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到196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7年期间,教育理论领域还没有提出教育主体这个概念,但教育学研究与教学却实实在在地阐述了教师与学生应有的地位,应发挥的作用以及相互关系,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该发挥主体性作用,领导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时,学生应该自觉主动地学习,教育主体性哲学在这个时期可以描述为“有实无名”,有其内容,却无相应称呼。这一阶段可以称为教育主体性哲学的萌芽期,或者称为处于“前主体概念”的教育主体性哲学。“**”期间,教育主体性哲学研究被迫中断。
一、苏联教育学教材中体现的主体观念
研究中国教育学,首先需要研究凯洛夫的《教育学》,它奠定了新中国教育学的基本框架,提供了教育学的基本观点。这本具有“母版”意义的教材,对教师与学生的地位、作用进行了详细阐述。教师在教学中要起领导或主导作用,“教师本身是决定教学效果的最重要、最具决定性的因素”①。“学生知识的充实、自觉性和巩固性,首先或大部分是依赖于教师的。一切问题都在于教师怎样教授和怎样指导学生自动地做功课。应该首先把教学看作是教师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熟练技巧的过程中的领导。”②
在强调“教师的领导作用”的时候,③凯洛夫认为,“学习是学生自觉地与积极地领会知识的过程”①。学生要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去认识客体,而不能被动消极地学习。“学生没有自身的积极性,是不可能领会知识的。”②“苏维埃教学法对于教学与教育,提出了全面发展学生脑力活动的任务,发展儿童独立思维的任务,学会独立地去认识客体、自动地研究发生着的矛盾及解决矛盾的任务。”③也正是在这种重视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教育思想主导下,“学生自觉性与积极性原则”被列为教学的基本原则之一。①
1952年,国内翻译了叶希波夫和冈查洛夫合著的《教育学》。该书把“学生自觉性与积极性原则”列为教学的基本原则,认为,“教育学不能把学生看作只是消极地从教师或书本取得知识,而是积极地参与教学过程”⑤,学生不要机械地把所学的东西死记下来,需要以批判的态度去对待知识。⑥在教师的有力指导下,把教学工作建立在学生积极性、自觉性之上。
二、新中国早期教育学教材中体现的主体观念
1954年,曹孚出版了《教育学通俗讲座》,接续上面的观点指出:“教学是教师在学生的自觉与积极参加之下,以知识、技能、熟练技巧的体系武装学生的过程。”⑦从教学的定义可以看出,教学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单有一方面是进行不起教学的,若单有教师教而没有学生学,或者单有学生学而没有教师教,这都不行”①。若是片面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一切让学生决定,这就削弱了教师的领导作用,对教学造成伤害;若是片面强调了教师的领导作用,而忽视了学生的积极性、自觉性,教学就会变成注入式的教学,也不利于教学活动。虽然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相辅相成,是统一的,但“教师的教”引领着“学生的学”,教师起决定作用。“教师的领导与学生的自觉性、积极性应在教学过程中很好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而在这两者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教师的领导作用。学生在学习中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基本上是要由教师组织、保证的。”②学生的“学”是在“教师领导”下进行的,但教学离不开学生积极、自觉、主动的参与。
1957年,由开封师范学院教育教研室编写的《教育学讲义》与华中师范学院罗景濂编写的《教育学讲义》两本教材,与凯洛夫、曹孚等编写的教材一样,把自觉性与积极性原则作为教学的基本原则,教师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发挥学生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教师不能唱“独角戏”,学生自觉地掌握知识的原则是教学规律性的反映。③教师要避免死记硬背,“善于诱导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在自觉的基础上,积极地深思熟虑地掌握知识,并能自觉地积极地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④。
曹孚等人明确而清晰地阐述了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肯定了教师的主体性作用,又不否定学生的主体性,只有双方都发挥主体性,教育教学活动才能成功。教育教学活动既不能离开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也不能离开教师正确的领导。
三、1958—1959年大讨论中的主体观念
1958年10月,刘佛年在《文汇报》发表《教学工作中的群众路线问题》一文,反对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点,认为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党。一石激起千层浪,学术界围绕“教师的主导作用”,先后在《文汇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展开了大讨论。1959年3月,《文汇报》召开座谈会,并在3月21日发表了《论教师的主导作用》的社论,总结各方观点,并提出了共识性的学术观点。①
社论指出,首先,应该肯定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指在党的领导之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所起的作用。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所传授,在授受之间教师总是起着主导作用的。不承认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其次,党的领导与教师的主导作用不矛盾。党是教育工作的统帅,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然而,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能代替教师的工作,只有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教育工作才能成功。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充分,教学质量越高,越表现出党领导的加强。同时,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之下,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再次,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会压抑学生的积极性。新社会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尊师爱生、教学相长、师生之间完全民主平等的关系。学生尊师,是尊其专业性高,尊其诲人不倦,尊其学识渊博,日新又新;而对于教师教学中的错误部分,学生可以提意见,提批评,或展开辩论。经过批评和辩论,师生间往往能互相否定错误,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并促进师生间的互相团结、共同提高。在师生平等、教学相长的原则下,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必然不断发扬,教师的主导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最后,正确发挥教师与学生双方的主动性。关于师生地位的正确的看法和做法应该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教学相长的原则下,发挥教师在教学(包括讲课、指导作业、指导实习、测验、考试、答疑等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不夸大、也不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在充分尊重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发挥主导作用。
1959年,南京师范学院教育系编写的《教育学》吸收了《文汇报》社论的观点,认为教师要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教师起主导作用可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容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是指教师在党的领导下,是在教学相长的原则下发挥主导作用的。师生是一种平等民主的关系,是尊师爱生的关系。在师生平等、教学相长的原则下,不仅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可以不断增长,而且教师的主导作用更能充分发挥出来。①
这个时期,教育学者开始注意到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问题,只是没有使用这一概念。如当时国内出版的教育学教材、讲义都毫无例外地把“自觉性与积极性原则”作为教学的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到学生发挥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的价值与意义。当然,教育学者也没有忽视教师的主体性作用,普遍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自觉性方面。
1959年至1960年的大讨论,使教育理论界形成了“党的领导、教师主导、学生主动、教学相长、师生民主”的教育主体思想共识,认识到教育活动需要发挥师生双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离开了谁,教育活动的效果都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