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愿说马克思没有一个伦理理论。但是,我怎么解释他在著作中表达的认可和不认可的观点?又怎么解释他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并鼓动他们推翻理论体系这一事实呢?它还有可能被质疑,我如何解释他对人道主义理想和对共产主义以及人的实现这种观念的迷恋呢?但是,在问这些问题的时候,人们必须小心,不要设想一开始就形成一定要被接受的答案。因为如果有人说“这有两个世界,即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你怎么把二者联系起来”时就会产生上述情形。但是在这方面,接受现实是二元对立的意味着承认一开始就失败了。相反,在刚才两章中讨论的关系性概念要求,马克思把每个人(包括他自己)所知道的、所拥护的、所谴责的和所实践的看作内在联系在一起的。现实世界把人的行为和思想作为要素而纳入其中,它的每个方面彼此之间都是相互依赖的,因为它们就是这样,而且必须相应地这样来理解。

据说在事实和价值之间存在的逻辑区分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即没有其中一方,另外一方也是能够被想象的。这种论断认为,在特定的事实中人们可以毫无矛盾地把任何价值附着其上。事实本身并不承担特殊的价值。在历史上,认为道德信仰是不确定的这种观点一般与另一种观点相伴随着,即它们也是任意的。在这种范例中,所有判断最后都依赖于一套独立的价值观,每个个体由于最了解自己,因此采取了相应的立场。这个前提不仅是一个最终的仲裁者,而且还是神秘事物,难于对它进行社会学甚至是心理学的分析。尽管最近一些正统的辩护者已经通过讨论“语境”(context)、“功能”(function)、“现实选择”(real reference)、“倾向”(predisposition)等概念来弥合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区别,但是源自概念的逻辑联系仍然保留着。而且,如果一个人认为不引入价值要素而选择命名一个事实(因为它是一种开放性的终极关系)这种事情是不可想象的话(反之亦然),那么正统思想家所试图回答的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而且,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任何情形下所作的现实判断都是这种情形的一种功能,而且个人在这种情形中发挥了积极主动的作用。因此,逻辑上允许对某种既定“事实”采取一种态度,这种观念本身就是一个根据环境所作的判断,它是从环境中脱胎出来的。既然逻辑上独立于其所是这一事实,任何选择——与做出选择这样的观念一样——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包括生活、阶级利益和个人行动的特征。从它们的语境中和它们所认可的现实选择的数量上,无论是在实践上还是在逻辑方面,判断绝不可能得到满足。以此观之,所谓的事实—价值之间的区分就表现为一种自我欺骗的形式,它试图通过宣布它不能够被区分或仍需要加以区分来否认已经做出的这种区分。

马克思或许不会否认“这就是存在之物”和“存在的就是好的”或“这就是应该存在的状态”这些命题表明了这些区分,但是他不会称之为事实或价值。如果我们把“事实”定义为对知道已经发生的或可以知道的事情的说明,以及把“价值”定义为任何事物中存在的值得我们尊重或需要加以谴责的东西,那么他将会坚持,在了解某些事情的时候,如果对它的了解充分深入,我们就会选择尊重它或者谴责它。尽管人是有需要和有目的的生物,他们可能会因个体不同而差异巨大,但他们在其他方面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们知道的任何事情——根据一定的条件或者结果,我们或者对它的重要性上,或者对它所包含的范围有所认识——对我们的需要和目的而言都处在一定的关系之中,所以并不存在我们了解,但是我们对它却没有任何赞成、反对或者冷漠之态度的事物。

同样,我们的“价值”都与我们所获取的“事实”联系在一起,而且不可能把它们分隔开。不是简简单单的“事实”影响了我们的“价值”和我们的“价值”影响着我们所接受的“事实”,它们在常识上都是值得尊重的,而还在于在任何情况下,它们彼此相互包含在一起,甚至其中一个是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含义。在这种条件下,试图将二者的统一体一分为二就扭曲了它们的本真特征。

马克思的追随者一直知道,只有通过深入的社会分析才能够了解人们赞成什么或谴责什么,对阶级成员的需要和利益来说尤其如此。前面所讲到的内容涌现出来的是这样一种形式,其中出现了赞成和谴责——这就像确立了绝对原则或价值,但是它必须通过同样的社会分析才能被理解。在这里没有进行分析的余地,但是对它的大概纲要进行勾勒还是有用的。试图建立一种能够平等应用于任何人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这样一种需要,即缓和在阶级压迫社会中由于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日益增长的阶级斗争。平等地应用这些价值就是要把人们生活中的不平等的条件和导致的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等抽离出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主要功劳就在于它总是直接用于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可调和性。这种意识形态大量充斥的抽象概念试图从人们的理解而采取的判断和行动出发去服务受到阶级影响的“事实”。

