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我和夫人正在用早餐,女仆拿着一封电报进来。电报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文如下:
能否抽出两天时间?刚收悉发自英国西部的电报,是关于博斯科姆峡谷惨案的。如能一同前往,不胜欣喜。那儿空气清新,景色优美。十一点十五分从帕丁顿起程。
“你觉得怎么样,亲爱的?”夫人说,在餐桌对面看着我,“你要去吗?”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眼下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啊。”
“噢,安斯特拉瑟会帮助你处理事情的。你近来脸色看起来有点苍白啊,我觉得吧,换一下环境对你身体有好处,况且你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些案件也一直兴致勃勃。”
“想想看,我从他经办的一桩案件有了什么样的收获,如果对他经办的案件不感兴趣,那我可就是忘恩负义啦[2],”我回答说,“但是,如果要去的话,现在就得打点行装,因为我只有半个小时做准备。”
我经历过在阿富汗的军营生活[3],这至少把我造就成了一位行动迅速、随时可以出发的旅行者。我随身的物品少而简单,所以,不到半个小时,便提着旅行箱上了一辆出租马车,辘辘地驶向帕丁顿车站。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来回走着。他穿着一件很长的灰色旅行外套,戴了一顶紧贴着脑袋的便帽,本来就很瘦长的身躯现在变得越发瘦长了。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华生,”他说,“对我来说,身边有一个自己完全信得过的伙伴,那情况可就大不一样了。案发地提供的帮助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偏差误判。麻烦你去占着那个角落的两个座位,我去买票。”
客车车厢里[4],除了福尔摩斯随身带来的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报纸之外,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翻阅着报纸,时不时地做点笔记,思忖片刻,一直等到过了雷丁[5]才消停下来。然后,他突然把报纸揉成一个巨团,扔到了上方的行李架上。
“你听说关于那桩案件的报道了吗?”他问。
“一点都没有,我有好些天没有看过报纸了。”
“伦敦的报章报道得不是很全面,我倒是一直在注意所有近期的报纸,以便掌握具体情况。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案件看起来属于简单的那种,但破解起来难度极大。”
“这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啊。”
“但绝对正确,诡异奇特几乎就是一条线索。一桩罪案越是毫无特点、平淡无奇,那就越是诡秘莫测、难于弄清。然而,本案中,他们已经确认是一桩恶性案件,系死者的儿子所为。”
“那就是一桩谋杀案啦?”
“是啊,他们凭着猜测认为是这样的。我没有亲自进行调查是不会想当然的。根据我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简明扼要地把案件的情况向你解释一下吧。”
“博斯科姆峡谷是个离赫里福德郡[6]的罗斯镇不远处的乡村地区。该地区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是约翰·特纳先生。此人曾经在澳大利亚赚了钱,几年前回到了故乡老家。他拥有多家农庄,把其中的哈瑟利农庄租赁给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后者也曾在澳大利亚生活过。两个人在澳洲殖民地[7]就已经相识了,所以,当他们回国定居时,尽可能比邻而居,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特纳显然更加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不过,看起来,他们还是保持平等关系,因为他们两人经常会待在一块儿。麦卡锡只有一个儿子,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而特纳也只有一个年龄相当的独生女儿。两个人都没有妻子。他们好像不与附近的英国家庭交往,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过,麦卡锡父子很喜欢运动,常常出现在附近的赛马大会上。麦卡锡家雇了两个仆人——一男一女。特纳家人口相对多些,至少有五六个人。这就是我能够了解到的两个家庭的情况。现在讲讲案情吧。
“6月3日,也就是上个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离开了自己在哈瑟利农庄的家,一路步行至博斯科姆湖。那是座很小的湖,是由顺着博斯科姆峡谷流下的溪水汇集而成的。当天上午,他和男仆一同去了罗斯,他对仆人说过,他必须匆忙赶路,因为要赶在下午三点钟赴一个重要约会。自从去赴了约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活着回来了。
“哈瑟利农庄离博斯科姆湖有四分之一英里远,他在走过那一块地方时,有两个人看见过他。其中一个是一位老妇人,叫什么名字报纸上没有说,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的猎场看守威廉·克劳德。两个目击者都宣誓做证说,麦卡锡先生独自一人行走。猎场看守还补充说,他看见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之后,还看到了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挟着一支枪,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去。按照他的判断,当时做父亲的实际上还在儿子视线之内,儿子是在跟随他。他当时没有多想什么,直到傍晚听说发生了惨案。
“麦卡锡父子从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的视线中消失之后,还有人看见过他们。博斯科姆湖周围是茂密的丛林,湖水四周还长满了杂草和芦苇。有个十四岁的女孩,名叫佩兴斯·莫兰,是博斯科姆峡谷庄园守门人的女儿。莫兰当时就在那儿的一片树林里摘花。她叙述说,她在树林里面时,看见了麦卡锡先生和他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湖水的地方,他们好像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她听见麦卡锡先生用难听的话骂自己的儿子,还看见儿子举起了手,好像是要打父亲。他们火气很大,把她吓得够呛,赶紧跑开了,回家后告诉母亲说,她看见麦卡锡父子在博斯科姆湖附近吵架,恐怕要打起来了。她刚把这话说完,小麦卡锡跑到门房说,他发现自己父亲死在树林里,请求守门人去帮忙。他当时情绪很激动,手里没有拿枪,头上也没有戴帽子,右手和袖口沾满了新鲜血迹。他们跟随着他到了现场之后,发现尸体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死者的头部有受重物或钝器反复击打后留下的凹痕。伤痕很可能是他儿子用枪托击打所致。枪当时就放在离尸体只有几步远的草地上。基于这样一种情形,年轻人立刻被逮捕了,星期二传讯后被裁定犯有‘蓄意谋杀’罪。到星期三,被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将此案提交下一巡回审判法庭审理。这些就是验尸官、警方和法庭所掌握的有关案情的主要事实。”
“我简直难以想象还有比这更加证据确凿的案件,”我说,“如果有情况证据[8]指向一个罪犯,那这个案件就是。”
“情况证据是个很难以捉摸的东西,”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说,“看起来可以直截了当地指向某一个情况,但如果你稍微改变一下视角,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能够清清楚楚地指向另外一种完全不相同的情况。不过,必须承认的是,案情看起来对那个年轻人非常不利,也有可能他的的确确就是真凶。然而,附近区域里有几个人——其中就包括土地主人的女儿特纳小姐——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他们请来了莱斯特雷德——你可能记得,他在《血字的研究》中出现过的——调查本案,替小麦卡锡洗刷冤情。莱斯特雷德感到迷茫困惑,把案件转交给我来办了,这样一来,两位中年绅士就不能待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消化早餐,而是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奔着一路西行。”
“我担心,”我说,“既然事实这么显而易见,这个案件可能使你出了力反而还讨不到好啊。”
“没有比显而易见的事实更加具有欺骗性的了,”他回答说,哈哈大笑起来,“此外,我们有可能发现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在莱斯特雷德先生看来,一点也不显而易见。如果我说,我将证实或者推翻他的说法,使用的方法是他不知道使用,甚至是不理解的,凭着你对我的了解,不至于认为我这是在吹牛。首先举一个眼前的例子吧,我很清楚地看到,你卧室的窗户是在右边的,但我怀疑,连如此显而易见的情况,莱斯特雷德先生是否注意到了,都很难说呢。”
“你究竟如何——”
“亲爱的伙计啊,我是了解你的,知道你有那种军人爱整洁的习性。你每天早晨都会刮胡子,而在现在这个季节里,会对着太阳光线刮。但是,你刮胡子时越往左边,刮得越不彻底,而到了下巴左角处时,简直就是邋遢了,这毫无疑问地表明,左边的光线没有右边的充足。我难以想象,像你这样习惯整洁的人,如果两边的光线一样,会满意这样一种结果。我只是运用这个作为观察和推论的小小例证。这两个方面正是我的专业,对于我们即将要展开的调查可能有些用处。死因调查报告中有一两个细节值得考虑。”
“是什么细节?”
