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两种本能(1 / 1)

我们已经说过,我们把心理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如果这种区分代表了我们认知中的某种进展,这会让我们更加彻底地了解,更清楚地描绘心理间的动力关系。我们也已经得出了结论,自我是在感知的基础上产生的。宽泛地说,就如本能对于本我一样,可以说感知对于自我有同样的意义。与此同时,和本能一样,自我受本能的影响。如我们所知,自我仅仅是本我被改变的一部分。

最近,我完善了本能的观点。在此,我将继续坚持这个观点,并把它当作我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必须把本能区分成两种:一种是性本能或者爱本能。这是目前为止比较明显且容易研究的。它不仅包含不受约束的性的本能和目标受约束的本能的冲动,或者源自性本能的带有升华性质的冲动,也包含自我保护本能。自我保护本能一定属于自我,在我们的分析工作的开始,我们就有很好的理由把它与性对象本能相对比。第二种本能不太容易描述。最后我们把施虐狂看作它的代表。在理论考虑基础和生物学支持下,我们提出了死的本能的假说。这种假说的研究把有机生命带回到无生命状态。另外,通过有生命的物质被分解,产生越来越多微粒的再结合,我们假设爱的本能目的在于重现复杂的生命。当然,同时也是保护这些复杂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实践,从词的最严格意义上讲,两种本能都是保守的。因为这两种本能都将试图重建由于生命的出现而被妨碍的事情的某种状态。生命的出现就这样成了生命继续的原因以及趋向死亡的原因。而生命本身将会成为这两种趋向间的一种冲突和妥协。而生命起源将仍是一个宇宙论的问题。而对生命的目的和目标的回答将具有双重性。

从这个观点来看,一个特殊的生理过程(合成代谢或分解代谢)与两种本能的任何一种都有关。两种本能以不相等的比例活跃于生命体的每个粒子中。如此使某一个生命体成为爱的本能的主要代表。

而这个假说无法解释两种本能相互融化、混合,再合为一起的方式。但这是有规律且非常广泛地发生的,这个假说对于我们的概念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设想。作为单细胞有机体结合成为生命的多细胞形式,很明显,单细胞死的本能都可以成功地被中和,破坏性的冲动通过特殊的组织结构被转移到外在世界。这个特殊的组织机构像是强健的肌肉组织。死的本能作为直接对抗外部世界和其他组织的破坏本能被传递,尽管可能只是部分传递。

“解脱”融合的可能性就会出现。性本能施虐的成分会成为一个有用本能融合的典型范例。而作为一个性变态的独立施虐者将会是一个“解脱”融合的典型范例,虽然没有一个施虐狂达到极致。从这一点看,我们获得了大部分事实,这些事实之前从没被如此考虑过。我们发觉,以发泄为目的,破坏的本能被习惯地带入为爱的本能服务。我们猜想癫痫的发作是一种本能消除的产物和迹象。之后我们开始理解本能的消除和死的本能明显出现在一些严重的神经症,比如强迫性神经症的后果中,需要特殊考虑。匆匆地概况下,我们可以推测力比多(比如从性器官阶段到施虐肛欲阶段)的退行的本质存在于本能的消退中。相反,就像从较早期到可以明确性器官阶段,性欲将被性欲的成分增加所影响。问题又来了。普通的矛盾心理经常性地在神经症的最本质性格中强大起来。这种矛盾心理是否不应该被看作本能消除的产物?然而,这种矛盾心理又是一种基本的现象,它更可能代表一种还没被完成的本能结合。

我们假设本已存在的自我、超我和本我为一方,两种本能为另一方,很自然的,我们应该把兴趣点转换到调查在这两方之间,是否存在天然的联系。更进一步说,主导心理过程的快乐原则是否可以显示出两种本能和在心理上已经划出的这些不同区分之间是否有任何恒定不变的联系。但是在我们讨论这个论点之前,我们必须消除掉对陈述这个问题时所产生的相关术语的怀疑。对于快乐原则,应该毋庸置疑。自我中的区别有很好的临床证明。但是两种本能的区别似乎没有被充分的确证。很有可能临床分析中发现的一些事实将会消除它的假象。

