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1)

如果期望复原事物初始阶段的状态是本能的一个普遍特性,则当我们发现心理活动中发生了那么多并不依据唯乐原则的过程,应当不必感到十分惊讶。一切本能组元共有这个特性,只要回到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定阶段就达到了它们的目的。这些是唯乐原则始终未能奏效的部分,但是也不能认为,它们之中每一个都与唯乐原则背道而行。我们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那就是本能的重复过程与唯乐原则占有支配地位二者间的关系问题。

我们已经发现,心理构造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把那些不断向它冲击的本能冲动聚集起来,用继发过程代替这些冲动惯有的原发过程,并且让它们自由流动的精神能量贯注转变成总体上稳定的(收紧的)精神能量。发生了这种转变之后,就不会注意到不快乐的发展进程了,但也并不代表唯乐原则的作用消除了。相反,这种转变正是为了唯乐原则发生的,以上对本能冲动的聚集活动也是引入唯乐原则的准备步骤,并且确立了唯乐原则的支配地位。

下面就让我们来做个更明确的区分,在功能和倾向两个概念上从未区分得如此明确。

唯乐原则在这种区分方法下划归为一种倾向,作用是使一种功能得以发挥,这种功能可使心理构造完全摆脱兴奋状态,或者能让兴奋量保持不变,或者可以使兴奋量维持在最低水平上。然而在这些表述中,我们还不能对其中任何一个表示认同。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被如此定义的功能和一切有机生命体的普遍努力相关,即努力回归到平静的无生命世界。我们曾体验过的愉悦的快感,是**所带来的,知道它如何与一种极度欢愉的亢奋状态瞬时消散联系起来。这种对本能兴奋的积聚是一个预备性的功能,为了兴奋最终在释放的快乐中消耗尽做好准备。

随后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情感,是否可能发生于受到聚集的兴奋过程或是未受到聚集的兴奋过程呢?看来确信无疑的,没有发生聚集现象的或原发过程不论从快乐还是不快乐的感受方面,带来的强度都大幅度超过了受聚集和继发过程。此外,原发过程的产生时间是最早的。心理活动的起始阶段,没有别的过程存在,我们能够断言,假如唯乐原则在原发过程中没有率先起到作用的话,那么之后它再也不会因后发生的任何过程而得到确立。至此,我们得到了绝不简单的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心理活动的最初时期,为了得到快乐而做的较量远比后来激烈,但不像那样无套路可循。这种较量被突然的干扰打断是常事,直到后几个阶段,唯乐原则的主导地位越发巩固了,但它和所有其他的本能一样,终不能逃脱被驯服的过程。一言以蔽之,凡是在兴奋过程中导致了快乐或不快乐产生的东西,只要在原发过程中存在着,也必定存在于继发过程中。

在这里或许可以开启一种新的研究方向。我们的意识不光从内部给我们传递出快乐及不快乐的情感,还将一种收紧的特殊感受传达给我们,这种收紧可以是快乐的,也可以是不快乐的。难道就是这两种情感间的差别让我们区分出兴奋被聚集和没被聚集的能量过程吗?或者说,收紧感也许和贯注力的绝对量有关,也许和贯注力的水平有关,而快乐和不快乐的序列标志着贯注力的量在一定单位时间内的增减?(62)另一个事实令人震惊:生的本能与我们内在的感知有着数不尽的联系,自生的本能出现之时就成为平静状态的破坏者,伴随着它们不断产生的收紧状态,收紧的释放带来的是快乐的感受;而死的本能,在完成它们功用的过程中是悄无声息的。实际上唯乐原则所服务的是死的本能。是的,它一直对外部的刺激保持着警惕,毕竟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都把那些刺激视为危险。但是,唯乐原则对内部刺激的增加是更加防备的,因为内部的刺激越强,生存的任务就越发艰难。如此下来,就会有数不清的问题接踵而至,我们无法给出相应的答案。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新的方法出现,等待新的研究机遇。如果我们始终沿袭的研究路径没办法引领我们得到最正确的结论,我们就要不随时准备将它抛弃。只有那些把科学作为他们已经抛弃了的经卷的替代品的旧宗教信徒,才会指责一个科学研究者发展或改变自己观点。面对缓慢增加的科学知识,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两句诗聊以**:

