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的全面发展的初步探讨(1949—1976年)(1 / 1)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延续了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教育性质的判断,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①。为实现这一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国家建设需要为导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核心组成部分。1951年,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和中等教育会议提出,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方针。1952年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要求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当时所理解的全面发展,指的是心身两方面都要同时得到发展,大家都得到同等的教育。

《人民教育》自1951年起,开设专栏讨论“全面发展教育”问题。1955年,张凌光发表《实行全面发展教育中若干问题的商榷》一文,通过对全面发展理论的考察,他提出,全面发展的人就是“才德兼备、身心健康、手脑并用、智情并茂、意志坚强的共产主义新人”,但全面发展不是平均发展,应允许在掌握一般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个性。②文章发表后,掀起了万丈波澜,首次引发了教育领域对“人的全面发展是什么”这一基本问题的激烈争论。

赞同者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指在德、智、体、美以及劳动能力各方面获得正常的、健全的、和谐的发展,同时指能够充分发展各自的性格、兴趣和才能的活生生的人。③反对者认为,基础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成员,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掌握各门科学基础知识,能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不致终身束缚于某一职业。④在一部分反对者看来,有重点地发展个性会造成人的片面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教育目标,要始终推崇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发展。

一部分学者认为,从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看,智、德、体、美、综合技术教育都是培养人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其中并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它们都是同等重要的,而且彼此是互相联系和互相渗透地和谐发展的。①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教育要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就是既懂政治又有文化,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这时,人的全面发展被理解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全面发展。

二、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到底指向人的“全面发展”还是指向人的“个性发展”问题,既涉及全面发展的主体问题,即全面发展指的是个人的全面发展,还是所有人、一切人的全面发展;也涉及全面发展的内容问题,即全面发展指的是个性方面的发展,还是所有方面的发展。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我国教育研究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1952年,有学者提出,要促进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认为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首先指的是社会上每一个人,不分阶级、性别、种族,都有机会受到充分的教育,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其次,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德、智、体、美统一和谐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畸形的发展。②可以看出,这一认识与我们对全面发展的理解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一观点秉持的看法是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是同一的。

有学者认为,把全面发展理解为平均发展,过分强调集体,事事强求一致,忽视学生的个性差异,是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粗暴曲解。有学者干脆认为,提出全面发展而漏掉了个性,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歪曲,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完整提法是“个性全面发展”①。在这里,学者基本上所持的观点是全面发展的说法与个性的全面发展的说法是不同的,两者有根本区别,而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指向的是个性的全面发展,并非全面发展。

有学者认为,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是一种包含关系,即全面发展包括个性发展,个性发展属于全面发展的子集。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仅仅从个性全面发展的字面上引申出全面发展应包括个性发展,这样会走向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粗暴曲解的道路。一方面,翻译名词的偏差会引起理解上的牵强附会,个性全面发展曲解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另一方面,个性全面发展中的个性往往被理解为个别特殊性中的“个性”,与“全面发展”是相背离的。②与前几种观点不同,这一观点肯定了马克思主义指向的是人的全面发展,而并非人的个性发展。

三、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际教学中,中学课程参照苏联的教学计划进行,门类繁多,内容繁重,师生被“门门5分”的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1955年,张凌光率先揭示了中学教育中五对突出矛盾,即提高教学质量与加重学生负担的矛盾,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对学生要求不同的矛盾,各种知识的教学和政治思想教育的矛盾,灌输知识和培养学生自主钻研精神、独立思考能力的矛盾,全面与重点的矛盾。他继而指出,解决上述矛盾的办法就是打消对“门门5分”的追求,有一二门5分,其余3分就很好。而克服教育工作中的缺点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实施综合技术教育,二是学生学习要有重点。①该观点初步萌发了教育要遵循学生差异性的思想。

1956年,张凌光又指出,教育学生只强调统一,只强调相同,忽视在统一相同的基础上要有若干差异,这样,不只不能适应目前生活的需要,并且根本不合乎辩证唯物的世界观。接着他便提出了“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必要性。②同年6月,陆定一在部分省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会议上提出“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教育观点。由此,引发了教育研究领域对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大争论,焦点是“因材施教是否可以成为教育方针”。

赞成将“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作为教育方针的,以张凌光为代表,人数较少。不赞成的是多数。有学者认为,全面发展针对的是教育目的,因材施教是教育方法;换言之,前者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后者是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如果问: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答案当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最概括和最一般的答案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那么,怎样培养呢?答案当然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最概括和最一般的答案就是要因材施教。③

有一种反对的声音,认为因材施教的原则应该着重提出,但与全面发展相并列不妥。这样做,在教育理论上没有根据,在实际教育中也会引出困难与偏差。④有学者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基本任务,如果添上“因材施教”,则会把“人的全面发展”中“人”这个主体去掉,会使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变形。①

有赞成者在区分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内容三者之间的关系后,坚持认为,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方针的提出是适时的、正确的。②有赞成者分析了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关系,认为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及基本生产技术方面获得健康的发展,同时,马克思主义也主张人的个性、特性和爱好有所不同,应该得到充分发展。只有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个性才能更好地发展,因此,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是可以结合起来而成为教育方针的③,并且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方针。④遗憾的是,在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问题之争刚擦出火花后,随着“**”的爆发,这一争论逐渐走向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