似乎有这样一种情况存在。对于两种本能间的对抗,我们可以列举爱和恨这两种对立关系。找出一个爱的本能的例子并不难,但是我们必须庆幸我们在破坏的本能中能够找出死亡本能的例子——就是恨。现在,临床观察显示,不仅仅爱被恨按着意外的规律性伴随着(矛盾心理),也不仅仅在人类关系中恨是爱的先驱,而且在很多情况中,爱与恨互换。如果这种转换不仅仅单纯是在时间上的继承,即它们中的一个真正转换成另一个,那么很清楚,这种转换会从如爱的本能和死亡本能之间基本的区别中消失。事先假定的生理的过程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现在,在一种情况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先爱后恨(或者相反情况),是因为那个人给了他这样做的理由,很显然,这种情况与我们的问题没有关系。而另一种情况是,还不明确的爱的感觉是以敌意和进攻趋向开始的。因为这可能是对象精力倾注中破坏性的成分占据了主导,但不久**成分开始加入。但是我们知道神经症心理学的几个例子中,这种转换确实发生的假设貌似更有理。在迫害妄想症中,病人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挡住了他对某一特别的人的极度强烈同性恋的依赖。结果是他爱的这个人成了一个迫害者,病人对他常常采取危险的进攻。这里我们需要插入前期阶段,一个把爱变成恨的阶段。就同性恋起源和非性欲社会意识起源来说,分析性调查只是最近才告诉我们,要意识到对抗的剧烈是存在的,这将导致进攻倾向。只有当这种对抗被克服后,以前所恨的对象才能成为所爱的对象,并且给他身份认同。问题又出现了:在这些情况中我们是否假设有一个从恨到爱的直接转化?很明显,这里的这些变化纯粹是内部的,在对象行为中的一个改变在这些变化中不起作用。

然而还有另一种可能的机制,这种机制是我们通过对妄想狂变化过程的分析调查中得知的。矛盾心理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存在。通过精力贯注反应置换形成转换,精神能量从性欲冲动中被撤走而加到敌对冲动中。

当导致同性恋的敌对对抗被克服了,不太一样但是又充满一些想象的事情发生了。敌对态度没有被满足的希望;结果就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它被更有满足希望的爱的态度所代替——即发泄的可能性。所以我们看到,我们不能在这些情况中假设恨到爱的直接转换。这种转化因为两种本能间的性质的不同是不能相容的。

然而,通过介绍爱到恨的这种转化机制,我们意识到,我们已经默默地提出了另一种设想,这种假说值得我们清楚阐述。我们认为在心中(不管是在自我中还是本我中)存在着可以置换的能量。这种能量本身是中性的,它能被加在性质有区别的性欲冲动或者破坏冲动上,以此增加整个精力贯注。如果没有这个能量替换存在的假设,我们就不可能有所进展。而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假设从哪来,属于谁,意味着什么?

本能冲动的性质以及经过各种变化继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是很清楚,至今刚刚开始研究。在特别易于观察的有性成分的本能中,有可能发现我们正在讨论的范畴中的几个过程。例如,我们看到不同程度的交往存在于不同程度的本能中,一个来自一种特殊性欲来源的本能可以通过强化另一种来源的成分本能而被加强。一个本能的满足可以代替另一个本能的满足。更多的相同的事实是,我们必须敢于提出某种假设。