不能飞行达之,则应跛行至之。圣书早已言明,跛行并非罪孽。(63)

(1)参见《无意识》(1952年)第4节。

(2)兴奋的“数量”和“限制”的概念,在弗洛伊德所有的文献中出现频率极高。在他早期的著作《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年a[1895年])中可以发现大概是这方面最翔实的论述,特别是该书第3章第1节的结尾部分有关于“限制”术语所进行的长篇讨论。

(3)参见《受虐狂的心理经济问题》(1924年)。

(4)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8节结尾。在这里“审美”一词是基于“与感觉或知觉之关系”的早前含义使用的。

(5)参见《歇斯底里研究》和《科学心理学设计》。

(6) 参见《心理功能的两个原则详析》(1911年)。

(7)毫无疑问很重要的一点是,快乐与不快乐作为有意识的感受,都与这个自我有关联。

(8)参见弗洛伊德、费伦采(Ferenczi)、亚伯拉罕(Abraham)、西梅尔(Simmel)和琼斯(Jones)关于战争性神经症的讨论(1919年)。弗洛伊德还为它编写了导言(1919年)。还可见于弗洛伊德逝世后发表的《关于对战争性神经症进行电疗的报告》。

(9)德文原文:“Schreck”“Furchi”和“Angst”。

(10)参见《歇斯底里现象的心理机制》第1节结尾。

(11)参见《梦的解析》(1900年a),《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50页以后。

(12)之后的观察中发现的一个新现象证实了这个说法。有一天,他母亲离开男孩外出了一段时间,当她回到家中听见了孩子“小宝贝,哦……哦”的声音,她很纳闷这是什么意思。过了没多久便有了答案,小男孩在长时间的独处中学会了让自己消失的玩法:有一面很高的穿衣镜,它的下沿与地面有一点距离,小孩在镜面里看见了自己的镜像,只要他在镜前趴低,自己的镜像就会“不见了”。(在《梦的解析》一书中,有关于这个事例更详尽的解释。参见《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461个注。)

(13)这个孩子长到5岁9个月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这回真的“不见了”(“噢——喔——”),可他没有表现出一点难过的样子。事实是,在这几年中,母亲又生下了一个小孩,这导致他产生了强烈的嫉妒心理。

(14)参见《论舞台上的变态心理性格》(1942年a)。

(15)参见《弗洛伊德技术论文》第10章《回忆、重复与修通》。

(16)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年a)的第一部分第14节和《自我与本我》(1923年b)。

(17)作者注:我在别处曾经讨论过,有助于这种强迫性重复治疗的是医生的“暗示”,即病人对医生的顺从,是一种无意识下深深根植于病人内心的亲本情节中的顺从。

(18)参见《精神分析引论》(1916—1917年)的开始部分。

(19)这句话是于1921年增加的。

(20)荣格对此有过十分精辟的说明(1909年)。

(21)参见弗洛伊德《梦的解析》(1900年a),《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610页以后,以及《无意识》(1915年e)第2节。

(22)弗洛伊德第一次对知觉系统进行的描述见于《梦的解析》,《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36页以后。后来在他的一篇论文(1917年d)中,他论证说,知觉系统与意识系统是一致的。

(23)以下内容完全基于布洛伊尔在《歇斯底里研究》(布洛伊尔与弗洛伊德合著,1895年)中(他的理论部分第二节)的观点。弗洛伊德自己在《梦的解析》(《标准版全集》第1卷第138页)中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并且在此之前他于1895年写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10年a)第一章,第3节中,也就这个问题做过详细论述。后来在论文《神秘的拍纸簿》(1925年a)中,他又重新讨论了这个问题。

(24)参见《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38页。

(25)在《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章第3节的后半部分中,弗洛伊德就这段话的内容做了预见。

