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已经说过,张居正是整顿派,或者说他执政时期的施政是大整顿;也可以换个角度说,张居正是以恢复祖制的功能为职志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张居正没有改革。
考成法和条鞭法,可以算是改革。这两项改革,颇值得玩味。
先说考成法。考成法是张居正治国理政的撒手锏。简而言之,从行政管理的技术层面看,考成法就是层层节制,事有稽核。这对于强化责任、便于考核、提高行政效率,很有效果,算得上是一种改革或者说制度创新。
不过,应该说,这里面也有巩固个人权力、控制言路的考量。我的意思是说,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考成法是有问题的。
如果说帝制时代的中国,从政治发展的角度说,政治上的文明成果有什么最值得肯定或者说继承的话,那恐怕非言官制度莫属了。对此,孙中山先生作过很系统的阐述,他创立的五权分立的政治学说,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而言官制度在明代,最为发达、最为典型。
明帝国以皇帝昏庸荒唐出名,也以言官的厉害闻名。
言路,一向被视为政治是否清明的晴雨表。所谓言路,主要就是言官表达意见的渠道是不是畅通。从制度上保证开言路的,就是言官直接向国家元首负责,是皇家的“议员”,专门对付政府和政府高级干部,使得政策举措符合舆情,个人操守不至有亏。当然,他们有时候也对国家元首很不客气。在体制设计上,言官制度运用的是小大相维的原则,即以小制大,言官机构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不受行政机构的节制。
可是,张居正的考成法,从体制上把“议员”置于内阁的节制之下;从效果上基本消除了“议员”对政府的监督职能。因此,从政治发展的角度说,这是政治上的倒退。所以,张居正的这个考成法一出台,立即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反对考成法的人,张居正处理起来很简单,就用考成法把他给打发掉!
后来,干部、“议员”都不敢公开反对了,但是内心不太服气,许多人因此对张居正始终不能谅解。张居正为此,也苦恼过。
从实际效果看,考成法是张居正新政中争议最大的焦点问题,但又是十年执政的有力工具,对推行他的新政,作用非常大!
再说说条鞭法。对于条鞭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条鞭法,学过历史的人,几乎都听说过。说到张居正,就会和一条鞭法联系起来。似乎张居正的新政,或者说改革,最主要的,就是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确实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具体的内容,我就不多说了,比较繁琐,也挺枯燥。研究一条鞭法的专家梁方仲先生说,实行一条鞭法,田赋的缴纳才以银子为主,这打破了二三千年来的实物田赋制度。反正我们不是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对一条鞭法,只要了解到这里,我看也就可以了。
有人会说,既然一条鞭法是重大变革,仅此一条,就能够确立张居正改革家的地位啊!是的,可以这样说吧。但是,我要说的是,实际上,在张居正的新政中,一条鞭法占的位置并不重要。
我的这个说法,乍一听,不大容易理解。这么说吧,一条鞭法,不是张居正的发明,早就试行过了。张居正开始对这个东西似乎兴趣不大、热情不高,所以直到他去世前才正式在全国推行。研究一条鞭法的专家梁先生在遣词造句上很严谨,按照他的说法,开始施行一条鞭法,是“我国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嘉靖年间,张居正出生、科举、入仕,到隆庆年间入阁,隆庆六年中开始执政。显然,一条鞭法在他执政前,就已经开始施行了。
实际上,在张居正还是五岁孩童的时候,当时内阁里有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就提出改革田赋制度,推行一条鞭法了。当时也有“议员”和地方官响应,并且在局部试行。此后,广东、浙江两省,一条鞭法普遍施行。后来,当国的徐阶——张居正的恩师,因为自身利益的考量,坚决反对施行一条鞭法,阻碍了推行的速度和广度。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徐阶下台后,到徐阶的家乡当“一把手”,就大刀阔斧清丈土地、施行一条鞭法。而当时高拱已经被徐阶排挤辞职回家,内阁里的当国者,都是徐阶的学生和追随者——李春芳、张居正、殷世儋,所以海瑞的努力也以失败而告终。
张居正执政后,地方施行一条鞭法的积极性依然很高,不少地方都在搞。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恩师徐阶的影响,反正,在执政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张居正并没有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想法,甚至,对一些地方自发搞的,他还不大高兴。总的看来,似乎张居正接受了这样的一个观点,即:一条鞭法在南方实行可以,在北方不适合搞。
所以,在张居正执政的第五个年头,他提出了两个同意试行一条鞭法的前提:一是在南方试行;二是必须由得力干部主持。这是张居正在写给家乡湖广省的“一把手”的信里说的。他说:“一条编之法,近亦有称其不便者。然仆(我)以为行法贵在人,又贵在地。此法在南方颇便,既与民宜,因之可也。但须得良有司行之矣。”
从这封信里,我们似乎可以解读出这样的信号:第一,张居正对推行一条鞭法兴趣不大、热情不高,所以他一上来先说,你说一条鞭法不错,但最近也有人说不好;第二,他认为在南方可以搞;第三,有点被动同意的意思,所以用了“因之可也”的话,就是说,因袭以前的做法搞搞看也可以吧!第四,他认为南方也未必都可以搞,要有得力干部主持的地方才行。
到了张居正执政的第六个年头,他依然是这个态度。而且是用皇帝的名义,以皇皇圣旨表达出来的,说推行一条鞭法,必须因地所宜,“不许一例强行”。
此后,鉴于不少地方干部对推行一条鞭法热情挺高,吏部的杨副部长给张居正写信,要求他加强干预,并且点了几个地方的名字。张居正接到这封信以后,给杨副部长回信说,我已经拟旨,准备再发文件(圣旨),重申要因地制宜,“不必强行”;至于你信中点到的那些地方,你告诉这些省里的领导,文件马上就要下了,要贯彻执行这个文件,不要再搞了(原文是“尊奉近旨罢之”)。或许是这个时候干部队伍里,对推行一条鞭法争论比较大吧,张居正又一次以皇帝的名义下令说:“条鞭之法,前旨听从民便,原未欲一概通行,不必再议!”
如果联系到张居正的执政风格,他要认准的事情,想办的事情,绝对不会是这样的态度和表现的。因此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倘若张居正对推行一条鞭法感兴趣、热情高,那么他不会一而再再而三作出这样的指示。与其说他是站在支持一方,压制反对者的声音,不如说他更多的是站在反对者的立场上,抑制推行一条鞭法者的积极性。至少,张居正是摇摆在两者之间的。
想想看,张居正执政十年,在最后才下令推行的一项制度,在张居正的治国生涯中,被说成占得位置很重要,作用很大,是不是有点夸张?更为重要的是,说到张居正的功过是非,虽然认识很不一致,但是有一点是大家都认可的,那就是,张居正有富国强兵的远大抱负,也有这个本事;他执政以后,扭转了国库空虚的局面,使得原来空空如也的国库变得充盈起来。那这是不是因为推行了一条鞭法啊?也不是的,这和一条鞭法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国库充盈,在张居正当国后的第三年,就已经实现了。而这个时候,离一条鞭法在全国的推行,还早着呢!
当然,也应该说,一条鞭法能够在全国推行,这也是很大的功劳了。尽管张居正对推行一条鞭法曾经摇摆、犹豫甚至有事实上压制的举动,但是也不应该由此抹杀张居正在这个方面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