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为主体的社会关系(1 / 1)

在没有写完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只对一些概念(或范畴)和社会现实进行了大量讨论,在这些概念中就能发现社会现实观念的表现形式。这部影响巨大的著作是由卡尔·考茨基(Karl Kaustky)在1903年正式出版的,但是它被大多数盎格鲁—撒克逊世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忽视了。这是不公正的。[1]我们在这里得以知晓,“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2]。主体与范畴之间的区分是对如下事实的大致认可,即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知识是以建构用于思考它的概念为中介的;就我们对它的了解而言,我们与现实的联系只不过是与一种概念化的现实相联系而已。

马克思的论述中非比寻常的是他在范畴与社会之间所设定的特殊关系。这些范畴被认为是它们自己主体的“形式”、“规定”和“侧面”,而不仅仅是一种描述作为承载着部分事件的中立工具的资本主义的手段。或者,正如他在这个《导言》的其他地方所说的,资产阶级社会这些范畴是“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3]。也就是说,这些范畴体现了应用它们时所需要的必要现实条件,但这些条件是有意义的、系统化了的和被充分理解的条件。这不仅仅是一个被限定的范畴能够被用来描述什么的问题,历史事件本身也被认为是这些概念的一部分。马克思下面的这个论断非常明显地表明了这一点,他指出:“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是以人口即在一定关系中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的;也是以某种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的。交换价值只能作为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而存在。”[4](重点是我所强调的)

语言的这种使用方法更为重要的结果之一是,马克思按照“正确”和“错误”的标准进行评价的不仅是内容而且包括范畴。因此马克思在批评蒲鲁东时指出:“政治经济学范畴”是“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并且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重点是我所强调的)[5]。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决定要让资本主义的这些范畴发挥作用,所以蒲鲁东不能完全把自己从这些范畴所包含的“真理”中分离开来。按照常识的观点,只有陈述才能说是正确的或错误的,而用同样的方法对概念进行评价似乎是没有根据的,而且让人不知所云。

从上述讨论中可以得出三个结论:马克思把每个政治经济学概念理解为社会本身的一个构成要素,用他的话说就是“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它与其他社会要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结构;这个整体——或至少是它比较重要的部分——在概念本身之中得到了体现。如果说这些结论晦暗不清,那是因为这种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结构本身仍然是模糊的和不准确的。要想准确地理解表现了某个特殊整体的概念,我们必须充分理解这一整体的属性,就是说,充分理解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结合方式、这种结合的性质以及它们形成的整体的本质。只有通过了解马克思是如何对他的主体中的诸要素进行建构的,只有通过认识马克思思考他所了解的事物时所能认识的东西的性质和范围,这些结论所体现的范畴和现实之间的关系才会变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