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特殊教育学学科知识体系的初步建构(1 / 1)

第一节 特殊教育学基础知识

一、特殊教育对象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改革开放大幕拉开,国家和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特殊教育事业也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1978年至2015年是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初创时期,研究的对象主要涉及视力残疾儿童教育和听力残疾儿童教育、智力残疾儿童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

(一)视力残疾儿童和听力残疾儿童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仍主要聚焦于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两类特殊儿童。朴永馨在《特殊教育初探》一文中指出:视力残疾儿童是指双眼中最好一只眼的视力不超过0.02(在一米之内不可分辨手指数)的儿童;听力残疾儿童是指由先天或后天原因失去了听觉(一般损失90分贝以上),在婴幼儿时期不能依靠听觉模仿语言而变成的既听不见又不会说话的儿童。有一些儿童的视力或听力没有完全丧失,但剩余的视力或听力经过矫治后也不能满足实际生活中交往和认识事物的需要,这些就是视弱或重听的儿童。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其中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很难从事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的声音,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见表5.1)。[1]

表5.1 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标准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视力残疾儿童和听力残疾儿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全国招收两类儿童的学校只有289所,在校学生2.9万人[2];到2005年,盲校、聋校总数达到584所,特殊教育综合学校683所,在校视力残疾儿童和听力残疾儿童104374人,普通学校还开设有167个盲生班、677个聋生班,在读视力残疾儿童和听力残疾儿童137937人。按照当年学龄视力残疾儿童和听力残疾儿童总人数(317003人)计算,在学率约为76.4%。[3]

(二)智力残疾儿童

从新中国成立之际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种类主要是盲校和聋校。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上来看,智力残疾儿童也是在特殊教育学初创时期(1978—2005年)开始受到广泛关注的,并与盲、聋儿童统称为特殊教育主要的“三类对象”。

1979年,上海市第二聋哑学校在全国率先为智力残疾儿童开办辅读班,招收的主要对象是普通小学低年级留级生中的轻度智力残疾学生。1981年,北京市西城区培智中心学校创办智力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班。上述学校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积累了实践和研究经验。在此基础上,1983年以后,智力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

根据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残疾标准,智力残疾被界定为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我国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将智力残疾划分为四个等级(见表5.2)。

表5.2 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智力残疾标准

截至2005年,我国共设有培智学校318所,特殊教育综合学校683所。普通学校附设培智班1879个。在校智力残疾学生319203人,占学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总人数(386406)的82.6%。[4]

(三)自闭症儿童

自闭症又称孤独症,被认为是一种由大脑、神经以及基因的病变引起的发展性障碍,其主要特征可包括人际关系的隔离、语言的困难以及行为障碍等。由于我国儿童精神医学起步较晚,绝大多数儿科、儿童保健、精神科医生没有经过儿童精神医学的教育和训练,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许多自闭症儿童被误诊为智力残疾、儿童精神病、行为障碍等身心残疾。

1982年,南京儿童心理卫生指导中心陶国泰在《中华神经科杂志》发表论文《婴儿孤独症的诊断和归属问题》,报道了4例儿童被确诊为自闭症。他也因该文被誉为“中国自闭症研究第一人”。此后自闭症开始日益引起国内研究者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城市开始探索自闭症儿童的随班就读,民办自闭症教育康复机构和相关组织团体也开始先后建立,全国各地亦开始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自闭症儿童教育训练实验。但是,1978年至2005年,国内关于自闭症教育及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

(四)超常儿童

超常儿童也被称作“天才儿童”“资优儿童”等。在这一时期我国学者的论著中,超常儿童主要是指“智能显著高于同龄常态儿童发展水平或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儿童”[5]。

我国开展超常儿童教育历史悠久,当代超常儿童教育始于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办少年班的实践活动。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首期学员21名,于当年3月8日举行了开学典礼,拉开了培养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的超常儿童教育序幕。其后少年班经验在部分高校得到推广,先后有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十几所院校招收少年大学生,继续推进超常儿童教育发展。与此同时,部分中小学也开始尝试集体招收超常儿童,进行超常教育实验。

在查子秀研究员等老一辈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的组织领导下,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于1978年成立超常儿童心理发展与促进研究课题组和中国超常儿童研究协作组,开始对超常儿童进行系统研究。1994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超常儿童研究中心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