳索会在离顶端三英寸的地方断掉呢?”
“因为那儿磨损得厉害?”
“一点没错,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端严重磨损了。他够精明狡诈的,竟然用刀割断。但是,另外一端没有磨损。你从这儿看不到这个情况,如果站到壁炉架上,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绳索是被剪断的,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想象得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人需要这根绳索。他不能把它扯下来,因为他担心铃声响起来报警。他怎么办呢?跳上壁炉架,但还是够不着,便把膝盖跪在木制托架上——你看看灰尘上的印迹就知道了——这才用小刀割断了绳索。我够不着那个地方,至少还差三英寸——由此,我推断出,此人身材至少比我高出三英寸[16]。再看看这把橡木椅子上的痕迹!是什么呢?”
“血迹。”
“毫无疑问,是血迹,仅凭着这一点就可以使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说法不被法庭采信。如果说罪案发生时,她坐在这把椅子上,那这个血迹是从何而来的?不对,不对,她是在自己的丈夫死亡之后被安置到椅子上去的。我敢打赌,她那件黑色的餐服上一定有与这块血迹相对应的痕迹。我们并没有遭遇我们的滑铁卢[17],华生,却是我们的马伦戈啊[18],以失败开局,以胜利告终。我想现在去与女仆特丽莎聊一下。接下来的一阵子,如果想要获得我们需要的信息,那就得小心谨慎点。”
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就是那位表情严肃的澳大利亚女仆——少言寡语,满腹狐疑,态度简慢。福尔摩斯同她攀谈时,和颜悦色,态度坦诚,对她所说的一切都表示赞同。过了好一阵子,她的态度才显得友好了一些,毫不隐瞒自己对已故雇主的憎恨。
“是啊,先生,他确实用玻璃瓶砸过我。我听见他辱骂我们夫人,便对他说,如果夫人的兄长在此的话,他就不敢这样骂她。于是,他就拿瓶子砸我。只要他能够让我美丽的小鸟儿自由自在的,他扔一打玻璃瓶子都可以。他不停地虐待她,但她心气高傲,绝不表达怨言,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虐待,她甚至都不对我说。今天上午,您看到了她手臂上的那些疤痕,她都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但是,我很清楚,那是他用女帽饰针[19]扎出来的。阴险狡诈的魔鬼——愿上帝宽恕我,他人虽然已经死了,但我还是要这样称呼他,他就是个魔鬼,如果世界上有魔鬼的话。当我们最初遇上他的时候,他满嘴甜言蜜语——那仅仅是十八个月之前的事情,但我们两个人都觉得,就好像过了十八年。她当时刚刚到伦敦不久,是啊,那是她第一次航海旅行——她先前从未出过家门。他依靠着自己的头衔和金钱,还有虚情假意的伦敦人的派头,赢得了她的芳心。如同任何女人一样,如果说她当初犯了错的话,她已经为此付出代价了。我们是几月份遇见他的?我,我告诉您吧,那是在我们刚到达伦敦不久。我们是6月份到达的,遇上他的时间是7月份。去年1月份,他们就结了婚。对,她现在又在楼下的晨室里。我毫不怀疑,她会见您的,但您一定不要问她太多的问题,因为经受的事情会让她受不了的。”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斜靠在原先那张躺椅上,但是,看上去气色比先前更好。女仆陪同我们进入晨室,又开始擦洗女主人眉宇上的伤口。
“我希望,”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说,“你们不会是又回来询问我的吧?”
“不是,”福尔摩斯说,语气极为和蔼,“我不会给您增加任何不必要的麻烦,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我的全部愿望就是帮助您解决问题,因为我坚信,您是位经受了许多磨难的女士。如果您愿意把我当成朋友,信得过我,您就会发现,我是不会辜负您的信赖的。”
“您希望我做什么呢?”
“把真相告诉给我。”
“福尔摩斯先生!”
“不,不,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这样是无济于事的。我这个人小有名气,您可能已经听说过了。我敢以我的名誉打赌,您讲述的情况绝对是编造出来的。”
主仆二人盯着福尔摩斯看,脸色煞白,眼神惊慌。
“你真是个肆无忌惮的家伙!”特丽莎大声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家夫人说的是谎话?”
