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是我国政府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设立的、定位于为全国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唯一一所教育部部属中等师范学校,由教育部投资兴办,教育部与江苏省政府共同管理。作为国内第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它的建立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新的探索与尝试。从筹建之时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就充当了我国特殊师范教育制度建设、中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探索与尝试的“排头兵”。在中等特殊教育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学制、招生、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实习以及师资建设等方面逐渐摸索,逐步积累经验,探索模式,形成了一套较为独立的体系。在中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探索历程中,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实践和探索可作为我国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缩影。
1.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补充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的制定是师范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早在1982年3月,教育部就委托江苏省教育厅筹建和代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对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要求是为各省市培养盲聋哑教育和智障教育的师资,为全国特殊教育培养小学师资。这仅是关于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笼统表述,没有明确反映出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要培养的是不同规格的或不同质量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教师。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参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不同性质与对象,不断在实践中对培养目标进行检验、修正和补充,强调中等特殊教育专业要培养的是合格的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教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的理论知识,必须具有从事特殊小学教育的实际能力。这些能力主要有: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包括运用手语、盲文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的能力),设计最佳教案和制作简单的特教教具的能力,根据残疾儿童特点进行自然常识实验的能力,审美和辅导残疾儿童鉴赏美的能力,一定的特殊教育研究能力等。这一切都离不开对残疾儿童的热爱和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可见,这一时期我国中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越来越明确化、规格化,已经确立了要根据专业方向不同有所调整的基本原则,指出了所培养师资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从长远来看,“为特殊教育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这一培养目标的初步确立,为其后的学制、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提供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2.不断探索和完善教学计划,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办学逐渐走向规范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建校初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依据培养目标,探索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早在1982年10月,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筹建座谈会上,教育部与江苏省政府的与会代表们已经开始论及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问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拟定了一份《四年制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表》(初步设想),供与会代表讨论。1985年5月,南京特殊师范教育学校在经历了在职教师进修班、两年制民师班等一系列办学实践后,在即将招收首届初中起点特殊教育师范生之际,公布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这是我国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史上第一份正式执行的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1985年3月与5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分别在南京和北京召开教学计划座谈会。几经论证,这份教学计划最终确定下来。该教学计划在体系上已相对完整,包含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修业年限、课程设置、教育实习与职业技术教育、时间分配等内容。其中,课程设置部分已经比1982年版本更加具体详细。
在这份教学计划中,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分为文化课与专业课两大块,比例为2∶1。文化课板块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卫生、历史、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课板块有心理学及缺陷心理学、教育学及缺陷儿童教育学、盲文、通用手语、眼科学基础、精神发展迟滞、游戏、特殊学校教材教法、现代化教学设备的原理和使用,以及选修课程和教育实习,还增加了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当时,国内特殊教育专业课教材几乎是一片空白。该教学计划出台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加紧了教材编写工作,由专业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教学大纲和讲义。
为了加强特殊教育专门人才的培养,山东省教育厅于1987年12月颁发了《山东省三年制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盲聋弱智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此方案中除了学制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不同外,课程设置等方面基本相同。随后,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又颁发了《三年制中等特殊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对培养面向特殊幼儿班或随班就读特殊幼儿的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师范学校设定了办学规范、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并编制了相应的教学计划表。受1989年6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颁发《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的影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也对已实施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进行了调整修改,制订出新的教学计划。培养定位是为实施义务教育,面向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素质良好的专门人才。除了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之外,1984年和1985年,南京特殊师范学校还分别制定了《在职教师进修班教学计划(试行稿)》与《两年制(民师班)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明确规定了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通过这些开创性的举措,我国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逐渐形成了体现特殊师范教育特色、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
从总体来看,20世纪80年代,我国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建设更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状态。特别是大量附设特师班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是在原有的普通中等师范教育的框架内加一些特殊教育内容的模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山东省教育委员会等少数学校或机构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门人才培养探索,为我国规范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不同层次特殊师范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了实践经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开始酝酿制定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国家标准,通过颁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式来促使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机构的办学走向规范。1989年11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了《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这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份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这份教学计划适用于培养盲、聋、智障儿童初等教育教师的三年制或四年制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或班),面向我国所有中等特殊教育专业。
