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前摆着三大本手稿,其中记录着我们1894年的侦察工作。当我浏览这些手稿时,我得承认,面对如此丰富的素材,要从其中遴选出最有意思的案件,同时又是能够彰显我的朋友借以扬名的独特才华的案件,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翻阅着手稿,看到了自己记录的那个令人恶心的故事,即红蚂蟥和银行家克罗斯比惨死案。我还看到了,阿德尔顿惨案的记录,还有那些关于英国古墓中奇特的随葬品的记录。著名的史密斯-莫蒂默[2]继承权纠纷案也发生在这一年。还有追踪并且擒获于雷的情况,即那位林荫大道杀手——本案的成功告破,福尔摩斯因此收到了法国总统的亲笔致谢信,同时获得了法国荣誉勋章[3]。这其中的每一桩案件都可以进行叙述,不过,从总体上来说,我认为,没有任何一桩像发生在约克斯莱老宅的案件那样,错综复杂,充满了离奇有趣的情节。案件中,不仅记述了小威洛比·史密斯惨死的情形,而且有后续的进展,即剥茧抽丝,展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事情发生在11月下旬的一个暴风骤雨的夜晚。整个傍晚,我和福尔摩斯坐在一块儿,沉默不语。他忙着在用高倍放大镜解读一份重写手稿[4]上的原有内容,我则专心致志地看一篇新近发表的外科论文[5]。室外的贝克大街上狂风呼啸着,雨点猛烈地击打在窗户上。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置身于城市的中心,四周方圆十英里范围内全是人工建筑,却依然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无边威力,同时意识到,面对大自然的种种巨大威力,整个伦敦只不过是点缀在田野上的鼹鼠洞而已。我走到窗边,看了看外面空无一人的街道,寥寥落落的街灯映照在满是泥泞的主街和闪亮着的人行道上。孤零零的一辆马车从牛津大街尽头奔驰了过来,溅起一路泥水。
“对了,华生,还好我们今晚用不着出门去,”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放下手上的放大镜,卷起重写手稿,“一坐下来就看了这么多内容,是个挺伤眼睛的活儿啊。根据我的判断,这上面没有什么令人感到兴奋的东西,只不过是15世纪下半叶的某座修道院的流水账而已。嘿!嘿!嘿!那是什么声音啊?”
在低沉单调的风声中,传来了马蹄的嘚嘚声,还有马车轮子摩擦人行道边缘的嘎吱声。我看到,马车在我们寓所的门口停住了。
“他这是想要干什么呢?”看到有个人从马车上下来时,我脱口说了一声。
“想要干什么?想要求助于我们啊。可怜的华生啊,而我们需要的是外套、围巾和高筒橡皮套鞋,以及人类发明的能够抵御恶劣天气的一切辅助物品。不过,等一等,马车又离开了!不过还有希望。如果他想要我们一同出去的话,肯定会让马车等待着的。跑下楼去,亲爱的伙伴,把门打开,其他人早就上床睡觉了。”
门厅的灯光照在了我们半夜来客的身上,我很容易就认出了他。来者是年轻的斯坦利·霍普金斯,一位大有前途的警探,其侦探生涯几次受到福尔摩斯的关注。
“他在家吗?”霍普金斯问,显得迫不及待。
“上楼吧,尊敬的霍普金斯先生,”楼上传来福尔摩斯的声音,“但愿您不是有意挑选了一个这样的夜晚来啊。”
警探上了楼梯,我们房间的灯光映照着他身上的雨衣闪闪发亮。我帮他脱了雨衣,福尔摩斯把壁炉里的火拨旺了些。
“对了,尊敬的霍普金斯,挪过来一点,暖一暖脚趾,”他说,“这儿有烟,华生医生给您开了一张热水加柠檬的处方,在这样暴风骤雨的夜晚,这可是一剂良药啊。您顶着暴风雨过来,一定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我实话告诉您,自己今天下午一直都在忙碌着呢。您从最近的报纸上看到关于约克斯莱案件的报道了吗?”
“关于15世纪之后的情况,我今天什么都没有看。”
“对了,报道就只有一段,但全是错误的,所以您也没有错过什么。我没有错失良机,案件发生在肯特郡[6],距离查塔姆[7]大概七英里路程,距离铁路线三英里。我三点十五分接到电话,五点钟就赶到了约克斯莱旧宅,立即展开调查,赶上最后一趟火车回到了查令十字车站,然后乘了马车就直接到您这儿来了。”
“我估计,这意思就是说,您对摆在您面前的案件并不是很清楚,对吧?”
“意思是说,我完全没有搞清楚头绪,所以,我看出来了,这可是一桩自己从未见识过的错综复杂的案件。不过,乍一看,案件似乎很简单,不会出什么差错。但是作案动机不明啊,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令我感到头痛的——找不出作案动机。这儿死了人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我看来,任何人都不存在加害他的理由啊。”
福尔摩斯点燃了雪茄,背靠在椅子上。
“把情况讲述给我们听听吧。”他说。
“我已经把事实弄得挺清楚了,”斯坦利·霍普金斯说,“现在,我需要弄清楚的是,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根据我的调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几年以前,有一位自称是科拉姆教授的老人买下了那座乡间别墅——约克斯莱旧宅。老人身体有病,有一半时间是躺在**的,另外一半时间则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在房前屋后走着,或者是由园丁用巴斯轮椅[8]推着在院落里转悠。少数几个拜访过他的几个邻居都很喜欢他,他可是那一带远近闻名的有学问的人。家里过去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管家——马克尔太太,还有一个女仆——苏珊·塔尔顿。自从搬到此地,两个女人就开始在他家干活儿了。她们看上去是品行端正的人。教授正在写一本学术专著,一年前,他觉得有必要请个秘书。刚一开始雇请的两位,他试用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够理想,便辞退了。第三个是威洛比·史密斯先生,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伙子,好像正是教授想要找的人。他整个上午的工作就是按照教授的口述做记录,整理成文字,晚上通常在寻找参考资料,都是与翌日的工作相关的内容。这位威洛比·史密斯以往的业绩无可挑剔,无论是在阿平厄姆[9]度过的童年时代,还是在剑桥大学度过的青年时代,情况都是如此。我看了别人给他写的证明信,一直都体面正派,平静和蔼,刻苦用功,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瑕疵。但是,今天早上,就是这个年轻人,死在了教授的书房里。现场的情景,只能让人想到是谋杀。”
