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启事招来访客(1 / 1)

我们折腾了一个上午,我虚弱的身子骨支撑不住了,到了下午便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与我分手去听音乐会之后,我便躺在沙发上,想尽量睡上两个小时,但无济于事,心里过于激动,满脑子想着所发生的一切,还总冒出种种怪异的想法和猜测。我一闭上眼睛,被害人扭曲得像狒狒一样的面容就会立即浮现在我眼前。那张脸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实在是太可怕了。终于有人把那张脸的主人从这个世界抹去了,我不禁对此人怀有了感激之情。如果根据人的面容来判断一个人是十恶不赦的,那无疑就是克利夫兰市的伊诺克·德雷伯的那张脸了。但我知道,正义必定要得到伸张。从法律上说,被害人再坏也不能成为宽恕凶手的理由。

我的同伴假设受害人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假设不同寻常。我记得,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毫无疑问,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才做如是推断的。还有,如果不是服了毒,那是什么原因致使那人死亡的呢?因为尸体上没有发现伤口,也没有勒痕。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地板上留下了那么多血迹,那会是谁的血呢?没有打斗过的迹象,受害人身边也没有足以使对手受到重创的器具。只要所有这些疑问得不到解答,我看,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我本人,都睡不安稳。福尔摩斯平静自信的态度令我坚信,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了,能够解释这一切事实,尽管那是什么样的一种看法,我还无法猜测。

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从时间上来判断,我知道,他不可能一直在听音乐会。他还没有回来,晚饭就已经摆上餐桌了。

“音乐会妙不可言啊,”他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你还记得达尔文[57]是怎样说音乐的吗?他认为,人类在使用语言之前,早就拥有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或许这就是音乐能对我们产生微妙影响的原因。在我们灵魂的深处,对于原初世界的朦胧岁月,依然还有模糊的记忆[58]。”

“这是一种不着边际的看法。”我说。

“如果人们想要理解大自然,那他们的思想就必须和大自然一样开阔,”他回答说,“怎么啦?你看起来不大对劲啊。布里克斯顿大街那桩案件弄得你心烦意乱了吧?”

“实话实说,还真是这么回事,”我说,“我有过在阿富汗的种种经历,本来应该是更加坚强才对。在迈万德战役中,我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伴们血肉横飞的场面,当时都没有胆怯。”

“我能够理解,本案存在一个谜团,令人浮想联翩。没有想象,就不会有恐惧。你看了晚报了吗?”

“没有。”

“上面详细报道了本案,但没有提到尸体被抬起来时,地上有一枚戒指。没有提到这个情节更好。”

“为什么呢?”

“看看这则启事吧,”他回答说,“今天上午,离开现场后,我立刻让各家报纸登了一则启事。”

他把报纸从桌子对面递了过来,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是在“失物招领”栏里,第一则启事上写着:“今晨,在布里克斯顿大街,‘白公鹿酒馆’至荷兰树林间的路段上,拾到纯金婚戒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乙华生先生处认领[59]。”

“请原谅,用了你的名字登启事,”他说,“如果用我自己的,那些傻瓜蛋中有人可能会有所警觉,会来搅和此事的。”

“没有关系,”我回答说,“但是,如果有人前来认领,我可拿不出戒指啊。”

“噢,是的,你拿得出,”他说着,交给了我一枚,“这一枚足可以应付了,和原先那枚一模一样。”

“你觉得谁会来认领呢?”

“啊,那位穿棕褐色外套的男子,也就是我们那位红脸庞、穿方头靴子的朋友。他即便不亲自来,也会打发一个同伙来的。”

“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了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本案的看法是正确的,而且我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是正确的,那人冒再大的风险,也会想要拿回那枚戒指的。根据我的判断,他是在弓着身子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将戒指掉在地上的,但当时他没有觉察到。他离开了那幢住宅后,发现戒指不见了,于是匆忙返回,但发现警察已经到达,一切都源于自己的愚蠢之举,竟然让蜡烛亮着。他只得装作喝醉了酒,以免由于自己出现在门口引起警察的怀疑。现在,你设身处地站在他的位置上想一想,他经过一番前思后想,一定会觉得,戒指可能是在离开住宅之后失落在路上了。他接着会怎么做呢?会急忙查看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里找到它。他一定会喜出望外的。他高兴得什么似的,怎么还会担心是个圈套呢?在他的心目中,没有理由把找到戒指与谋杀案联系起来。他准会来,一定会来的。不出一个小时,你便可以见到他。”

“然后呢?”我问。

“噢,到时就让我来应付他吧,你有武器吗?”