福尔摩斯从坐着的椅子上站起身。
“您就没有什么要告诉我们的吗?”
“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您了。”
“再想想看,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坦诚直率一些不是更好吗?”
一时间,夫人美丽的面容上呈现出犹豫的神情。随后,好像又有一股坚强的决心涌上来,让她最终决定,还是要伪装下去。
“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您了。”
福尔摩斯拿起帽子,耸了耸肩膀。“很遗憾啊。”他说,再没有说别的,我们便走出了房间,离开了宅邸。庄园内有一口池塘,我朋友往池塘边走去。水全结成了冰,冰上只有一个小洞,一只坚强的天鹅在上面自如地活动。福尔摩斯凝视着这一切,然后离开往大门口走去。他在大门口匆忙地给斯坦利·霍普金斯写了张简短的便条,留在门卫那儿。
“事情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但我们一定得替霍普金斯朋友做点什么,以证明我们返回来是正确的,”他说,“我现在还不能把真实情况告诉他。我认为,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场所应该在阿德莱德-南安普敦航线的海运公司。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该公司坐落在蓓尔美尔大街的尽头。英国和南澳大利亚之间,还有另外一条航线,但是,我们先去那家更大的公司吧。”
福尔摩斯把自己的名片递给经理后,立刻就有了结果,他没过多久就获得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所有情况。1895年6月,他们只有一艘船抵达英国港口,那是“直布罗陀岩石”号,是该公司最大最好的海船。我们查阅了一下当时乘客的名单,发现阿德莱德的弗雷泽小姐和她的女仆确实搭乘了该船。眼下该船正在苏伊士运河[20]南部的某处海域,前往澳大利亚。船上的主管还是1895年的那些人,只有一个人例外,即大副杰克·克洛克尔已晋升为船长了,现在负责指挥他们的新船“巴斯岩石”号,两天后该船就要从南安普敦起航。他住在锡德纳姆,但是,如果我们愿意等他的话,当天上午他有可能会前来公司受命。
不,福尔摩斯先生并不想见他,但很乐意了解更多有关他的工作业绩和人品的情况。
他的工作业绩很了不起,船上的官员中无人能与之匹配。至于他的人品,他恪尽职守,忠实可靠,但下了甲板之后,便是个野蛮粗暴、不计后果的人——性情急躁,容易激动,但忠诚可靠,心地善良。福尔摩斯从阿德莱德-南安普敦海运公司了解到了这些重要情况后便离开了,然后,乘坐马车赶到苏格兰场。但是,福尔摩斯并没有进去,而是坐在马车上,愁眉紧皱,陷入了沉思。最后,他又叫车夫掉头前往查令十字电报局,在那儿发了一封电报,最后,我们才返回贝克大街的住处。
“不,我不能那样做,华生,”我们刚一进门,福尔摩斯便说,“一旦开具了逮捕令,就没法儿拯救他了。我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有一两次感觉到,自己发现罪犯这个事情所造成的实际伤害,要比罪犯犯罪所造成的伤害更加严重。我现在学会谨慎从事了,宁可与英国的法律玩点花样,也不愿意同自己的良心过不去。我们采取行动之前再了解一点情况吧。”
傍晚前,斯坦利·霍普金斯督察来了,他那边的情况不是很顺利。
“我相信,您是个巫师,福尔摩斯先生,有时候确实觉得您有超人的本事。对了,您是怎么知道那些银器被扔到水塘里面的?”
“我并不知道。”
“但是,您要我去察看的啊。”
“那就是说,您已经找到了?”
“对,找到了。”
“我很高兴能对您有所帮助。”
“但是,您没有帮上我的忙,反而把事情搞得更加麻烦了。那些人盗走了银器,然后扔进了最近的池塘里,那是什么样的盗贼啊?”
“这确实是一种很怪异的行为。我只是觉得,如果那些人盗走了银器,而又不想要——实际上,就是为了掩人耳目——那么,他们肯定会迫不及待地要处理掉的。”
“但您怎么会想到这一点呢?”