“看起来,年轻人不是当场被逮捕的,而是在返回了哈瑟利农庄之后。警局的督察告诉他被捕时,他说自己并不感到惊讶,这是他咎由自取。他的这个话自然而然地打消了死因调查团心里可能存有的疑虑。”
“这都已经认罪了。”我脱口而出。
“不,因为接下来他就开始辩白了,说自己是无辜的。”
“有了先前那些证据确凿的事实,这样的话,起码也是值得怀疑的。”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说,“这是我在眼下的重重迷雾中所能看到的最亮堂的缺口。不管他有可能是多么的清白无辜,如果说看不到形势对自己有多么不利,那简直就是个十足的傻瓜。假如当自己被捕时,表现得很吃惊,或者故作愤怒,那我倒会认为情形很可疑,因为在那样的情形之下,惊讶和愤怒都不是很正常的表现,但对一个精明狡诈的人来说,这样做似乎是最佳策略。他坦然面对眼前的境况,说明他要么是清白无辜的人,要么是沉稳持重、意志坚定的人。至于他说到咎由自取的问题,那也是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如果你考虑一下,他站立在自己父亲的尸体旁边,而且毫无疑问,案发当日,他忘记了自己应尽的孝道,竟然同父亲吵架拌嘴,甚至于,根据那个小姑娘至关重要的证词,还抬起手来似乎要打他。在我看来,他之所以说出那样的话,是自责和悔恨的流露,是正常思维的反应,而不能说明他是有罪的。”
我摇了摇头,说:“有很多人在证据少得多的情况下照样上了绞刑架啊。”
“确实如此,但是很多人上了绞刑架,那是含冤而死的。”
“那个年轻人自己是如何陈述事情的经过的呢?”
“我看啊,尽管他的陈述有一两个细节值得深思,但对支持他的人来说,并不是很乐观。这上面就有,你自己看看吧。”
他从那捆报纸中挑出一份赫里福德郡当地的报纸,翻到其中一页,只给我看其中的一段,那是那个不幸的人对事情经过的陈述。我在车厢的角落里坐了下来,认认真真地看那段文字。其内容如下:
詹姆斯·麦卡锡先生,死者的独生子当即受到了传讯,以下是其供词:我离家三天,去了布里斯托尔[9],到上星期一(3日)上午才回家。我到家时,父亲不在。女仆告诉我,他和马夫约翰·科布一同驾车去罗斯了。我回到家后不久,便听见了他的双轮马车进了院子。我从窗口往外看,看见他下了马车,步伐匆匆地走出了院子,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要往哪儿去。于是,我拿起枪,朝着博斯科姆湖的方向慢慢走去,想到湖对岸的养兔场去看看。我途中看见了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关于这一点,他已经在证词中说过了,但他搞错了,以为我是在跟随我父亲。我其实根本不知道,父亲走在我的前面。我走到离湖边一百码左右时,听见有人大声说“库伊[10]!”我和父亲通常用这个作为信号,于是我赶快走上前,结果发现他站立在湖边。他看到我似乎很吃惊,没好气地问我来做什么。我们说着便大吵起来了,几乎要动起手来,因为父亲是个脾气很暴躁的人。我见他情绪越来越激动,都难以控制了,便离开了,转身回哈瑟利农场。然而,我还没有走上一百五十码,便听见身后传来凄厉的惨叫声。我急急忙忙又跑了回去,发现父亲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头部受了重伤。我扔下枪,把他扶起来,但他几乎立刻就断气了。我跪在他身边有几分钟,然后到特纳先生的门房那儿去求助,因为那儿离得近。返回之后,我并没有看见父亲身边有任何人,不知道他的伤是怎么回事。他平时行为举止多少有点冷漠,难以接近,所以不是个广有人缘的人,但是,据我所知,他也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仇人。关于这件事情,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验尸官:你父亲临终前对你说过什么没有?
证人:他含含糊糊地说了几句什么,但我只听清了好像是指一只耗子。
验尸官: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呢?
证人: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感觉他是在说胡话。
验尸官:你和你父亲之间最后争吵是为了什么呢?
证人: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验尸官:恐怕我必须坚持要你回答。
证人:我确实不可能告诉您。我可以向您保证,争吵的事与后面发生的惨剧没有半点关系。
验尸官:有没有关系得由法庭来裁定。不需要我对你说你也明白,拒绝回答问题,将来提起诉讼时,会对以后的进展很不利的。
证人:我还是必须拒绝回答。
验尸官:我知道,大呼“库伊”是你和你父亲之间的信号。
证人:是的。
验尸官:那为什么他还没见到你,甚至不知道你从布里斯托尔回来了,就这么大声呼喊了呢?
证人(显得很迷茫):我不知道。
一位陪审员:你听到惨叫声之后返回,发现你父亲受到了致命的伤害,当时就没有什么引起你的怀疑吗?
证人:没有任何明显的情况。
验尸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证人:我冲到那片空地上时,惊慌失措,情绪激动,除了担心父亲,不可能想别的东西。不过,还是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印象,我跑上前时,左边的地上躺着一个什么东西,感觉像是灰色的,可能是件大衣,也可能是件彩格呢的披风。我从父亲身边站起身来后,四处寻找那个东西,但已经不见踪影了。
验尸官:你的意思是说,在你去找人帮忙以前,那个东西就已经消失了?
