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一直在考察的静止的整体仅仅是运动着的整体的一种特定情形,因为,用保尔·拉法格(Paul Lafargue)的话说,马克思的“高度复杂的世界”处在“连续不断的运动中”[26]。世界不断发生变化和发展,结构只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为了将时间维度引入上述分析,我们只需要把每一个社会要素与它和它自身过去和将来的形式内在地联系起来看待就可以了,这就像把它看作相关要素的过去形式和未来形式一样。对马克思来说,资本就是资本现在是什么、过去是什么和将会成为什么。他这样论述货币和商品,“在生产过程之前,货币或商品仅仅从自己的目的来说,从可能性来说,从自己的使命来说,才是资本”[27]。按照这种方式,应根据劳动将会物化为什么产品来看劳动;也应该根据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曾经是什么性质的劳动来看待产品。简言之,发展——无论表面上发生了多大变化——被当成是任何正在发展的事物的属性。

按照这种关系方式,现在变成了从可定义的过去延伸到可知的(如果不总是可预期的)未来的连续统一的一部分。明天只不过是今天的延伸。在形式逻辑的语境中谈论现在与未来之间的这种关系,表示他们对生机论的原则、神的意志或其他一些形而上学方法保持着信仰。但是,在这里,一切社会变化都被看成了潜在的即将实现,被看成是已经存在的过程在未来的展开,因此可以通过对这种被当作时空关系的过程的研究而揭示出来。货币的“命运”是由它的现存结构决定的。任何社会的“命运”都是如此。它将会发生什么变化(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可能会发生什么变化)是通过对构成现存主要关系的动力、方式和趋势的考察而揭示出来的。马克思的“规律”观所表达的就是对任何具体要素或一系列要素在这种研究基础上得出的结果。[28]

常识认识到了两种规律:归纳的规律,它是在经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的概括;演绎的规律,它是关于世界本质的先验论述。对第一种规律来说,其根据是相互联系的,而且它所得出的预言只具有某种可能性。对于第二种规律来说,它所依据的材料之间毫不相干,因此得出的结论具有必然性。马克思的规律同时拥有与这两种规律相关的特征。

与归纳的规律一样,马克思的规律是建立在经验研究基础之上的。然而,与它们不同的是,马克思的规律不关心那些独立的事情,因为它们彼此之间以及它们与环境之间的联系是偶然性的。马克思说,在政治经济学中“规律是偶然的”,那些相关的要素与在研究中并没有被真正揭示出来的要素没有任何联系。[29]人们认为,他所发现的关系已经在它们之前的那些关系中表现出了现实的可能性,而那些关系在这里被认为是以暂时性的内在关系的形式存在着的。

至于归纳的规律,马克思的规律也解决世界的本质问题,但它是根据一定的论据来解决问题的,并永远随着论据的变化而不断做出调整。因此,它们不能被当作永远正确的简单公式。尽管如此,严格地说,马克思的所有规律都是同义反复:假定这些是“A的”关系,那么,这是“A”必须成为和正在成为的东西,可以说“A”遵循的是它自己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所表现的与其说是必然性还不如说是包含在关系中的。这种情形下的不确定性就是它们本身的不确定性。然而,通过把相关关系所预示的所有可能的发展包括进规律之中,规律本身就可以被说成是必然的。发生在一个要素身上的一切都是它的规律的必然产物。因此,与其以任何方式歪曲马克思的发现,不如说是他的发现给予了这些规律以全部的特征。

任何要素所固有的那些关系通常使一种发展比其他的发展更有可能,而且,马克思通常用“规律”来指称的就是这种发展。“规律”在这个意义上与“趋势”并无不同,马克思有时候甚至说所有经济规律都是趋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