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客观底解释(1 / 1)

A.本观或自观

1.真正地如此和本身就是如此。有一很普通的观念说客观地如此就是本来如此。我们不假思索的时候,本来两字也许引起相当的情感,我们以为意义清楚,可是,稍微想想,问题就多了。大约说来,本来如此可以有两个看法,一是真正地如此,一是事物本身就是如此,或是事物自己就是如此。前一说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把真正形容事物,一种是把真正形容我们对于事物所肯定的命题。前一种日常生活中常有,假如有人给我们一张画看,说那是宋画,也许张先生说是“假”的,李先生说是“真”的。在习惯上我们所谓真假似乎是引用到那张画上去的形容词。这办法本书不敢赞成。照本书底看法,真假不能直接引用到所谓“东西”上去。就那张画说,它就是那“东西”无所谓真假,它或者是宋画,或者不是,它好像一棵树一样,无所谓真树或假树。这一点以后会谈到。

2.真假是命题底值。真假是命题底值不是“东西”底性质。仍以上面所说的画而论,所谓真的宋画实在是说肯定那张画为宋画是真的命题,所谓假的宋画是说肯定那张画为宋画是假的命题。不如此解释,则指鹿为马,而世界上的“假马”会多到不堪设想。把真假视为命题底值,就是以上所说的第二种的真正。以这样的真正为本来,所谓本来也许可以说得通,可是,把它说通会牵扯到整个的知识论。本书也不过求真之所以为真而已。这一看法的本来,我们现在不谈。

3.自己如此和自己以为如此。我们既不谈真正说,所要谈的当然是事物本身说。这一说以客观地如何如何为事物本身如何如何。本身说也有两种,一是个体自己如何如何,一是个体本来如何如何。前一说有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说自己如何如何,另一个说法是说自己以为如何如何。后一说是限于有观的个体,或所与或呈现。无观的呈现既无观,当然没有所谓“自以为”。有观的呈现才有自观。假如甲乙同为一种的官觉者,甲对于乙所有的观是甲观,乙对乙自己所有的观是乙自观。问题是自观是不是客观,这就是甲是否一定要承认乙自观为客观。

4.自观不一定是客观。自观不一定是客观。显而易见自观可以是主观的。所有的主观都是自观,虽然有些自观不是主观。即以甲乙两官觉者而论,乙自己以为他如何如何,他不见得果然就如何如何。甲底官觉也许比他自己底官觉靠得住,或者更确切,更清楚。这还是从官觉方面着想。也许有人以为官觉不容易有靠得住,或清楚或确切的问题,这一点我们现在不讨论。若从知识着想,情形更是显而易见。别人知道自己常常比自己知道自己更清楚,更确切,更靠得住。本条无非表示自观不必是客观,它虽不必是主观,然而很可以是主观,并且很容易是主观。

5.本来和原来。另一个说法是说自己如何如何,而不是自以为如何如何。说自己如何如何,是说自我而不是他人,或者本身如何如何而不是外力使其如何如何。这样的自己如何如何不是(3)(4)两条底所说的,它是事物本来如何如何。以客观为自观的究竟很少,以客观为本来的则比较地多。本来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本来,一是原来。二者底共同点是不受别的东西底影响。它们不同点是前者没有历史意义,而后者有历史意义。对于前者我们说它没有历史意义,假如有的时候,它就成为原来了。对于原来我们要稍微说几句话,以后虽会提及然而不会多所讨论。有些人常常以一件东西原来如何如何作为该件东西就是如何如何,或应该如何如何。假如有人说,“大褂原来是没有领子的,现在加上领子,简直不成为大褂”,这表示他所谓大褂是没有领予的,在历史上有一个时期,大多数人之所谓大褂,也是没有领子的。可是,现在人之所谓大褂虽不坚持有领子,也不坚持没有领子,照现在的人看来,具某长度的单衣服确是大褂;只有在执古衡今底条件之下,方有具某长度的衣服“简直”不成其为“大褂”底问题。“信”也许原来是人言,“武”也许原来是止戈,但是现在所谓信不止于人言,现在所谓武也不止于止戈。我们在现在用信字底时候,不必想到人言,用武字底时候也不必想到止戈。我们能够知道一件东西底原来状态,当然很好,因为我们增加了历史上的知识,但这与当前的呈现是否客观没有关系。假如人原来是有尾巴的(有些人持此说),我们当前的呈现没有我们能够引用所谓尾巴去形容的东西,假如我们进一步说,那呈现是人,我们不因为那呈现没有尾巴而说我们看错了。总而言之,一件东西原来如何如何并不就是客观地如何如何。