3.编制教学大纲,完善课程体系,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进一步发展
1993年8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1989年的《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颁布了22门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该教学大纲包括下列课程:特殊教育概论、聋童心理学、聋童教育学、手语基础、耳聋预防及康复、聋校小学语文教学法、聋校小学数学教学法、聋校小学常识教学法、盲童心理学、盲童教育学、盲字基础、盲预防及康复、盲校小学语文教学法、盲校小学数学教学法、盲校小学常识教学法、智力落后儿童心理学、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精神发展迟滞及测查、行为矫正基础、智力落后儿童学校语文教学法、智力落后儿童学校数学教学法、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常识教学法。中等师范学校教学大纲是对中等师范学校特殊教育专门人才培养具有指导作用的文件,是设计中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内容和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22门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以及后续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内容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促进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与进一步发展。
1994年6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师范司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改革研讨会。会议代表们汇报、交流了各地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会议重点围绕我国中等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深化改革、提高办学质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特别提到了教材建设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国家教育委员会积极总结各地编写和使用教材的经验,依据《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专业课教学大纲(试行)》,尽快组织编写一套中等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教材。1995年1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全国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改革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要求各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参照执行,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中等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围绕中等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规范,并就整体的教育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这种规范和探讨使中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逐渐趋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
与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分设盲、聋哑、智障教育等专业方向不同,我国本科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均是统一的专业,不分方向。其内容是综合的、通用的。随着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大多升格为大专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我国高等特殊教育专业逐渐分设不同专业方向,课程体系日趋成熟,专业课程类型多样。
各院校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学分、学时、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基本体现了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特点。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方案常常将课程体系分为必修课程、限选课程与选修课程,或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或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与实践课程等,能从多个维度来建构自身的课程体系。[41]特殊教育专业本科阶段的课程因各个学校的侧重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三类课程:一是教育学类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等课程),二是特殊教育的理论课程(如特殊教育概论、智力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听力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视力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等),三是特殊教育的方法课程(如教学教法、研究方法、手语、盲文等)。除了课程体系完整,其核心或主干课程基本能清晰地呈现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学时上,特殊教育专业对课程学时均有明确的规定与要求,大多数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理论性课程1学分需要16~18学时,每学时45分钟;实践性课程1学分需要32~36学时,每学时45分钟。
在现有开设的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中,有的专业设置关注到了不同儿童的教育需要,兼顾几大主要类型障碍儿童的特殊教育,如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自闭症儿童等;有的特殊教育专业或方向侧重某一类或几类特殊儿童教育,结合自身优势寻求突破性发展;有的特殊教育专业或方向的设置考虑到了学前特殊教育、初等教育等不同学段特色。总体而言,目前的特殊教育专业设置既有横向的考虑,也有纵向的考虑。各个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定位不同,其培养目标有显著差异。总培养目标一定程度上与所在学校发展定位相似,如应用型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素质目标以及职业目标非常相似,一般都为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进行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康复、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基层指向性明确。[42]
三、特殊教育学学位点逐渐增多
自从北京师范大学1986年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开始培养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人才,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以及1993年设立特殊教育学硕士学位点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学学位点不断增多。陆续开办特殊教育本科专业的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都具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先后设立了特殊教育学硕士学位点。一批高校开始招收并培养特殊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这意味着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人才的培养层次进一步提升。这些较早探索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高等师范院校在积累特殊教育办学经验、做好本科培养工作的同时,开始逐渐重视培养特殊教育的硕、博士研究生。
进入21世纪之后,华东师范大学于2001年设立了我国第一个特殊教育学博士点,之后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博士点,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研究人才。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均设立了特殊教育系。由此可见,一方面,我国特殊教育的办学层次不断提升,为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提供了研究人才;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高校设立特殊教育学系,意味着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地位正在不断提升,对特殊教育专业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也为特殊教育专业的进一步分化提供了可能。
