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的基本特征——也是我们对该概念进行扩展的基本特征——是这一概念取决于赋予它以作为现实的重要性的颠倒过程。在价值形式中以及其中彼此相关的劳动集合中,“并不是抽象的一般的东西被当作具体的、可感觉的现实的东西的属性,而是相反,可感觉的具体的东西被当作只是抽象的一般的东西的表现形式或一定的实现形式”[19]。事实上,具体与抽象之间关系的颠倒是整个生产关系被颠倒的结果,也是主体与客体被颠倒的结果,还是生产者被他们所生产的产品(价值、资本)支配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工人能否被说成完全的生产者还是有待怀疑的;相反,工人沦为由资本发起并主导的生产过程的奴隶。因此,抽象劳动与异化劳动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劳动是异化的,这部分是因为劳动只有被当作抽象活动,才能被社会承认为“财富”的源泉。反过来,劳动的这种社会形式产生于工人与其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疏远状况在资本关系中被克服的特殊方式。
马克思谈到“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并成为其特征的这种颠倒,死劳动和活劳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力之间的关系的倒置”[20],这种内在于生产的价值形式规定性中的颠倒具有确定的物质结果。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存在着主体与客体的颠倒,这一颠倒过程的真正主体是资本;资本为生产设定了日程,并且在最完全的意义上,“雇佣”劳动成为其工具。正如马克思所说,“不再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了”[21]。
就其自身而言,劳动是具体地普遍的,当需要时它能在各种具体特殊性中延展自身。而且,劳动过程在理想的状况下将以这样一种方式进行——正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所概述的那样,据说工人可以像一个建筑师那样,在生产产品之前将之概念化。但是,就劳动过程真正从属于资本而言,劳动力的可变性被利用来重构劳动,以使工人更像蜜蜂,为生产总体贡献他们的气力,但却无法获得与作为总体的企业之间的任何有意义的个人联系,因为作为总体的企业超出工人的理解范围;在劳动、机器和物质材料的技术规定性基础上,工人作为资本的人格化而被组织到一起。大部分工人的主体性沦为理解简单指令的物。说某人不像建筑师而像流水线上的工人,这是不可思议的。甚至技术工人也仅仅是作为总体工人(collective labourer)的一部分起作用。因为所有的工人——无论是技术工人还是非技术工人——都对生产过程有部分贡献,所以,整体(whole)不能被算作他们的生产力,而应被看作雇佣他们的资本的生产力。这不仅意味着个人不能生产商品,而且由于总体工人是在资本的支配下形成的,因而也很难说总体工人生产商品。更合理的说法似乎应该是:资本生产商品,而不是劳动生产商品。
资本——而不是劳动——才是生产力的具体体现,这一论断可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找到确切的根据。让我们重温一下马克思文本中的三个重要段落。首先是出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一个较长的段落:
劳动(活的、合乎目的的活动)转化为资本,从自在意义上说,是资本和劳动交换的结果,因为这种交换给资本家提供了对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以及对劳动的支配权)。这种转化只有在生产过程本身中才得到实现。可见,关于资本是否是生产的这个问题,是荒谬的。在资本构成生产的基础,从而资本家是生产的指挥者的地方,劳动本身只有在被资本吸收时才是生产的。正如商品的一般交换价值固定在货币上一样,劳动的生产性也会变成资本的生产力。与资本相对立的、自为地存在于工人身上的劳动,也就是在自己的直接存在中的、与资本相分离的劳动,是非生产的。作为工人活动的劳动也是非生产的,因为它只加入简单的、仅仅在形式上发生变化的流通过程。因此,有些人证明说,归于资本的一切生产力是劳动生产力的倒置,换位,这些人恰恰忘记了,资本本身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倒置,这种换位,而雇佣劳动本身以资本为前提,因而从劳动方面看,它也是这种变体;是把这种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对工人来说的异己力量的必然过程。……其他一些人,如本身是经济学家的李嘉图、西斯蒙第等等则说,只有劳动是生产的,而资本不是生产的。但是他们不是把资本看作处在特有形式规定性上的资本,即在自身中反映的生产关系,而只是想到资本的物质实体,原料等等。[22]
其次是马克思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中给出的简洁表达:
