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概念化这些转变的恰当性仍有待评定。借助于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马克思说要使个人私有财产在所规定的第一阶段永远存在下去“等于‘下令实行普遍的中庸’”[51]时,是包含目的论的;如果要发展的话,那下一阶段就必须产生。但是,他对下一阶段更高级发展的欲求就其自身来说并不是有关转变过程的任何解释。而且,如果黑格尔绝对精神未能俯瞰整个过程,那么过去一定秩序的纯粹存在就其自身来说就不能解释它在否定之否定第三阶段上的回归。
如下的说法是真实的:根据辩证概念鸟瞰发展的历史诸阶段并不能阐明它们的特殊性。例如,相比前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阶段可以被理解为由差异要素(而非统一要素)主导的,或被理解为更具矛盾性。[52]
但这种比较看起来似乎不能解释这些转变。
无论我们采用怎样的历史视角为双重否定运动奠基,无论我们是否强调简单商品生产或公社组织或某种结合,一个问题——即为什么这种线性序列应该不只是隐喻性的——始终存在。所谓“原始条件”对于剥夺剥夺者来说有什么实际影响?接下来,更好的是资本主义内部个人和社会之辩证法的重建。马克思的辩证法引导我们走向统一和差异的辩证法,在其中存在真实的动态潜能。起点上的“潜在”统一(通过劳动与其对象分离)由差异要素取代,它又(通过生产力的社会化过程以及直接生产者所构成的大规模组织)被“潜在地”重建为差异中的统一。
我认为,“否定之否定”就它概念化一要素对自身和对它所产生的另一要素的原初否定关系(比如上面提到的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所有权规律中的矛盾)而言,是有解释力的;就它概念化来自矛盾(诸如超越它的趋势)中的变化动力而言,“否定之否定”也是有解释力的。人们也许会认为真理依赖于内容,而内容在其中被概念化的形式则是与之无关的事情。但是并非所有描述(或关于描述的隐喻)都具有同等的启发性。而且,复杂性上有差别的对象要求在具有不同复杂性的逻辑诸形式下的概念性占有。否定之否定运动掌控着内在发展过程,即作为比外在相互作用(interaction)更复杂的内在活动(inneraction)。
然而,与任何一个自足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相反,我们的分析没有达到对实际中这种转变的完全解释。因为那需要的不只是对潜在(virtual)的第一次否定和可能(potential)的否定之否定的确认。它需要更具体中介因素的特殊性。这里特别重要的是对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状况和特征的分析。
但我现在不能谈及社会形式在其复杂性上的理论。我想证明的是,反对资本的革命必须被这样理解:产生于既存所有权关系的诸矛盾之中但无法只由这些形式的逻辑形而上地担保。唯物主义辩证法不仅注意到资本与劳动是冲突的,它还为这种斗争在结构性矛盾中的必然性提供基础。但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不同,它不能将逻辑实体化并进而将逻辑形式阐释为经验必然性。[53]
劳动和私有财产并不以外在方式彼此冲突:马克思将它们理解为资本关系中的辩证总体要素,他指出,无产阶级的命运已经在其存在的最基础的结构中——即它作为“已被瓦解并且正在瓦解的私有财产”[54]的地位中——预示出来了,并且无产阶级的命运也为“剥夺剥夺者”奠定了基础。尽管这种辩证法就转变的真实过程而言是未得到充分论述的,但它对其阐述而言却是根本性的。
[1] L.Althusser,For Marx,1969,p.200n.[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172页注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译文中“作者”指斯大林。——译者注
[2] M.Rubel,“Plan and Method of the‘Economics’”,1981,pp.221-222.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2~874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141页。
[5] L.Althusser,For Marx,1969,p.200n.[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172页注释。
[6] S.H.Rigby,Engels and the Formation of Marxism,1992,pp.128-132.恩格斯还将辩证法辩护成一种“探寻新结果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142页。里格比将此攻击为对现实的先在性演绎,但这对于恩格斯观点所具有的启发意义而言并不公正。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4页。在《资本论》第一版中,关于“否定之否定”的段落并不包括“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这一短语(K.Marx,Das Kapital Erster Band 1867,1983,pp.609-610),因此结论看起来似乎更加矛盾了。这一短语最初出现在法译本(1872—1875年)中,在恩格斯编辑的最初版本中也出现了。在法语中,相关原文为:“Elle rétablit non la propriété privée du travailleur.”K.Marx,Le Capital I 1872—1875,1989,p.679.在恩格斯的英文版中,相关原文为:“This does not re-establish private property for the producer.”K.Marx,Capital 1887,1990,p.662.
