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最后一次探讨历史诸阶段。
资本主义否定个人财产,在于它打破生产者和保证其存在与公社秩序相一致的生产条件之间的本质统一,并且将其替换为个人与财产之间的偶然关系。普遍性一旦以明显假定的规律控制特殊性,它就在动产的胜利和合同的自由中被否定了;但是,一种新的普遍决定因素在此特殊化(particularisation)之下产生了,消极地说是在作为社会力量的资本中,即在价值规律、市场运转以及最为重要的资本产生和毁灭个体甚或整个共同体的无休止运动中产生的。
不断发展的积累过程导致资本集中与劳动的持续社会化。接下来是“剥夺剥夺者”以及产生将个人与他们的生产工具重新统一起来的新社会。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解释清楚地表明,尽管封建社会中农民是小的、独立的生产者,但他们与其生产工具的联系仍然被共同体的其他成员所中介,而且这两种关系(与他们生产工具的关系和与公社保障的关系)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瓦解。因此,最初的状况或主题本身是复杂的,它包含一个特殊要素和一个普遍要素。这两个要素通过新形式下的否定性运动而得以重建,这个运动的矛盾统一要求一种综合。但这不能只是这一主题任一因素的继续——或者是作为不存在劳动技术分工的有限直接共同体的普遍要素的继续或者是特殊性在个人劳动过程的简单性中的继续。
因此,把超越资本主义视作返回那种更早阶段的看法具有误导性。相反,更好的办法是将资本主义的现存结构看成:a)包含以概念的方式被假定的起源,这一起源处于劳动与它的条件和产品的统一中,而这种统一现在遭到中断,它的极点被重塑为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之间的对立;b)包含发展中的社会性(总体工人),这种社会性由私人资本所组织,因而与个人相疏远,并要求个人占有他们的集体力量以便私人财产强加于其发展上的限制能够被超越。
因此,这两个“先在性”要素(个人所有制和社会统一)是真正的回归性要素,它们通过双重否定的逻辑内在相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超越运动。相同的运动既解放个人,也解放社会个人的集体潜力。我已完成对“个人所有制”的回归的解读,在那里个人被看作“社会个人”并与作为社会主义最后阶段的总体特征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