窗外寒风还在呼啸着,刮得窗户嘎吱作响。我和福尔摩斯往壁炉前面挪了挪,年轻的警探语速缓慢地讲述着古怪离奇的案件。
“您即便找遍整个英国,”他说,“我认为,您恐怕很难找到像科拉姆教授那样的家庭自我封闭,与世隔绝。一家人待在家里,连着几个星期都不迈出花园大门半步。教授自己整天埋头工作,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围的邻居,年轻的史密斯一个都不认识,他和主人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两个女的也没有什么情况需要外出的。园丁莫蒂默[10],即替教授推轮椅的人,享受退伍抚恤金——他性格温和,参加过克里米亚战争[11]。他没住在约克斯莱旧宅,而是住在旧宅花园另一侧的一幢有三个房间的小屋里。约克斯莱旧宅的院落里就他们这几个人了,见不到别的什么人。花园大门离伦敦通往查塔姆的公路就一百码距离。大门扳开一个门闩就开了,任何人都可畅通无阻地进入。
“我这就来复述一下苏珊·塔尔顿的证词,她可是唯一能够确切地说出当时情况的人。案件发生在上午十一点钟到十二点钟之间,当时,她正在楼上,给前面的卧室挂窗帘来着。科拉姆教授还躺在**,因为天气不好的时候,他很少会在中午前起床。管家在后面忙着。威洛比·史密斯先前一直待在自己的卧室里,因为他把卧室当作起居室用了。但是,就在这时,女仆听见他走过过道,下到了正好在她所在房间楼下的书房里。她没有看见他,但是,她说了,他那快速而又稳健的脚步,她是不可能弄错的。她没听到关书房门的声音,但一两分钟之后,却听见了楼下的房间里传来恐怖的叫声,那是疯狂而又沙哑的尖叫声,声音听起来很怪异,很不自然,像是男人的声音,又像是女人的。就在同一时刻,又传来了一声沉重的撞击声,声音震动了整个旧宅,然后一切又归于平静了。女仆呆呆地站立了片刻,然后鼓起来勇气,跑到了楼下。书房的门是关着的,她把门打开了,结果发现年轻的威洛比·史密斯躺在地上,四肢张开着。刚一开始时,她没有看见有伤口,但是,正当她想要把他扶起来时,却发现他的伤势非常严重。
“女仆开始时认为,年轻的史密斯已经死了,但是,当她用冷水瓶往他的前额倒水的时候,他的眼睛睁开了一会儿。‘教授,’他喃喃地说——‘是她。’女仆发誓说,这是原话。他拼命地挣扎着想要再开口说话,把右手向上举起,然后身子倒下去死了。
“这时候,管家也到了现场,但她晚到了一步,并没有听见年轻人临终时说的话。她让苏珊留下来守在尸体旁边,自己则急急忙忙地跑到教授的卧室里去了。教授坐在**,情绪很焦虑,因为他先前听到的声音,足以使他确认,自己的府上发生了什么可怕的情况。马克尔太太发誓说,教授仍然还穿着睡衣,没有莫蒂默的帮忙,他确实连衣服都没法儿穿,莫蒂默一般要十二点钟才会来。教授说他听到了楼下传来的叫声,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无法解释年轻人临终时说的话,‘教授——是她’。但是,他认为,这是昏迷当中的胡言乱语。他相信,威洛比·史密斯没有与任何人结怨,没有任何理由惹下这杀身之祸。他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打发园丁莫蒂默去当地报警。不一会儿,当地警察局长便发电报找我了。我到那儿以前,现场的一切都没有动过,他们封锁了现场,任何人不得进入通向宅邸的小路。这可是把您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绝佳机会啊,福尔摩斯先生。实际上,所有的东西一样都不缺。”
“就缺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的同伴说着,脸上的笑容多少显得有点尖刻,“行啊,说来给我们听听吧,在您看来,这是属于一种什么类型的案件呢?”
“我得先请您,福尔摩斯先生,看一眼这张草图,便可以对教授的书房和本案涉及的不同地点有一个大致的印象。这样有助于您了解我进行调查的情况。”
他展开草图,平放在福尔摩斯膝盖上,下面这幅是我仿照该图画出来的。我起身站在福尔摩斯身后,从他的肩膀后面仔细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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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图画得很粗略,只是把我看来非常重要的几个地方标示出来了而已。其他地方您到了现场后就能看到。对了,我们首先来假设一下,凶手进入了宅邸,那么,他或者她是如何进入的呢?毫无疑问,是从花园的小径和后门进入的,因为后门直接通向书房,任何别的路线都太过复杂了。逃跑也一定是那条路线,因为书房另外还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因为苏珊向楼下跑给堵住了,另一个出口直接通向教授的卧室。因此,我便把注意力立刻集中在了花园的小径上,由于刚刚下过雨,小径湿漉漉的,肯定会留下脚印的。
“我仔细检查后发现,自己要对付的是一个很谨小慎微而又技术高超的罪犯。小径上根本没有发现任何脚印。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有人在紧挨着小径两边的草地边缘走过,他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留下痕迹。我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印迹,但路边的草被踩倒了,肯定有人在上面走过。那只能是凶手无疑,因为上午天气恶劣,园丁和其他人都不可能会去那儿,而且雨是头天晚上才开始下的。”
“等一等,”福尔摩斯说,“那条小径是通向哪儿的?”
“通向宅邸外面的大路。”
“距离多长?”
“一百码左右。”
“小径到了花园的门口处,肯定可以看到脚印吧?”“很不巧,小径到了那儿就铺上地砖了。”
“那行,那大路上呢?”
“没有,大路被踩得稀巴烂了。”
“啧啧,啧啧!行了,这么说来,草地上的那些印迹,是进入的还是离去的?”“这个说不准,连个基本的轮廓都没有。”
“脚是大的还是小的?”
“无法辨认。”
福尔摩斯哼哈了一声,显得不耐烦了。
“天一直在大雨如注,狂风呼啸,”他说,“现在恐怕比重写手稿都更加难辨认了。得了,得了,已经无济于事了。霍普金斯,您在自己什么情况都没有确认之后干了什么啦?”
