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东西底定义
1.所谓“东西”。所谓“东西”当然是一接受呈现的工具或方式。就摹状说,它来自呈现或所与,它是以呈现或所与抽象地摹状呈现或所与。就规律说,它是接受方式。我们可以给东西以最简单的定义:所与中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而又有居据以为疆界的都是东西。在中文里东西两字已经表示空间底重要。我们以四季中的春秋表示时间上的川流,以四方向中的东西表示空间上的居据。东西两字这一说法得之于陈寅恪先生。所谓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在第五章已经讨论过;这统一性,就性质说,是性质底相似,就关系说,是关系底一致,就时间说,是呈现或所与在时间上所绵延的统一性。谈认识底时候,我们特别注重这统一性。现在我们所谈的是东西,在谈东西底立场上,我们特别注重空间,所以特别注重以居据为疆界。
2.东西和别的意念一样。我们现在仍从呈现说起。就知识论说,我们当然应该从呈现说起。在第三章我们从个体说起,在本章第一节,我们提出个体底性质,无非是表示呈现或所与底种种等等,有本然的根据而已。现在讨论东西,一方面是以东西这一意念视为接受方式,另一方面是表示所接受的是甚么样的所与或呈现。我们先就意念说。从意念说,东西这一意念和别的意念一样,有摹状,有规律。就摹状说,所谓东西也是以呈现或所与抽象地摹状所与或呈现。就规律说,它是接受呈现底方式。就意念说,它和红、绿、四方、长方……一样,它同样地有所谓。我们也许习惯于说这东西、那东西,遂以为东西就是所指所谈的呈现或所与而已。其实所指的呈现或所与不就是东西。虽然假如肯定“它是东西”是一真的命题底时候,它的确是东西。我们在这里,无非是要表示,呈现中的东西,是我们以“东西”这一意念去接受的呈现。这好象呈现或所与中的红,是我们以红意念去接受的呈现或所与,呈现或所与中的四方,是我们以四方这一意念去接受的呈现或所与一样。不然的话,东西没有所谓。这一点非常之重要。东西果然没有所谓,我们根本不能讨论它。在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所指的东西,所指的东西是呈现或所与中的特殊。我们习惯于特殊的东西,很容易忘记东西一样地有所谓。我们在这里不是主张我们应该注重所谓,不应该注重所指;就呈现或所与说,就我们生活中的接触说,我们当然应该注重所指的东西。不过我们要表示东西和别的意念一样有所谓而已。
3.不能离时间。就意念说,东西底定义既如上述,它所要求的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与居据中的疆界。在第五章,我们已经表示,所谓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有性质底相似,与关系底一致问题。这所谓相似,是不同时间的相似,所谓一致也是不同时间的一致。所以这统一性牵扯到时间上性质与关系底绵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以为东西不牵扯到时间,它也许给我们以呆呆板板地摆在某处,平铺在某处的意味。其实东西是不能够逃出时间的或时间底川流的。从呈现或所与说,这思想也许可以表示得清楚一点。假如我们只有一次的官觉,而且官觉底时间是官觉上不能再短的时间,我们不会有现在所有的东西感;在此假设下,呈现至多只是一张画那样的形色图案,没有深度,没有动,也没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绵延,其结果是不会有东西感,因为根本就不会有“个”底感觉。有时间底间隔或川流或有相当长的时间使官觉者感觉“个”,感觉到性质与关系底统一,才能有普通所谓的东西感。
4.东西这一意念照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看法与日常生活中的用法颇有出入。照我们的说法,日月山川都是东西,日常生活中也许不把这些叫作东西。在日常生活中,叫人作东西,总难免有骂人底意思,然而一个人的确是一东西,虽然他同时是人。可是,有时我们也许说这样的话:“哲学那东西麻烦得很”。照我们底说法,哲学不是东西。我们这里的说法,和日常生活中的用法,在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底呈现或所与中大都一致。这是生活中的东西感底大本营,这张桌子,那张椅子,这一碗蒸的鸡蛋,那一碟红烧的鱼……等等。也许最普通的用法是把形色状态不同的呈现项目,笼统地叫做东西,例如拍卖行里各色各样的东西很多。这用法是非常之重要的用法。这用法就是我们所以在本章讨论东西底理由。我们有时需要近乎总类底分类法,东西就是一种广泛的接受方式。指一呈现或一所与说它是东西,即令这一命题是真的,这一命题没有给我们以多大的消息,我们只知道所指的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而又有居据以为疆界而已。可是,如果我们指出一呈现说它是四方的东西,我们所得到的消息稍微多一点,如更进一步说它是红的四方的东西,消息就比较地多一点。假如我们更进一步说红的四方的桌面,消息也就更多一点。东西这一接受方式是比较广泛的接受方式。这样的接受方式是方式中的大纲。