“是啊,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而已。他们从落地窗处逃走之后,看到池塘的冰面上有个吸引他们注意力的小洞,而且就在眼皮底下,这难道不是再好不过的藏匿地吗?”
“啊,一个藏匿处——这就更好办了!”霍普金斯大声说,“是啊,是啊,我现在全明白了!当时很早,路上有行人,他们担心拿着银器被人看见,于是让其沉到池塘里去,等到风声过后再返回来取。妙极了,福尔摩斯先生——这可是比您刚才提出的掩人耳目的说法更加合理啊。”
“是这么回事,您有了很理想的解释了。我毫不怀疑,我本人的想法有点荒诞不经,但您得承认,发现了银器,他们就完蛋了。”
“是的,先生,是的。这全是您的功劳,但我却遭遇了重大挫折。”
“挫折?”
“是啊,福尔摩斯先生。兰达尔一伙人今天早上在纽约被捕了。”
“天哪,霍普金斯!这肯定与您的解释相抵触啊,您认为他们昨晚还在肯特郡杀了人呢。”
“这是致命的一点啊,福尔摩斯先生——绝对是致命的。不过,除了兰达尔团伙,还有另外的三人团伙呢,说不定是某个警方压根儿没有掌握的团伙干的呢。”
“是这么回事,完全有可能。怎么了,您要走吗?”
“对啊,福尔摩斯先生,我不把案件弄个水落石出,是不可能有休息的。您能给我点什么提示吗?”
“我已经向您提示了一点啊。”
“哪一点?”
“是啊,我说了掩人耳目。”
“但是,为什么呢,福尔摩斯先生,为什么呢?”
“啊,当然,问题就在这儿。但是,我只是说出来供您参考而已,您自己可能也觉得有道理吧。不留下来吃饭吗?那行,再见吧,把您的进展情况告诉我们吧。”
晚餐已经吃过了,餐桌也收拾好了,福尔摩斯在此提到了案件的事情。他点燃了烟斗,穿着拖鞋的脚伸向炉火熊熊的壁炉前。他突然看了看自己的怀表。
“我看案件该要有进展了,华生。”
“什么时候?”
“现在——几分钟之后。我肯定,你一定会觉得,我刚才对待霍普金斯的态度很不友好,对吧?”
“我相信你的判断。”
“很明智的答案,华生。你得这样看问题:我知道的情况未经官方证实,而他了解到的却是经过官方证实的。我有权自己做出判断,但是他没有这个权利,必须公开一切情况,否则,他就有违自己的职责。面对一桩充满了疑问的案件,我是不会把他置于痛苦不堪的境地的。因此,我会把自己掌握的情况秘而不宣,等到我自己把事情弄明白了再说。”
“但是,那会是什么时候呢?”
“时候已经到了,一场非同寻常的小剧已经上演,你这就要观赏到它最后的一幕了。”
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房门打开了,进来一位标致的男士。他身材高大,留着金色的一字胡须,蓝色的眼睛,皮肤被热带地区的阳光给晒伤了,步伐矫健,看得出来,他不但身体强壮,而且动作灵活。他一进来,就随手把门关上了,然后,紧握着拳头站在那儿,胸膛起伏有序,看得出来,他正在强忍住内心的激动。
“克洛克尔船长,请坐。您收到我的电报了吧?”
我们的客人坐在了一把扶手椅上,满腹狐疑地打量着我们两个人。
“我确实收到了您的电报,并且按您说的时间准时来了。听说您去了公司,看来我是在劫难逃了,告诉我最坏的结果吧,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逮捕我吗?说出来吧,伙计!您不能坐着不动,像猫玩老鼠一样玩弄我啊。”
“给他一支雪茄吧,”福尔摩斯说,“把烟抽了吧,克洛克尔船长,不必过于激动。如果我认为您是个平常的罪犯,我就不会坐在这儿和您一块儿抽烟了,这一点您应该肯定。坦率地把事情说给我听,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上点忙。如果您和我玩什么花样,那我就会把您给毁掉的。”
“您希望我做什么呢?”