“我认为,自己确认的东西还是挺多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了,有人小心翼翼地从外面进入了宅邸。我接着仔细地察看了走廊过道,上面铺着椰衣垫,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顺着走廊进入了书房,里面陈设简陋,主要的物件就是一张带固定橱柜的大写字桌。固定橱柜有两排抽屉,中间有一个小柜,抽屉全部打开了,小柜上了锁。看起来,抽屉一直就是敞开着的,里面没有放任何值钱的东西。小柜里面放了一些重要文件,但是,没有被人翻动过的迹象。教授向我保证,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失。可以肯定,本案于盗窃无关。
“我现在介绍一下那位年轻人的尸体的情况,尸体在橱柜的附近,就在左边一点点,草图上面已经标示出来了。刀口在脖子的右侧,是从后往前刺的,所以,自杀的可能性几乎可以排除。”
“除非他跌倒在刀口上。”福尔摩斯说。
“一点没错,我也这么想过,但是,我们是在离尸体有几英尺处发现小刀的,所以,不可能是自杀的。当然,还有死者临终时说的那句话。最后,死者右手还紧握着一件重要的证据。”
斯坦利·霍普金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打开了纸包,露出一副金边夹鼻眼镜,眼镜一端垂着一条断成两截的黑丝带。“威洛比·史密斯视力极佳,”他说,“毫无疑问,眼镜是从凶手鼻子上或凶手身上扯下来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把眼镜拿在手上,聚精会神而又兴致勃勃地认真察看了起来。他把眼镜架到自己鼻梁上,试着看东西,走到窗户边,抬头往街上望去,接着又把眼镜举到通亮的灯光下,仔细端详起来。最后,他咯咯地笑出了声来,在桌子旁坐了下来,在一张纸上写了几行字,然后把字条扔给了斯坦利·霍普金斯。
“这是我能够帮助您的最好办法了,”他说,“可能会有点用途的。”
警探一脸吃惊的样子,大声念出了那张字条上的文字。内容如下:
寻人启事:有位女士,风度优雅,衣着华贵。鼻梁粗大,与众不同,双眼紧挨着鼻子两边。额头上有皱纹,表情作凝视状,或许还有点削肩。种种迹象表明,最近几个月来,她至少两次光顾过某一家眼镜店。鉴于此女士眼睛度数很深,加上眼镜店的数量有限,寻找到她并非难事。
霍普金斯惊诧不已,我的面部表情也一定如此。面对我们的表情,福尔摩斯脸上露出了微笑。
“毫无疑问,我的推断其实很简单,”他说,“要寻找到比眼镜更能推断事情的物件可困难了,何况还是一副如此不同凡响的眼镜呢。眼镜制作精致,我据此推断出,它是属于一位女士的。当然了,还因为死者临终时说的话。至于说她风度优雅,衣着华贵,那是因为,正如您看到的那样,眼镜框是镶了金边的,很难想象,戴着如此精致眼镜的人,其他方面会粗俗邋遢。您看看,眼镜的鼻夹很宽,您戴肯定大了,说明女士的鼻子底部很宽,这种鼻子通常短而粗,但是我不敢妄下结论,也不敢坚持自己的观点,因为很多事情往往都会有例外的。我的脸庞很窄,然而,我戴上眼镜后,眼睛却无法对准镜片的中心,或者说连中心都接触不到。所以说,女士的眼睛离鼻子很近。你可以看到,华生,眼镜是凹面的,而且度数很深。一位一直都是眯起眼看东西的女士,一定会在身体上面留下一些特征,从而体现在前额、眼睑和肩膀上。”
“是啊,”我说,“我听得明白你的这一点理由,不过,说实在的,你说光顾过两次那家眼镜店那一点,我还真是没法儿理解。”
福尔摩斯拿起眼镜。
“你可以看到,”他说,“鼻夹两边垫着片软木条,以便减轻眼镜给鼻子造成的压力。其中一片已经褪色,有了一定程度的磨损了,另一片是新的。很显然,有一片脱落了,换了新的。我可以判断,新的一片装上去也就几个月的光景。两片软木条一模一样,很配套的,所以,我得出结论,该女士再一次光顾过那家眼镜店。”
“天哪,真是神奇啊!”霍普金斯大声说,钦佩之情溢于言表,“想想看,我的手上掌握着所有的证据,但自己竟然浑然不知!不过,我倒是有过这样的打算,即去转一转伦敦的眼镜店铺。”
“说的是,您一定会去转一转的,对了,关于本案,您还有什么要对我们说的吗?”
“没有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看吧,您知道的情况和我知道的一样多——说不定还要更多。我们到当地了解过了,乡间路上或者火车站,有没有看见过陌生人出现。我们听到的回答是,没有。最令我费脑伤神的是,完全不知道本案犯罪的目的是什么。没有任何人提得出作案的动机是什么。”
“啊,这我可帮不上您的忙。但是,您希望我们两个人明天去一趟,对吧?”
“如果您不觉得这是过分的要求的话,福尔摩斯先生。明天早上六点钟有一趟从查令十字车站开往查塔姆的火车,我们八九点钟就可以到达约克斯莱旧宅。”
“那我们就乘坐那趟车吧。您经办的这桩案件很有特点,我很乐意参与调查。行了,快一点钟了,我们最好睡上几个小时,要我说,您可以在壁炉前面的沙发上凑合一宿。我点起我的那盏酒精灯,我们出发前,请您喝一杯咖啡。”
翌日,狂风的威力已经消退了,但是,我们早晨起程时,天气寒冷刺骨。我们看到,寒冬的太阳照耀在泰晤士河两岸荒凉萧疏的沼泽上和漫长阴郁的河面上,此情此景,令我想起了我们在侦探生涯的早期追逐那位安达曼群岛来的岛民的情形[12]。经过漫长疲倦的旅途,我们在一个离查塔姆几英里远的小站下了车,趁着当地一家小旅馆给我们的马车套上马匹的工夫,我们匆匆吃了点早餐,所以,我们最后抵达约克斯莱旧宅时,便可以立刻投入工作。有位警探在花园的门口迎着我们。
“对了,威尔逊,有什么新情况吗?”
“没有,先生——什么情况都没有。”
“没有人报告说看见过陌生人了吗?”
“没有呢,先生。火车站那边的人肯定地说,他们既没有看见陌生人进来,也没有看见陌生人离开。”
“你们到旅馆和出租公寓去调查过了吗?”
“去过了,先生,没有任何我们知道来历的人。”
“对了,这儿离查塔姆不远,完全可以走着过去。任何人有可能待在那儿,或者乘坐火车离开了,却没有被发现。这就是我对您说到过的那条花园小径啊,福尔摩斯先生。我可以保证,昨天小径上没有任何印迹。”
“哪边的草地上有踩踏过的痕迹?”