(26)参见布洛伊尔与弗洛伊德合著,1895年(布洛伊尔的理论部分的第2节,尤其是该节开篇部分的脚注内容)。

(27)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的第5节和第9节。

(28)参见《无意识》(1911年e)第5节。

(29)弗洛伊德在他的论文《神秘的拍纸簿》(1925年a)的结尾部分,再次探讨了时间观念的起源问题。该文还包含对“抵御刺激的保护层”问题所做的深度讨论。

(30)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10节开篇的内容。

(31)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4节的后半部分。

(32)参见《本能及其变化》(1915年c)和《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6节。

(33)参见《非贯注系统的兴奋过程不受影响原则》中弗洛伊德讨论的部分临近结尾处的脚注(1917年d)。

(34)参见《梦的解析》(1900年a),《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57页,以及弗洛伊德《论释梦的理论和实践》(1923年c)中的第9节。

(35)1923年,这里被改成了“不是无意识的”。

(36)作者注:参见我的《精神分析和战争性神经症》(1919年d)一文中的导论部分。

(37)作者注:参见我在别处(《性学三论〈标准版全集〉》第7卷第201—202页)关于摇摆和铁路旅行影响的阐述。

(38)作者注:参见我的论文《论自恋》(1914年c)第2节开篇部分。

(39)参见《梦的解析》第七章,《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88页以后,或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1895年的合著(布洛伊尔的理论论述部分的第2节)。

(40)这里以及下一段的“本能的”一词德文为“Triebhaft”。“Trieb”这个词根比英文的本能“instinct”一词含有更多的紧迫感。

(41)参见弗洛伊德《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一书(1905年c)第7章第6节末尾部分。

(42)读者不应忽略这样一个事实,以下的内容是某种极端的思路发展的结果。后来,在研究性的本能时,人们就会明白,这些思想必然有局限性,需要被纠正。

(43)1923年增加的脚注:然而,我们也只能把倾向于“进化”和倾向于向更高级发展的内在冲动归之于它们本身。

(44)根据上下文理解,“自我的本能”这一术语在这里应当是一个暂时的描述词,是从最早期的精神分析术语中演化出来的。

(45)费伦茨(1913年,第137页)通过不同的路线获得了相同的结论:“如果追究这种思想的逻辑结论,那么就会清楚这一点:一种要求重复和回归的倾向同样也支配着有机体的生命。而那种要求进步发展、适应的倾向等,只有在受到外界刺激之后,才会变得活跃起来。”

(46)此处引用了《浮士德》中的台词。

(47)弗洛伊德使用的名词“单细胞生物”(protista)和“原生动物”(protozoa),在下文中好像不是指单细胞有机体。英译本遵照原文。

(48)参见席勒《墨西拿的新娘》I,第8页。

(49)参见哈特曼(Hartmann,1900年)、利普许茨(Lipschutz,1914年)和多弗莱因(Doflein,1919年)的论述。

(50)参见利普许茨的论文(1914年,第26页和第52页之后)。

(51)参见许布舍尔(Hubscher)主编的《叔本华全集》(1938年),第5卷第236页。

(52)可参阅弗洛伊德在《论视觉的心因性障碍》(1910年i)论文中对这种对立做的说明。

(53)弗洛伊德在他的《论自恋》(1914年c)这篇论文第1节中,详细地展开了对这个观点的论述。但是在他后来写的《自我与本我》(1923年b)一书第三章接近开始部分的脚注中,对这个结论做了更正,并且把本我看作是“力比多的大储藏库”。

(54)作者注:参见我的《论自恋》(1914年c)的第1节。

(55)通过本能的“聚集”,借用阿德莱尔(Adler)的术语。

(56)作者注:我在1905年发表的《性学三论》的第1版中,就已经这样认为了(参见《标准版全集》第7卷第157页以后)。

(57)作者注:参见我的《性学三论》(1905年d),《标准版全集》第7卷第158页和《本能及其变化》(1915年c)。

(58)作者注:萨比纳·斯比尔赖恩(Sabina Spielrein,1912年),曾有一篇富有教益的、趣味横生的论文,文中预见到了这些论点中的大部分内容。但很遗憾,这篇论文在我看来内容并不很清楚。他把性本能的施虐部分描述成是“破坏性的”。斯塔克(A.Starke,1914年)曾再次试图将力比多概念和关于一种趋向死亡的冲动的生物学概念(这是基于理论做出的假设)等同起来。请参见兰克(Lank)的论述(1907年)。所有这些讨论,一如本书中的讨论,都表明需要澄清某个始终还未被正确解释的本能理论。