“把昨天晚上发生在格兰奇宅邸的事情全部告诉我——是真实的情况,听好了,不要添油加醋,也不要遗漏细节。我已经对事情了如指掌了,您如果稍有偏差,我只要对着窗户一吹警笛,事情就不是我所能掌控的了。”
船长思忖了片刻,一只被太阳晒黑的大手猛拍了一下自己的腿。
“那我就顺其自然吧,”他大声说,“我相信您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是个正人君子,那我就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全都告诉您。但是,有件事情我要说在前头,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就算一切重来,我也还是会这样做并引以为傲。那个该死的畜生,就算他像猫一样有九条命,也不够我杀的!只是那位夫人,玛丽——玛丽·弗雷泽——我绝不会用那个可恶的称谓来称呼她。当我想到把她拖入困境时,我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她可爱的脸上的一丝微笑。正是因为这个事情弄得我深感内疚。然而——然而——我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吗?我把情况全部告诉你们吧,先生们,然后,男人当着男人的面,问一问你们,我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我必须得从前面一点说起。你们好像知道了全部情况啊,所以,我想要让你们知道一下,我与她邂逅的情况,当时,她是‘直布罗陀岩石’号上的乘客,我是上面的大副。从我遇上她的头一天开始,她就变成了我心目中最美丽的女人。航行当中,我对她的爱与日俱增。从那以后,当我值夜班时,常常在黑暗中亲吻船上的甲板,因为我知道她可爱的双脚在上面走过。但她从来都没有在意过我,对待我就像一般女人对待男人一样。我毫无怨言,完全是单相思。她完全就是把我当作普通的同伴和朋友。当我们离别时,她心无牵挂,但我的心却再也放不下了。
“接下来一次我从海上回来时,听说她结婚了。是啊,她为何不应该嫁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呢?头衔和金钱——有谁比她更加有权利享受它们呢?她生来就应该享受一切美好和高贵的东西。我并没有因为她结婚了而痛苦难受,我不是那种自私自利的人。她感到很高兴,因为她交上好运了,她总算没有投入一个一文不名的穷水手的怀抱。我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爱着玛丽·弗雷泽的。
“是啊,我压根儿没有想到还能再见到她,但是,上次出海归来后,我得到了晋升,而新船又尚未下海,因此,我只好和我的手下员工一道在锡德纳姆等待了几个月。一天,我外出走在乡间小路上,碰到了她的女仆特丽莎·赖特,特丽莎告诉了我有关她的情况、有关他的情况,关于方方面面的事情。我告诉你们,先生们,特丽莎的话几乎使我疯狂了。那个酒鬼竟然敢对玛丽动手,他连给玛丽舔靴子都不配!我后来又遇到了特丽莎,再后来,见到了玛丽本人——见了不止一次,再后来,她不愿见我了。但是,前几天,我得到通知说,一个星期之后就要出海。我决定出发前再见她一次。特丽莎是我真正的朋友,因为她和我一样,也是深爱着玛丽,而痛恨那条恶棍。我从她那儿知道了如何进入玛丽家。晚上,玛丽常常在楼下自己的房间里挑灯夜读。我昨晚悄悄溜进她家,爬到了窗户边,开始时,她不肯给我开窗,但是,我知道,她在内心深处已经深深地爱上我了,室外天寒地冻的,她不忍心让我留在外面。她轻声细语地告诉我,要我绕到前面的那扇大窗户边。之后我发现自己面前的窗户打开了,可以进入餐室。她的话又让我热血沸腾,我又开始诅咒那个虐待我深爱着的女人的禽兽。是啊,先生们,上帝可以做证,他像个疯子一样冲进餐室,用男人能够说得出口的最最难听的话骂她,并且用手杖朝着她打了过去,但是,我和她只是在窗户边站着,清清白白。于是我便跃起身子绰起拨火棍,我们两个人便打起来了。看看这儿,我的手臂上,他一开始就打在这儿,后来轮到我反击了,我像捣烂南瓜似的把他打了个稀巴烂。你们觉得我会后悔吗?我决不后悔!不是他死,就是我亡。但远远不是这么回事呢,他不死,她就会死,而我怎么能够把她置于一个疯子的控制之下啊?我就是这样把他给杀了的。我错了吗?那行,那么,我问你们,如果换了是你们会怎么做呢?