“这边呢,先生,在小径和花圃之间这条狭窄的草地边缘上。现在看不到痕迹了,但当时我看得挺清楚的。”
“是啊,是啊,有人在上面踩踏过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蹲在草地的边缘,“我们要找的那位女士走路时一定小心谨慎,否则,一定会在小径的一边留下脚印的,而在另一边松软的花圃上甚至会留下更加清晰的脚印,对不对?”
“是啊,先生,她一定是个头脑冷静的人。”
我看到福尔摩斯的脸上呈现出专注的表情。
“您说,她一定是顺着这条路线原路返回的,对吧?”
“对啊,先生,因为没有别的路线。”
“是从这块狭窄的条状草地上吗?”
“毫无疑问,福尔摩斯先生。”
“哼!这可是不同凡响的举动啊——非常不同凡响。对了,我看,我们已经把小径察看完毕了,继续向前走吧。我估计,花园的这道门一般是敞开着的吧?这样一来,那位客人就不需要费任何周折,直接就可以进入。她当时的头脑里面并没有要杀人的念头,否则,她一定会随身携带某种凶器的,而不至于要拿起摆放在写字桌上的小刀啊。她顺着这条走廊向前走,没有在椰衣垫上留下任何痕迹。随后进了书房。她在书房里待了多长时间呢?我们没有办法做出判断。”
“不过几分钟而已,先生,我忘了对您说了,因为出事前不久,女管家马克尔太太在书房里面打扫过了——她说了,大概一刻钟前的样子。”
“是啊,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时限范围了。那位女士进入书房,然后干了什么呢?她走到了写字桌边,要找什么呢?不是要找抽屉里的东西。抽屉里如果有什么值得她拿的,一定会上锁。不对,她要找小柜里面的东西。嘿!小柜上的这道划痕是这么回事啊?擦根火柴棒看看,华生。您为何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霍普金斯?”
他察看了那道划痕,划痕从钥匙孔右侧的铜片开始,全长大概四英寸,一直延伸到了柜子的漆面上。
“我当时也注意到了划痕,福尔摩斯先生。但是,钥匙孔的周围总是可以看到出现划痕的。”
“这道划痕是新的,挺新的。您看看,划痕处的铜片格外锃亮。旧划痕表面的颜色和整个铜片的颜色应该是一样的,用我的高倍放大镜看看吧,划痕两边还有油漆粉末呢,就像是刚犁过的地一样。马克尔太太在吗?”
一个满脸哀愁的老妇人进了书房。
“您昨天上午擦过这个柜子上的灰尘了吗?”
“对啊,先生。”
“您注意到这道划痕了吗?”
“没有啊,先生,我没有注意到。”
“我肯定您没有注意到,因为掸子会把这些粉末给掸掉的,谁有这个柜子的钥匙?”
“教授把它拴在自己的怀表链上呢。”
“是把普通钥匙吗?”
“不是啊,先生,是把丘伯牌的钥匙。”
“很好,马克尔太太,您可以走了。我们现在有了些许进展了,那位女士进了房间,走到柜子边,或者打开了,或者想要打开。正当她专注于此时,威洛比·史密斯进来了。她匆匆忙忙拔出钥匙,于是就在门上留下了这道划痕。他抓住了她,她随手抓起一件东西,正好是一把小刀,对他进行袭击,以便叫他放她走。这是致命的一击,他倒下了,她逃之夭夭,拿走了也许没有拿走她到此要取的东西。女仆苏珊在吗?你听到了惨叫之后,有没有人能够通过这个门口逃跑呢?”
“不能啊,先生,这不可能啊。如果走廊上有人的话,我下楼之前会看见的。况且,这扇门根本就没有打开,因为如果开的话,我会听见的。”
“出口这个问题已经弄清楚了。那么,毫无疑问,那位女士是原路返回的。我知道,另外那条过道只通向教授的卧室。这个方向没有出口对吧?”
“没有啊,先生。”
“我们从过道走过去,去认识一下教授。嘿,霍普金斯!这一点很重要,确实非常重要啊。通向教授卧室的过道也是铺着椰衣垫的。”
“对啊,先生,那又怎么样?”
“难道您就没有看出与本案有什么关联吗?得了,得了,我不再多说了。毫无疑问,是我弄错了。不过,我总是觉得,这个事情耐人寻味。和我一起走吧,给我引见一下。”
我们顺着过道走,这条过道和通向花园的那条一样长,过道的尽头有一小段台阶延伸到了门口。我们的向导霍普金斯敲了敲门,把我们领到了教授的卧室。
教授的卧室是个很宽敞的房间,里面堆放着数不胜数的书籍,书柜里都塞不下了,几个角落都堆满了,箱子柜子边都堆的是书。床铺摆放在卧室的中间,卧室的主人靠卧在**的枕头上。眼前这位先生的相貌很特别,比他更加特别的人我极少见过。只见他面容瘦削,鹰钩鼻。他转过脸来,一双犀利的眼睛深陷在眼眶中,浓密的眉毛低垂着。他的头发和胡子全白了,只有嘴唇周围的胡子是黄色的。在他乱蓬蓬的胡子中,一支卷烟一闪一闪地冒着火光。室内弥漫着一种难闻的陈腐气味。当他伸出手来和福尔摩斯握手时,我发现,他的手指都被尼古丁给熏黄了。
“您是吸烟的吧,福尔摩斯先生?”他说,说话时字斟句酌,显得有点怪腔怪调,“那就请吸支烟吧,您呢,先生?我建议你们还是来一支吧,这可是亚历山大[13]的爱奥尼德斯专门为我准备的。他每次送货就是一千支,说起来很难过,我每两个星期就得要那边送一批货过来。很糟糕啊,先生,非常糟糕,不过,上了年纪的人也没有多少乐趣。烟卷和研究工作——这是我的全部了。”
福尔摩斯点着了一支烟,眼睛不动声色地把整个房间打量了一番。
“烟卷和我的研究工作,但现在就只剩下烟卷了,”老人感慨地大声说,“哎呀!多么可怕的突然变故啊!谁曾想到会出现如此可怕的灾难啊?多么奋发有为的一个年轻人啊!我实话对您说吧,如果训练上几个月,他会是一位难得的助手啊。您是如何看待这桩案件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心里还没有底呢。”
“我们全都云里雾里的,如果您能够对此拨云见日,我真的会感激不尽的。对我这样一个可怜的书呆子和沉疴在身的人来说,这是个难以承受的打击啊。我好像已经丧失了思考能力了。但是,您是个行动敏捷的人——是个干实事的人。处理这样的事情是您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无论遇上什么紧急情况,您都能够沉得住气。说真的,我们能够把您给请过来了,真是我们的幸运啊。”
教授在说着这番话时,福尔摩斯在房间的另一侧来回踱着步。我注意到,他抽烟的速度快得不同寻常,很显然,他和我们面前这家主人一样,很喜欢这种亚历山大新生产的烟卷。
“是啊,先生,这真是致命的打击,”教授说,“那就是我研究的成果——那边墙边桌上的那堆手稿。我在叙利亚和埃及的多家科普特教会[14]的修道院中发现了文献资料,这是对那些文献资料的分析研究,这部著作足以动摇启示宗教[15]的基础。我的身体日渐衰弱,现在助手又离我而去了,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完成这部著作。天哪,福尔摩斯先生,哎呀,您抽烟的速度可比我的还要迅速啊。”
福尔摩斯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可是个品烟的专家啊,”他说着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这已经是第四支了——用他刚抽完的那支烟的烟头点着了这支,“我不想长时间地询问您,让您费脑伤神的,科拉姆教授,因为我知道了,在罪案发生时,您是不可能知道其中的任何情况的。我只想问您这样一个问题:可怜的年轻人临终前说的那句话,‘教授——是她’,您认为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教授摇了摇头。
“苏珊是个乡下姑娘,”他说,“您是知道的,那个阶层的人简直愚不可及。我认为,可怜的年轻人嘴里念叨的是句毫无关联的谵言呓语,但她却曲解成了这样一种无稽之谈。”
“我明白了,关于这桩惨案,您自己就没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可能是个意外,有可能——我只是在我们这些人面前说说——是自杀的。年轻人心里有事,会藏着掖着——说不定是心里面的事情呢,这种事情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与谋杀比起来,这种假设的可能性还是要大一些的。”
“但是,那副眼镜是怎么回事呢?”
