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出组织编写《中国特殊教育史》。
2006年
2006年6月21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成立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研究院,旨在举办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多层次人才,申报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力争将言语听觉康复学科建设成为全国重点学科。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同时第三十一条、四十三条、五十七条从经费保障和职责上做了规定。
2006年8月21日至23日,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2006年年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这次会议是中国特殊教育历史上第一次基础特殊教育与高等特殊教育联合召开的年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6年8月,朴永馨主编的《特殊教育辞典》(第2版)由华夏出版社出版。
2006年12月13日,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使国际人权法公约体系的主体构成由原来的六大公约发展成七大公约。该公约的内容由序言和包括宗旨定义一般原则等在内的50项条款组成,核心内容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能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做贡献。
2006年,我国举办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束,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2006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提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教育方面的要求与采取的措施。
2006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国家为更好地管理领导残疾人工作成立的独立管理机构。
2007年
2007年2月2日,教育部颁布了《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做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并提出要“关心特殊教育”。
2007年10月22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决定筹备成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此后,草拟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章程》,确定了研究会的理事会组成、宗旨、工作范围、活动方式和理事、常务理事及会员名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2008年10月22日,民政部批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筹备成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2008年11月30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召开了筹备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章程,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2007年12月,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此后每年举办一次。
2007年,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开发利用和课题研究的影响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分别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合作,相继成立北京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和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这是发挥专业研究机构(高校)和残疾人组织的积极性,积聚人才和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的一个创新。
2008年
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的第四部分“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专门提出发展残疾人教育。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逐步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特别提出“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2008年12月1日,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的专业学术成果《中国残疾人研究(第1辑)》出版,目的在于为理论界、学术界提供一个交流、分享不同学术意见和观点的平台,提高国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研究水平,服务于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009年
2009年2月,山东省爱聋手语研究中心(简称爱聋手语)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文,4月获得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省级手语研究机构。该中心以博爱、理解、尊重、融合为指导理念,致力于中国手语的研究及推广,并为聋人提供手语翻译服务以促进聋人与整个社会的融合,用爱心呼唤社会真情,为聋听互助凝聚社会力量。
2009年5月11日,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即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采取各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围绕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五个方面切实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2009年11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向有关省市教育厅(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医教结合”实验基地的通知》,决定建立医教结合实验基地并向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推广。
2010年
2010年3月1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首个盲人远程学历教育班开班仪式。首批105名盲人学员(其中本科38人,专科67人)将通过两年半的网络学习,接受盲人针灸推拿专业专科和专升本的远程学历教育,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为让盲人能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开发建立了盲人网络远程教学平台,并与北京联合大学合作,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对盲人开展高等学历教育。该教学平台以信息无障碍技术为标准,实现了远程授课和盲人独立网上自学两大功能的有机结合,不仅支持所有盲人读屏软件,而且独有的字体放大功能便于低视力者操作使用。远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非常适合盲人学习的教学方式。利用网络技术,盲人不出家门也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也能大大地减轻经济负担,拓宽学习就业的途径,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2010年7月16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建的国家级手语和盲文研究机构——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顾定倩任中心主任。
2010年7月18日至22日,第21届世界聋人教育大会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会议肯定了世界各地聋人群体积极地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特别指出,在“残疾思维定式”的影响下,聋人仍然受到排斥与贬损。会议号召所有的国家承认聋人群体的应有权利,并鼓励聋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会议否决了1880年米兰国际聋教育大会决议中禁止世界各地的聋教育课堂中使用手语的决议。
2010年8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局联合申报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2013年1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在上海通过鉴定。
2010年9月,由顾定倩、朴永馨、刘艳虹主编的《中国特殊教育史资料选》(上、中、下)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特殊教育作为独立篇章进行系统发展规划。
2011年
2011年3月,《残疾人研究》(季刊)杂志正式出版,这是残疾人研究领域唯一的国家级高端学术期刊,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管,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主办,设有专题研究、理论研讨、实践探索、观察视界、统计调查、学术动态等栏目。
2011年5月,“21世纪特殊教育创新教材”系列丛书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由方俊明任总主编,分为理论基础系列、发展与教育系列、康复与训练系列。
2011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换届会暨2011年学术年会在北京联合大学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正、副理事长。方俊明当选为理事长,朴永馨当选为名誉理事长。
2012年