B.无对或绝对中的本来

1.本来和没有受别的东西底影响。原来既不是客观底解释,那么似乎只有本来这一看法了。这一看法是说客观地如何如何就是本来如何如何。本来底意思底中坚部分就是没有受别的东西底影响。谈到别的东西底影响就有有关系或无关系,有对或无对,相对或绝对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引用一些费解的名词,我们以后会论其中的一部分,现在只好利用常识说些在本书底程序上不能不视为透支的话。

2.影响底大小和毫无关系。有一本来底看法是一牵扯到有对或无对底看法。问题底中心点仍是一个体是否受别的个体底影响。如果一个体受了别的个体底影响,它就不能保存它本来的面目。前面已经说过,说一件东西或一个体自己如此,有一意思是说没有外力使其如此。说没有外力使其如此,也就表示没有受外面的影响。所谓影响以后也有相当的讨论,现在不论。无论如何影响有大有小,有多有少,假如所谓本来是所受的影响少或小,理论上的问题也许麻烦而实际上也许没有多大的问题。所谓本来既然是没有受别的个体底影响,则本来面目只有在毫不受影响底情形之下才能得到。而这一看法底问题颇多。

3.毫无影响和毫无关系。影响与关系是连在一块的。可是连系底大小当然要看我们底关系论。我们不久即专节讨论内在外在关系。我们或者说这两种关系所发生的影响不一样,或者说内在关系有影响而外在关系没有影响。假如我们把影响两字用得泛一点,我们可以暂且说内在与外在关系底影响不一样,而两种关系之各有影响则一样。如此说法,则毫不受影响也就是毫无关系,因为有关系,就有影响。毫不受影响这一条件只有在毫无关系中才能达到。假如我们把影响两字底范围缩小,说只有内在关系有影响,外在关系没有影响,则毫不受影响这一条件在没有内在关系这一情形之下可以达到。这当然是假设内在外在关系都有。假如我们以为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则毫无影响也仍是毫无关系。假如我们以为所有的关系都是外在的,则从狭义的影响说,不受任何影响底个体所在皆是,而从宽义的影响说,不受影响底个体仍是毫无关系的个体。内在外在关系不久即提出讨论,现在只提及而已。无论如何有有对与无对底问题,或有有关系与无关系底问题。这就是说,无论我们从宽义的影响或从狭义的影响着想,毫不受影响的个体总会牵扯——虽然牵扯的方式不同——到毫无关系,毫无关系即无对,有关系即有对。

4.没有毫无关系的个体,即有,我们不能与它接触。如果本来底意义是毫不受影响,照以上所说在某某看法之下,只有在毫无关系情形中这毫不受影响才能得到。问题是一个个体是否能够毫无关系。本书所用关系两字与日常生活中的不一样。日常生活中的用法颇不一致,我们在这里不愿完全接受常识,我们只能接受一方面而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以甲比乙长,或甲比乙大,或甲在乙西,或甲在乙左……等等为关系,而同时又以为在我们北边住的那位张先生与我们毫无关系。如果关系是前半句所说的关系,则后半句话当然说不通。本书关系两字底用法是前半句底用法。照那个用法,关系是普有的,这就是说,没有一个个体是毫无关系的。毫无关系才是无对,毫无关系的个体既没有,无对的个体当然也没有。物理学所谈的多么大的宇宙依然是有对的,不然我们不能说它多么大,也不能知道它多么大。只有哲学所谈的包罗万象的宇宙才是无对的,可是,这宇宙不是个体。能以个体称的总有外,总在关系网中。这表示毫无关系的个体根本没有,也就是说无对的个体根本没有。

