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接受总则 一、休谟底问题与归纳原则(1 / 1)

A.休谟底问题

1.有无把握保障将来会与已往相似。休谟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我们有没有把握保障将来会与已往相似?这问题提出之后,休谟只表示这问题困难,他没有解决这问题,也没有设法解决。可是,他曾说归纳原则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这问题。因为如果我们不能保障将来与已往相似,归纳原则本身也失其效用。此所以我们在本章把这问题和归纳原则一同讨论。本章底主题是归纳原则,我们以后要表示归纳原则永远是真的,这就是说它不会为将来所推翻。在本章我们借论归纳原则之便把休谟底问题提出来讨论一下。这问题的确麻烦,在休谟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遵照休谟底看法,我们会想到,我们底知识都是根据于经验的,这就是说,我们底知识底根据是已往和现在的事体。假如将来与已往及现在完全不相似,则我们辛辛苦苦从已往及现在所得到的知识会一笔勾销。休谟似乎没有想到,他不能解决这问题底理由,也就是他底知识论底缺点。这当然是不容易想到的,因为如果他要解决这问题,他非放弃一部分的哲学思想不可。别的不说,他对于意念底看法非放弃不可。他既没有放弃这些思想,对于这问题当然毫无办法。

2.与历史重复与否不相干。我们可以把一部分的问题撇开。从语言文字方面着想,表示此问题底工具本身就有问题。何谓“把握”呢?怎样地“保障”呢?将来的甚么与已往的甚么相似呢?如何“相似”法呢?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撇开,提出讨论太费时间。这问题既不是我们底主题,我们不能多费工夫。可是,有些问题我们虽然一样地撇开,然而我们不能不提出一下,借此表示休谟底问题不是那样的问题。所谓将来与已往相似决不是历史底重演。休谟所提出的问题是知识论上的问题,而知识论对于历史底重演没有多大的兴趣。知识论对于知识有兴趣,它底对象是知识之所以为知识而不只是历史的知识。历史继续下去也有如何才算重演,如何就不算底问题。重演底方式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历史重演与将来和已往相似与否底问题本身不是一问题。就程度说,历史重演而将来与已往不必完全相似,历史不重演,而将来与已往不见得完全不相似。同时休谟底问题不是将来和已往究竟相似与否底问题,而是在现在我们有无把握担保将来与已往相似。也许将来与已往会相似,我们在现在仍没有把握保障它们相似。问题虽有关将来,然而不是将来的问题而是现在的问题。

3.不是特殊事件底问题。用我们底术语,照我们底看法,我们可以说从特殊的事件着想,我们可以担保将来与已往不会相似,不能相似。特殊之所以为特殊,就是因为它唯一无二。早饭可以重复,而今天的早饭,——这一顿特殊的早饭——一去就从此不复返。不但以前没有这一顿特殊的早饭,而且以后也不能有这一顿特殊的早饭。如果所说的已往是已经发生而又过去的特殊的事件,我们根本没有将来与已往相似与否底问题。假如这问题发生,我们可以担保将来和已往不相似。休谟底问题不能如此直截了当地表示,因为他对于普遍与特殊没有如此的分别。他果然有此分别,他底问题不至于那么困难。他既没有这样的分别,他底问题不能以上面的方式得到负的答案。虽然,无形之下,他一定也有此分别。因为如果他果然严格地不承认有普遍,他根本不至于发生这样的问题。他果然严格地只承认有特殊,他会只说几句话就解决了这问题。他底问题底困难一方面是因为他无形之中承认有普遍,而在他正式的哲学中又不承认有真正的普遍。他既没有真正否认普遍底便利,也没有承认真正普遍底便利。从本书底立场,我们可以引用我们底方法,表示这问题不是特殊的事件底问题。

4.秩序问题。大致说来,休谟底问题是秩序问题。知识所要得到的是一种客观的秩序。这种秩序在休谟只能被动地从印象去领取。印象总是现在或已往的。被动地从印象领取的秩序是跟着现在和已往的。休谟既正式地没有真正的普遍,他也没有以后我们所要提出的真正的秩序。他只有跟着现在和已往的印象底秩序。既然如此,则假如将来推翻现在和已往,他辛辛苦苦所得到的秩序也就推翻。他可以执任何时间以为他底“现在”,而照他底说法,他也许可以说一直到那一“现在”,他所得到的秩序没有推翻,但是,在那一“现在”底将来,他怎样担保他所得到的秩序不会推翻呢?这问题在他的确是困难问题。他对于因果问题底困难也就是这样的困难。本书底作者从前也感觉到这困难。在承认真正的普遍之后,在承认意念不仅摹状而且规律之后,这问题困难才慢慢地解除。在本段我们只提出这问题而已,并不预备从长讨论。