“啊!我不过是个高学问的人——一个耽于幻想的人,解释不了生活当中的实际问题。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很清楚,朋友啊,爱的信物可以是形形色色的,无奇不有。不管怎么说,再抽支烟吧。看到有人也喜爱这种烟,我打心眼里高兴。一把扇子,一只手套,一副眼镜——当一个人结束生命的时候,谁知道他会把什么东西握在手上当作象征物或者纪念品呢?这位先生说草地上有脚印,但是,在那样一处地方,毕竟还是很容易出差错的。至于那把小刀,不幸的年轻人倒下去时很可能把刀甩得很远啊。我很可能说话像个孩子,但是,我还是觉得,威洛比·史密斯是自己结束生命的。”
福尔摩斯对教授提出的这样一种解释感到很震惊,他接着来回踱了一会儿步,陷入了沉思,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着烟。
“请告诉我,科拉姆教授,”他最后说,“书桌的小柜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呢?”
“没有装什么招致盗贼的东西,就是一些家庭的文书、我已故夫人的信件、多所大学授予给我的荣誉证书。钥匙在这儿呢,您自己可以去打开看看。”
福尔摩斯拿起钥匙,看了片刻,然后又还回去了。
“不需要,我看它对我没多少帮助,”他说,“我宁可到您家花园里安安静静地走一走,头脑里面好好地想一想这件事。您刚才提出的关于自杀的一说,值得考虑一下。打扰您了,我们必须向您表示歉意,科拉姆教授,我保证,午饭前我们绝不来打搅您。两点钟时,我们再来,把这期间调查到的情况向您汇报。”
福尔摩斯有点心不在焉,很是奇怪。我们默不作声,来来回回地在花园的小径上走了好一阵子。
“有线索了吗?”我最后问了一句。
“有没有线索,取决于我刚才抽的那些烟,”他说,“说不定,我完全给弄错了。烟卷会向我表明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我激动地大声说,“到底如何——”
“行了,行了,到时候你就明白了,即便不是那么回事,那也没有什么害处啊。当然了,不管怎么说,我们总是还有眼镜店的那条线索可以追寻啊,但是,面前有捷径可走,何乐而不为呢?啊,这不是好心的马克尔太太吗?我们花上五分钟和她聊一聊吧,会很有启示的。”
我先前可能说过的,只要他愿意,福尔摩斯还是挺讨女人喜欢的,轻而易举就可以赢得她们的信任[16]。才过了他提到的时间的一半,他就已经赢得了女管家的好感了,开始侃侃而谈了起来,好像他们已经相识有好年了似的。
“是啊,福尔摩斯先生,就是您说的那样,先生,他抽烟确实很凶,整天抽烟,有时候整夜都抽,先生。一天上午,我到了那个房间——哎呀,先生,您还以为那是伦敦的雾呢。已故的年轻史密斯先生也抽烟,但没有教授抽得那么厉害。他的身体——是啊,我也不知道抽烟对身体究竟是有好处还是有坏处。”
“啊!”福尔摩斯说,“但抽烟会破坏食欲。”
“啊,这我倒是不知道,先生。”
“我估计,教授吃东西不怎么样吧?”
“啊,没有一定的,反正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
“我敢打赌,他今天早上没吃早饭,而且我看他抽了那么多烟,午饭也不想吃了吧?”
“啊,打赌您可就输了,先生,他今天早上吃得很多。我都没有见过他胃口有这么大的时候,中午还要了一大盘牛排。我自己倒是觉得挺奇怪的,自从昨天进了那个房间,看见了年轻的史密斯先生躺在地板上的情形,看见食物就受不了。是啊,世界上真是无奇不有啊,出了这样的事情,教授的胃口竟然不减。”
我们就这样在花园里转悠了一个上午。有传言说,有些孩子头天上午在查塔姆公路上看见了一个陌生女人,斯坦利·霍普金斯到村上了解这事去了。至于我朋友,他的精力好像已经消耗殆尽了,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漫不经心地办案。霍普金斯回来说,他找到了那些孩子,孩子们确切无疑地看见了一个女人,外表和福尔摩斯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戴着眼镜。连这样一个情况都没有激发起他的兴趣,倒是对伺候我们吃饭的苏珊更加关注。苏珊主动告诉我们,她相信昨天上午,史密斯先生出去散了步,返回后不到半个小时,悲剧就发生了。我看不出来这事与本案有什么关联,但是,我明显地看出来,福尔摩斯已经把这个情况纳入他头脑对案件的整体判断之中了。他突然一跃站起身,看了看自己的表。“两点钟已经到了,先生们,”他说,“我们必须得上楼去,把情况向我们的教授朋友和盘托出。”
老人刚刚吃过中饭,毫无疑问,空盘子证明,正如管家所说的那样,他胃口很好。他转过头来,用飘忽不定的目光看着我们,样子很怪异。他嘴里无时无刻不叼着烟,已经穿戴整齐,坐在火炉边的扶手椅上了。
“好啊,福尔摩斯先生,您破解这桩谜案了吗?”他说着把身边的桌子上放着的一个镀锡铁皮大烟盒推给我同伴,福尔摩斯在同一时间伸出手,两个人用上劲,结果烟盒从桌子边缘落下了。接下来的一两分钟时间,我们全都跪在地上,把散落在各处的烟卷捡了起来。我们站起身后,我发现,福尔摩斯两眼闪着亮光,脸颊涨得通红。只有在危急关头,我才能看见他**飞扬的迎战状态。
“是啊,”他说,“我已经破解了。”
我和霍普金斯瞪着眼睛,惊诧不已。老教授瘦削的身子不停地颤抖着,脸上露出讥讽的笑容。
“可不是嘛!就在花园里面破解的?”