可是,我们可以退一步着想,我们可以假设有毫无关系的个体,而我们仍不能知道它。我们无法摸它,或看见它,或听见它,或嗅着它,显而易见,只要我们官觉到它,它就与我们有关系,而所官觉的就是有关系的,不是无关系的。知识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以这样本来如何如何为客观地如何如何,我们底官觉不会客观,知识当然也不会客观。其实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本来,也没有这样的本来如何如何。

C.有对或相对的本来

1.无影响视为毫无内在关系底影响。上段(3)条说假如我们把影响两字底范围缩小,或者意义加深,说只有内在关系有影响,外在关系没有影响,则毫不受影响这一条件可以在没有内在关系之下达到。这样的影响观可以逃出无对或无关系底困难,可是这说法有另外的困难。说一个体可以毫无内在关系虽在理论上是可能,而事实上似乎办不到,个体与个体之间底关系可以多到无量,此中何者为内在何者为外在,无法知道,多少为内在,多少为外在也无法决定。照因果关系说,一个体总不至于毫无内在关系,其实也不能逃避内在关系。如果所谓客观地如何如何即本来如何如何,而本来如何如何又是毫无内在关系地如何如何,则根本仍无本来,也根本无客观。有对或相对的本来仍不是这样的本来。

2.乙无甲底影响,对于甲、乙如何如何即乙本来如何如何。有对或相对不是泛泛地有关系而已,而是对于某某个体或相对于某某个体而说的情形。假如有甲、乙、丙、丁于此,乙与甲、丙、丁都有关系。乙与甲底关系是外在的,乙与丙底关系是外在的,乙与丁底关系是内在的。在此关系网中乙受丁底影响,不受甲与丙底影响。假如我们所谓相对是对于甲而言,我们可以说对于甲、乙底本来面目如何如何。请注意这句话底张本就是甲和乙底关系是外在的,对于甲为本来的乙就是没有受甲底影响的乙。至于乙受别的个体底影响与否是另外一问题。照上面的假设,乙受丁底影响,可是虽受丁底影响,而此受了丁底影响的乙对甲仍为本来的乙。假如一个体在房子里为深黄,在太阳下为金黄,则照我们底说法,只要这个体没有受某甲底影响,对于某甲,此个体在太阳下本来是金黄的,在房里本来是深黄的。可是,我们可以从太阳着想,该个体底颜色不是在房子中的本来颜色;我们也可以从房子着想;而从房子着想,该个体在房子里的颜色不是在太阳下的本来的颜色。这是我们所要表示的有对或相对的本来。

3.单从个体着想,即有本来亦无所谓客观。上面底讨论中有“某甲”字样。其所说某甲者就是表示某甲是个体而已。这里所谈的本来是就关系说的,关系是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在共相与共相之间的我们叫关联。以上既从关系着想,我们只谈个体。但是仅从个体着想,即令我们能谈本来,我们也不能谈客观。客观问题虽然牵扯到内在外在关系,然而不只于内在外在关系。内在外在关系仅指个体而言,而主客观不仅指个体而言。外在关系是客观底必要条件,不是客观的充分条件。即以上面所说的某甲而论,我们可以说假如他没有眼睛,他就看不见,他能看见在太阳下一个体为金黄而在房间里为深黄,所看的个体受他底眼睛底影响。这当然是可以说的,但是我们所注重的不是眼睛而是“他底”。我们不能把有眼睛和没有眼睛相比,因为没有眼睛根本谈不到颜色,我们不能把没有眼睛看底状态和有眼睛之后所见的颜色两相比较。所以问题不在眼睛而在他底眼睛是不是正常的眼睛呢,或标准的眼睛呢?我们知道所谓正常的眼睛非常之难得,也许在事实上根本没有,但是,在理论上不能没有,不然我们不能分别人底眼睛与某甲底眼睛,我们更不能谈某甲底眼睛底影响是否即任何正常人所能看见的在太阳中具金黄颜色的个体所有的影响。