B.归纳原则

1.执一说法以为例。归纳原则底重要我们不必讨论,这显而易见。归纳原则究竟应该如何表示,我们也不必讨论。讨论起来,非数万言不可,而我们的兴趣根本不在那里。我们底主要问题是归纳原则之为接受总则,而不是我们如何归纳或我们在归纳所用的方法是如何的方法。对于实在引用归纳方法有兴趣的人,本节底讨论毫无贡献。我们以罗素所说的归纳原则为讨论底根据。他底说法如下:If in a great number of instances a thing of one kind is associated in a certain way with a thing of another kind and there is no instance to the contrary,then it is probable that a thing of the first kind is always similarly associated with a thing of the second kind;and as the number of instances increases indefinitely,the probability approaches to certainty,这说法似乎限于关系,其实不必限于关系。以下的讨论也许着重关系,可是,不特别地从关系着想也行。(以上是从记忆里背出来的,也许在文字上与原文有出入。)

2.大概问题撇开。照此说法的归纳原则当然有很重要问题,此即Probability问题。对于这问题作者没有特别的研究,有好些方面根本不懂,所以也不能提出讨论。好在从本章底主题着想,我们也不必讨论。在引用归纳方法时,就事论事,大概当然有程度高低问题,有在甚么情形之下程度高而在甚么情形之下程度低底问题,未引用大概推算(Calculus of probability)之前,先得有精细的安排,既引用大概推算之后,我们也许还要利用许多算学公式。这些问题都不是本章底问题。我们底主要问题是归纳原则是否永真,能否为将来所推翻?假如我们没有把握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已往,我们不能不承认将来也许会推翻归纳原则。此原则既可以为将来所推翻,当然就不永真了。假如将来推翻已往,也推翻归纳原则,则大概推算问题根本不发生,因为大概不经推算我们已经知道它等于零了。从别的方面着想,大概问题也许重要,然而从本章底讨论着想,大概问题不重要。

3.例证底代表性。大概所表示的可以说是例证与结论底关系质。假如例证不十分代表普遍情形,则大概底程度低;假如例证十分代表普遍情形,则大概底程度高。大概所注重的是特殊的例证底代表性。特殊的底代表性底根据,就是我们假设整个的将来不会与已往完全不相似。假如我们不假设将来不会与已往完全不相似,则特殊的例证是否有代表性本身就成为问题。如果特殊的例证根本就没有代表性可说,大概这一意念在归纳原则上可以说是根本取消了。我们在本章底问题就是此假设底问题。我们既然问将来是否会推翻已往,我们当然就是不假设将来不会与已往完全不相似。我们在本章底问题比大概底问题基本。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底问题解决之后,大概问题才发生。显而易见,假如我们底答案是将来一定会推翻已往,一定会推翻归纳原则,则特殊的例证根本没有代表性,当然也无所用其“大概”了。这当然不是说“大概”这一意念不要紧,从引用归纳法底人着想,它当然重要,不过从本章底主题着想,它不重要而已。

4.有无把握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归纳原则。对于归纳原则我们可以发生类似休谟所提出的问题,休谟本人也因此提出过。我们有没有把握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归纳原则呢?将来会不会变到一种局面,或一种世界,使归纳原则根本不能引用,或竟是假的呢?上章已经提到过中国的成语,天下无不变的事体。我们也常听见说,世界老在变更中。变更这一类事实,我们没有法子否认。问题是:世界会不会变到我们从已往所得的经验完全推翻,会不会变到归纳原则根本就不能引用?休谟底问题与我们所提的关于归纳原则底问题是一样的,此所以我们在本章谈休谟底问题。