(59)尽管魏斯曼也否认这些优势,他说:“受精绝不等同于生命力的恢复或更新,这个现象的出现也不能确定是为了生命的延续;它不过是使两个具有不同遗传倾向的结合成为可能的一种安排。”可是,他相信这种结合更容易导致这种有机体的变异。

(60)作者注:我必须感谢维也纳大学教授——海恩里希·戈姆佩尔茨(Heinrich Gomperz),因为我有一部分内容直接引用了他关于柏过图神话来源的讨论。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同样的理论在奥义书中已经发现过。我们可以在《婆哩诃陀阿兰诺迦奥义书》的第1、3、4章中找到如下的一段话,这里描述了世界从自我(Atman)中起源的情形:“然而,他并没有感到快乐,作为一个孤独的人,是不会感到快乐的。他希望有那样的第二个人,他像男人和女人合体在一起时那样庞大,结果他把自己分为两部分,也就是丈夫和妻子。因而雅各那吠库阿(Yag?avalkya)说:‘我们俩各自都像半个贝壳,因此中间那空缺就让妻子来填充。’”《婆哩诃陀阿兰诺迦奥义书》是奥义书中最古老的一部。据最有资格的权威考证,它至晚于约公元前800年就出现了。不同于当下流行的观点,即使仅仅是间接地,我认为不排除柏拉图的神话来源于印度的可能性,因为在关于轮回的学说上,也不可能排除类似的情况。但是,即使这种渊源关系(首先以毕达哥拉斯学派为媒介的)得以确立,这两种思想体系之间的一致性的意义也几乎不会被削减。因为如果这个故事真的打动了柏拉图的话,就是由于它包含的某些真理,否则他是不会采纳这样一个以某种来自东方的途径为他所知的故事的,更谈不上会给它以如此重要的地位。一篇详尽地考察柏拉图时代以前的这条思想体系的论文中,齐格勒(Ziegler,1913年)把这条思想线索的起源追溯到了巴比伦。

(61)作者注:我想通过几句附属的说明,来明确我们的一些术语。经过这本书的叙述,这些术语已经有了一些发展。我们一开始对于 “性本能”的性质的认识,是从性本能与性的关系以及与生殖功能的关系得来的。根据精神分析理论的发现,我们不得不削弱了性本能与生殖功能之间的联系,但我仍然保留了“性本能”这个术语。自从提出自恋性力比多的假说,而且将力比多概念深化到个体细胞,我们就把性本能转变成了旨在促进生物体的各部分趋向一体,并且结合起来的爱的本能。通常,被人们称作性本能的东西指的是爱欲的组成部分,而这一部分指向的是对象。我们推测,爱的本能从生命的起点便开始起作用了。“生的本能”作为“死的本能”的对立面表现出来,而后者是随着无机物向有机活体转化之时产生的。这些推测是想通过设定这两种本能(我们那时对这些倾向了解不多)自诞生起就相互斗争来解开生命之谜。也许要理解“自我的本能”这一术语怎样发生的转变并不是太容易,起初,我们把这个名字用于一切本能的倾向,这些倾向可以区分开自身和指向某对象的性本能。我们把自我的本能与性本能对立起来,性本能既是以力比多为表现形式的。此后,在我们深入分析自我的过程中,认识到部分的“自我本能”也具有力比多的特质,并且它的自我就是主体本身,因此这些自恋性的自我保存本能就只有被包括在力比多的性本能之中。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的对立,就这样转成自我本能和对象本能之间的对立了。这二者其实都具有力比多的性质。二者统一,又造成一种新的对立取代原来的对立,这便是力比多本能(即自我和对象)和其他本能之间的对立。据推测,其他本能的痕迹可以在自我之中找到,实际上或许可以从破坏性本能中发现。我们主张把这种对立转变成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对立。

(62)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8节和第3部分第1节。

(63)取自哈里里的《马卡梅韵文故事》中一首名为“双盾”的诗,亦可参见《弗洛伊德书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