2012年5月4日,由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承办的中国高等特殊教育信息网开通,网站设有新闻动态、学会资讯、院校介绍、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和资源共享等栏目,发布有关中国高等特殊教育,包括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特殊教育的教师教育和专业人员培养的相关政策、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2012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依托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分别于7月和9月在北京和南京两地成功举办了全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来自全国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80名骨干教师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2012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提出要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2012年11月,中国特殊教育博物馆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建成。这是中国第一所教育类历史专题博物馆,展厅面积2000多平方米,现馆藏特殊教育实物2300余件(套),分设通史馆、技术馆、体验馆、成果馆、影视馆、残疾人集邮馆等。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支持特殊教育”。
2013年
2013年3月28日,教育部发布文件,决定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置教育康复学。自此国内教育类(师范类)本科专业目录中出现了教育康复学和特殊教育学两个与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关系密切的本科专业。
2013年10月18日,由北京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与中国聋人网主办的2013特殊教育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召开。这次会议着重研究三个议题:一是为听障学生提供适合教育的方法策略的研究,二是与听障人士沟通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三是招生就业与学校课程设计的策略。
2014年
2014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确定了“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的总体目标,同时明确规定了完成上述目标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特殊教育对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感情,履行职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
2014年9月,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葛华钦当选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2014年10月,北京联合大学新增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这是我国开设的唯一一个招收盲人的硕士点,填补了国内空白。
2015年
2015年1月,“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文库”丛书20本,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丁勇任文库总主编,是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特殊儿童教育”系列包括:《残疾儿童权利与保障》《特殊儿童教育导论》《特殊儿童教育评估》《特殊儿童早期发展支持》《特殊儿童沟通与交往》《特殊儿童认知训练》《特殊儿童行为管理》《特殊儿童生活教育》《特殊儿童体育与运动》《特殊儿童生涯发展与转衔教育》。“特殊儿童康复”系列包括:《特殊儿童康复概论》《特殊儿童物理治疗》《特殊儿童作业治疗》《特殊儿童语言与言语治疗》《特殊儿童心理治疗》《特殊儿童艺术治疗》《特殊儿童舞动治疗》《特殊儿童功能性视力训练》《特殊儿童定向行走训练》《特殊儿童辅助技术》。
2015年8月26日,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方面提出了要求。
2015年11月13日至14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年会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召开。
2016年
2016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从功能作用、基本布局、场地环境、区域布置、配备目录、资源教师、管理规范方面规范教室的设置。
2016年12月26日,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教育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等59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等59所职业院校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周期为三年。
2016年12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了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即2016年版“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至此,自2001年新课程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标准制定基本健全完善。
2016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教育部共同启动了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启动了试点系列教材编制工作,确定将编写《康复医学概论》《运动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康复护理》《物理因子治疗技术》5本教材。
2017年
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其中第三条提出“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2017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
2017年7月,教育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颁布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材体系和校本课程基本建成,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高。为完成这一目标,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六个方面推进实施。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特殊教育”。
2017年,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的实施,为全国家庭经济困难的1.9万余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2018年
2018年1月10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殊教育通史”课题组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课题开题论证会。“中国特殊教育通史”课题由北京师范大学肖非主持,课题组成员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校。
2018年5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通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经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作为语言文字规范,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2018年7月19日,教育部等四部门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现有的残疾人职业院校要根据需求不断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有针对性的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共同培养残疾学生”。
2018年9月1日上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启喑实验学校举行《义勇军进行曲》国家通用手语版推广发布仪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及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18年11月12日,普通高校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四川大学召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出席座谈会。座谈会听取了四川大学、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试点高校一年多来开展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的汇报,对试点工作中的成效、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总结和回应,明确了下一阶段将试点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国家制度的努力方向。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152所。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全国仅有特殊教育学校42所。
2019年
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其中包括“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
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二条提到“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2019年6月11日,康复大学(筹)揭牌仪式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主席陈冯富珍女士共同为康复大学(筹)揭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主持揭牌仪式并介绍了康复大学筹建情况,山东省副省长于杰宣读教育部《关于支持筹建康复大学的函》。康复大学由山东省主办,驻地青岛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建设,教育部正式批复支持筹建康复大学。康复大学建设将以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标准,秉承当代先进康复理念,融合医学、生命科学、人文科学等,建成一所以研究为基础、以康复应用为主导的新型大学。
2019年8月7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北京共同发布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此为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部国家标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何侃(第一起草人)领衔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