“我有一支老式军用左轮手枪,还有几发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一擦,装上子弹,他会狗急跳墙的。尽管我会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制服他,但还是要以防万一为好。”

我走进了卧室,按照他说的做了。我拿着手枪返回到餐厅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撩拨着小提琴上的弦,这是他最喜欢的消遣方式。

“案情复杂起来了,”我进入房间时,他说,“我刚收到了美国的回电。我对本案的看法是正确的。”

“情况是?”我迫不及待地问。

“我这把小提琴该换弦了,”他说,“你把手枪放到衣服口袋里。等到那家伙出现时,用平常的语气同他说话,其余的事情交由我来处理。不要死死地盯着他看,那样会惊动他的。”

“现在是八点。”我瞥了一眼怀表说。

“不错,他可能过几分钟就到了。房门虚掩着,这样就行。把钥匙插在内侧的锁孔上。谢谢!我昨天在书摊上买到了一本奇怪的旧书——《国际法》[60]——是拉丁文的,1642年在低地国家的列日[61]出版。那本棕褐色封面的小册子印刷出版时,查理一世[62]的脑袋还安稳地长在脖子上呢。”

“印刷商是谁?”

“菲利奇·德·克罗伊,谁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扉页上题签的字已经褪色了,内容是‘威廉·怀特藏书’。我不知道威廉·怀特是何许人。估计是17世纪某个务实的律师吧,因为他的字透着几分律师的气质。我看,我们的客人到了。”

他说话的当口儿,刺耳的门铃声响了起来。福尔摩斯缓缓站起身,把自己的椅子朝着门口的方向移动了一下。我们听见仆人走过门厅的声音,门闩咔嗒拔开了。

“华生医生是住这儿吗?”有个清晰却刺耳的声音在问。我们没有听见女仆[63]的回答,但听见门关上了,有人上楼梯了,脚步不均匀,而且显得很拖沓。我的同伴听到脚步声时,脸上掠过惊讶的神情。脚步在过道上缓慢地前移,接着便听见微弱的敲门声。

“进来。”我大声说。

话音刚落,进入室内的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凶恶男子,而是个步履蹒跚、满脸皱纹的老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光,她似乎有点头晕目眩。行过屈膝礼后,她站立在那儿眨巴着昏花的眼睛看着我们,神情紧张,抖动着的手指在衣服口袋里摸索着。我瞥了我的同伴一眼,只见他表情很沮丧,我只好不动声色。

干瘪老妇拿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载的启事。“我是看到了这个东西之后来的,好心的先生们,”她说,又屈身行了个礼,“在布里克斯顿大街遗失的金婚戒,那是我女儿萨莉的,她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是联合轮船公司的职员。如果他回家时发现她的戒指丢失了,我真不知道他会怎么说。他本来就是暴脾气,喝了酒就会变本加厉[64]。你们请听我说,她昨晚去看马戏时还——”

“是这枚戒指吗?”我问。

“感谢上帝啊!”老妇人大声说,“萨莉今晚可会开心啦,是这枚。”

“您住在哪儿?”我询问了一句,拿起一支铅笔。

“霍恩兹蒂奇路[65]邓肯街十三号,从这儿走过去可累人啦。”

“从霍恩兹蒂奇到马戏团不用经过布里克斯顿街啊。”夏洛克·福尔摩斯脱口而出。

老妇人转过脸,四周通红的小眼睛盯着他看。“这位先生问的是我的住址,”她说,“萨莉住在佩卡姆的梅菲尔德广场三号。”

“您姓——?”