“不,在这儿呢。”
“在这儿?!什么时候?”
“此时此刻。”
“您肯定是在开玩笑吧,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您这是在逼我说,案件非同小可,不可如此轻率对待啊。”
“我已经形成了我演绎推理链中的每一个环节,而且验证了,科拉姆教授。我能够肯定,自己的推理是无懈可击的。在这桩诡异离奇的案件中,您的动机是什么,或者说您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我还说不准确。不过几分钟之后,我或许可以听到您亲口说出来。同时,为了您的方便,我来把已经发生的事情复述一下,这样您可以知道,我还需要您补充些什么情况。”
“有位女士昨天进了您的书房。她想要来拿走您柜子里面的一些文件。她自己有钥匙。我刚刚察看了您的钥匙,上面并没有划痕造成的轻微的颜色脱落。由此看来,您不是同谋。我根据证据来判断,她来盗取东西,您并不知情。”
教授嘴里喷出了一口烟雾。“这太有趣,太耐人寻味了,”他说,“您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当然,您已经追踪到了那位女士,那您同样说得出来,她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吧?”
“听我慢慢说吧。首先,您的秘书把她给逮住了,她为了逃跑,用刀子捅了他。对于这样一桩惨案,我宁愿把它看成一次不幸的意外,因为我相信,女士并非存心要伤害他。但凡是蓄意谋杀都不会赤手空拳来的,因为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害怕,她疯狂地逃离了案发现场。对她很不利的是,她在撕扯当中把眼镜给弄丢了,因为她严重近视,没有眼镜什么都看不清楚。她顺着一条过道跑,误以为这是她来时的路——因为两条过道铺的都是椰衣垫——当她意识到自己走错了方向时,已经太晚了,她的退路已经被堵死了。那她该怎么办呢?既不能往回走,又不能待在原地不动。她必须往前走,她确实往前走了。她上了台阶,推开门,竟然到了您的卧室。”
老人坐着,嘴巴张开着,目不转睛地盯着福尔摩斯看。他表情丰富的脸上这回只有惊讶和恐惧了。这时,他还是强作镇静,耸了耸肩膀,爆发出了一阵并非发自内心的哈哈大笑。
“一切都说得像真的似的,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但是,在您精彩的推理中,存在一点小小的瑕疵,我自己一直都待在房间里面,白天根本就没有出过房间。”
“这我知道,科拉姆教授。”
“您的意思是说,我躺在**,却连一个女人进了房间都不知道吗?”
“我没这么说啊,您知道她进来了,还和她说了话呢,您认识她,还帮助她逃逸了。”
教授再一次爆发出了尖声尖气的笑声,因为他先前已经站起了身,眼睛里的亮光犹如炭火的余烬。
“您疯了!”他大声说着,“您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我还帮助她逃逸了?那她现在在哪儿呢?”
“在那儿!”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指着角落里那个高高的书柜。
我看见老人抬起双臂,阴郁的脸上不停地抽搐着,样子很可怕。他身子倒在了椅子上,就在这个当口儿,福尔摩斯指着的那个书柜的门一下开了,一位女士冲了出来。“您说得没错!”她大声说,一口怪异的外国腔调,“您说得没错!我在这儿呢。”
她一身棕灰色,全是灰尘,还带出了藏身之处的蜘蛛网,脸上也满是污垢,长得算不上漂亮,脸型和身材正如福尔摩斯描述的那样。此外,她的下巴很长,这让她看起来很坚强。她本来就视力很差,加上刚从黑暗处出来,一时间,她站在那儿,一片茫然,不停地眨巴着眼睛,样子就像是,想看清自己在哪儿,我们是谁。但是,尽管长得不漂亮,眼睛又不好使,但这位女士身上依然透着一股贵族气——她翘起下巴,高昂着头,显得坚毅刚强,侠肝义胆,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
斯坦利·霍普金斯抓住了她的手,想把她铐起来。但她动作轻柔地挥了挥手,示意他站到一旁,不过,充满了威严,不容置疑。老人仰躺在椅子上,脸部不停地抽搐着,眼睛盯着女士看,目光中充满了忧郁。
“没错,先生,我已经成了您的犯人,”她说,“我在刚才藏身的地方听到了你们所说的一切,我知道,您已经得知真相了。我承认一切,那个年轻人是我杀死的。但是,您的看法是正确的——您说了,这是一次意外,我当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一把刀,因为自己在绝望之中从桌上抓到什么算什么,对他进行袭击,目的就是要他放开我。我说的全是实情啊。”
“夫人,”福尔摩斯说,“我断定,您说的是实情。恐怕您身体不舒服吧?”
她本来就是脸色惨白,很可怕,加上满脸都是灰尘,更加显得令人毛骨悚然了。她在床边坐了下来,然后接着说话。
“我在这儿的时间不多了,”她说,“但是,我还是要让你们知道整个事情的真相。我是这个人的夫人,他不是英国人,而是俄国人。他的真实姓名我就不说了。”
老人头一回坐不住了。“上帝保佑你,安娜!”他大声说着,“上帝保佑你啊!”