C.二者底问题

1.逻辑命题不能担保。假如我们发生休谟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有种种办法。我们可以假设将来不会推翻已往。这当然是直截了当的办法。引用归纳方式而以之为求知识工具的人,也许引用此方法。他们当然可以引用此方法,因为他们对于归纳原则底兴趣是实际的,他们虽然发生这样的问题,然而对于这样的问题毫无兴趣,他们可以用不了底办法了之。这办法是一不了底办法。这假设有甚例证呢?提到例证问题就麻烦了。可能的例证都是在已往和现在的。这假设有何理由呢?纯逻辑的理由能不能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归纳原则呢?我们现在先从后一方面表示一下。照上章所说,逻辑命题完全是消极的。此所以它是先天的命题,此所以它不能担保经验底继续下去。它不能担保经验继续下去底理由,也就表示它不能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已往,或将来不会推翻归纳原则。纯理论既不能担保,夹杂经验底理论是不是能够担保呢?夹杂经验的理论总有经验上的根据。说有经验上的根据,就是说根据已往及现在所与之所呈现,这又回到例证问题。我们说过所有的例证都是在已往或现在的。

2.已往和现在的例证不能引用。对于我们现在这一问题,已往或现在的例证都不能引用。这应该显而易见。假如我们底问题是某一因果关系将来如何,我们也许可以根据已往以概将来,因为那是承认根据已往可以概将来底条件之下的理论。我们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那样的问题。我们底问题正是能否根据已往以概将来。我们当然不能假设这问题底答案去解决这问题。将来总还没有来,我们底问题正是尚没有来的事体或局面会不会推翻已往。也许有人会如此说:我十多年前就发生这问题,每年都注意,可是,没有任何一年底将来曾经推翻过已往,没有任何一年底将来曾经推翻过归纳原则,所以他可以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已往,也不会推翻归纳原则。这说法显而易见不行。去年底将来虽没有推翻去年底已往并不能表示从此以后的将来不会推翻已往。如果能有此表示,我们根本不至于有这问题,即有这问题,这问题也不至于困难。我们底问题是将来会不会推翻已往,我们有没有法子担保将来不会,而不是去年的将来曾经推翻已往与否。

3.不能引用归纳原则本身。我们也许可以从归纳原则着想讨论此问题。以上的说法实在是利用归纳原则以为工具。他实在是说某年底将来没有推翻已往,某一次一年底将来没有……,某更一次一年底将来没有……;所以将来不会推翻已往。这例证底数目可以增加到很大,也许原来就不很大。如果大,结论也许靠得住些,……等等。这办法实在是以已往所经验的将来为例证,引用归纳原则以断定将来不至于推翻已往或归纳原则。从不推翻已往这一方面着想,我们也许不感觉到甚么,可是,从不推翻归纳原则着想,我们会感觉到不妥。我们底问题本来是将来会不会推翻归纳原则,将来既没有来,我们不知道它会不会推翻归纳原则。归纳原则在已往虽能引用,然而我们决不能以归纳原则为论证去证实归纳原则本身。显而易见,归纳原则决不是能以归纳方法去证实的,因为归纳方法底引用就蕴涵归纳原则底接受。我们接受了归纳原则或承认了此原则去证实归纳原则,当然仍只是承认归纳原则而已。我们并没有证实它。同样,我们不能以已往的将来没有推翻已往为论证去证实将来不会推翻已往。显而易见,能用以为例证的“已往底将来”总是已往,不然我们不能引用以为例证,其结果这办法只表示已往没有推翻已往而已。引用归纳原则去证实归纳原则至多表示已往没有推翻归纳原则而已,我们不能借此表示将来不会推翻归纳原则。

4.归纳原则不至为将来推翻。总而言之,以上一方面表示我们没有纯理论上的理由担保将来不会推翻已往或推翻归纳原则,也没有根据已往的事实以为理由作这类担保。这问题也许不应该发生,完全从引用归纳法以为求知工具底人们只引用归纳法而已,他们的确不必发生这样的问题,可是,这问题发生了之后,我们免不了要满足我们理性上的要求得到相当的解决。本章以归纳原则为主题,讨论当然以这一方面为主,附及休谟底问题。本章底结论是以归纳原则为先验的永真的原则,只要经验继续,归纳原则总是真的。我们把这意思表示清楚之后,我们可以回到休谟底问题。对于后一问题,我们有类似的理由或理论,表示将来不会推翻已往,或者说我们有把握担保将来与已往相似。至于如何相似法,现在可以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