因此,资本是生产的,
(1)它是对剩余劳动的强制。同样,劳动所以是生产的,正因为是这种剩余劳动的完成者,由于劳动能力的价值与其价值增殖之间存在差额。
(2)它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的人格化与代表,即物化的形式。[23]
再次,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说道:
剩余价值通过利润率而转化为利润形式的方式,只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主体和客体的颠倒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已经在生产过程中看到,劳动的全部主体生产力怎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24]
从这些精彩的引述中可以得出更精彩的结果。以如上引述为基础,一位重要的理论家克劳迪奥·拿破仑尼(C.Napoleoni)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如果劳动只不过是生产的具体化因素并且所有“生产力”只不过是资本的一个属性的话,那么讨论“生产性劳动”(productive labour)就将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是资本生产商品而不是劳动生产商品,那么对于拿破仑尼来说似乎是这样的:劳动不可能是价值的源泉,更别说是剩余价值的源泉了。拿破仑尼进一步认为,在资本家剥夺工人生产的某些或全部产品基础上,将剥削置于资本关系中加以解释是不可能的,因为资本不得不被视作有效的生产者。[25]在拿破仑尼看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剥削必须在根本上被重新思考,他的这一观点与其说跟随着他在技术基础层面上拒绝劳动价值论而来,不如说跟随着这种更深层的物质要求而来。[26]
从资本主义社会中非工人阶级在价值形式下侵占工人阶级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这一前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剥削在大体相同的意义上同样存在于前资本主义形式中。例如,欧内斯特·曼德尔(E.Mandel)认为,剩余价值“与剩余产品的所有其他形式一样,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根源:无酬劳动”;正如他所说的,这种“统治阶级收入扣除理论”(deduction theory of the ruling classes' income)根据事实来说即是“剥削理论”。[27]这种理论是如此地接近于对剥削的非历史解释,以至于相同的“扣除”被某些拒绝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人所假定。因此,科恩(G.A.Cohen)在其关于剥削的著名论文中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驳斥,但他继续说道,“[工人]生产产品。他们不创造价值,但是他们却创造有价值的东西……引起对剥削的指控的原因不是资本家获得工人生产的某种价值,而是资本家获得由工人生产的东西的某种价值”[28]。
这些观点恰恰是拿破仑尼反对的。拿破仑尼认为,尽管在前资本主义剥削中剩余的源泉是从工人所生产东西中的扣除这一点是真的,但在资本主义时期就并非如此了。相反,倘若资本是真正的生产力,那就必须从资本所创造的东西中进行扣除,以为工人提供维生之道。[29]
如果生产的“主体”不再是劳动而是资本,那么,一种专门针对资本主义的剥削理论——这种剥削理论并不依赖于将剩余(无论是剩余价值还是剩余产品)归因于劳动的特殊贡献——何以可能?通过一个简洁的转折,拿破仑尼再次引入作为特有异化关系的恰当描述的“剥削”术语,这使得剥削的传统定义失去意义。“资本主义剥削实际上是主词与谓词的颠倒,在这种颠倒中,人,亦即‘主词’,不过是他自身劳动的谓词。”[30]
让我们回到先前引用的马克思文本上来。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认为资本无论是在组织生产方面还是在剥削方面,都是生产性的。另外,资本之所以能够这样做,仅仅是因为资本依赖于它的“代理人”——工人阶级,工人阶级的社会生产力“可转移于”(displaced)资本,也“可置换给”(transposed)资本。作为运动中的价值的资本与被劳动改变的运动中的物体并没有什么区别。劳动作为资本而行动,这不仅仅是资本的要求。马克思说:“劳动只有对资本来说才是使用价值,而且是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31]。马克思认为,这种劳动被生产性资本所吸纳,并作为“资本的一个要素”而起作用。[32]
在此出现了一个真正的难题:这到底是谁的生产力呢?归因于劳动的和归因于资本的生产力难道不是相同的生产力吗?[33]确实如此!但这不能归因于理论家的模棱两可,这种情况源于资本关系各极的矛盾贯通性,在这种情况中,“劳动只有在它生产了它自己的对立面时才是生产劳动”[34]。
