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实与东西和事体(1 / 1)

A.事实与东西

1.事实和东西在表示上的分别。肯定事实的是命题,而表示命题的是陈述句子;在语言上我们要表示事实,我们得用陈述句子。在语言上表示东西的是名词或名字。事实和东西都不必有语言上的表示,就东西说,显而易见,我们可以用手指出东西。可是如果我们要表示事实和东西,对于前者我们得用陈述句子,对于后者我们可以只用名词或名字。这分别的确是有的而同时也是相当基本的。下段我们要论事实与事体底分别。这分别我们现在不谈,但是我们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事实与事体一致或相像,与东西不相像。单就这一点说,东西与事体底分别也就是东西与事实底分别。当然我们有这样的话“第一次欧战是事实”。这实是简单的话,是事实的欧战仍不是东西,虽然我们用名字表示(或名词)。

2.东西底主要成分是空间上的居据。一件东西不就是一件事实。这句话底意思是说,如果我们不分析一件东西所包含的成分,不管它和别的东西底关系,一件东西只是一件东西而已。东西两字似乎与春秋两字相同。四时中取第一第三两字表示时间上的绵延,四方向中取第一第三两字表示空间上的居据。照此说法,对于东西,我们所特别注重的是空间上的居据。就东西之为东西说,情形似乎是如此。谈到东西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忽略它在时间上的位置。单说一件东西是东西,不是一“十分具体”的说法,因为这也许只就其有空间居据而已,而事实不只有空间居据的。比较具体的说法是把时空上的位置都表示出来。

3.一件东西是一大堆的事实。假如解析两字可以引用到东西上去,我们可以把一件东西解析一下。我们也许会发现许许多多的事实,我们也许要说,一件东西是一大堆的事实底简单的所在底枢纽。即以我这张书桌子而论,我们可以说,这块平面板在四个洋油箱上,桌脚就是四个洋油箱子,桌面没有漆,桌子没有抽屉,……等等。这些命题都表示事实。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如此形容。可见这张桌子是一大堆的事实底简单所在地底枢纽。可是虽然如此,是东西的桌子,可以用手指的书桌子本身不是一件事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指出一书桌子而说“这件事实”。一件事实也可以解析成一大堆的事实,就这一点说,东西与事实有相同点。可是,反过来,一大堆的事实不一定可以凝固成为东西。东西有一种特别的完整性,而这种完整性是事实所没有的。

4.就东西和其它的东西底关系说,一东西也牵扯到许多事实。如果我们注重一件东西与其它东西底关系,我们也会发现许多的事实。仍以上面所说的书桌子而论,我们可以说它在窗子下,它在床底西边,它在衣橱底南边……。这些命题也表示事实。不但一件事实本身是一大堆事实底简单所在地底枢纽,而就它和别的东西底关系说,它也牵扯到另一堆的事实。这另一堆的事实也不是一件东西。我们可以利用这样的事实去表示某一件东西是那一件东西,例如利用这些事实去表示一件东西底所在地,或者表示它在时间上的位置。可是,这些事实只能慢慢地把某件东西挤进它底所在地点,所占时间,它们也不是该件东西本身。方才所说的许多话虽然可以表示书桌在那里,或所谈的书桌是那一书桌,然而决不表示该书桌本身。

5.动的东西。对于东西,我们虽然特别注重空间上的位置,然而它不一定占某一位置,或者老是占着某一位置。虽然有好些东西是不能移动的(相对的不能移动),然而许许多多的东西是可以搬来搬去的。寻常的搬家虽然表示某所房子没有搬走,然而的确表示家具……等等底搬走。事实似乎是没有法子搬走的。假如我们搬到另一所房子里去,而搬了之后,我的书桌仍摆在床底西边,我们虽然搬了我底书桌与我底床,然而对于书桌在床底西边这一件事实,我不能说我搬了这件事实。搬家之后,新房子里的东西仍是那些东西。从这一点着想,我们对于东西底意见非常之坚决。对于事实,问题就大不相同了。我们底意见至少不至于那样坚决。我们虽然搬了房子,然而对于书桌子底摆法,我也许只能说,在从前书桌子在床底西边,在现在仍是事实,无论如何,我不能说,这件事实也搬到房子里来了。对于这情形之下的事实,我们究竟应该说它是一件事实或者两件事实颇有问题,可是,事实之没有法子搬动似乎没有问题。