为了表明如下事实马克思走得更远,即价值区分本身就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的病理表现:“每一个领域都用不同的和相反的尺度来衡量我:道德用一种尺度,而国民经济学又用另一种尺度。”[11]正如我们将会知道的,异化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在没有被扭曲、不应发生分离的情况下发生了分离。现实的有机统一已经被不同的行动领域所替换,而它们在社会整体中的内在关系不可能再次得到确证。从它们现实语境中剥离出来之后,个体与自然和社会之间呈现出来的不是它们事实上的那种关系,而是一种单一的关系。作为这个过程的一部分,很多经常相互矛盾的衡量成就的尺度就在不同的生活领域逐渐形成了,这就让所有广义上的改革计划总是在这方面或那方面显得“不合逻辑”或“不合理”。在这种语境中,总的表现是:人们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偏见和虚假信息关注得太多,而对他们自己思想形式中预先就有的内容和包含在被接受的思想统治中的阶级利益考虑太少了。对于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都要通过削弱阶级冲突的现实问题来把道德规范予以普遍化的努力,只不过是成功地为资产阶级的目的服务而已。

就马克思自己的著作而言,作为一种可估价的类型对我们产生影响的那些评论与他所说的和他所知道的各个方面内容有着内在的联系;接下来它又与他的生活和所有周围的环境产生内在联系,这不是一个例外,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联系。但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马克思就把他所作的认可或不认可的评论更加密切地整合到他的体系中,于是大多数思想家通过对事实和价值进行外科手术般精确的区分就对他的本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比如,马克思声称,当一个共产主义者站在“大批患瘰疬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病的穷苦人而不是健康人”面前的时候,他“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12]。马克思申明,对那些具有他所描述的这些外观的人来说,这些“事实”就包含着他们自己的谴责和一种应该对此付诸行动的呼吁。如果一个人选择了其他东西,那不是因为他做出了一个相反的道德判断,而是因为他们感同身受的特殊关系(比如他们所从属的阶级、他们的个人历史等)让他们对这些事实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看法。[13]

其他人看到的事实要素与价值要素之间的这种内在关系在马克思早期对宗教批判的主要评论中也表现得一览无余。他说:“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14]马克思对宗教是什么所作的分析并不是准备让我们对此做出评价,但是它包含着评价。而且他认为,完全接受这一点,就必然接受另外一点,因为后一判断与那些让它变得既可能又必然的一整套信息内在联系在一起。虽然它并不总是这么明显,但是马克思所有的描述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在马克思主义那里不存在“道德的中立性”(他将会认为这只是对其他思想家的观点表示赞同而已)。

那么,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哪种方式最能够刻画他认为的价值要素的特征呢?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它们是对这些要素的直接描述,或者对那些他所面对的要素的直接描述。这些描述是他在更广阔的与现实世界相一致的认识背景下根据正在思考的问题起到的作用做出的。就像此前所说明的那样,这种知识包含着事物的发展趋向和它们来自于哪里等内容。作为选择,有人可能说,从包含着各种要素的所有信息中,马克思对每个领域中的日常信息进行了个性化处理,而不是与逻辑上独立的事实和价值发生关联。根据内在关系哲学,问题绝不是如何把相互独立的实体联系起来,而是如何把存在于整体和必然结构之中的一个关系或一组关系进行解析。

因此,断言工人是堕落的,马克思不是根据他所看到的东西做出评价,而是在描述工人的状况。但这是一种关系,除了别的事情以外,这种关系包括他们与其他受苦较少的阶级之间的联系,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穷人的生活状况以及所有人在共产主义社会所能取得的成就。从这一角度看,就会明白我们为何把比较的外部对象视为工人自身的一部分,就会理解,工人是堕落的这种判断是对他们状况的公正的描述。

把人们在共产主义社会取得的成就视为工人要具备的内容的一部分,不仅仅取决于把工人看作一种关系——它把他们现实的过去和将来的潜在性联系在了一起,而且还取决于用某种方式分析在共产主义社会所揭示出来的这种潜在性。对当前的模式向前发展的趋势进行筹划之后,根据社会主义政府所确立起来的新的优先性,马克思对过去的研究可能就是对未来的探索,是对人类命运的追问。因此,他用共产主义的视角以及刚才提到的那些比较的视角来帮助他自己对他那个时代的问题进行定位。

最后,适用于马克思观点的也同样适用于他的概念。就是说,由于他关于世界的观念能够在他的术语中发现相关表述,所以马克思的概念传递着他真正接受的现实关系;而且,由于这些关系包含着人们认为具有评价特征的要素,所以这些概念据说以其内在含义传达着马克思根据它们所做出的“判断”。我们将会想起,就是用这种方式,概念具有了真理的价值。比如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它包含着堕落的部分含义,也包括其他“道德”性质的部分内容,这些性质是他在分析无产阶级这一关系时揭示出来的。因此,这个概念的真理价值取决于这种分析的有效性。

现在来理解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令人迷惑的其他一些陈述就变得可能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15]马克思想要解释为什么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表现出这样的形式,想要解释人们对特殊阶级成员的利益一般持什么态度。但是,当他自己赞成或谴责某件事情,或者当他从必须采取的立场出发作结论时,他绝不会超出其中包含的关系。其他像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黑格尔、狄慈根等认可内在关系哲学的思想家同样也否认事实—价值区分;要想加入到这一哲学传统之中,任何价值判断必须被认为与人们所认识的事物具有内在联系,因此作为对所有事物的一种表达,这就让它变得既是可能的,又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的伦理学”显然就是一个错误的名称,因为这让马克思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立起来了。