她满怀着强烈的蔑视之情,朝着他坐着的方向瞥了一眼。“你卑鄙无耻的一生,为何还要这样苟延残喘呢,谢尔盖?”她说,“你这一生祸害了许多人,却没有造福于任何一个人——连你自己都没有获得任何好处。不过,在上帝把你召唤走之前,用不着我来费力扯断你脆弱的生命之线。自从我迈进了这幢该死的住宅门槛,我的心灵上已经承受得够多了。但是,我必须得说,否则就来不及了。
“我已经说过了,先生们,我是此人的夫人。我们结婚时,他已经五十岁了,而我只是个二十岁的傻姑娘。我在俄国的一座城市里,在上大学——具体地点我就不说了。”
“上帝保佑你,安娜!”老人又一次喃喃地低声说。
“我们是改良者——革命者——无政府主义者,你们要知道。我和他,还有更多的人。后来,麻烦的时候到了,有个警官被杀了,许多人被捕,但没有证据。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同时获得一大笔赏金,我的丈夫出卖了他的妻子和他的同伴们。对啊,由于他的出卖,我们全都被捕了。我们中有些人被推上了绞刑架,有些人被流放到了西伯利亚。我属于后面那一批人中的一员,但我的刑期并不是终身流放。我的丈夫带着他的不义之财来到了英国,从此过上了平静安宁的日子,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如果我们的团体知道了他的下落,等不上一个星期,他就会收到应有的惩罚。”
老人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给自己拿了一支烟。“我任由你处置,安娜,”他说,“你一直都对我很好。”
“他做出的最龌龊的事情,我还没有对你们说呢,”她说,“在我们组织内的同志之间,有一位是我的知心朋友,他品德高尚,大公无私,充满爱心——这样一些优秀品质,我的丈夫一点都不具备。他痛恨暴力,我们都是有罪之人——如果暴力算是有罪的话——但他没有罪。他总是写信给我们,劝我们放弃使用暴力。那些信件本来是可以拯救他的,我的日记也是如此,因为我在每天的日记里,都记录了我对他的情感和我们每个人的观点。我的丈夫发现后,留下了日记和信件,把它们藏匿起来了,还处心积虑地诅咒发誓要那个年轻人的命。虽然他剥夺年轻人性命的企图没有得逞,但是,阿列克谢还是被判流放西伯利亚,现在仍然在那儿的一个盐矿做苦力。想想看吧,你这个恶棍,你这个恶棍!——现在,现在,就在此时此刻,阿列克谢,一个你没有资格指名道姓的人,像奴隶一样干着苦力,生活着。然而,你虽然攥在我的手掌心里,但我还是放过了你。”
“你一向就是个品德高尚的女人,安娜。”老人一边说,一边吞云吐雾地抽着烟卷。
她本来已经站立起来了,但痛苦地低声叫了一声后,又倒下去了。
“我得把话说完,”她说,“我服刑期满后,便想方设法地想拿回那些日记和信件,因为如果把它们交给俄国政府,我的朋友就会得到释放。我知道,我的丈夫已经到了英国了。经过了几个月的寻访,我终于知道了他的下落。我知道,他仍然保留着我的日记。我在西伯利亚时,曾经收到过他的一封来信,他在信中指责我,并且引用了日记中的段落。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他这个人充满了报复心理,绝不会主动把日记给我的。我必须得亲自去拿。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我雇请了一名私家侦探,他以秘书的身份进入了我丈夫的家里——也就是你的第二位秘书,谢尔盖,那位秘书很快就离开了你。他发现了,那些东西锁在你的柜子里,于是取到了钥匙的模子。他不愿意再继续下去,但给我提供了一张你住房的地形图,还告诉我说,中午之前,书房里面没有人,因为雇来的秘书大多数时间在楼上。于是,我最终鼓起勇气,决定自己亲自来拿东西。我拿到了,但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啊!
“我刚拿到那些东西,正要锁上柜子,那个年轻人突然抓住了我。当天上午我已经看见过他了,我们是在路上遇上的,我向他打听科拉姆教授的住处,不知道他是科拉姆雇来的人。”
“一点没错!一点没错!”福尔摩斯说,“秘书回来后,告诉了他的雇主,说他遇上了一个女人。后来,他在弥留之际,设法要传达出的信息是,是她干的——这个‘她’就是他对教授说到的那个女人。”
“您一定得让我把话说完啊,”女人说,语气带有命令式的,脸部好像因为痛苦而缩成了一团。“他倒下之后,我便冲出了书房,但是,走错了门,没有想到竟然进入了我丈夫的卧室。他说要去告发我。我明确地告诉他,如果他这样做的话,他的小命就攥在我手上了。如果他把我交给警方,我便可以把他的事情告诉我的组织。我希望活着,不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是因为我想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他知道,我说到做到——也就是说,他的命运与我息息相关。就因为这个缘故,不是因为别的,他把我藏匿起来了。他把我塞进了那个黑咕隆咚的藏匿之所——那是昔日留下来的,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让人把饭送到房间来,这样就能匀一部分给我。我们达成一致意见,警察一走,我就趁夜色溜出去,永远不再回来。但是,您好像已经识破了我们的计划。”她说着从胸前拿出一个小包。“这是我最后的遗言,”她说,“这包东西能救阿列克谢的命。我相信您是个充满荣誉感和正义感的人,我把这个托付给您。请您拿着!把它送到俄国大使馆去。行了,我的使命完成了,而且——”
“拦住她!”福尔摩斯大声说,同时跳到房间的另一边,从女士手里夺下了一个药瓶子。
“太晚了!”女士说着倒在了**,“太晚了!从衣柜里出来前,我就已经服下了毒药。我的头很晕啊!我要走了!先生,请求您,一定记住那包东西。”
“一桩很简单的案件,不过,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一桩颇具启示性的案件,”在我们返回伦敦的途中,福尔摩斯说,“我从一开始就抓住夹鼻眼镜这一细节不放。如果不是年轻人临死前正好抓住了那副夹鼻眼镜,我可以肯定,我们很难着手侦破本案。根据眼镜的度数,我很清楚,戴眼镜的人离开了它,一定看不清楚东西,寸步难行。您可能还记得吧,霍普金斯,您当时提醒我,要我相信,她是沿着狭窄的草皮带上走的,一步都没有出过差错。我就说了,那可得具有了不起的功夫才行啊。我当时心里面就认定了,此事绝不可能,除非是那种不可能存在的情况,那就是她另外还有一副眼镜。因此,我不得不严肃认真地考虑另外一种可能性:她藏匿在宅邸内。看到了两条走廊铺着相似的椰衣垫之后,情况就明朗了,她很容易出现差错走错路。如果情况如此,那事情就很明显了,她一定是进了教授的房间。于是,我便格外警觉了起来,开始寻找任何验证这种假设的蛛丝马迹。