证人:对,已经消失了。
验尸官:你说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吗?
证人:说不清楚,我只是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那儿。
验尸官:离尸体有多远呢?
证人:十几码的样子。
验尸官:那距离树林的边缘有多远呢?
证人:大概同样的距离吧。
验尸官:那就是说,即便有人把那个东西拿走的话,那也是在你离它十来码的范围之内拿走的。
证人:对,但我当时是背对着它的。
对证人的讯问到此结束。
“我看吧,”我一边说,一边浏览着报纸栏目里面的文字,“验尸官讯问当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对小麦卡锡很不利。他特别注意到了——而且有理有据——小麦卡锡陈述中不符合实际之处,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就向他打招呼。还有就是,他拒绝讲述自己与父亲之间交谈的具体内容,最后就是,他怪异离奇地说到他父亲临终的话。正如验尸官所指出的,所有这些情况都对做儿子的很不利。”
福尔摩斯对着自己轻声笑了笑,在带垫的座位上伸展了一些四肢。“你和那位验尸官都煞费了苦心,”他说,“把对那个年轻人最有利的地方都挑选出来了。你发现了没有?你们一会儿说他太充满想象力了,一会儿又说他太缺乏想象力了。说他太缺乏想象力,那是说他没有编造一个他与父亲之间吵架拌嘴的理由,以便博得陪审团的同情;说他太充满想象力,那是说主观臆断,竟然编造什么临终遗言,还说是只什么耗子。还有就是消失的衣服那个情节。不,兄弟啊,我倒是认为年轻人所说的是实情,并且从这个观点出发来调查本案,看看这样的假定能够把我们引向何方。这是我的那本袖珍本《彼特拉克[11]诗集》。到达案发现场之前,我不会对案件发表任何看法了。我们到斯温顿[12]用午餐,我看我们二十分钟后就可以到那儿。”
我们穿过了风景秀丽的斯特劳德峡谷,跨越了河面宽阔、波光粼粼的塞文河,接近四点钟时,到达了风光宜人的罗斯小镇。一位身材瘦削的人正在站台上等待我们,一副侦探模样,举止诡秘,神态狡黠。他身穿着浅棕色的风衣,脚上打着皮裹腿,算是入乡随俗,融入了环境。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容易就认出了,他是苏格兰场的莱斯特雷德。我们和他一道乘坐马车到赫里福德阿姆斯旅馆去,因为他已经在那儿替我们订好了房间。
“我已经雇好一辆马车了,”我们坐下喝茶时,莱斯特雷德说,“我知道您是闲不住的性格,不到案发现场去看一看是不会安心的。”
“有劳您啦,也谢谢您的夸奖,”福尔摩斯回答说,“到不到案发现场去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大气的压力。”
莱斯特雷德一副茫然的样子。“没有听懂什么意思。”他说。
“气压计上显示的数据是多少?二十九,明白了。没刮风,没飘云。我要在此抽上一盒烟,通常乡村旅馆里面的沙发令人厌恶透顶,这儿的可强多了。我看吧,我们今晚大概不需要使用马车。”
莱斯特雷德毫无节制地哈哈大笑起来。“毫无疑问,您看了报纸上的报道之后,一定已经有结论了,”他说,“本案已经一清二楚了,越往深里调查就越清晰。当然,我们还是无法拒绝一位小姐提出的请求,而且是那么一位满怀着希望的小姐。她听说过您的大名了,尽管我反复告诉她说,凡是您能够做的事情,我都已经做了,但她还是想要听听您的意见。啊,天哪!她乘坐的马车已经到门口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位年轻女子就冲进了房间,如此可爱的姑娘我还从未见过,只见她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闪闪发亮,双唇微微张着,脸颊上泛着红晕。她情绪激动,心急如焚,把女性所有的矜持都抛到了一边。
“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她大声说,目光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游离,凭着女人敏锐的直觉,最后把目光固定在我同伴身上,“您来了,我真的很高兴。我乘坐马车过来就是要告诉您这个。我知道,事情不是詹姆斯干的,这个我知道。我想要您在着手调查之前也知道这个情况。在这一点上,不能有任何怀疑。我们从小时候起就认识,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他的缺点。他心肠很软,连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真正了解他的人都会认为,这种指控很荒谬。”
“我希望,我们能够替他洗刷罪名,特纳小姐,”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您可以放心,我会尽一切努力的。”
“但是,您已经看过证词了,有结论了吗?您就没有发现其中存在漏洞和破绽吗?您就不认为他是清白无辜的吗?”
“我认为,有这种可能性。”
“啊,听听!”她大声说,猛然把头扭了过去,轻蔑地看了一眼莱斯特雷德,“您听听!他给我希望了。”
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膀。“我同事的结论恐怕下得有点草率。”他说。
“但是,他是对的,噢!我知道他是对的。詹姆斯绝不可能干那事。至于他与他父亲争吵的事,我敢肯定,他之所以不愿意对验尸官讲出缘由,是因为其中牵扯到了我。”
“哪方面呢?”福尔摩斯问。
“到了这个时候,我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关于我的事情,詹姆斯和他父亲发生了很多争执。麦卡锡先生心急火燎,想要我们两个人结婚成家,而我和詹姆斯之间一直保持着兄妹之情。不过,当然,他还年轻,没有见过多少世面,而且——而且——啊,他自然还不愿意将就结婚。所以他们就经常会发生争吵,我肯定,这一次的争吵就是为了这方面的事情。”
“您父亲是什么态度呢?”福尔摩斯问,“他赞同这样一门亲事吗?”
“不赞同,他也反对这样做。除了麦卡锡先生,大家都不赞同。”福尔摩斯瞥了她一眼,目光敏锐,充满迟疑,她粉润的脸上掠过一丝红晕。
“谢谢您提供了这个信息,”他说,“我明天可以登门拜访您父亲吗?”
“恐怕医生不允许啊。”
“医生?”
