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几乎完全致力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和科学哲学的研究。然而,他的博士论文还涉及国家理论,我们也需要对其加以评论,因为它们与马克思后来的政治理论的发展有关。马克思的第一个笔记本确实包括不少抄录自伽桑狄主编的《评第欧根尼·拉尔修,第10卷》,在这里,拉尔修概述了伊壁鸠鲁的思想。例如,马克思抄录了如下两处拉尔修引述伊壁鸠鲁国家理论的话。
自然法是一种求得互不伤害和都不受害的[对双方]有利的契约。[141]
正义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而是在互相交往中,在任何地方为了不伤害和不受害而订立的契约。[142]
在第欧根尼·拉尔修看来,伊壁鸠鲁认为国家建立在“人们交往的相互关系上被证明是有益的东西”的基础之上。基于《第欧根尼·拉尔修,第10卷》的这些概述,可见伊壁鸠鲁不赞成斯多亚的普遍自然法思想或普遍自然权利思想。更确切地说,伊壁鸠鲁接受国家的契约论观点,认为“互相交往是国家的基础”。国家的合法性来自这个事实,即在国家中签订契约的人们尽可能享受同等的利益。
伊壁鸠鲁还相信使国家成为现实的“契约”。马克思抄录的另一处来自第欧根尼·拉尔修的引文是:“对于那些不能互相约定互不伤害和都不受害的人,是不存在正义和正义的东西的。那些不能够,或不愿意订立不伤害和不受害的契约的民族情况也是如此。”[143]
正如马克思所摘录的,据伊壁鸠鲁所见,国家的目的是互相帮助,或者说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将受益于利益平等。契约是分配彼此价值的手段。
事实上,马克思以伊壁鸠鲁来赞成国家的社会契约论。马克思自己这样评论道:“下述段落反映伊壁鸠鲁对精神的本质、对国家的看法。他把契约看作基础;从而只把有益的原则看作目的。”[144]
马克思这种对伊壁鸠鲁解释的另一处证据是1845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赞同国家的契约论。在“莱比锡宗教会议”这一节中,马克思攻击了麦克斯·施蒂纳关于斯多亚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的观点,写了下面这句话:
为了让我们的圣者看看伊壁鸠鲁哲学所根据的现实基础,我们只需提出以下一点就够了: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145]
然而,马克思很快就放弃了伊壁鸠鲁的国家理论,因为这个理论基于利益互惠,而且对他来说是不充分的。马克思需要一种更具“精神的本质”的国家。
在反黑格尔主义的模式中,马克思不同意国家的“自然法”理论以及黑格尔关于国家起源于人类意志或主观精神的命题。马克思在1842年3月5日写给卢格的信中说:“我为《德法年鉴》写的另一篇文章是在内部的国家制度问题上对黑格尔自然法的批判。”[146]
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在《法哲学原理》中得到了最完整的表述,他在这些文字中反对自然权利学说。特别是,黑格尔攻击了卢梭的人类原始平等的思想,黑格尔本人是强烈反民主的。
黑格尔将国家的起源置于个人意志中,而不是将其置于自然权利中。每个想要实现个人抱负的人,其意志都是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意味着在原始社会,人的社会生活是霍布斯主义的,即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冲突。《精神现象学》中论述“主奴”关系这一章就包括原始社会生活中的斗争。黑格尔认为,这个早期的社会存在是“为承认而斗争”,这是“主人”高高在上的权力统治中没有道德的状况。[147]
然而,辩证的发展过程不允许人类停留在“主奴”关系的水平上。不可避免的是,辩证法要上升到客观精神的水平,处在这个阶段中的国家使自身在历史中在场。
在客观精神这个阶段,国家是一种道德共同体。思想的发展过程达到了道德的水平,形成了相互依赖的认识,而这种意识见证了国家的产生,或者说国家是在道德上相互依存的表述。
反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同时扬弃了黑格尔所反对的国家的自然法理论以及黑格尔关于国家起源于意志的主张。对马克思来说,自然权利理论仅仅是对无限的个人索取或肆无忌惮的资本主义的掩饰。它提供了在经济上贪婪的理由。国家在个人意志中找到其最终的起源这个思想也是马克思所厌恶的,因为他将这个主张看作对无限的自我扩张的权利的辩解。以另一种反黑格尔主义的立场,马克思在1842年撰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时,他已经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和卢梭主义者了。马克思拒绝了卢梭的自然权利理论,但接受了他的民主理论和社会契约论。事实上,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将卢梭称为黑格尔的矫正者。