此外,在目前的讨论中,我只提出了一种假设,暂时没有证据可提供。这个可以替代的中性能量毫无疑问地活跃于自我和本我中,它从力比多的自恋存储中发展出来,即无性的爱的本能。这一观点看起来似乎是有道理的。(爱的本能看起来比破坏本能更具可塑性、更容易被转移和被代替。)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很容易继续假设这个可代替的性欲本能被用来服务于为快乐原则消除障碍、促进发泄。在这种联系中,很容易观察到对发泄发生途径的某种不重视,只要它以某种方式发生了。我们知道这个特性,它是在本我中精力贯注过程的特性。在性欲精力贯注中我们发现这个特性表现出对对象的一种特别的无视。在分析中,移换的出现特别明显。它自然而然地发展着,不管谁是它们的对象。不久之前,兰克(Rank,1913年)发布了一些与这方面有关的很好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报复的神经性行为可以指错对象。这种属于无意识的行为使我想起了三个乡村裁缝的戏剧性的故事。由于村里唯一的一个铁匠犯了死罪,三个裁缝当中的一个就必须被吊死。即使没有犯罪,也要接受惩罚。在梦的研究中,我们首次碰到在置换中由原始心理过程带来的这种松散现象。在这种情况中,对象被降级到第二重要的位置,就如同我们正在讨论的情况一样,这是发泄的一些途径。自我的特性在选择一个对象和一条发泄途径时更加特殊。

如果这种可替换的能量就是非性欲的力比多,它也可以被描述为被升华的能量。因为它将继续保留爱的本能的主要目的(联合和融合的目的)帮助建立联合或联合的趋势。这是自我的特殊的性质。从更广义的层面上讲,如果心理过程被包含在这些可置换的能量间,那么思想活动也从性驱动力的升华中得到补充。

这里我们又一次得出了已经讨论过的升华作用会通过自我调节而有规律地发生的可能性。我们想起了另一种情况,即由于自我接管了从第一个本我的对象精力贯注中的性欲本能,并把它融合到通过身份认同而产生的自我的改变中,这样自我就处理了第一个本我的对象精力贯注(当然也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了之后的)。(性的力比多)向自我力比多的转换当然也包含了一个性目标的放弃,即无性化的过程。在任何情况下,这一点都使处在自我与爱的本能的关系中的自我的重要功能显示出来。自我通过从对象精力贯注中抓住了力比多,并把它树立为唯一的爱的对象,再对本我的力比多进行无性化或者升华,这样自我就开始致力于以反对爱的本能的目的而工作并为反本能的冲动而服务。不得不默认一些其他的本我的对象精力贯注。可以这样说,这种过程必须参与到它们之中。后面我们将回到自我的这种活动的另一个可能的后果上(见本书第56页)。

这个观点好像暗示着自恋理论的一个重要补充。在最开始,所有力比多都积累在本我中。此时自我还在形成的过程中或者还很弱。本我发出部分力比多到性的对象精力贯注中。此时,自我开始变得强大起来,并试图抓住这个对象力比多,强迫它加到本我之上作为爱的对象。这样自我的自恋变成了第二个自恋,从对象中被抽离出来。

当我们能够追溯冲动本能的时候,我们不止一次发现,它们作为爱的本能的衍生物被呈现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在《超越唯乐原则》中提出的几点考虑,和最终依附于爱的本能的施虐的成分,我们很难坚守我们的基本的二元观点。但是因为我们不能逃避这个观点,我们只得下结论说死亡本能的本性是无声的,生命的喧哗大部分来自爱的本能。

还有来自反对爱的本能的斗争!很难怀疑快乐原则作为一个指针在反对力比多的斗争中服务于本我——这个力比多把干扰带到生命的进程中。如果费希纳(Fechner)的常性原则控制着生命这一观点是正确的,由对死亡的不断地倾斜组成,那么常性原则就是爱的本能的要求,性的本能的要求。这在本能需求中阻止了下降水平,引进新的力量。本我,在以快乐原则为导向的基础上(即以痛苦的直觉为导向)以不同的方式阻止这些力量。它这样做首先是尽可能快地顺从未接触性欲的力比多的需求——努力满足直接的性趋势。但它是在一个更全面的,与一个满足的特殊形式有关的方式中这样做的。这个满足的特殊形式通过性物质的发泄汇聚了所有成分。可以这样说,这个性物质是性张力的媒介物。在性行为中,性物质的射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人体细胞与种质的分离。这说明随着完全的性满足而来的相似的状态是走向死亡。也说明死亡与一些低级动物间的**的行为相一致。这些生物在繁殖行为中死亡因为在爱的本能通过性满足的过程而被排除后,死的本能为了达到它的目的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最后,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自我通过为自己升华一些力比多并以此为目的,协助本我控制着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