“对,您没有听说吗?很多年以来,我父亲的身子骨就没有硬朗过,这一回的事情算是把他彻底击垮了。他已经卧病在床,威洛斯医生说,他已经是个废人,神经系统崩溃了。昔日在维多利亚[13]认识爸爸的人当中,麦卡锡先生本来是唯一健在的。”
“哈!在维多利亚!这个情况很重要。”
“是啊,那是在矿上。”
“是这么个情况,那是在金矿,据我所知,特纳先生在那儿挣了钱。”
“对,是这么回事。”
“谢谢您,特纳小姐,您可给我们帮了大忙了。”
“明天如果有什么情况,请您告诉我。您无疑会去监狱探视詹姆斯,噢,如果去的话,福尔摩斯先生,一定要告诉他,我知道他是清白无辜的。”
“我会的,特纳小姐。”
“我现在得回家了,因为我父亲的病情严重。我不在家,他会惦记我的。再见啦,上帝保佑您查案成功。”她如同进来时的情形一样,心急火燎地离开了房间。我们听见她乘坐的马车辘辘地顺着街道远去了。
“我替您感到遗憾啊,福尔摩斯,”莱斯特雷德沉默片刻后,郑重其事地说,“您既然注定会失败,怎么还给人家希望呢?我并不是个心肠太过柔软的人,但是,我看您这样做未免残忍了点。”
“我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替詹姆斯·麦卡锡洗刷罪名的途径了,”福尔摩斯说,“您有去监狱探视他的许可证吗?”
“有啊,但只能是你我一同去。”
“那样的话,我得重新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出去一趟。我们今晚还有时间乘坐火车到赫里福德去看他吗?”
“时间很充裕。”
“那我们就这么办吧。华生,恐怕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但我只需要两个小时就回来了。”
我陪同他们一路走到了火车站,然后在小镇的街道上转了转,最后返回了旅馆,躺在沙发上,设法让自己的兴趣点集中在一本黄封面廉价小说[14]上,然而,小说单调乏味的情节与我们面对的这桩扑朔迷离的案件比起来,真是算不得什么,我的思绪总是从虚构的小说情节中游离到现实的案情中,最后干脆把书扔向了房间的另一边,一门心思琢磨起当天听到的一系列事件来。假定那个不幸的年轻人讲述的情况是绝对真实的,那么,从他离开他父亲开始,到听见他父亲惨叫的声音之后冲回到树林边为止,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什么完全无法预料、非同寻常的惨剧?那是一种恐怖的事情,致命的事情,但会是什么呢?凭着我当医生的直觉,就不可能从伤痕的情况看出点什么端倪吗?我摁响了铃,要了一份这个星期本郡的报纸,里面刊登了死因调查报告的详细内容。法医提供的验尸报告为:死者左面顶骨后三分之一处和枕骨的左半部因受钝器重击而破裂。我在自己的头上找准了那个位置。很显然,如此袭击一定是来自身后。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个情况对被告人有利,因为人们看到他面对面地同父亲吵架。但是,还是起不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老麦卡锡遭受重击前转过身了。不过怎么说,如果提醒福尔摩斯得注意这个细节,说不定还是很有价值的。还有就是那个奇特的细节,即临终前提到耗子。这会是什么意思呢?不可能会是胡言乱语,一个突遭袭击的人临死前通常不至于谵妄失神,不可能,更大的可能性是,他试图想要解释自己惨遭不测的情况。但是,他这是在暗示什么呢?我绞尽脑汁,想要寻找到某种站得住脚的解释。还有就是,小麦卡锡所看见的灰色衣服的细节,如果这个情况属实,那凶手逃跑时一定把自己穿着的一部分——可能是件外套——落在了现场,然后,趁着儿子跪在父亲尸体旁边,背对着那件衣服,距离不超过十二步,凶手一定壮着胆子返回,拿走了衣服。整个案情多么神秘诡异、不可思议啊!对于莱斯特雷德会有那样的看法,我并不觉得奇怪。但是,我充分地相信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所以,只要每一个新发现的情况似乎可以让他更加坚信小麦卡锡是清白无辜的,我就不可能会丧失希望。
夏洛克·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由于莱斯特雷德在城里住下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气压计上显示的数字仍然很高啊,”他说着坐了下来,“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勘查现场前千万不要下雨。另外,要做这样一件精密细致的工作,需要精神饱满,思维敏捷。我不希望长途跋涉之后身心疲惫地开始工作。我已经见到小麦卡锡了。”
“从他那儿了解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
“他不能提供任何线索吗?”
“什么线索也没有。我一度还以为,他知道是谁干的,一直在替他或她掩饰。但是,现在确信,他和其他人一样,也是迷茫困惑的。他不是个很敏锐聪慧的年轻人,尽管看上去还算清秀帅气,而且,我觉得,他心地也善良。”
“说他连特纳小姐那样美丽动人的姑娘都不乐意娶为妻子,如果这确有其事,”我评价着说,“那他的品位我可是不敢恭维。”
“啊,这里面可是有一段令人伤心的故事啊。小伙子爱她爱得疯狂,不顾一切,但是,大概两年前,他当时还只是个少年,事实上都还没有认识她呢,因为她在寄宿学校里一待就是五年。你知道吗?傻小子竟然被布里斯托尔一个酒吧女招待给缠上了,并且同她登记结了婚。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但是,你可以想象得到,本来父亲敦促他娶特纳小姐为妻,他倾尽自己的所有都愿意去做,但他知道,这是绝对做不到的。他因此而受到责骂,这样的情形一定是会令人发狂的。所以说,父子二人最后这次见面时,父亲严厉催促他向特纳小姐求婚,他心情狂躁极了,结果双手在空中挥舞着。另外,他根本就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他父亲呢,本来就是十分严厉的人,如果知道了实情,那绝对会对他甩手不管的。最后的那三天时间里,他在布里斯托尔同那个酒吧女招待在一起,父亲根本不知道他的下落。请注意这个情况,这一点至关重要。不过,坏事变成好事了,那位酒吧女招待从报纸上得知,他惹上大麻烦了,很可能会被处以绞刑,于是彻底抛弃了他,并且写信来告诉他说,自己早已经在百慕大海军船坞有丈夫了,所以说,他们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合法的夫妻关系。我觉得,小麦卡锡虽然经受了这一磨难,但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面会感到慰藉的。”
“但是,如果说他是清白无辜的,那会是谁干的呢?”