“我姓索耶,女儿姓丹尼斯,汤姆·丹尼斯娶了她——他只要待在海上,便是个机灵诚实的年轻人,全公司没有哪个船员比得上他。但是,一旦上了岸,有了女人和酒,那他可就——”

“这是您的戒指,索耶太太,”遵从我同伴的示意,我打断了她的话,“很显然,这枚戒指是您女儿的。戒指能够物归原主,我感到很高兴。”

老妇人咕哝着说了一大堆祝福和感激的话后,把戒指装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拖沓着脚步下楼了。老妇人刚一离开,夏洛克·福尔摩斯便立刻一跃站了起来,冲向他自己的卧室。过了几秒钟,他穿着乌尔斯特大衣[66],系着领巾,从房间里出来了。“我要去跟踪她,”他急匆匆地说,“她一定是凶手的同谋,可以引导我找到凶手,你等着我。”来者刚刚离开关上厅堂的门,福尔摩斯便下了楼梯。透过窗子,我看见老妇人有气无力地在街道的另一边走着,而她的跟踪者则在她背后不远处尾随着。“要么他的整个看法是不正确的,”我心里想着,“否则,他现在正被人引导着走近谜案的真相。”他其实用不着吩咐我等着他,因为我觉得,没有得到他此番历险的结果,我是不可能睡得着的。

他出发时已经快九点钟了。我不知道他要多久才能回来,只好百无聊赖地坐着,一边抽着烟斗,一边翻阅着亨利·米尔热[67]著的《放浪形骸》。十点过去了,我听到女仆啪嗒啪嗒回房睡觉的脚步声。十一点钟,房东太太更加沉稳的脚步从我所在的房门口经过,她也要回房睡觉了。快到十二点了,我这才听见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门时发出的清脆的咔嗒声。他进入房间的瞬间,我便从他的脸色看出,他的行动没有获得成功。开心愉快,懊恼沮丧,两种心情在他身上交织着,一争高下。最后,前者占了上风,他爆发出了笑声。

“我怎么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知道这个情况,”福尔摩斯大声说着,重重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我常常嘲笑他们,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们绝不会放过我的。我能够经受得起嘲笑,因为我知道,从长远来说,我总是能够摆平他们的。”

“那是怎么回事啊?”我问。

“噢,我也不在乎把自己窝囊的事情说出来。老妇人没走多远,就开始一瘸一拐的,看起来是伤到了脚。她很快就停了下来,叫了辆正从身边经过的四轮马车[68]。于是,我尽量靠近她,想听听她说要去哪里。但是,我其实没有必要迫不及待,因为她说要去的地址时,高声大气,即便在街道对面都可以听清楚。‘到霍恩兹蒂奇的邓肯街十三号。’她大声说着。我想,事情开始看起来是真的。我看见她稳稳当当地坐进了马车里,我也坐在了后面。这是每个侦探必须精通的跟踪技巧。是啊,马车辚辚地驶出了,一路不停地奔向了她说的那条街。快到门口时,我跳下马车,顺着街道优哉游哉地往前走。我看见马车停了下来,车夫跳下车,打开车门等客人下车,然而,却没人下来。我走到跟前时,他显得很疯狂的样子,徒劳地在空空如也的车厢里到处找,嘴里不停地骂着,那个骂人的话我可是从来都没有听过的。乘客没有了人影儿,他恐怕要想拿到乘车的钱,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行啊。到十三号一打听才知道,那儿住着的是一位体面的糊裱工,名叫凯斯维克,根本就没有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儿住过。”

“你不会是说,”我大声说着,惊愕不已,“那个老妇人,步履蹒跚,身体衰弱,在马车行进过程中,你不知道,车夫也不知道,却能够逃脱吧?”

“见鬼的老妇人!”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语气尖锐,“我们才是老妇人呢,被人家这样骗了。一定是个年轻人,除了善于表演之外,还身手不凡,乔装改扮的本事也了不得。他发觉自己被跟踪了,毫无疑问,于是就用这样的伎俩把我给甩掉了。看起来,我们寻找的那个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孤身一人,而是有很多朋友,为了他可以铤而走险。对啊,医生,你看起来很累了。听我的,休息去吧。”

我确实感觉很疲倦了,所以就听从他的劝告,回卧室睡觉去了,留下福尔摩斯独自一人坐在闷烧着的壁炉前面。夜深人静了,我听见他拉出的低沉哀婉的小提琴声。我知道,他还在思索着手边要破解的这桩怪异离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