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第153页文字中间出现的两句话中,产生了一个令人颇感新奇的观点。编者在来自欧内斯特·琼斯博士的一封私人信件中注意到了它,那是琼斯博士在整理弗洛伊德的信件时无意间发现了的。
1923年10月28日,也就是本书出版几个月之后,费伦茨在给弗洛伊德的信中写道:“……我还是斗胆向您提出一个问题……在《自我与本我》一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没有您的解答,我无法理解……在第13页我发现这样的句子:‘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但是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无论如何,由于您在第12页所写的潜在无意识是仅有的非动力意义,描述性的无意识,通过思考我觉得它恰恰是需要假设有两个类型的无意识的方法的动力线,而描述中得知只有意识和无意识。”(1)
弗洛伊德在1923年10月30日的回信中这样写道:“……你对于《自我与本我》一书中第13页的那段话提出的问题着实令我感到惊诧。那里的文字正好与第12页的意义相反;而且在第13页的句子中‘描述性’和‘动力性’被愚蠢地颠倒了。”
对这次意外的事件,弗洛伊德给予的考虑太少,费伦茨提出的争议其实基于一个误解,然而弗洛伊德对它的接受又太过草率。费伦茨的评论背后的混淆不太容易理清,另一个更加漫长的争论在所难免。那么,除去费伦茨外的其他读者可能陷入同样的错误,看起来把这件事情彻底讨论清楚实在有所必要。我们将从弗洛伊德后来所讲的前半段开始:“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这句话的意思看起来十分明了:术语“无意识”在它的描述性意义下涵盖了两个东西——潜在无意识与被压抑无意识。弗洛伊德完全可以把意思表达得更加透彻一些。可以将‘两种无意识(德语:zweierlei Unbewusstes)’的说法,代之以描述性的意义中含有‘两种无意识的东西’这样明确的表述。另外,事实上费伦茨显然错解了词句:他将那段话说成了是术语‘描述性无意识’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假如他正确地读了则不会这样:在描述性意义上使用的术语无意识只可能有一种含义——某物没有意识。从逻辑术语学角度,他认为弗洛伊德所讲的是这个术语的隐含意义,然而实际弗洛伊德指的仅是它的表面意义。
现在我们来分析弗洛伊德的后半部分句子:“但是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无意识’。”看起来还是一样清晰的意义:术语“无意识”在它的动力性意义下只涵盖一个东西——被压抑无意识。这是又一次有关这个术语字面意义的叙述;即便就它的隐含意义来说,正确的答案依然是——术语‘动力无意识’只能有一个意思。费伦茨凭借“它恰恰是需要假设有两个类型的无意识的方法的动力线”,持反对的观点。他又一次对弗洛伊德的原意产生了误解。费伦茨认为弗洛伊德说的是只要我们考虑“无意识”这个词,就要把动力性这个因素牢记于心,从而知道它只有一个意义。当然,这与弗洛伊德所论证的每件事都是正相反的。而弗洛伊德的真正意思是,全部动力意义上无意识的事物(也就是说被压抑的)都归于一类。费伦茨在用“无意识”标签表示描述性意义的“无意识”时,情况发生了些许的混乱——这是弗洛伊德自己在第9页行文中的疏漏造成的。
这样,弗洛伊德的后面这句话本身看来完全无可非议。但是正如费伦茨所建议而弗洛伊德自己也同意的那样,它是否与前一句相抵触呢?前面一句把潜在无意识说成“仅仅在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并不在动力的意义上”。看来费伦茨认为这是与后面的叙述——“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相矛盾的。但是这两个叙述并不互相矛盾:潜在无意识只是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这个事实完全不包含它只是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这唯一的一件东西的意思。
确实,在弗洛伊德的《引论新讲》第31讲里有一段文字是在本书大约出版十年后写下的,在那段文字中全部争论用一些极相似的术语重复着。在那段文字中不止一次地解释了在描述性的意义上,前意识与被压抑的东西两者都是无意识的,但是在动力的意义上,这个术语却限定在被压抑的东西上面。
必须指出,互相通信发生在弗洛伊德经受了极严重的手术之后的很短几天里。他还不能写作(他的回函是口授的),很可能他没有条件周密地考虑这个争论。似乎是这样,他经过考虑,认为费伦茨的发现宛如海市蜃楼,因为在本书的最近几版中这段文字一直没有改动。
(1)均指在德文版中的位置,后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