“啊!谁干的?我要提醒你特别注意两点。第一,死者和某个人事先约定了在湖边见面,但那个人不是他儿子,因为儿子不在家。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知道。第二,死者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回来了,却听见有人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案件的关键所在。现在吧,如果你乐意的话,我们来谈论一下乔治·梅瑞狄斯[15],把其他小事情统统放到明天再说。”
果然不出福尔摩斯所料,天没有下雨,一大清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九点钟时,莱斯特雷德坐着马车来接我们。我们随即出发前往哈瑟利农庄和博斯科姆湖。
“今天早上出了个重要新闻,”莱斯特雷德说,“据说博斯科姆农庄的特纳先生病情危重,人处在弥留之际。”
“我看是因为人上了年岁吧?”福尔摩斯说。
“六十岁的样子,不过先前在海外颠沛流离,身体已经垮了。近一段时间以来,更是每况愈下。这件事情对他影响很大。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而且可以说,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因为据我了解,他无偿地把哈瑟利农庄租给了麦卡锡。”
“可不是嘛!这倒是有趣。”福尔摩斯说。
“噢,是啊!他各个方面都给麦卡锡提供帮助,这一带的人谁都知道,他对麦卡锡慷慨大方。”
“确实啊!那个麦卡锡似乎一无所有,而且欠着特纳的人情,竟然还怂恿自己的儿子娶特纳的女儿为妻,后者可是特纳的财产继承人啊。同时,还表现出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似乎只要上门提了亲,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对于这个情况,你就不觉得有点离奇古怪吗?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我们都知道,特纳本人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做女儿的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我们了,你难道不能由此推断出点什么吗?”
“我们一直在一个劲地又是演绎又是推理,”莱斯特雷德说着,对我眨了眨眼睛,“我发现啊,福尔摩斯,不去跟着那些理论啊想象啊后面跑,分析处理事实就已经够艰难的了。”
“您说得对,”福尔摩斯说,态度很认真,“您确实发现分析处理事实是够艰难的。”
“不管怎么样,反正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事实,而您似乎觉得难以把握。”莱斯特雷德回答说,有点热情洋溢。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老麦卡锡死在了小麦卡锡的手上,而与之相悖的种种理论都只不过是空话而已啊。”
“是啊,空话也是要比迷雾更加亮堂一些的东西,”福尔摩斯说着,哈哈大笑起来,“但是,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左边就是哈瑟利农场吧?”
“对啊,这就是。”这是一幢占地面积大、外观舒适的双层建筑,石板瓦房顶,灰色的墙壁上呈现着苔藓留下的大片黄色痕迹。然而,百叶窗紧闭着,烟囱里没有冒烟,显得萧疏荒凉,仿佛仍然沉重地笼罩着恐怖气氛。我们在房门口停留了一会儿,其间,女仆应福尔摩斯的请求,向我们展示了其主人遇难时脚上穿的靴子,还有他儿子的一双,不过不是他当时穿的那双。福尔摩斯仔细认真地度量了两双靴子七八个不同的部位,还要求女仆把他领到院落里,我们由此跟在后面踏上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通向博斯科姆湖。
每当夏洛克·福尔摩斯充满**地追踪这样的线索时,整个人都变了。只知道他是贝克大街沉静持重的思想者和演绎者的人们这时候都会辨认不出他来。他满脸通红,神色凝重,眉头紧锁成了两道很粗的黑线,眉毛下面的那双眼睛放射出坚毅的光芒。他脸向下垂着,肩膀弓着,嘴唇紧闭着,瘦长刚劲的脖子青筋毕露,犹如一根根鞭绳。他鼻孔似乎膨胀了,展示着属于动物的那种追逐猎物的欲望。他的整个心思完完全全地集中在了眼前的案件上面,对于问话或者评论,他都完全充耳不闻,或者最多只是发出一声简短、不耐烦的呵斥。他沿着穿过草场的小路向前行进,步伐迅速,默不作声,然后穿过树林到达了博斯科姆湖边。这是一片潮湿如同沼泽一般的地带,周围整个地区都是如此。小路上和两旁的矮草丛中留着许多脚印子。福尔摩斯时而急速前行,时而僵直不动,有一回还在草地上兜了个小圈。我和莱斯特雷德行走在他身后。身边的警探一副神情冷漠、不屑一顾的样子,而我则兴致勃勃地注视着我朋友的一举一动,因为我坚信,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有明确的指向的。
博斯科姆湖是一小片周围长满芦苇的小水域,湖面大概五十码宽,位于哈瑟利农庄和富有的特纳先生的私人庄园交界处。湖的对岸是一片树林,顺着那儿看过去,是高高耸立着的红色尖顶,那便是富有的农庄主人的宅邸。哈瑟利农庄这边的树林生长茂密,树林边缘和湖畔芦苇之间是一片狭长的宽度二十码的湿草地。莱斯特雷德把发现尸体的确切位置指给我们看,确实,地面上很潮湿,我明显地看出了受害者倒下时留下的痕迹。我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的脸上表情热切,眼睛眯成了缝。在他的眼中,眼前被践踏得一塌糊涂的草地上,可以有许许多多别的东西。他跑了一圈,像一只嗅某种气味的猎犬,然后转过身对着我身边的莱斯特雷德。
“您到湖里面去干什么?”
“我用耙子四处试了试,因为我觉得里面可能会有凶器或者别的什么。但是,您究竟如何——”
“噢,啧啧,啧啧!我没有工夫!这个地方到处是您内八字左脚留下的印迹。鼹鼠都能够追寻到,脚印消失在芦苇中了。噢,如果我早一些到达现场,赶在他们像一群水牛似的四处打滚儿之前,那事情该会是多么简单啊。这儿就是农庄守门人领着一帮子人来的地方,把尸体周围六至八码之内的脚印全给掩盖掉了。不过,这儿有三行单独的脚印,全是一个人留下的。”他掏出了放大镜,为了看得更加清晰,还穿着防水衣趴在地上,嘴里不停地说着话,与其说是对我们说的,还不如说是自言自语。“这是小麦卡锡留下的脚印。有两行是行走着留下的,有一行是快速奔跑着留下的,所以,脚掌印很深,后跟几乎看不见。这印证了他讲述的情况,见到父亲躺在地上,他奔跑了过来。那么,这儿是那个父亲来回走动时留下的脚印。那这又是什么印迹呢?是枪托留下的,因为当时儿子站立着听父亲说话。这是什么呢?哈,哈!我们看到什么啦?脚尖印!脚尖印!还是方头的呢,很不同寻常的靴子啊!过来,过去,又过来了——当然,这是要取那件衣服。是啊,脚印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他跑上跑下,有时候失去了踪迹,有时候又找到了,最后,我们全都到达了树林的边缘,到了一棵很大的山毛榉树下,这是整个区域里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顺着足迹走到了树的另一端,又一次脸朝下趴着,小声地欢呼了一声。他趴在那儿好一阵子,翻动了地上的树叶和干树枝,收集了一些我看像是尘土一样的东西,装入了一只信封,然后用放大镜仔细查看起来,不单是地面,甚至包括够得着的树皮。有块凹凸不平的石头躺在苔藓中间,他也仔细认真地检查过了,并且收了起来。然后,他顺着穿过树林的一条小径走到了大路边,至此,所有痕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是桩相当有意思的案件,”他说着,恢复了平常的常态,“我猜想,右边那幢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想进去对莫兰说一说,兴许还要写张便条。完成这个事情之后,我们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你们可以走到马车边去,我马上就去和你们会合。”
大概十分钟后,我们回到了马车里,然后出发回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他在树林里捡到的那块石头。
“这个东西您可能会有兴趣的,莱斯特雷德,”他说着把石头拿了出来,“凶手就是用它来杀人的。”
“我没有看见上面有痕迹啊。”
“没有痕迹。”
“那您是如何判断的呢?”