我仔细认真地察看了房间,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可藏匿的地方。地毯是整块的,而且钉得很牢固,所以,排除了地板上存在活动板的可能性。书柜的后面很可能有暗室。你们知道的,这种结构在老式的图书室里是很常见的。我注意到,地板上各处都堆满了书籍,只有那个书柜是空着的。那么,书柜很可能就是一扇门。我没有看出什么迹象,但是,地毯是暗褐色的,这方便我察看。于是,我连续抽了许多支教授的上等好烟,并且在那个令人生疑的书柜前面撒满了烟灰。虽说这只是雕虫小技,却非常奏效。我随后下楼了,同时,当着你的面,华生,你当时并没有弄懂我说话的用意,确认了教授的饭量已经增加——可想而知,如果要给另外一个人提供饮食,那情况就是如此。我们后来又回到了楼上的房间,我故意打翻烟盒,便有机会好好察看地板上的情况,根据上面的烟灰痕迹,我清楚地看到,人犯在我们离开房间之后,从藏身处出来过。行了,霍普金斯,我们到达查令十字车站了,祝贺您啊,又成功地破获了一桩案件,毫无疑问,您要回警察总署了吧。我觉得啊,华生,你和我要一同乘车到俄国大使馆去一趟了。”
注释:
[1]本故事于1904年7月和1904年10月分别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和美国的《科利尔》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894年11月末。
[2]关于“莫蒂默”这个名字,参见本书P824的注释。
[3]法国荣誉军团勋章(Legion of Honour)是法国政府颁授的最高荣誉骑士团勋章,对为法国做出杰出贡献者而设立,共分为六级,最高等“大师勋位”(Grand Master)是一条金质大项链,只授予法国国家元首,现代只在法国新任总统的就职仪式上由拿破仑陵墓守护人——法国荣军院院长亲手交给新任法国总统。第二等“大十字勋位”(Grand Cross)是大绶章加星章。第三等“大军官勋位”(Grand Officer)是加结襟绶章加星章。第四等“高等骑士勋位”(Commander)是领绶章。第五等“军官勋位”(Officer)是加结襟绶章。第六等“骑士勋位”(Chevalier)是襟绶章。“荣誉勋章”授予的对象既可以是法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勋章的丝带是红色的,创于1802年,由拿破仑于每年的1月(元旦)、4月(复活节)和7月(法国国庆节)进行评选。
[4]重写手稿(palimpsest)是指写在重复利用的羊皮纸或者莎草纸上面的古代重要法典。
[5]本系列故事中多处出现了华生从事医学专业研究的情节,如《四签名》中描述:“我就这么坐着,思忖着,最后脑子里面冒出了危险的念头,只得匆忙坐到写字台边,一头扎进了最近发表的病理学论文里,研读起来。”《证券公司的职员》中提到了他坐下来翻阅《英国医学》杂志。《住在诊所的病人》中提到了他关注珀西·特里维廉医生的有关不明神经损伤的论著的情况。
[6]肯特郡(Kent)是英格兰的一个郡,有“英格兰的花园”之称,位于伦敦东南,首府是梅德斯通。肯特与东萨塞克斯、萨里和伦敦相邻。
[7]查塔姆(Chatham)是肯特郡的一座著名城镇,1858年,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在此地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座造船厂。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曾经在此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
[8]巴斯轮椅(Bath chair)原本是英国巴斯疗养院提供的一种专供病人或残疾人使用的轮椅,患者在护理人员的帮助下,可以洗温泉或者到附近活动,于18世纪中期由巴斯的詹姆斯·希斯发明。巴斯是英国西南部的一座著名城市,那儿有举世闻名的巴斯温泉疗养院。
[9]阿平厄姆(Uppingham)是英格兰中部拉特兰郡的一座古老的城镇,镇上的阿平厄姆学校(Uppingham School)创办于1584年,向十三至十八岁的少年提供教育,学校至今保留着四百多年前的建筑,人文荟萃,环境优雅。
[10]莫蒂默(Mortimer)这个名字在本系列故事中频繁出现,有时用作名,有时用作姓,前文还提到了“史密斯-莫蒂默继承权纠纷案”,《红发会》中有莫蒂默咖啡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詹姆斯·莫蒂默医生,《魔鬼之足案》中有莫蒂默·特雷根尼斯先生,《三堵三角墙别墅案》中有玛丽·马伯里夫人已故的丈夫莫蒂默·马伯里先生。
[11]克里米亚战争(Crimean War)是1853年至1856年间在欧洲爆发的一场战争,详见《“格洛丽亚·斯科特”号帆船》中的注释。
[12]详见《四签名》中“岛民的下场”一部分中的描述。
[13]亚历山大(Alexandria)是埃及在地中海岸的一个港口城市,是埃及的第二大城市。
[14]科普特教会(Coptic Church)是指亚历山大的科普特教会,属于基督教的一个支派。据记载,公元50年,《马可福音》的作者使徒马可到达埃及传扬福音,在亚历山大等地宣教,并在亚历山大建立了埃及第一家教会——亚历山大教会,后来,福音在埃及迅速传播,新图大量增加,亚历山大教会一跃成为早期基督教五大教会之一,基督教的第一个修道者和修道院就诞生于此。此外,他们重视对《圣经》的抄写,从而使不少古代抄本得以保存至今。此处就是根据这个历史事实行文的。
[15]启示宗教(revealed religion,亦译天启宗教)是指三个世界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个宗教的传统均奉《圣经·旧约》中的亚伯拉罕(易卜拉欣)为先祖圣徒,均源自中东沙漠地区同一个原始宗教——古犹太教,共同的神祇分别称为雅威、耶和华和安拉,以神的气势为信仰基础。其实宗教与自然宗教(natural religion)相对应,后者是指崇拜自然事物和自然力量的宗教,即把日、月、山、河、风、雪、雷、雨等自然物和自然力量本身视为与人一样具有生命、意志和巨大威力的神圣存在,因而对其产生敬畏心和依赖感,视其为信仰对象而加以敬拜或祈求,由此构成人类最早的宗教崇拜形式。
[16]华生在书中几处提到了福尔摩斯讨女人喜欢的事情,最典型的一次是在《查尔斯·奥古斯塔斯·米尔弗顿案》中的描述,他为了了解到米尔弗顿家里的情况,到了汉普斯特德,甚至同府上的女仆打得火热,每天约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了,好在女仆有另外一位热切的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