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彼此之间的实际独立性并不非常彻底,那么个人绝对不可能堕落到这种程度。为了反对其他阶级,在阶级当中必须获得对这个阶级的部分认同感,这就需要个人在整体(在社会)中的身份必须从阶级这个角度抛弃掉。人们并不是把自己和他人看作通过相互合作满足自己需要的社会存在,而是当成了私人的和相互竞争的实体,当成了自私自利世界中无政府主义的一分子。由于没有把每个人联系起来的普遍合作的共同体,所以根据共有的敌对关系,人们被分配到了局部性的共同体当中。人们对自己的社会本质了解得越少,这种被扭曲成为阶级本质的成分就越多。因此,马克思称之为“个人生活”——其中存在这样一个领域,个人认为它不会影响别人而且也不会被别人影响。也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它认为自己与在他的劳动地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是毫无关系的——它的发展体现了阶级关系的全面发展。最起码当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阶级成员的时候,人们才完全是一个阶级决定的存在物。

在它的成熟形式中,这种从阶级关系角度看来虚假的独立性就是资本主义的独特特征。马克思说,在封建社会,“贵族总是贵族,roturier〔平民〕总是roturier,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13]。在那个时代,没有他们的社会联系,人们就绝不可能认识他自己或者他人;建立了特权和义务这种联系绝不会被忘记掉。马克思对此的解释是,在封建时代,

占有者和土地之间还存在着比单纯实物财富的关系更为密切的关系的假象。地块随它的领主而个性化,有他的爵位,随他而有男爵或伯爵的封号;有他的特权、他的审判权、他的政治地位等等。……同样,地产的统治在这里并不直接表现为单纯的资本的统治。属于这块地产的人们对待这块地产毋宁说就像对待自己的祖国一样。这是一种最狭隘的民族性……同样,那些在领地上干活的人并不处于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农奴一样本身就是他的财产。[14]

由于私有财产这根线把他们的个性完全串在了一起,所以不管是地主还是农奴都不能作为一个个体从这根线上挣脱出来。[15]

随着私有财产向抽象物——价值——的发展,把人的个性与他的私有财产合并在一起就再也不可能了。作为包含着独特的个性化特征的东西,特殊的私人财产走到了历史的尽头。没有人再会用封建地主和农奴关心他们特有的私有财产那种方式去关心他所拥有的价值形式。与旧制度安排相一致的那些义务、情感和特殊的忠诚等同样也消失了,而且把生产活动之外任何形式的社会关系视为理所当然也成了不可能的事情。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认为他自己在工厂外面就是一个“自由”人,一个没有任何社会需要和社会责任的独立存在。对他来说,他作为生产者的特征随着在生产活动中根据他的任务形成的日常竞争的出现而消失了。资本家同样也是如此。一旦这二者都终止了等价交换,那么他们在任何方面都不会感到彼此之间的约束。因为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人们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存在的背景,所以阶级可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特殊产物。[16]

然而,正是这种对他们来说表面上似乎享有最大自由的个人的独立,恰恰是一种“市民社会的奴隶制”[17]。马克思坚持认为:

自由工业和自由贸易消除了特权的闭塞,从而也消除了各种特权的闭塞之间的斗争;相反地,它们却把从特权下解放出来的、已经不和别人联系(即使是表面上的一般结合)的人放在特权的地位上(这种特权把人们和社会整体分离开来,而同时又把他们结合在一个规模很小的、特殊的团体里面),并且引起了人反对人、个人反对个人的斗争。[18]

由于它们的退化,所以封建主义的社会关系在需要的时候给每个人都提供了帮助,并且给它的超越了生存欲望的存在赋予了一定的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联系被消解掉了,而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各归其位。由于没有这些被撕碎了的联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仅仅是一种虚假的平等,一种抽象的平等;他们新的自由仅仅是斗争的必然性,他们生活的权利仅仅是一种试图生存下去的义务。

人与他的同伴之间的分离绝不仅仅是一个梦,而且在这样做梦并且试图按照这个梦来办事的时候,他就是让自己“受偶然性支配”的。[19]奋斗、勾引、乞讨、纵容、偷窃、撒谎以及让别人失去控制等行为可以成功地让一个人获得生活必需品,但是在一个人人都这样为人处世并且商品紧缺的社会当中,是不能够指望这种结果的。因此,马克思声称:“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20]与封建社会相比,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更可能被剥夺掉他们拼命想要得到的东西。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责任和对事物的控制弥散在了它对他人命运的制度化的关注当中。支配劳动产品的偶然性同样也会支配劳动行为本身。在饥饿的威胁下工人被迫接受那些资本家提供的工作。在资本主义社会,人都是社会条件中的囚徒,它给他们中的某些人——这些人并不知情——划定了失败的范围。因此,这种天然的机会隐藏着“物的力量”。

如果我们暂时后退一步,把马克思的体系看作一个整体,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阶级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地位与劳动和价值的地位类似。尽管劳动(最初是分工)是首选的关系,因为它包含着异化了的生产活动和这种活动的产品——价值(最初是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囊括在这些活动中并通过活动的产品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而言,阶级则是首选的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阶级、劳动和价值直接确定了它自身在关系中的层次——根据这些层次,马克思让马克思主义者明白了什么是社会。

通过分化,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表现形式与人、活动和产品之间的关系一样是相互依赖的,而且这种因果联系在它们当中全面地发挥着作用。此外,由于马克思的理论要素——关系——具有很强的弹性,所以阶级是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和价值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不引入活动和产品——社会关系是在它们当中并通过它们得到体现的——我们怎么解释社会联系呢?因此,对共产主义最著名的勾勒——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一个“分工被终止”而且“私有财产被消灭”了的时代——就是可以选择的,而不仅仅是互补的。在每一种表达方式中,同一个整体从不同的角度得到了描述。因此,如果要正确理解,那么“阶级”就像“劳动”和“价值”一样,人们可以认为它表达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切内容。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6~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政治、艺术和文学等等”,“人们可以把这种工业理解为上述普遍运动的一部分,正像可以把这个运动本身理解为工业的一个特殊部分一样,因为全部人的活动迄今都是劳动,也就是工业,就是自身异化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6~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6] 关于资本主义,马克思说:“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这个时期,甚至像德行、爱情、信仰、知识和良心等最后也成了买卖的对象,而在以前,这些东西是只传授不交换,只赠送不出卖,只取得不收买的。这是一个普遍贿赂、普遍买卖的时期,或者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的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79~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 马克思自己用“价值关系”(Wertverhaltnis)来指称部分广义的社会条件,这种条件是价值的基础,并因此它也在它的概念中得到了了解——在这个例子中,就是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对立关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竞争也是指“资产阶级所理解的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1] 马克思声称这种“相互剥削”就是“一切个人之间普遍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2] 在这种社会中的个人据说也是“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参见《论犹太人问题》,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马克思还说过,“风尚、性格等因依地块而各不相同,并且仿佛同自己所属的小块土地是一体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5] 同样,他们的私人财产也绝不可能与他们完全脱离。因此马克思谈到封建社会时说:“所以,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为了详细说明,马克思作了这样的解释:“徭役劳动同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样,是用时间来计量的,但是每一个农奴都知道,他为主人服役而耗费的,是他个人的一定量的劳动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8~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