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卡尔·马克思:从社会共和主义到共产主义(1 / 1)

“政治民主制之所以是基督教的,是因为在这里,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这是具有无教养的非社会表现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来样子的人,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而堕落了的人。”[1]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中的这段著名论述与我们讨论的背景异常吻合。按理来说,《论犹太人问题》作为马克思第一个社会政治评论的重要文本,应该包含激进的黑格尔主义之人格主义批判的所有社会政治要素:基督教与自我主义的关联,自我主义与人格统治权的关联,人格统治权与市民社会的关联。但是熟知这个文本的修辞、主题和概念轮廓后会发现,文本的讨论对象显然已经改变了。因为,马克思所抨击的目标不再是基督教的人格主义或者君主统治的复辟理论,而是以自由民主制度及其个人主权概念为形式的政治现代性。我们已经了解到很多激进的黑格尔派哲学家在1840—1843年转而反对自由主义。就马克思来说,关于自由主义的论著在他的发展和政治思想史中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然而,对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形成的重要时期的关键问题仍然缺少令人满意的答案。从关于人格的神学政治思想的评论到关于自由个体的评论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马克思是如何开始不仅公然抨击个体的自我主义而且公然抨击作为现代政治革命之结果的个体权利和自由的?马克思将这些权利和自由称作“基督教的”,其真正意图是什么?

要回答关于马克思早期研究成果的这些问题,必须以以下两个假设为指导。第一,如果我们忽视激进的黑格尔主义之复辟基督人格主义批判与马克思的政治民主批判之间的高度相似性,我们就会漏掉很多问题。第二,如果我们假设马克思批判的对象——自由主义——仅仅是给定的,或进一步假设他批判的语言只不过是从自由主义中得出来的,那么很多问题还是很费解的。更确切地说,研究最后得出的结果将表明,自由主义作为激进批评的对象,存在于马克思早先对一系列问题的处理当中,这些问题出自于左派黑格尔主义者对主导19世纪40年代早期的普鲁士政治话语的政治神学的抗拒。这种从政治神学到自由主义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以及这种转变对马克思在其思想形成阶段的影响是最后这一章的中心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