“石头下面的草还在生长着呢,石头只在那儿放了几天,看不出石头是从哪儿弄来的。其形状与死者的伤痕相吻合。我们也没有看到别的什么凶器。”
“那凶手呢?”
“是个高个儿男子,左撇子,右腿瘸,脚上穿着一双鞋底很厚的狩猎靴,身穿一件灰色外衣,抽印度雪茄,使用烟嘴,衣服口袋里装着一把刀口钝的铅笔刀。还有几个别的特征,但已经可以帮助我们追寻到他了。”
莱斯特雷德哈哈笑了起来。“老实说,我仍然心存怀疑,”他说,“这样那样的理论都可以摆出来,但我们必须得说服见证据、认死理的英国陪审团啊。”
“等着看吧,”福尔摩斯回答说,态度平静,“您按照您的方式办,我按照我的。我今天下午会很忙,可能乘傍晚的车返回伦敦去。”
“案件没有破解你就扔下不管啦?”
“不是啊,已经破解了。”
“但是,那个谜团呢?”
“已经弄清楚了。”
“那罪犯是谁呢?”
“我描述的那位先生。”
“但他是谁呢?”
“毫无疑问,要寻找到他并不难。附近这一带住的人并不是很多。”
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膀。“我是个讲究实际的人,”他说,“确实不可能满地区地跑,去寻找一个腿脚不灵便的左撇子先生。那样的话准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的。”
“那行吧,”福尔摩斯说,语气平静,“我已经给您机会了,您住的地方到了,再见吧,我离开之前会给您留话的。”
我们让莱斯特雷德在他的住处下了马车之后,便回到了自己居住的旅馆,午饭已经摆上了餐桌。福尔摩斯沉默不语,陷入了沉思,脸上挂着一副痛苦的表情,人处在纠结为难的情境时就是这样的。
“你看吧,华生,”等餐桌收拾停当了之后,他说,“你坐到这把椅子上来吧,我来给你说一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要听听你的意见。点起一支雪茄吧,我来把情况向你解释一下。”
“请讲吧。”
“呃,是啊,考虑这桩案件时,关于小麦卡锡叙述的情况,我们两个人都立刻注意到了其中的两点,不过我认为这两点对他有利,而你却认为对他不利。第一点是,按照他的叙述,他父亲在见到他之前竟然叫了声‘库伊’。第二点是,他父亲临死前奇特怪异地提到了耗子。你知道,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几句话,但他儿子只听清楚了耗子的事情。现在,我们就针对这两点展开调查研究。我们首先得假设小伙子叙述的情况是绝对真实的,然后才开始展开调查。”
“说那声‘库伊’是什么意思呢?”
“对啊,很显然,话不是冲着他儿子说的。因为他知道,儿子人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在附近听到了这句喊声,纯属巧合。喊一声‘库伊’为了引起相约见面的那个人的注意。但是,‘库伊’是澳大利亚的一种特有的呼喊,澳大利亚人之间通常以此打招呼。可以很有把握地认为,麦卡锡在博斯科姆湖边要见的那个人曾经在澳大利亚待过。”
“那么,耗子是怎么回事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然后在桌上摊开。“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他说,“我昨晚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弄来的。”他一只手盖住地图的一处地方,“这个你怎么念?”
“Arat。”我念着。
“现在怎么样呢?”他抬起那只手说。
“Ballarat[16]。”
“是这么回事。死者说出的是这个词,但他儿子只听清了后面两个音节。他本来是想要说出杀死他的人的名字的,即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真神奇啊!”我惊讶地大声说。
“是真明显啊。对啊,你看到了,我把调查的范围缩小了很多啦。我们已经假定他儿子的叙述正确,这就是说那人有一件灰色的外套,这是可以肯定的第三点。我们不再云里雾里了,心里面已经有很明确的概念了,即凶手是个澳大利亚人,来自巴勒拉特,有一件灰色的外套。”
“可以肯定。”
“此人对该地区非常熟悉,因为那个湖只能从农庄或者庄园两处地方才能抵达,而陌生人不大可能走到那儿去。”
“是这么回事。”
“而我们今天又去勘查了一番。我仔细认真地查看了地面的情况,关于凶犯的个人特征,获得了一些细微的情况,已经告诉给那个白痴莱斯特雷德了。”
“但你是如何获得那些细节的呢?”
“你知道我使用的方法,就是经过细致的观察[17]。”
“关于他的身高,我知道,你是根据他步行的宽度大致推算出来的,还有,他脚上穿的靴子也是通过地面上的脚印看出来的。”
“是啊,那是一双很特别的靴子。”
“但是,怎么说他是瘸子呢?”
“他的右脚印一直都没有左脚印清晰,说明右脚的受力小,为什么?因为他走路一瘸一拐——是个瘸子。”
“但是,怎么又说他是左撇子呢?”
“你自己也注意到了法医验尸报告中对于伤情的描述,那一重击是在死者的正后方形成,却击打在左侧。对啊,如果凶手不是左撇子,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父子交谈期间,那人就藏匿在那棵树的后面,他甚至都在那儿抽过烟,因为我在那儿发现了雪茄烟灰。由于我对烟灰特别精通,所以能够断定那是印度雪茄的烟灰。你是知道的,我对这个问题专门研究过,还就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灰写过一篇论文呢,其中涉及烟斗的、雪茄的、香烟的。我发现了烟灰之后,朝着四处寻找了一番,结果发现了他扔在苔藓间的烟头,是用印度烟丝产的雪茄,在鹿特丹卷制的。”
“那烟嘴呢?”