“他殴打她时,她发出了尖叫,结果惊动了老特丽莎,她从楼上跑下来。餐具柜里有一瓶酒,我打开酒瓶倒了些酒喂给玛丽喝,因为她当时已经吓得半死了,然后,我自己也喝了一口。特丽莎像冰一样冷静,所有这些,都是我和她一起谋划的。我们得让现场看起来像是盗贼所为。特丽莎不停地跟女主人复述我们事先编好的故事,而我则跳起来把拉电铃的绳子给剪了,把玛丽扶到椅子上,把拉铃绳的一头磨花,让这一切看起来更自然,不然的话,他们会怀疑,盗贼怎么能够得着绳子并把它给剪断了。后来,我又拿走了几个银碟银罐,让人觉得是发生了入室抢劫案。然后,离开了她们。我们商量好的,我走后一刻钟再报警。我把银器扔进了池塘,回锡德纳姆去了,感觉这是我一生以来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夜晚。这就是全部事实真相,福尔摩斯先生,我要为此上绞刑架吗?”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抽了好一阵子烟。然后,他走过来,握着我们客人的手。
“我也是这么想的来着,”他说,“我知道您说的每句话都是实话,因为您说的我都知道了。除了杂技演员和水手,没有人可以站在托架上够着拉铃绳,但是,只有水手能够打出椅子上的那种结。而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只跟水手接触过一次,就是在她来英国的旅途中,而且这人跟她是一边的,因为她在竭力袒护着他,同时说明,她爱他。您看吧,一旦我发现了线索,要抓您简直是易如反掌。”
“我以为警察永远识破不了我们的妙计的。”
“警察确实没有识破,而且我确信,他们将来也不会识破。您看吧,克洛克尔船长,这件事很严重。但是我愿意相信,是因为对方的极度挑衅,您忍无可忍了才采取行动的。我不知道,您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当然,这是英国陪审团的事。同时,我真的非常同情您。您如果在二十四小时内离开本市,我保证没人会阻拦您。”
“然后,真相就全部公开了吗?”
“当然公开了。”
水手气得满脸通红。
“面对着一个男人,这都提的是什么建议啊?我还是懂点法律的,知道玛丽会被当作同案犯抓起来的。您以为我会自己溜走,而把她一个人留下来面对审讯吗?不会的,先生,他们想把我怎样都行,但是,看在上帝的分儿上,福尔摩斯先生,请您一定要想办法让可怜的玛丽免受审判。”
福尔摩斯再次握住了水手的手。
“我刚刚只是在考验您啊,而您每次都经受住了考验。行了,让我来承担这份责任吧,我已经暗示过霍普金斯了,他如果不能反应过来,我也爱莫能助了。克洛克尔船长,您看,我们这样按法律来走走过场,您是犯人。华生,你是英国陪审团成员,我从未见过像你这么适合做陪审团成员的人了。我是法官[21]。那么,陪审团的成员先生,您已经听到过证词了,您觉得犯人有罪还是无罪?”