由于在人文科学中存在着很多错误名称,所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Marxist Ethics)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因为接受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伦理学或者说它包含着伦理学,承认马克思是从固定的原则(不管我们赋予了它们什么内容)出发来使用它们,这就等于把马克思和他的对手一起放在了同一条逻辑之舟上。这表明,由于马克思在历史解释上所付出的一切努力以及他对上述原则的明确拒斥,他批评它们是因为他赞成不同的原则。在这些案例中,资产阶级理论家通过拒绝所谓的那些原则的内容而轻易地把马克思放在他们脖子上的套子去除掉了。他或者拒绝认可马克思所理解的共产主义或人的实现(因为他认为这种状态是不可能的),或者拒绝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或人性的优点来进行论证(因为基于他自己非常清楚的理由,他推荐了其他属于此岸世界或彼岸世界的目的)。只要求助于这个问题就能把这种拒绝严厉斥为非理性的,因为它把常被搁置起来的目的作为判断内容是否合理的标准。最关键的错误在于早先认为,马克思的立场无论如何也是以一些原则为基础的,而批评就来自于这一立场。

允许马克思的反对者自己摆脱这种站不住脚的立场(这是他对他们进行批判的地方),是因为这种把伦理学赋予马克思主义的做法不可避免地会为资产阶级的目的服务。不管东欧在形成过程中追求的短期政治利益是什么,但赞成“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Marxist Humanism)才是真正的危险,因为它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已经完全排除了那种不确定的立场。[16]

马克思和资产阶级思想家之间的争论是而且只能是一种在最终目的上截然相反的争论,而且一定不能因为随意贴标签就忽略了这一事实。恰当地说,涉及的判断和目标之间并没有冲突。当资本主义思想家因为过于强调经济因素而没有注意到其他矛盾并因此嘲弄马克思并支持唯心主义的时候,马克思试图把他们的信仰、原则(包括原则采取的形式)以及基于它们的论证追溯到它们所出现的现实世界。在更广的意义上,马克思的目的是要表明,他们所做的事情与他们所思考的事情不一样,他们所说的内容的来源和作用机制不同于他们所了解的内容,而且通过这种分析本身让读者产生另外一种理解和行动。当它的科学特征被误解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巨大的内在批判力就被消融掉了。[17]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79、4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 Howard Selsam,Socialism and Ethics,New York,1943,p.52.

[4] 关于普通伦理术语的社会和经济根源的最好研究是艾斯(Ash)的《马克思主义与道德概念》一书(William Ash,Marxism and Moral Concepts,New York,1964)。

[5] M.Rubel,“Introduction à l'éthique marxienne”,Pages choisies pour une éthique socialiste,Paris,1948.

[6] Lafargue,“Reminiscences of Marx”,Reminiscences,p.70.

[7] Charles Taylor,“Marxism and Empiricism”,in British Analytical Philosophy,ed.Bernard Williams and Alan Montefiore,London,1966,p.244.

[8] 吕贝尔关于马克思的伦理学最充分的论述可以在前面提到的“导言”中看到,尽管马克思思想中的伦理学也是他另外一本著作的重要内容。Karl Marx,Essai de biographie intellectuelle,Paris,1957.

[9] Robert Tucker,Philosophy and Myth in Karl Marx,Cambridge,1964,pp.21,22.塔克也试图证明马克思主义在结构上是一个宗教系统(pp.22-24),但是这种存在的一一对应是肤浅的,而且从中得出任何确定的结论都妨碍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和宗教的理解。

[10] 泰勒把“道德”界定为“一种接触到了根本的善和实现它的方法的学说,其中‘根本的’善的含义是,它是人们不可避免和具有普遍性的善”。他能够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一种道德体系,因为共产主义社会将之应用于所有生活在当时的人,而且马克思关于人的实现的概念提供了这样一种保证,即在共产主义社会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最好的(Taylor,“Marxism and Empiricism”,British Analytical Philosophy,pp.244,245)。但是,由于这个文本的某种特定的原因,它作为一种非常宽泛的道德定义对我产生了深刻影响,因此人们可能会对泰勒试图阐明的观点产生误解。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马克思著作中“事实”和“价值”之间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必然联系已经被很多批评者指出来了。例如,伊赛亚·伯林就曾评论说,“与他同时代的大多数民主理论相反,马克思认为脱离事实不可能对价值进行思考,价值必然依赖于看待事实的态度”(Isaiah Berlin,Karl Marx,London,1960,p.6)。但是,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下一步要问的就是马克思对此是如何处理的,对他而言其他观点又意味着什么?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 阿尔都塞对“人道主义”提出了正确的批评,认为它对这一主题并没有产生正确的理解(Althusser,Pour Marx,p.256)。

[17] 关于我的这一主题,一些重要的作者所采取的立场是非常有帮助的。参见Tucker,Philosophy and Myth in Karl Marx,pp.11ff.;Eugene Kamenka,The Ethical Foundations of Marxism,London,1962,pp.2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