6.东西总是特殊的而事实可以是“普通的”。东西虽然可以叠起来成另一东西,例如把八个洋油箱叠成一书桌,或廿个洋油箱叠成一书架,然而多数的洋油箱堆起来不会成为一个洋油箱。如果能够叠成一个洋油箱,原来的洋油箱似乎就不是一个一个的了。假如我们把四张桌子摆成一张大桌子,就全体之为一张大桌子说,它底成分已经不是“四张”桌子,就部分之为四张桌子说,全体不是“一张”大桌子。就这一方面着想,东西与事实也有不同的地方。我底知识论班上底学生底头发是黑的是事实,不仅这班上的张三底头发是黑的是事实,李四底头发是黑的是事实,……而已。也许我们应该用另外方式表示,也许我们应该说一件东西总是特殊的,无论形成它的部分底数目多少及其性质如何;一件事实可以是“普通的”。这里所谓“普通”不是寻常,不是平凡;它底意思是介乎特殊与普遍之间的某情形,例如上面所说的我底知识论班上底学生底头发是黑的这件事实。这事实不是普遍的,因为它是限于特殊的时间与空间的,可是,它虽限于特殊的时间与空间,然而它不是特殊的,如张三底头发是黑的那件事实那样的特殊。东西虽有寻常与否或平凡与否底分别,然而照这里“普通”两字底用法,东西没有普通的。我们决不会有介乎普遍与特殊之间的东西,东西只是特殊的东西而已。

7.东西总要存在,事实可以存而不在。东西与事实另外有一分别,而这一分别也非常之重要。假如孔夫子有一张桌子,那桌子在孔夫子有它底时候或者在它底终始之间,是一件东西;可是现在不是东西,或者说现在的世界没有那件东西。东西只能存在,不能存而不在。事实则不然。如果“孔夫子有那张桌子”在那时候是事实,在现在它仍是事实。这件事实虽然不是现在存在的事实,然而在现在它仍是事实。可见执任何时间以为现在,在那一现在的事实总不只是当时存在的事实。事实可以存而不在。我们也可以从命题方面说,“孔夫子有那一张桌子”是一真的命题,而这一真的命题在现在仍然是真的,所以在现在它仍然肯定一件事实。可是,“现在有孔夫子所有的那一张桌子”是一假命题,它所肯定的不是事实,这就是说,现在没有孔夫子底桌子那一件东西。在我们底假设之下,孔夫子有某一张桌子在现在虽仍是事实,而那一张桌子在现在不是一件东西。事实之可以存而不在也就解释这样的命题:“事实上诸葛武侯不是一个老道样子的人”。在研究历史上,发现古物,和发现历史上的事实,可以是两件非常之不同的事体。所谓古物总是现在存在的。历史上的事实虽仍是事实,然而既可以存而不在,我们与它也许就无法发生直接关系了。

B.事实与事体

1.就表示说事实和事体相同。事实与事体比较地相近。有好些地方相同。这二者中间都有“事”底成分,都与时间有特别的关系。第一点就是表示它们底语言。表示事实的直接地是命题,间接地是陈述句子,表示事体的也是大都如此,虽然对于事体,我们也常常用名词表示。就这一点说,事实或事体都异于东西。表示一情形之为事实,总要用命题或陈述句子,表示一情形之为事体或东西,也要用命题或陈述句子,这是判断而判断总离不了肯定或否定,所以总离不开命题。已经承认的事体我们常常可以用名词表示,例如“今天底早饭”。虽然如此,有些事体我们用句子表示。这一方面表示东西与事体不一样,另一方面也表示事体与事实也不完全一样。

