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智障儿童教育理论研究成果(1 / 1)

在1949年到1978年这一阶段,智障儿童在中国社会中尚未引起普遍注意。1958年,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成立智障儿童班;1959年,辽宁省旅大市为满足“大跃进”的需要和解决智障儿童的前途问题,试办培智学校。

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智障儿童班填补了我国特殊教育史上的一个空白,标志着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关注到智障儿童的教育问题。

智障班的课程设置与普通小学基本一致,包括语文、算术、手工、体育、图画、劳动等课,同时也增加了实物课(教学生一些概念、知识,认识一些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发音矫正课(因大多数学生有语言缺陷),辅导课(帮助学生,个别辅导);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课外活动指导,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训练,认识自然环境等,加强集体生活习惯的培养。在教材的选用上,刚开始使用聋哑学校的教材,但因聋校识字课本难点集中,后改为使用根据普通小学教材、聋哑课本和低能儿童的实际情况自编的课本。

在智障儿童班的开办过程中,逐步地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的匮乏,没有针对智障儿童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也没有符合智障儿童学习特点的教材等。

因资金和国家政策原因,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的智障儿童班于1971年停办。

1959年,旅大市为满足“大跃进”的需要和解决智障儿童的前途问题,试办培智学校。相较于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创办的智障儿童班,旅大市智力培育学校的教育课程设置更为合理,更加契合智障儿童的学习特点。

精神发育不全的儿童的主要特征是在认识过程中感知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不强,思维简单,不易领会抽象的概念,反映第二信号系统发达程度的语言等能力很差,语言贫乏。学校根据这些特征及儿童智障的不同程度,将学生分为三种类型,为“痴愚”“愚鲁”和“单纯笨拙”。“痴愚”类型的儿童有简单、薄弱的记忆力和极低的学习能力。“愚鲁”类型的儿童具有一定的记忆能力,语言能力较好,一般也比较听话,容易接受一些形象教育和感性知识,不能(或难于)领会抽象的概念,缺乏判断和分辨能力。“单纯笨拙”类型的儿童的主要特点是脑力迟钝笨拙,一般可不归于精神发育不全范围。在办学过程中,学校逐渐总结出这三类儿童的学习能力特点,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并提出因材施教、区别对待是切合实际的教育方法。在教学内容上,学校强调结合生活实际教学。学校要求必须确定生活知识、手工劳动、文化和文体活动,在具体进行时,还要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和治理情况有所侧重。

旅大市智力培育学校的校长宋克家在《旅大市智力培育学校办学情况始末(节录)》中介绍了学校在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根据他的叙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今后在创办智力培育学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第一,办学方针应该符合实际情况,以手工劳动教育为主,按照既是学校又是工厂(或农场)的精神办学;第二,对待不同类型的智障儿童要有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分量和教学方法,对同一类型不同程度的智障儿童也应进行不同重点的教育;第三,学校的地址应该选择在僻静的环境;第四,在办学时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指导,如教育局、卫生局、手工业局、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等。

1963年8月10日,旅大市智力培育学校因整体办学效果不够好,按照精兵简政精神,经上级决定停办。[43]

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的智障儿童班和旅大市智力培育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总结出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原则等,以及在办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日后我国针对智障儿童的教育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