在这些高校中,特殊教育学学位点发展比较成熟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此时,这三所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办学体系逐渐成熟,都已具备了特殊教育学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点。学士学位层次主要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及应用型或复合型人才等,需具备特殊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康复科学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硕士学位层次主要培养特殊教育专家、管理者及教师等,需具备特殊教育心理学、康复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特殊教育研究、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博士学位层次主要培养特殊教育专家、研究者及教师等,在专业素养方面更强调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课程更能体现一所高校的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意识和水平。
由此可见,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我国特殊教育的办学层次正在从以中等特殊师范教育培养为主转向以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培养为主,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不同层次学科人才的培养体系。只是在这一阶段,特殊教育人才的培养层次仍以专科和本科为主,兼有少量的硕博士研究生教育。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人才培养整体上存在着培养层次偏低的问题。
[1] 本套丛书被列入“1991—1995年国家重点图书选题出版计划”。这套丛书包括《高等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师范教育学》《家庭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十个品种,是一套体系完整的各级各类教育学学术论著。
[2] 肖非、刘全礼、钱志亮:《本土化的特殊教育研究——朴永馨教授学术思想探微》,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 张艳琼、张伟锋:《我国特殊教育的知识图谱分析——基于2000—2013年〈中国特殊教育〉刊文》,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
[4] 雷江华:《中国特殊教育学学科论初探》,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5] 丁勇:《关于建构高等特殊教育学的初步探讨》,载《中国特殊教育》,2005(3)。
[6] 刘艳虹:《特殊教育医学基础》,9页,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7] 杨民:《世界特殊教育研究》,11页,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 杜晓新:《单一被试实验法在特殊教育研究中的应用》,载《中国特殊教育》,2001(1)。
[9] 盛永进:《关于特殊教育研究哲学化的思考》,载《中国特殊教育》,2005(8)。
[10] “特殊教育参考丛书”:20世纪90年代,随着各地师资培训班,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和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等培训机构的建立,缺乏教材和参考资料已成为突出的问题。为了帮助特殊教育解决这一难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特殊教育研究室编写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能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有较高质量且较为完整的特殊教育参考丛书。这套丛书总共8本,包括《视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听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听力障碍与早期康复》《弱智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的早期干预》《儿童精神障碍及行为问题的矫正》《肢体残疾儿童的教育与训练》《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法》,在1992—1995年先后出版。特殊教育参考丛书编委会名单如下:主编陈云英,副主编沈家英,编委(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为丁言仁、汤盛钦、陈仲庚、余强基、杨晓玲、张宁生、麦进昭、茅于燕、银春铭。
[11]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安徽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聋童教育概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
[12] 张宁生:《听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1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
[13] 张宁生:《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4页,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4] 叶立言:《聋校语言教学》,12页,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
[15] 张艳琼、张伟锋:《我国特殊教育的知识图谱分析——基于2000—2013年〈中国特殊教育〉刊文》,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
[16] 陈云英:《全纳教育的元型》,载《中国特殊教育》,2003(2)。
[17] 肖非:《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载《中国特殊教育》,2005(3)。
[18] 邓猛、潘剑芳:《关于全纳教育思想的几点理论回顾及其对我们的启示》,载《中国特殊教育》,2003(4)。
[19] 朴永馨:《特殊教育学》,67~70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
[20] 谈秀菁:《特殊教育的研究现状与科研选题》,载《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4(4)。
[21] 盛永进:《关于特殊教育研究哲学化的思考》,载《中国特殊教育》,2005(8)。文中指出所谓逻辑概念方法,就是符合逻辑的从概念到概念的方法,哲学家们称之为“概念运动”。
[22] 朴永馨:《特殊教育和我:朴永馨口述史》,77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3] 蒋云尔:《特殊教育管理学》,33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4] 朴永馨:《特殊教育和我:朴永馨口述史》,121~12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5] 顾定倩:《中国特殊教育的科研和师训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简介》,载《现代特殊教育》,1994(3)。
[26] 钱志亮、刘娲:《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特殊教育》,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2(4)。
[27] 《“中国特殊需要在线”特色介绍及最新发展动态》,载《中国特殊教育》,2000(4)。
[28] 陈云英:《中国特殊需要在线远程咨询报告》,载《中国特殊教育》,2004(9)。
[29] 《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特殊教育——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暨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特殊教育学术交流会会议纪要》,载《中国特殊教育》,1997(4)。
[30] 朴永馨:《特殊教育和我:朴永馨口述史》,127~128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31] 李泽慧:《携手共进 迈向新世纪——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99年会在广州召开》,载《现代特殊教育》,2000(1)。
[32] 韩园:《因材施教培养特殊人才——海峡两岸特殊教育研讨会在京召开》,载《中国人才》,2003(1)。
[33] 实验聋校项目是指经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批准,由香港英华渔人协会与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合作实施的内地实验聋校项目,始于1998年6月,先后选定广州、上海、南京、北京和武汉等地的七所聋校为项目实验聋校,通过培训学校校长、教师和技术人员及完善聋校教学专用设备的方式,使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学习和初步掌握国际先进的听力障碍教育理论、经验和技术,以便切实根据听力障碍学生的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形成一套符合国情且行之有效的办学体制和教学机制。2002年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聋校校长研讨会也主要交流了实验聋校项目学校的经验。
[34] 展雷蕾:《21世纪中国聋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宁隆重召开》,载《现代特殊教育》,2001(1)。
[35] 陈军:《由现实走向未来——全国加强和改进聋校德育工作会议综述》,载《现代特殊教育》,2005(11)。
[36] 吕雯慧:《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博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12。
[37] 张双:《全国弱智学校校长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载《中国残疾人》,1996(12)。
[38] 沈玉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中国教育学会特教分会职业教育研讨会(长春会议)纪实》,载《现代特殊教育》,2000(9)。
[39] 朴永馨:《中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6)。
[40] 李拉:《对新中国特殊师范教育制度建设的考察》,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师范大学,2015。
[41] 王雁、李欢、莫春梅等:《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分析及其启示》,载《教师教育研究》,2013(1)。
[42] 李欢:《我国高、中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现状分析》,载《当代教育科学》,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