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里,我们的讨论一直限定在通常被认为是资本、劳动、阶级等这样的社会要素范围内,但马克思对它们的解释显然与众不同。然而,为了找到一个有利的角度,以便能够对资本主义这种各个部分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系统进行分析考察,马克思有时不得不创造新的部分。这完全是一个为特定目的用不同方式在头脑中对整体进行划分的问题。实际上,其结果就是形成一个新的社会要素,一个借以思考和论述社会的新单位。或许以这种方式创造的最重要的新社会单位是“生产关系”,它的核心在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种关系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的地位最重要。
当我们考虑到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注对象的局限性时,把生产关系当作研究主题的新颖性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前者感兴趣的是研究(更具体地说是衡量)“经济”这个被人为地与其他部门分割开来的生活部门是如何运转的,至于它与被看作目的和手段的人之间的必然联系则很少得到研究。
在一个人们通过等价物的交换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东西的社会中正在从事的是哪种生产活动?在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宗教生活、社会生活中,哪种生活类型推动了这种交换,它反过来又如何推动了这些生活类型?这些问题超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但完全处在马克思的研究范围之内。例如,他在《资本论》第1卷中告诉我们,他想考察“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31](重点是我强调的)这实际上是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想描述的具体“经济”形式如何产生、如何尽可能维持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把自己的主体概括为“生产关系”这样一个包含了主要过程的联合体(一个过程是集中于这种集合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很容易地解决了这一普遍存在的难题。他研究的结果——《资本论》——恰当地说,并不是一部经济学专著,而是——正如许多读者已经注意到的——一部有关社会实践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