B.东西与所与底分割
1.所与如何它就如何。上面的讨论也许特别注重意念一点,其实我们既可以引用“东西”于所与,所与中当然有是东西的所与,这也就是说,所与中有东西。有一看法是不赞成这说法的。这看法认为呈现或所与是不能分割的。所谓分割颇不易说。照某一说法,所与中即令有本身是单位的所与,它依然是不能分割的;可是,照某另一说法,本身是一单位的所与是可以分割的。我现在的窗外有树有屋,我不能把树和屋从所与中提出来,和别的呈现分开来。请注意我们这里所谈的是就所与谈所与,而不是就居据的空间谈东西底位置。就后一方面说,我们当然可以请木匠把房子拆去,可以用斧头把树斫掉。这样一来,房子和树同别的东西分割出来,但这是就居据谈东西底空间位置。从纯所与着想,这不是分割呈现或所与,因为它是加上接受方式,加上官觉者底动作之后的情形。加上接受方式,加上官觉者底动作,就是官觉者划分所与,而不是所与自己分割本身。从纯所与说,我们似乎要承认,无论本身是单位与否,所与决不会分割本身的。也许简单的说法是说,所与如何,它就如何。
2.所与本来有的分别。以上所论的情形和另外一情形不能相混。说所与如何,它就如何,我们不能把它分割,是一件事;这不是说所与本身没有分别。果然它本身没有分别,它也没有所谓“如何”。说它如何如何就是表示它本身仍是有分别的。窗外不仅有树,有房子,有鸡,有洗衣木盆,有挂在绳子上的手巾。即令我们不以“树”、“房子”、“洗衣木盆”、“手巾”去接受这些所与,它们仍是有分别的。在第五章我们曾分别“区别”与“分别”,我们能够区别所与,所与本身总是有分别的。我们至多说就所与谈所与,或单就官能说,不就官觉说,所与本身无所谓“树”、“房子”、“木盆”、“手巾”,我们决不能说相当于这些意念的X、Y、Z、W没有分别,只有这些意念彼此底区别。显而易见,假如所与中的X、Y、Z、W没有分别,我们决不能以“树”、“房子”、“木盆”、“手巾”去区别它们。(1)条底意思也许没有表示清楚。我们可以利用本条的X、Y、Z、W来简单地说一两句话。我们也许不能够把Y从X、Z、W底场合分割出来,使它不成其为所与。也许所与的确不能够让我们有这样的分割。但是,这与所与本身之有分别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这里的问题实在就是普通所谓“黑漆一团糟”底问题。这问题前此已经提到。其所以在这里又提到者,就是要表示即令(1)条所说有它底理由,而所与仍不是黑漆一团糟,它本来是有分别的。
3.实际上的困难不能证实所与中没有东西。实际上区别所与是有问题的,但是,这些问题并不重要。所谓关系与性质上的统一性颇不容易决定。在一相当长的时间的官觉中,官觉者对于所与所有的统一性也许不发生问题。在有时间间隔的两官觉中,这问题就非常之麻烦。我昨天用以洗澡的木盆和今天摆在院子里的木盆是一件东西。就所与说,它们是两不同的所与,然而我认它们为一件东西,或以一件东西去接受它们。就所与说,它们之为“一”是有问题的。这是就统一性说,就居据底疆界说,也有困难。窗外的树与地各有界限,然而树底界限和地底界限连在一块。连在一块的界限总有那既树且地,或非树非地这一类的问题。除此之外,尚有推论问题。意念彼此底区别有不是一次官觉中的所与所能呈现出来的。“树”意念之中有“根”意念,可是,窗外的“树所与”、“地所与”连在一块并没有呈现“根”。我们当然可以把土挖开显出根来,但是,这与原来的所与不相干。就原来的所与说,我们在接受所与底程序中,已经加上意念上的推论。这类的问题当然是有的,但是它们都不重要,它们都不能建立所与中根本没有东西之说。
4.所与中有东西和有关系有性质一样。说所与中有东西和说所与中有性质有关系一样。说所与中有东西,当然不是说,所与中有一所与,而这一所与就是“东西”底普遍的所谓,也不是说这东西与那东西毫无连接。所与中有东西也就是说,就东西殊相说,所与中有东西殊相,就东西共相说,所与中有东西共相而已。有东西共相之有和有东西殊相之有不一样;这也和性质关系一样。说所与中有东西殊相存在,就是说所与中有形形色色,这这那那,而形形色色,这这那那,在居据中各有疆界。疆界是否容易划分,也许有困难,本身是单位的所与没有困难,本身不是单位的所与也许有(3)条所提出的困难。但是这与所与中之有东西没有多大的相干。山有山峰,我们不容易移动山峰,也不容易说,这个山峰与那个山峰底界限,究竟在哪里。可是,这个与那个底分别仍有。本段所要表示的是:就所与论所与,它的确只有如何如何而已,可是,虽然如此,不但我们可以区别所与,所与本来是有分别的,我们能够把所与分为这个东西,那个东西,所与中本来是有这个与那个底分别的。