2.不同时地的似乎不是一件事体。事体可以堆起来成一件事体。欧战这一件复杂事体是许多事体堆积起来的事体,中日战争也是。事实也可以是许多事实堆集起来的事实。这一点也相似。可是关于事体,有些情形特别。张三李四同在一起吃饭;张三吃饭是一件事体,李四吃饭是一件事体,而张三李四吃饭也是一件事体。但是假如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吃饭,则他们吃饭似乎不是一件事体,虽然彼此单独地都是事体。如果这说法说得过去,我们所假设的命题,即“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吃饭”只肯定一件事实,而不表示一件事体。

3.事体也不好搬动。不但事实搬不动,而且事体也搬不动。在一个地方发生的事体我们不能够搬到另一个地方发生。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可以在一间房子里吃早饭,没有吃完,又搬到另一间屋子里去吃,也许这是所谓事体搬家底例子。其实这不能说是事体搬家,如果我们注意这两间房子底不同或地点底改变,我们实在是想两件事体;如果我们所注重的是,两间不同的房子里进行的,都是某一天的早饭,我们所想的实在是一件事体,它底地点为一,不过它开始与完毕底地点不同而已。早饭的确可以搬家,可是,早饭不一定是事体,明天的早饭就不是事体。我们可以计划明天的演戏在某处举行,临时又换地方。这显而易见不是事体底搬家,因为在换地方之前,演戏不是事体。事体在某地方发生,它就在某地方发生,如果它在另一地方打住,它也就只在该地方打住。就这一点说,事体和事实一样,和东西两样。

4.事体可以解析成许多事体。上段论东西与事实底分别时,我们曾说一件东西可以解析成许多事实。事体也可以如是解析。一件事体也可以解析成许多的事体,不仅可以解析成许多事实而已。事实虽不必是事体,然而事体就其为句子所表示这一方面说,总是事实。一件事体既可以解析成许多事体,当然也可以解析成许多事实。一件东西可以与别的东西(或事体)发生关系,一件事体也可以与别的事体(或东西)发生关系。这些关系结合也是事体或事实。就这一点说,东西和事体相似,而二者和事实底关系都密切。

5.事体和东西一样要存在不能存而不在。有一点事实与事体不大相同。以上(1)(2)(3)大都表示事实与事体底相似,本条表示它们二者底不同。事体总要当其时才是事体,过时就不是事体。在这一点上事体和东西相似。我们的确常常说这样的话:“前一天有一件事体发生”。这一命题肯定一件事实,它明明白白地说事体是前天底事体,它没有说前天底事体在今天仍是事体。这命题和“我从前有一件皮袍”相似。我从前有一件皮袍在现在仍是事实,可是,我从前所有的是皮袍的那一件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了。假如“张飞在某时在长坂坡大吼一声”是一真的命题,那么张飞在某时在长坂桥大吼一声是事实,而在该时该地他大吼一声是一件事体;可是现在没有张飞这一个人,也没有他在长坂桥大吼一声这一件事体。事体往则不返,从前是事体的现在已经不是。事体和东西一样,它可以存在,不能存而不在,事实既可以存在也可以存而不在。

6.事体虽在时空中而某件事体之在某时某地是事实不是事体。事体和东西当然都是在时空中的,可是某件事体或某件东西之在某时间某地点不是事体或东西,而是事实。这张桌子是一件东西,但是,“这张桌子在书房里”所肯定的不是东西,是事实;今天街子上有两人打架,两人打架是一件事体,但是“今天街子上有两人打架”所肯定的不是事体,是事实。这一点很重要。所谓某件东西就是以某某方式去接受的所与,所谓某件事体也是以某某方式去接受的所与。但是,我们所用的方式不只是某某方式而已,我们也同时把所与安排在特殊的时空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不感觉到我们有这种安排,因为经验中的这这那那底所指,我们都不必有语言文字上的表现。有时也许要用手指,就是用手指,我们也不感觉到时间空间上的安排。等到我们利用时空上的位置去表示这这那那底所指底时候,我们才感觉到所谓接受已经有时空上的安排。这时空上的安排是事实底最基本的成分。事体虽都在时空中,然而它们之在某时某地只是事实,不是事体或东西。这也就是说所要安排的虽可以是事体或东西,而它们底安排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