“我可以看出,烟头没有放进过他嘴里,因此,他使用了烟嘴。雪茄末端是用削的,而不是用嘴咬的,而且削面不整齐,所以我推断那是一把刀口很钝的铅笔刀。”
“福尔摩斯,”我说,“你已经给那个罪犯撒下一张网了,他不可能逃得出去。你真的就像是割断了套在一个清白无辜者脖子上的绞索,拯救了他的生命。我清楚了,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方向。罪犯就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了。”旅馆的侍者说着,打开我们所在的客厅的房门,引进来一位客人。
进入房间的人体形显得很怪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他步履缓慢,一瘸一拐;弓腰曲背,显得老态龙钟。但是,他的面容刚毅,满脸的皱纹像刀刻一般,四肢粗大,说明他体格健壮,个性独特。他胡须蓬松,头发灰白,向下耷拉着的眉毛非常显眼,外表显得威严霸气。不过,他脸色煞白,嘴唇和鼻端有点发青。我朝着他瞥一眼便很清楚了,他沉疴在身,情况严重。
“请在沙发上坐下吧,”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说,“您收到我的便条了吧?”
“收到了,是守门人拿上来的。您便条上说了,想要在此和我见面,避免引起流言蜚语。”
“我觉得,如果到您的宅邸去,人们会说闲话的。”
“您为何想要见我呢?”他看着对面我的同伴,倦怠的目光中透着绝望,似乎他的问话已经有答案了。
“是啊,”福尔摩斯回答说,回应的是对方的眼神,而不是问话,“是这么回事。关于麦卡锡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
老人双手掩着面。“愿上帝宽恕我吧!”他大声说着,“但是,我不会让那个年轻人受到伤害的。我向您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判他有罪的话,我会把真相说出来的。”
“听到您这么说,我很高兴。”福尔摩斯语气沉重地说。
“要不是考虑到我的宝贝女儿,我现在就已经说出来了。如果她听说我被捕了,那会令她肝肠寸断的。”
“不一定会这样啊。”福尔摩斯说。
“什么?”
“我并非官方侦探。我心里明白,自己是您女儿邀请来的,代表了她的利益行事。不过,小麦卡锡必须解救出来。”
“我是个奄奄一息的人,”老特纳说,“我得了糖尿病已经有很多年了。医生说,能不能再活一个月都是个问题。但是,我宁愿死在家里,也不愿意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手里拿着一支笔在桌子坐下,还在面前摆上了一叠纸。“那就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们吧,”他说,“我把事实简略地记录下来,您在上面签上字,华生可以作为见证人。这样一来,到了万不得已的紧要关头,我可以把您的告白呈现出来,拯救小麦卡锡。我向您承诺,如果不是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我是不会使用它的。”
“使用也没有关系,”老人说,“我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的时候都是个问题,所以对我关系不是很大。但是,我只希望事情不要给爱丽丝造成打击。我这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对你们讲清楚。事情经历了很长时间,但是我叙述起来不需要很长时间。
“你们不了解那个死者麦卡锡,他简直就是魔鬼附身了。这个我可是告诉你们,愿上帝保佑你们,不要落入他那样的人的魔掌,过去的二十年当中,我就一直处在他的控制之下,他毁掉了我的一生。我首先来对你们说说,我是如何落到他的手上的。
“事情发生在60年代的矿区,我当时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行事鲁莽,什么事情都敢动手做。我跟上了几个不地道的同伴,喜欢上了喝酒,采矿又运气不佳,结果落草为寇了。一句话,就是成了你们这边所说的拦路抢劫的匪徒了。我们总共六个人,过着无法无天、**不羁的生活,时不时地打劫一个车站,或者在矿区的大路上拦劫一辆马车。我当时的名号是‘巴勒拉特的黑杰克’,殖民地的人现在还记得我们一拨人叫作‘巴勒拉特匪帮’。
“有一天,一队人马护送一批黄金从巴勒拉特前往墨尔本,我们设伏等待,对其进行了袭击。护送的人员中有六位骑兵,我们也有六个人,双方势均力敌,但我们一开始扫射就把他们四个打下了马。不过,我们也死了三个兄弟,最后才弄到那笔黄金。我用手枪顶着那个车夫的脑袋,车夫就是这个麦卡锡。上帝啊,如果当初一枪结果了他该有多好。但是,尽管我看见他贼眉鼠眼,盯着我脸上看,似乎是要记住我脸上的每一个特征,我还是饶了他一命。我们带着那批黄金离开了,成了有钱人,并且一路回到了英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到了英国之后,我和那些老伙计分道扬镳,打定了主意安顿下来,过平静安宁而又体面的生活。当时碰巧有人在市场上出售这一处地产,我便把它买下来了,同时还准备用自己的钱做一点点善事,以便弥补自己当年抢劫钱财的罪过。我还结婚了,尽管妻子年纪轻轻就过世了,但留下了我的宝贝小爱丽丝。尽管她还是个婴儿,但是她的一只稚弱的小手似乎引领着我走上了正道,这是别的任何东西都做不到的。一句话,我的人生翻开了新的一页,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弥补自己过去的一切。本来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但是,麦卡锡的魔爪牢牢地控制住了我。
“我由于投资方面的事情去了伦敦,在摄政街遇见了他。他身上连外套都没有,光着脚。
“‘我们又见面了,杰克,’他说着,碰了碰我的胳膊,‘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我们就两个人,我和我儿子,你收留下我们吧。如果你做不到——那也好办,英国是个依法行事的国家。只要招呼一声,警察可就到场了。’
“是啊,他们就这样随着一路向西来了,甩都甩不掉他们。从此以后,他们住下来了,无偿租用我的一片最好的土地。我无法安心了,没有了平静,没有了释怀。不管我走到哪儿,他的那副阴险狡诈、龇牙咧嘴的面容就会出现在我的身边。等到爱丽丝长大成人之后,情况更加糟糕,因为他很快就看出来了,同害怕警察相比,我更加害怕女儿知道自己的过去。他想要什么就必须得到什么,而任何东西我都会无条件地给,土地、金钱、房舍,统统都可以,但最后他要求的一样东西我无法给——他要求要爱丽丝。
“你们知道的,他儿子长大成人了,我女儿也是如此。众所周知,我身体不好,所以他觉得这是一记妙招,他的儿子接管我的全部财产。但是,我的态度很坚决,不会允许他那该死的血脉与我的混杂在一块儿,并非我不喜欢那个小伙子,而是因为他的身上流淌着麦卡锡的血液,这就足够了。我态度坚决,毫不让步,麦卡锡便开始威胁我。我无所畏惧,任凭他使出最险恶的招数。我们约定了见面,打算就此事进行商谈,见面的地点就定在坐落在两家人之间的那个湖边。
“到了那儿之后,我发现,他正在和他儿子说着话,所以我就待在一棵树的后面,一边抽烟,一边等待,等到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再说。但是,我在倾听着他说话的当口儿,内心的悲哀和愤怒全都积聚到了一块儿,再也无法遏制了。他正在一个劲地怂恿他的儿子娶我女儿,根本就不考虑她是怎么想的,好像她是个流落街头的邋遢女儿。想到我和我所心爱的一切竟然要任由他那样的人来摆布,我都要发狂了。难道我就不能摧毁这种束缚吗?我已经是个奄奄一息、毫无希望的人了。尽管自己头脑清晰,四肢也还健壮,但我知道,自己的命运已定。但是,还有我身后的名誉和我的女儿啊!只要我把眼前这个可恶的舌根子弄断了开不了口,那两者可就全都保住了。于是我这么做了,福尔摩斯先生。如果再来一次,我还会这么干。我虽罪孽深重,但是,为了赎罪,我过上了一种殉道者的生活。但是,让我女儿落入到网住我的罗网当中,我实在是受不了。我就像面对凶恶残忍的野兽一样,毫无愧疚地把他给击倒了。他的叫喊声引得他的儿子返回了,但我隐身到了树林当中,不过,我不得不返回去拿逃跑时落下的那件外衣。先生们,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真相。”
“行啊,评判您的事情不是由我来做的,”老人在写好的陈述材料上签了字之后,福尔摩斯说,“我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被这样的一种**所左右。”
“我也希望如此啊,先生。您打算干什么呢?”