C.东西底分析
1.虽有时间性,然而我们特别地注重空间性。我们已经表示过,东西是不能离时间的。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东西这一意念所接受的所与。这当然就是官觉中的东西。照定义,东西要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我们已经表示过这统一性牵扯到时间。虽然我们表示东西底时候,我们大都不必表示时间,然而有时也表示时间。我们说“这张桌子那本书”底时候,我们实在是利用生活背景中的时间,去安排这张桌子那本书所需要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在语言上没有表示。可是,有时候我们要说这样的话:例如“在北平底时候,我那客厅里的红椅子”,这就是利用一东西所占的时间以表示该东西是如何的东西。东西虽牵扯到时间,然而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不特别地表示时间。对于东西,我们所注重的是空间。在这一点上,东西和下一节所讨论的事体大不一样。可是,与其说我们所注重的是空间,也许不如说东西之所以为东西使我们特别地注重空间上的位置。
2.利用名字、时空位置、指词和指以表示特殊。如果我们要表示特殊的东西,我们或者用名字,或者用指词和指。对于特殊的,我们只有这办法。有时候我们说“房间里的桌子”,这好象利用单独的名词去表示特殊的东西,其实这样的话是没有意思的,我们不能用普遍的名词表示特殊的东西。如果它有意思,如果它的确表示特殊的东西,那一定是因为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都懂得所谓房间有所指,而所指的是某一房间,不然所谓“房间里的桌子”可以是任何房间任何桌子,既然如此,当然不能表示特殊的东西。要表示特殊的东西,我们可以利用名字,例如“天安门前的石狮子”、“昆明底西山”……,石狮子也许很多,可是天安门前的石狮子就只有那两只。西山也许不少,可是昆明底西山就只有那一座。至于“曹孟德”、“李克用”……它们本身都是名字,它们都可以显示特殊。除名字外,只有指词与指可以显示特殊的东西。我们这里说指词与指,因为指词单独地不能指出特殊的东西来,我们不能说“这张桌子”,而盼望不在场的人知道所说的是哪一张。说要指不一定是说要有手指上的动作。几个在一块说话的人,谈到这张桌子,那张椅子,不必指出那张桌子或那椅子,早已知道所说的是那张桌子。这当然是因为当场的人,在耳闻目见中,已经表示这与那底所指。指词要手指,或者当场的官觉者底直观底帮助,才能表示特殊的东西,单单的指词是不够的。
3.一东西可以有别的东西以为部分,也可以是别的东西底部分。东西之中有东西,例如这张桌子有抽屉。反过来一东西可以在另一东西之中,例如桌子可以在房子中。这种情形,当然是如此的。东西可以有部分,它底部分可以有统一性,有居据上的疆界,这就是说,它底部分可以是东西。一东西也可以是别的东西的部分,有此东西以为部分的全体也可以有统一性,有居据上的疆界,所以也可以是东西。东西与东西之间底部分与全体底关系,有点像关系者与关系结合底关系,但是有很不同的地方。部分两字底用法很有不一致的地方。说桌子是房间底陈设底一部分,和说抽屉是桌子底一部分,就不大一样,而二者与说肠胃是人身体底一部分又大不一样。可是,这问题我们不愿多所讨论,我们现在只说一句比较起来笼统的话。
4.种类非常之多。东西底种类非常之多,这一点前此已经提到。显而易见,有一性质,也许就有有该性质的东西。有一关系,也许就有发生此关系的东西。说“也许有”底理由,当然是因为不必有。性质与关系都不必是现实的,可是,假如它们是现实的,则有一性质就有有该性质的东西。有一关系也就有发生该关系的东西。这当然就是说,有红的东西,绿的东西,方的东西,圆的东西……,有在上的东西,有在下的东西,在左的东西,在右的东西……。这不是表示东西这一类底特别,这只表示东西这一类底外延大。任何其他的类有同样的情形,有是桌子的红东西,有是橘子的红东西,有是绸子的红东西……,有在上的红东西,有在下的红东西,有在左的红东西,有在右的红东西……,可是,这情形虽相似,而东西底外延的确比红的东西底外延大的多。红之为红虽不因许多不同的红东西而中止其单纯处,东西之为东西也不因为有许多的不同的东西而中止其纯净处。东西意念底纯净和别的意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