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育主体论研究(1 / 1)

主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的承担者,是以客体为目标的能动性根源。我国学者对于主体的认识与苏联学者基本一致。在这里,主体是人指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是有头脑,能思维,能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的个人。①主体存在于一定的关系网络之中,是处于中心地位,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存在者。人正是在与人、与社会及与自然的关系网之中彰显自己的主体身份与主体性的。教育主体就是教育活动中的具有自主性与能动性的存在者,即教育活动中的人。

教育主体哲学探讨的是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只有人才可以成为教育主体,这一点在哲学界没有多少争论,而在教育学研究领域却争议颇大。因为教育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实践活动,存在着两个地位与性质迥异的人群,即教师与学生,以至于不能简单地套用哲学理论解释教育现象。关于教育活动中的主体问题困扰着整整一代学者,讨论了几十年后,逐步达成了一些理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