“考虑到您的身体状况,什么都不打算干。您自己心里清楚,您很快就会因为自己的行为接受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一级法庭的审判。我会把您的告白保存起来,如果麦卡锡被判有罪,那我只能用上它。如果不是这个情况,那便任何人也见不到它。不管您是否活在人世,您的秘密在我们这儿是安全的。”
“那再见了,”老人语气庄重地说,“等到了你们离开人世的那一天,想到曾经让我平静地离世,你们会多一分轻松愉快的。”他步履蹒跚地走出房间,巨大的身影摇摇晃晃,颤颤巍巍。
“愿上帝保佑我们啊!”福尔摩斯沉默了许久后说,“命运为何总是捉弄可怜无助的芸芸众生啊?每当我听到这样的案件时,心里便不禁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应该说,‘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上刑场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18]”
福尔摩斯列举出了多条辩护的理由,并且呈交给了辩护律师。基于这样的理由,巡回法庭将詹姆斯·麦卡锡无罪释放。同我们见过面之后,老特纳又活了七个月,不过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两个家庭的儿女会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块儿,因为他们对于笼罩在自己的头上的乌云毫不知情。
注释:
[1]本故事于1891年9月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末的6月初。
[2]华生在协助福尔摩斯破获《四签名》中的案件时认识了玛丽·莫斯坦小姐,两人随后坠入爱河,结为伉俪,这里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3]《血字的研究》开篇就叙述了华生在阿富汗服役的经历,他曾作为诺森伯兰第五燧发枪团的助理军医到了阿富汗,战斗中身负重伤,结果被送回英国,享受九个月的休假,其间经其在巴茨医院时的助手小斯坦福德的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从此开始了他们富有传奇色彩的合作。
[4]欧洲和英国的客车车厢通常分割成小间,一般六个人坐一间。
[5]雷丁(Reading)是英格兰伯克郡的城市,处在泰晤士河与其支流肯尼迪河的汇流处,东面三十七英里就是首都伦敦。
[6]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是英格兰中部的一个郡。
[7]英国当时在澳大利亚的殖民地包括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六个区域,1901年合并为一个统一的自治领。亦参见《空屋擒凶》中的注释。
[8]情况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又称为环境证据或间接证据,是英美法中的一种证据分类形式,类似于间接证据分类,指证明非实际诉讼争执中的事实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争议的待证事实,但与争执中的某一待证事实相关联,从这一事实可以推论得出有关争执中的待证事实的证据。
[9]布里斯托尔(Bristol)是英格兰西南部城市。
[10]原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土著人的打招呼用语,19世纪中期为英国人模仿借用。
[11]彼特拉克(Petrarch,1304—1374)是意大利诗人、学者、欧洲人文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著有爱情诗《抒情诗集》及描述第二次布匿战争的史诗《非洲》等。
[12]斯温顿(Swindon)是英格兰西南部小镇,距离伦敦四百公里。
[13]维多利亚(Victoria)是澳大利亚的一个州,位于澳大利亚大陆的东南端,首府墨尔本为全国第二大城市。早在殖民地时期的19世纪五六十年代,此地兴起过淘金热。
[14]黄封面廉价小说(yellow-backed novel)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流行于英国的一种价格低廉而且内容通俗(有时带有一点色情意味,但不能算**)的小说,封面通常为黄色。
[15]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是英国小说家、诗人,擅长人物心理刻画,其内心独白技巧为意识流先导,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利己主义者》、诗作《现代爱情》等。
[16]Ballarat(巴勒拉特)是澳大利亚的一座城市,位于墨尔本西北一百一十公里处,属于新英格兰岭边缘的低矮丘陵地带,19世纪五六十年代那里发现了金矿之后掀起过淘金热潮。英文地名中的后四个字母“arat”同英文中的“a rat”(一只耗子)念起来同音。
[17]注重细节是福尔摩斯办案时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他办案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原则和特征可以说体现在整部作品中。他在言谈中也总是反复强调这一点,如在《血字的研究》中,“在智者的心目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四签名》中,“您知道的,我侦办案件时喜欢把细节问题弄清楚”。在《身份之谜》中,“警方的案情报告里缺少的正是这个。里面或许强调得更多的是执法官的陈腔滥调,而非案件细节。而在一名观察者的心目中,细节正是整个案件的实质所在。你相信好啦,没有比平淡无奇的东西更加怪异反常的”。在《弯腰曲背者》中,“一个善于推理的人之所以能让身边的人感到不同凡响,是因为后者忽视了细节,而细节恰恰是推理的基础”。在《红圈会之谜》中,“最细微的情况可能就是最重要的”。
[18]此处套用了英国的一句名言,原话是“There,but for the grace of God,goes John Bradford.”(“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上刑场的就是约翰·布雷德福。”)约翰·布雷德福(John Bradford,1510—1555)是英国圣保罗教堂的受俸牧师,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和殉道者,因自己的新教信仰而被血腥镇压新教徒的“残忍的女王”玛丽一世(Mary I,1516—1558,1553—1558在位)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在伦敦塔,此话是他看到众多罪犯被押解行刑时说的,但他自己最终还是在1555年被处以火刑。作者在此出差错了,这话并非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1615—1691)说的,后者是英国基督教清教徒牧师、神学家,王政复辟时因促使当局对脱离国教的温和派实行宽大而遭迫害和监禁,著有《圣徒永恒的安息》《革新的牧人》《基督徒指南》《给未归信者的呼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