亲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深受黑格尔这个原理的影响,即国家最终建立在社会道德的基础之上。在《法哲学原理》中,“主人”的个人主义是在市民社会和主观精神领域展开的,但在最后的分析中,个人的工具性必然被国家的普遍性所取代,而这种从特殊性到普遍性的运动只能通过道德手段或客观精神产生。本章的前几节也评论了黑格尔对古希腊城邦的态度。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最终来自雅典的风俗和道德的普遍性。
麦卡锡的著作《马克思和古代思想家》包括两章:“古希腊城邦中的认识论、政治和社会正义”和“古代思想家、民主和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该书深入研究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148]麦卡锡令人信服地证明了黑格尔政治理论和马克思政治理论的亚里士多德式的本质。它表明黑格尔想捍卫国家,而马克思想要消除国家。对黑格尔来说,没有国家类似于无政府状态,“主奴”的环境或国家是文明的秩序所在。对马克思来说,没有国家意味着阶级压迫和阶级统治的终结。尽管存在这些差别,虽然马克思和黑格尔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但他们都渴望政治秩序建立在城邦共同体观念的基础之上。亚里士多德没有将政治生活从道德中分离出来,而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尽管采用不同的方式,但都使亚里士多德将道德和政治结合起来的传统永久化。
在关于博士论文的第二个笔记本中,马克思撰写了关于古代雅典哲学发展的宏论。特别是,他将在古希腊产生的主观性视为“智慧的人”或作为“智者”的人的产生。在这些关于雅典学术生活的思考中,马克思写了这段话:
因为希腊生活和希腊精神的灵魂是实体,这实体最初作为一种自由的实体在它们中间显露出来,所以对这种实体的认识就表现在独立的存在物中,即表现在个人中。他们一方面作为优秀人物外在地和别的个人相对立,另一方面他们的认识是实体的内部生活,所以这一认识对于他们周围的现实的条件来说是内在的。[149]
在第二个笔记本中,马克思继而增加了这段话:
如果早期希腊哲人是实体的真正精神,是对实体的具体化的认识;如果他们的格言也具有和实体本身一样独特的强度;如果随着实体越来越观念化,这一运动的承担者在观念生活的个人现实性中维护观念生活,而不受显现着的实体即现实的人民生活的现实性的影响,——那么观念性仍然还只出现于实体形式中。活生生的力量尚未涉及。这个时期最理想的思想家毕达哥拉斯派和爱利亚派颂扬国家生活是现实的理性。[150]
亲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表述的关于国家的观点。
在《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马克思研究了对国家的重新定义。这表明他不同意功利主义和关于国家的自然权利理论。这也表明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君主政治是不能被接受的。
马克思研究对国家的重新定义表明他受古希腊的影响有多深。在随后的著作中,我将详细地描述古希腊的政治思想,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对马克思的政治思考的影响。在这一点上,仅仅有必要注意的是,雅典是影响马克思政治理论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放弃了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权利理论。同黑格尔和古希腊思想家一样,马克思寻找一种支持集体主义和共同体的政治理论。黑格尔在道德和实体中找到了这个基础,而马克思发现这个基础在经济生活中。马克思使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依赖成为实体。马克思的政治理论是伦理学和经济学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