4.一官能类底正常的官能个体。以上所说的实在是个体与类的分别。假如某甲是甲类中甲m,他所看见的X个体在太阳中为金黄,我们底问题不是甲类底影响而是甲m底影响。如果甲类中任何正常的甲n看见X在太阳中,甲n会感觉到X之为金黄,X虽为甲m所看见而X没有受甲m底影响,只受甲类底影响或甲类底正常眼睛底影响而已。如果甲类中正常的甲n看见X在太阳中不感觉其为金黄,则甲m所看见的金黄的X受了甲m底影响。X是否受甲m底影响,须以甲类底正常眼睛为标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仅谈内在外在关系不足以表示客观。所谓客观尚须要类型。甲m与X底关系是内在或是外在,至少牵扯到甲m和X底类型。以上只从甲m着想,其实X也有类型问题,不过我们没有讨论而已。

D.客观的呈现底说法

1.我们现在可以说明何谓客观。我们对于客观底兴趣是引用到呈现上的客观。如果甲觉中的甲m对于X所得的呈现是类型的呈现,则此呈现为客观的。这可以说是客观底定义。所谓类型牵扯到相对的本来,牵扯到内在外在关系,所以我们不能不提及这二者,相对的本来,以上已经提出以后不再讨论,可是,内在外在关系,本章尚需要专节讨论。

2.对于以上我们须注意以下诸点。第一,所谓客观既是类观,就不止于个体观,所谓主观只是个体观而已。照此说法,主观的呈现只是某官能个体所得的呈现,客观的呈现不只是某官能个体底呈现,而且是同种中正常的官能者所能得到的正常的呈现。此正常的呈现即一所与相对于一种官能者底本来,它是这样的本来,因为它没有受某某特殊官能个体所私给的影响。有某某官觉个体所给与的特殊的影响的呈现才是主观的呈现。

3.客观的呈现不一定是相同的呈现。第二,同种中不同的官能个体对于一外物常常得不同的呈现。这里所说的是不同的呈现而已,不是不一致的呈现。呈现可以不同而仍一致。主观的呈现一定彼此不同,但不同的呈现不一定主观。呈现不同也许是观点不同,例如从两不同地点去看一碗口;也许从头一地方看来是圆的,而从第二地方看来是椭圆的。呈现的确不同,可是易地而观之后,此不同点实在是观点底影响而不是官能个体底影响。呈现不同也许是媒介底不同,例如雨中看山与晴天看山不一样。这样的呈现不同是受了媒介底影响而不是受了官能个体所私自给与的影响。水中木棍与空中木棍底问题也是媒介底问题。呈现不同也许是官能个体底临时状态底不同,例如发大烧时所见的呈现与日常所见的不同点也许受自然律底支配,而不是官能个体所独有的影响。这样的情形非常之多,而且复杂,我们不一一提出讨论。我们现在只说,呈现底不同并不一定表示它是主观的,在不同的条件之下,呈现不会一样,而此不一样的情形是遵守自然律的。

4.本节只表示客观底意义。第三,我们在本节只表示所谓客观底意义如何如何而已,在上节我们已经肯定有客观的呈现,在本节我们只解释所谓客观是如何如何的观,但是这说法牵扯到内在关系。对于这问题详细的讨论见清华学报,在这里我们只简单地讨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