[8]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从1844年的最初版本开始几乎没有改动过。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地租讨论的最后一部分有关于社会主义的非常相似的模棱两可的话:他说“联合”保留了规模的优势,但与此同时据说它也实现了土地“分割”的原有倾向即平等,并为生产者带来“个人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3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138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3页。
[12] 即《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第24章。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4章。——译者注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21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42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61页。
[16] 是否曾经存在简单商品生产制度?如果它曾经存在,那么它服从哪种价值规律?如果它服从某种价值规律的话,那么它是否能从自身中产生资本主义?这些问题都是有争议的。我怀疑所有这些假设,见本书第2章。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99页。
[18] 即《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第24章第7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4章。——译者注
[19] 即《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第22章。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2章。——译者注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180~181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204页。
[22] 即《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第21章。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1章。——译者注
[2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58~659页。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的用语让我们想到了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与之相似的一段话:“工人生产资本,资本生产工人,因而工人生产自身,而且人作为工人、作为商品就是这整个运动的产物。”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81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66~667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1~672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3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7~678页。由于《资本论》英译本的译者福克斯(B.Fowkes)对辩证法的过分狂热,他在翻译时使用了“辩证的转变”(a dialectic inversion)一词(K.Marx,CapitalVolume Ⅰ,1976,p.734),而根据德文本、法文本,这个词都是不该有的(K.Marx,Das Kapital Erster Band,1983,p.613;K.Marx,Le Capital I 1872—1875,1989,p.508;K.Marx,Das Kapital Erster Band 1867,1983,p.472 n.23)。根据法文本而来的新英译本则将之译为“转变到”(change into),这是更加准确的翻译(K.Marx,CapitalVolume One,1983,p.551)。因而,本书(英文版)在引用时将该词删掉了。(需要说明的是,《资本论》中译本在该句中也没有“辩证的转变”一词。本注所标识的那句话即是中译本的原文。——译者注)这一段又出现在恩格斯编辑的德文第4版(1890年)中;奇怪的是,它在Capital Vol.1,Marx-Engels Collected Works,Vol.35中又不见了(K.Marx,Capital Volume Ⅰ,1996,p.583)。
[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6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144页。
[30] “因此,所有现代的经济学家……把对自己劳动成果的所有权说成资产阶级社会的基本前提。这种前提本身是建立在交换价值这种支配着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总和的经济关系的前提上的,因而它本身是资产阶级社会即发达的交换价值的社会的历史产物。另一方面,因为在考察比简单流通所表现的经济关系更为具体的经济关系时,似乎出现了[与上述占有规律]相矛盾的规律,所以一切古典经济学家……都喜欢把这种来自资产阶级社会本身的见解称为一般规律,但却把这种规律的严格的现实性限定在还不存在所有权的黄金时代……于是,就会产生这样一个奇怪的结果:资产阶级社会的占有规律的真实性竟不得不被搬到这种社会本身还不存在的那个时代去,而所有权的基本规律不得不被搬到还没有所有权的那个时代去。……但是不管怎样,呈现在社会表面上的流通过程并不知道其他占有方式,如果在研究过程中会发生矛盾,那么这种矛盾也像最初通过劳动进行占有这一规律一样,必定是从交换价值本身的发展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349~350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3~674页。恩格斯引用这一段来反对杜林,但却将这一段完全误解为由“纯粹的经济原因”解释的历史转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170~171页),而且,他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假设性语言的重要意义。
[3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4页注释(23);也见K.Marx,CapitalVolume Ⅰ,1976,p.730 n.6(“dialektische Umschlag ”:K.Marx,Das Kapital Erster Band,1983,p.610 n.23);对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0页。也见K.Marx,Grundrisse,1973,p.458。
[3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75页。
[34] 马克思自己在相同词源的意义上使用了“潜在地”(virtually)这一词语:“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workers are as yet only virtually replaced by agricultural machinery,i.e.the machine allow the producer to cultivate a larger area,but do not actually expel any agricultural labourers employed.”K.Marx,CapitalVolume Ⅰ,1976,p.637.相应的中译文为:“在北美合众国,农业机器目前只是潜在地(virtually)代替了工人,也就是说,它使生产者有可能耕种更大的面积,但是并没有在实际上(actually)驱逐在业工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578页。——译者注
[35] L.Althusser,For Marx,1969,p.198.[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169~170页。
[36] C.J.Arthur,Dialectics of Labour,1986.
[3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4页。
[38]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77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84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81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92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97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1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44页。见K.Marx,?konomische Manuskripte 1857/58,1981,p.698和K.Marx,“Economic Manuscripts of 1857—1858”,1987,pp.209-210,后者在相关段落中将“客观的”(objective,Vergegenst?ndlich)误译为“具体化的”(reified)。
[46] [德]黑格尔:《小逻辑》,§163,333页。谈及这一部分的主题,我们可以分享马克思在他发现这些逻辑范畴在财产形式中的起源时的喜悦。马克思说:“不过,要是老黑格尔有在天之灵,他知道德文和北欧文中的Allgemeine [一般]不过是公有地的意思,而Sundre,Besondre [特殊]不过是从公有地分离出来的Sondereigen[私人财产],那他会说什么呢?真糟糕,原来逻辑范畴还是产生于‘我们的交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285页。
[47] G.W.F.Hegel,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7,199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7,18页。《法哲学原理》中译本的相关原文为“这个单一性不是直接性中的单一体,像在表象中那样,而是符合它的概念的单一性……”本书英文版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相关论述标识该注。但考虑到译文术语的一致性,故将之更换为黑格尔《小逻辑》的相关论述。见[德]黑格尔:《小逻辑》,§163,334页。——译者注
[4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145~146页。
[49] 一个更荒谬的例子可以在本·布鲁斯特(Ben Brewster)为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一书英文版所做的词汇表(Glossary)——这一词汇表是得到阿尔都塞认可的——中看到。在定义“否定之否定”时,布鲁斯特说:“对马克思来说,它描述了这样的事实,即资本主义作为封建主义的毁灭而产生,而其本身也注定要随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产生而毁灭。”当然,正如他们所认为的,生产方式的这个序列不能被看作“隐喻式的”双重否定。顺便提一下,这里不存在对马克思的引用。
[5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91~492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873页。
[52] 关于这个讨论,见T.Smith,The Logic of Marx's “Capital”,1990,pp.62-64。
[53] 它(指唯物主义辩证法——译者注)不像“黑格尔”那样认为“到处”都存在着否定之否定。[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3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5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260~2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