“无罪,法官大人。”我说。
“民众之声乃上帝之声[22]。克洛克尔船长,您被无罪释放了。只要法律没有让别人成为受害者,您在我这儿就平安无事了。一年后再回来找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吧,但愿她的未来和您的未来能证明,我们今晚的判决是正确的。”
注释:
[1]本故事于1904年9月和1904年12月分别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和美国的《科利尔》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897年冬天。
[2]此语原文为“The game is afoot.”典出威廉·莎士比亚的剧作《亨利五世》第三幕第一场,国王向着攻打法国城市的士兵们喊话:“我看得出你们站在这里,就像被皮带勒住的猎犬一样,都在极度紧张地等待出击。现在猎物走动了,勇往直前,冲吧。”(朱生豪译文)其中的“game”一词可以理解为“游戏、猎物、狩猎”等。
[3]肯特郡(Kent)是英格兰的一个郡,位于伦敦东南,首府是梅德斯通,与东苏塞克斯郡、萨里郡和伦敦相邻,与苏塞克斯隔泰晤士河口相望。隔多佛尔海峡与法国相望。有“英格兰的花园”的美称。
[4]关于这种表达方式,参见《橄榄球队中卫失踪之谜》中的注释。
[5]实际上,本系列故事中只收录了三桩斯坦利·霍普金斯参与侦破的案件,另外两桩是《黑彼得案》和《金边夹鼻眼镜之谜》。如果按照前面的说法,至少应该有七桩才对。
[6]福尔摩斯常常用揶揄的口吻拿华生开涮,比如说他叙述案件时老爱妙笔生花,夸大其词,使侦案工作成了故事,背离了其科学的属性等,但实际上,这是表达其幽默感的一种方式,他们两人是真正的诤友,情谊深厚,可谓肝胆相照。
[7]奇斯尔赫斯特(Chislehurst)是肯特郡的一个区域,离伦敦二十公里。
[8]帕拉第奥(Andrea Palladio,1508—1580)是意大利著名的建筑师,领导了古典建筑风格的复兴,尤其提倡比例和谐布局对称的古罗马理想建筑风格,设计过许多别墅、宫殿和教堂,其中的代表作是威尼斯的圣乔治教堂。
[9]这种式样的建筑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很典型,多处描述到宅邸的一翼是新建的。
[10]刘易舍姆(Lewisham)和锡德纳姆(Sydenham)是伦敦南部挨得很近的两处地方。
[11]按照中医的说法,醋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
[12]按照英国当时的法律,离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且《离婚法》中的相关条文对女方极不公平,男性可以在妻子有外遇的情况下提出与其离婚,而女性则必须附带一项条件,即有通奸行为的丈夫必须对她构成身体上的暴力伤害之后,她才可以提出离婚。
[13]备膳间(bulter’s pantry)是指介于餐室和厨房之间的房间。
[14]阿德莱德(Adelaide)是澳大利亚的港口城市,南澳大利亚州的首府,濒临托伦河,于1837年由移民建立。
[15]从男爵(Baronet)是排在英国五大世袭爵位之后的最低级。英国皇族和贵族的五大爵位(peerages)及其与之相对应的女性称谓是: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关于贵族的情况,亦参见《单身贵族案》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四章中的注释。
[16]根据《三个大学生》中的描述,福尔摩斯的身高为六英尺。
[17]滑铁卢(Waterloo)是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以南大约二十公里处的一座小镇。同许多欧洲小镇一样,滑铁卢镇古朴而宁静,并无太多的特别之处,但其名字却是响彻世界,常常被人们挂在嘴边,说起某人在某场官司或某场比赛中遭到失败时,就会说某某遭遇了滑铁卢。1815年,拿破仑率领法军在此与英国、普鲁士联军展开激战,法军惨败。随后,拿破仑以退位结束了其政治生涯。滑铁卢因此用来比喻惨痛的失败。
[18]马伦戈(Marengo)是意大利西北部的一个镇,1800年,拿破仑率领法军在此与奥地利军队展开激战,击败并俘虏了奥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从而使意大利再次置于法国的统治之下。
[19]女帽饰针(hatpin)是指旧时女性用以别帽于发的长别针。
[20]苏伊士运河(Suez Canal)是亚洲与非洲间的分界线,也是亚非与欧洲间最直接的水上通道,运河西面是尼罗河低洼三角洲,东面较高,是高低不平且干旱的西奈半岛,全长一百九十公里。运河于1869年修筑通航,提供了从欧洲至印度洋和西太平洋附近土地的最近的航线,是世界上使用最频繁的航线之一。
[21]这个场景在《三位大学生》中也出现了,福尔摩斯当时说:“如果不想让事情张扬出去,那我们就自己给自己授予一定的权力,自己组建一个小型的私人法庭。”
[22]此语原文为拉丁文(Vox populi,vox Dei)。英格兰约克的神学家兼学者阿尔昆(732?—804)曾为加洛林王朝的“文艺复兴”和中世纪拉丁文的规范做出了杰出贡献,他在给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742—814)的信中对这句话表示了怀疑,“那些常把‘民众之声乃上帝之声’挂在嘴边的人的话不值得听信,因为民众的喧嚣总是接近疯狂的”。这被认为是第一次提到了这句名言。自14世纪的英国诗人约翰·高尔(John Gower,1325?—1408)起,便不断有人引用这句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