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必要对物质与形式(matter and form)和内容与形式(content and form)进行区分。如果我从生面团中切出一个姜饼人,那么生面团就是制造出形式的物质,它不是内容。相同形式能从任何可加工物质中制造出,且物质与被外在施于其上的形式无关(更有趣的例子是一个命题的逻辑形式与其中的变量无关)。我们在这里谈及的是彼此无关地联系起来(indifferently united)的两个方面。[2]当我们有了关于形式和内容的例子时,这两个方面相互渗透,以至于正是这样的形式切合(fit)这样的内容。我们要求,在一本书中内容应该具有一种有序安排的形式,但在书中有序地起作用的因素却不仅是由形式上的考虑决定的,它本身就是内容的一个功能,例如某些用语作为开头(“很久以前”)起作用,而某些用语作为结尾(“他们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起作用。
现在让我们将这些范畴应用于资本主义史。资本在形式上是自我增殖的价值,但由于这个讨论的诸目的,价值增殖过程可被看作体现于生产的物质过程之中,并且后者被看作通过占有剩余劳动而采取资本生产形式的内容。人们经常说资本先于资本主义,此即是说资本的其他形式先于产业资本。尽管马克思自己表达过这个意思,但至少在一个地方他认为严格来说这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充分内容的纯粹形式不是资本。
货币能够为生产的目的而贷出,也就是说,在形式上作为资本贷出,虽然资本还没有支配生产,还并不存在资本主义生产,也就是说,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就像商人财产一样,生息资本只需要是形式上的资本,是具有这样一种职能的资本,它在资本支配生产以前就能以这种职能存在,而只有支配生产的资本才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3]
只有在后一种形式中资本才能获得充分内容。商人资本和生息资本具有自我增殖之价值的形式,但却缺乏充分内容。商人当然会从流通中的商品中获利,但既然他不生产这些商品,那么他的增殖过程的“物质”就是外在被给予的。[4]马克思指出,资本(在高利贷者和商人手中)通过市场力量的运作可以剥削直接生产者,甚至当生产者并不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时也是如此。[5]然后,他区分了资本主义内部资本关系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前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在形式上的从属(它在这个第一阶段中唯物地保持不变)以及当资本将劳动过程转化为对于资本而言的充分内容时劳动实际从属于资本。“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仅仅当“生产过程变成资本本身的过程……是在资本家指挥下进行的、旨在从货币中造出更多货币的过程”时才能实现。[6]但是这种“远在资本关系发生以前就已经发展的劳动方式对资本的从属”与“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大规模劳动等等)……变革了这种劳动的方法和整个劳动过程的实际性质”[7]形成巨大的对立。“资本关系作为一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榨取剩余劳动的强制关系,——这种强制关系并不是建立在任何人身统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而是单纯从不同经济职能中产生出来的,——是两种方式所共有的,但是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有榨取剩余价值的其他方式。”[8]就生产的物质过程是继承下来的并只是形式地从属于资本诸范畴而言,产业资本下的形式与物质的统一首先仍然在某种程度上是外在的。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当生产过程不可能回复到它的前资本主义诸形式时,当以前的独立工匠沦为由资本组织起来的“总体工人”中的功能性角色时,当生产的范围和强度由大工业的要求决定时,生产过程就实际地从属于资本了。总之,作为形式(自我增殖的价值)的资本现在产生于它自身内部的充分内容之中,即工厂体系(the factory system)。关键是它通过劳动分工的重组和控制集团的建构使工人处于隶属地位。只有当生产方式中的形式和内容完善地相互补充时,我们才能谈及“有机体制”(organic system)[9]、“社会新陈代谢”[10](在我们评价梅扎罗斯的贡献时这将是重要的内容)。如果它们发生冲突,那么它就意味着衰退以及对于取代的客观必然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metabolism)观念都说了些什么。先从最简单的观点说起,马克思在《资本论》最开始的部分说道:“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11]毫不奇怪,相同主题在关于劳动过程的章节得到了更详细的探讨。[12]这里的观点是指人与自然打交道的直接物质生活,并且在关于劳动过程的章节中马克思考虑这个问题并没有参考社会诸形式比如交换。然而,交换给物质变换(Stof fwechsel)提供了明确的社会维度,因为在商品生产中不存在可能的物质消费,除非产品首先在商品形式中进行交换。马克思说:“因此,我们只是从形式方面考察全部过程,就是说,只是考察对社会的物质变换起中介作用的商品形式变换或商品形态变化。”[13]随后,他又提到了“形式变换”(Formwechsel),在其中劳动产品的“物质变换”得以完成。[14]这里强调的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被流通的社会形式所中介的产品交换。
社会物质变换的这两个不同方面辩证地结合在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这一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首先被探讨:“在资本流通中我们看到了……交换的体系,从使用价值来看,是物质变换,从价值本身来看,则是形式变换。”[15]在《资本论》第2卷中,马克思在第一篇回到这个主题,在“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中他表明生产中物质交换与循环中物质交换的统一完成于资本诸形式即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循环中。“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是在资本循环……中完成的。”[16]最终,在《资本论》第2卷的最后部分马克思说明,包含“两大部类”(departments)之间的形式和物质变换的再生产体系构成全部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物质变换,在资本主义经济内部,生产、交换和消费只是其内在“诸要素”。