在此让我们探讨一下马克思和拿破仑尼都曾使用过的颠倒概念。人们常常这样认为,生产性劳动是隐藏在价值交换和资本积累的表象背后的本质。甚至在这样的表象没有被贬低为“纯粹”表象的地方——如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socialist Ricardians)所认为的,它们仍然经常被理解为次要的现象,充其量不过是这种特殊的经济中使生产性劳动于其中相互关联起来的中介形式。然而,在马克思把生产力归因于资本的段落里可以恰当地引出一个相反的路向:资本是生产的真正主体;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它必须要求劳动与机械的参与;资本在劳动和机械中,中介化自身(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是资本借以增殖的“中介活动”[35])。总而言之,第二种观点是对第一种观点的颠倒。事实上这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尽管它们相互矛盾。这其实意味着资本主义在本质上就是矛盾的。这里面并不包含形式上的逻辑矛盾,因为“颠倒”概念被仔细地定位以便可以分别确认每一“本质”——无论是在独立时还是在相互作用时——的有效性。资本没有强大到废止自然规律的地步,因此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诸多事情都不能因劳动从属于价值增殖过程而得到根本的改变。发生改变的是生产关系诸形式的社会有效性以及这一过程具体方面与抽象方面的客观状况。劳动与其客观的社会表现——或主体与客体——发生颠倒,于是社会形式本身变成自主性的了。作为劳动异化的结果和劳动从属于资本的结果,生产性假定的客观性变成自主性的了,并作为劳动的“真理”反映在劳动过程中。与此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仍然不过是资本对劳动起着主导作用,而劳动则沦为资本积累的一种资源。
这种实质上的矛盾意味着(无论哪一种)本质的确认导致了它在否认方式中的表象。[36]因此,尽管资本的主体化显得好像高度依赖活劳动的活动似的,劳动的客体化与它被资本所征用——即它被假定为资本的一个要素——实则是一致的。
上面的论断准确地解释了为什么相同的生产力被“考虑了两次”。价值形式所固有的本体论颠倒意味着生产除了能获得其自身的世俗物质现实外,还获得了理想化的现实。在一种描述下,它是劳动和机械的联合力量;在另一种同样有效的描述下,它是资本的生产性力量。因此就出现了在诸如“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37]的说法中必要的模棱两可。
因此,如果生产的“原则”是增殖,那么,“原则”(principle)与什么是“有原则的”(principled)之间的确切关系就令人困惑。既然工人被资本所“拥有”(possess),而物质劳动过程同时也就是价值增殖过程,那么同样的事情也就有了两个分析框架。但这不仅是不同讨论方式的问题,也不仅是可替代现实的共存问题,而且还是规定性的问题,即一方以自身的目的影响另一方的问题。资本决定生产组织而不是劳动的特征,自然资源和机器又限制了资本的这种发展。尽管资本在这方面占据着霸权地位[38],但是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却不可能被完善化,劳动总是“处于资本之中并进而反对资本”。
这就是拿破仑尼把“生产力”仅仅归于资本时所忽略的东西。尽管生产过程确实在资本的控制之下,但对资本来说,问题在于资本需要劳动的力量。事情并非是把工人贬低到纯粹生产工具的地位上,像机器,或者像意志被摧毁的动物那样。事情其实是工人的意志被扭曲了,原本的目标被异化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谈到了生产者在生产工具的使用上运用理性的狡计(cunning of reason)。但是,就劳动“真正从属于”(马克思语)资本而言,理性的狡计转而反对从前的“生产者”了。之前的生产主体成为可操控的客体,但这是操控他们活动的问题,而不是剥夺他们全部主体性的问题。他们为资本而劳作,确切地说他们作为资本而劳作,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仍然行动着。甚至在那些有限的案例中——在其中他们从理论上说能被机器人取代——他们仍然不得不使自己被引导至作为机器人而行动的行列中。
因此,即使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生产力实际上是被吸纳进资本中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仍然有必要相信,资本依然依赖于劳动。而且,工人被压制的主体性对资本的目的来说依然是一种威胁。
正因为如此,我不会步拿破仑尼的后尘——完全抛弃劳动价值论,或者抛弃对剩余价值中的剥削进行度量的可能性。相反,接下来我将提出一种新的价值决定论,该理论建立在上文对资本“生产力”的讨论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