研究这些同时发生的交换对价值和使用价值和它们的相互渗透的秘密来说是重要的。特别是,一个人在这里必须谈及“形式规定性”:资本穿透它所控制的物质(而非抽象地将其自身对立于物质),以便将物质形塑为它自身的内容(例如劳动实际地从属于资本),借此,资本超越了纯粹形式。价值增殖是可在工厂中被发现的某种东西,这与价值可在商品中被发现一样,但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十分关键。
在正确地解释形式和物质规定性的有效性时,理论难题在于要概念化形式变换(Formwechsel)和物质变换(Stof fwechsel)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新陈代谢(metabolism)的统一体系下共同起作用的。这一点被那些唯物主义者比如琼斯·斯特德曼(Jones G.Stedman)忽略了。下面是他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所写的《辩证推理》词条:
在黑格尔那里,物质与形式的关系只是明显的外在性关系。物质与作为他者的形式相关仅仅是因为形式没有被假定于物质之内。一旦它们具有相关性,它们也就被认为是等同的了。另一方面,马克思坚持物质与形式之间、物质与社会之间不可简化的区别……不仅物质与形式是不同的,而且一个决定另一个:价值是在与使用价值的物质生产的关系中被决定的,反之则不正确。[17]
这段引文最后一句话存在错误。物质使用价值的任何剥离或其生产过程的任何剥离都不会产生价值。那么价值在什么意义上才由它决定?资本以其独特形式创造价值。当然对马克思来说,相对劳动时间决定相对价值,但价值作为形式明显地形成于交换之中,并且只要接受马克思主义关于相对量的观点,那么正是资本的价值形式本身决定了劳动时间要成为其内容的必然尺度。斯特德曼没考虑到的正是中介概念即对立面的统一,它使两方面如他坚持的那样保持区分却又相互渗透,而非一方面或简化为另一方面或成为其纯粹附带现象。形式和物质规定性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的统一必须被考虑。[18]前者“以理想性的方式”提供意义和目的,而后者则通过相关物质的潜能和限制而制约前者。
要不是劳动力的真实历史存在以及保证剥削得以进行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一般框架的真实历史存在,就不会存在价值的自我扩张。但是马克思也研究了社会诸形式(比如交换、货币和资本)的逻辑。这些真实的形式都具有特定的有效性,而在斯特德曼的解释中全部重点都被赋予了由这些形式规范和引导的物质内容。虽然除非得到物质支持(没有对劳动的剥削也就没有剩余价值)否则诸形式无法实现它们的逻辑可能性这一点是正确的,但如下一点也同样正确:物质可能性不会在没有社会形式的强制下实现。正是资本才要求持续地缩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之,价值增殖的完整解释既需要形式方面也需要物质方面。
关键一点在于资本作为无限自我扩张的价值之形式规定性意味着资本主义完全不同于其他任何生产方式。在所有生产方式中有可能寻求改进劳动生产力的诸方式,并且所有剥削方式都依赖于“榨取”剩余劳动的某种方式。就形式本身而言,由积累“财富”之必然性的利益所驱使的只有资本。在形式具有某种独特有效性——这种有效性产生于它在流通中被承认的纯粹自我中介特征——的意义上,资本是形式与内容的原初统一。下面对马克思的引用有助于理解这一点,因为其中强调的是价值形式而非所谓的“物质”。
为了阐明资本的概念,必须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而不是从劳动出发。正像不可能从不同的人种直接过渡到银行家,或者从自然直接过渡到蒸汽机一样,从劳动直接过渡到资本也是不可能的。[19]
当然,体系性价值增殖依赖于资本进入生产之中并剥削劳动,但价值不是被劳动“自然地”承载的形式(因此这意味着从劳动开始的不可能性),它是产生于其他地方并强加于其上的一种形式。由于它的形式,资本进入到对积累的无休止追求中,但它作为积累性的自我规定性受到其依赖于作为生产过程投入的土地和劳动这一点的限制。但我们从马克思那里知道,资本首先在形式上将这些要素纳入自身之下,然后通过劳动和机器的物质转换和它们(所真正从属于)的组织而使它们屈从于其自身的目的。
什么是资本?它是过程中的价值。它首先采取货币形式,接下来采取生产诸要素形式,然后是商品形式,继而是更多货币的形式。这个“更多”来自哪里?——来自资本的价值增殖所得以发生的生产过程。在理想层次上,资本是自我增殖的价值。在物质层次上,它是对工厂体系中剩余劳动的榨取。在非常现实的意义上,我们可将用以完成这种运作的组织称作资本的物质化(就像囚牢是奴隶制的物质化一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使用我们讨论过的物质和形式术语指出了这一点:
在机器中,尤其是在作为自动体系的机器装置中,劳动资料就其使用价值来说,也就是就其物质存在来说,转化为一种与固定资本和资本一般相适合的存在,而劳动资料作为直接的劳动资料加入资本生产过程时所具有的那种形式消失了,变成了由资本本身规定的并与资本相适应的形式。
……
活劳动被对象化劳动所占有,——创造价值的力量或活动被自为存在的价值所占有,——这种包含在资本概念中的占有,在以机器为基础的生产中,也从生产的物质要素和生产的物质运动上被确立为生产过程本身的性质。
……
劳动资料发展为机器体系,对资本来说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使传统的继承下来的劳动资料适合于资本要求的历史性变革。
……
但是,如果说资本只有在机器体系中以及固定资本的其他物质存在形式如铁路等等中(关于这一方面我们以后再谈)才取得自己在生产过程内部作为使用价值的适当的形式,那么这决不是说,这种使用价值,这种机器体系本身就是资本,或者说它作为机器体系的存在同它作为资本的存在是一回事。[20]
注意一下!只是因为不可能在未掌握工厂体系是由资本形成的情况下理解工厂体系的发展,所以为了成为资本的充分内容,这不能使它成为资本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