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党和政府在大力推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特殊教育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和进步。“特殊教育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它使聋人能够感知有声世界,盲人能够感觉五彩缤纷,哑人能够张口说话,弱智能够趋于常态,使弱势群体不再弱势,残疾人群残而不废。”②“特殊教育是新中国为残疾人提供的最早和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之一。”①我国特殊教育从教育地位的确立,到教育体系的完备;从学校规模与类型的增多,到办学质量与效率的提升;从师资队伍培训制度的优化,到教学方法手段的完善,从早期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学校教育,到现在约有52%的残疾儿童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特殊教育实践和改革的日益深化,一方面会催生出丰富而鲜活的经验,需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升华;另一方面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需要及时开展研究和解决,这些都必然会成为促进特殊教育理论进步、进而推动特殊教育学科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殊教育学学科就是伴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特殊教育研究深化和特殊教育理论完善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从无到有、从稚嫩到成熟、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对象逐步明确,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渐趋丰富,特殊教育学学科自主意识日益增强,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方法逐步优化,特殊教育学学科外在建制不断得以完善。
一、特殊教育学学科的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伴随着特殊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化,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过程。攸关特殊教育学学科建构与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如研究对象、学科定位、学科体系、中国化与本土化、研究范式等,都得到了研究者们的重视。具体分析,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范围和领域。如果学科研究对象不明确、不科学,也就无从对这门学科进行研究,这门学科也便不能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也有学者认为:“研究对象是确立学科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的转换反映学术界研究范式和理论变迁的倾向。”①对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我国特殊教育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的朴永馨教授认为:“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原则和方法的科学。”②这是我国比较早的、较为流行的一种对特殊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当然,今天看来,这种观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现象是表面的、可知可感的,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而原则和方法则是属于实践应用领域的。把这三个方面并列在一起,容易造成人们理解的困难。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揭示特殊教育规律的科学。”③这一界定主要借鉴了特殊教育学的“母体”——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它反映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特殊教育现象,特殊教育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特殊教育的本质及规律。
也有学者着眼于对特殊教育对象的不同理解,主张从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区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认为:“广义的特殊教育学指研究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育的现象与规律;狭义的特殊教育学指研究各类残疾儿童教育现象与规律。”④
也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应以各类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活动、现象为研究对象……特殊儿童范围的变化决定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范畴。”①特殊教育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探寻特殊教育现象背后所隐藏的本质联系即规律,并借此寻求更为有效的特殊教育方法。
(二)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性质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首先必须从理论上对学科的性质做出准确的分析与界定,必须搞清楚它是研究什么问题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是基础性学科还是应用性学科;是独立学科还是交叉性或综合性学科。只有确认了这个根本问题和核心问题,才能科学而有效地构建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关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性质问题,我国学者形成的观点主要表现出以下方面:
陈云英教授认为,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尽管特殊教育学是“一门应用学科”,但其应用性不能仅仅停留于技术操作层面,更要奠定牢固的理论根基,否则特殊教育学就沦落为“特殊教育技艺学”的危险。②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综合学科,它要依赖医学、工程学和心理学等自然学科的研究成果,同时,它还依赖社会学、普通教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但它不是这些学科的大杂烩,而是有机地按照自己的系统和规律来组织相应的内容,从而形成自己的体系,它本身就是科学。”③
有学者指出,作为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特殊教育学既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同时其理论体系正处于建构和完善之中,其理论性气息也十分浓厚。“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其体现的应用性与理论性将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①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多学科、多层次相互交叉和渗透的综合性学科。”②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或子学科,是教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一个二级学科。另一方面,特殊教育学具有交叉性特点,来自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奠定了特殊教育学科最核心的理论基础,语言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人类学、脑科学乃至电子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相关内容,也必然能够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也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以各种生理、心理有障碍或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因为特殊教育学与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医学、法学等诸多学科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这就决定了其所具有的典型的“交叉边缘学科”的特质。③
(三)特殊教育学的知识结构问题
作为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基础和核心,特殊教育往往先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发展,它在特殊教育专业实践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运而生,其对特殊教育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的深入剖析,以及在此基础上所构建、形成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体系,对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关于特殊教育学的知识结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几部比较有影响的著作和教材的内容分析加以考察。
朴永馨主编的《特殊教育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的知识结构:第一部分是特殊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特殊教育的对象与分类、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特殊教育的体系、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特殊教育的基本观点、中国特殊教育的立场、特殊教育的发展动向;第二部分是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包括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听力残疾儿童的教育、视力残疾儿童的教育、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言语和语言障碍儿童的教育、情感与行为障碍儿童的教育、肢残与病弱儿童的教育、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后教育;第三部分是特殊教育的组织与管理,包括特殊教育机构的建立与任务、特殊教育机构的领导与管理、特殊教育机构工作的评价、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
陈云英等著的《中国特殊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的知识结构:第一部分为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包括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特殊教育的研究;第二部分为各类残疾儿童的教育,包括听觉障碍儿童教育、发展障碍儿童教育、视觉障碍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第三部分为残疾儿童职业教育和康复教育;第四部分为全纳教育与随班就读。该书填补了我国特殊教育领域中缺乏高层次、高学术性研究的空白,开创了我国特殊教育学研究的先河,对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形成与发展意义重大。
方俊明主编的《特殊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的内容结构:上篇为总论,阐述了特殊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特殊教育概述、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特殊教育的体系与模式、特殊教育的评估;下篇为分论,包括视觉障碍儿童的教育、听觉障碍儿童的教育、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言语与语言障碍儿童的教育、肢体障碍与病弱儿童的教育、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多重障碍儿童的教育与训练、学习障碍儿童的教育、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的教育、超常儿童的教育、特殊儿童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与培训、特殊儿童的家长教育、高等特殊教育、特殊教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潘一主编的《特殊教育学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内容结构:主要论述了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特殊教育的研究方法、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心理特点与教育方法、特殊需要儿童的康复、特殊需要儿童的测量与评估、特殊需要儿童的随班就读与全纳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良行为常用的矫正方法、特殊需要儿童家长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师资的培训等。该书在理论方面充分满足了课程教学对知识点的基本要求,同时又引入了大量的案例及相关文献资料,突出了教学对象的针对性与教学过程的实用性。
盛永进的《特殊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的内容结构:该书包括特殊教育概述、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的功能、特殊需要学生、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体制、特殊教育课程、特殊教育教学、特殊教育合作等部分,力图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学科建设出发,结合当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尝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特殊教育学基本理论框架做出基础性探索。
(四)特殊教育学学科的体系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成熟的理论以及理论体系往往是一门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是一个多序列、多维度的立体网状结构体系,也可称之为“特殊教育学学科群”,它是由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等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所组成的一个学术研究框架系统,是由特殊教育的个体学科所构成的群体学科的范畴与框架。我国学者在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方面的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突出成果。
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应有自身的学科体系,包括教材体系和著作体系。”①其中,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包括“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和“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两个方面;相应地,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则包括“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和“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由此,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特殊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如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特殊教育德育论、特殊教育班级管理论等;第二类是由特殊教育学与其他学科结合形成的一些交叉学科,如特殊教育史、特殊教育哲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管理学、特殊教育社会学、特殊教育经济学等;第三类是针对不同研究对象而形成的某些学科,如特殊基础教育学、特殊中等教育学、特殊职业教育学、特殊高等教育学等。
蒋云尔主编的《特殊学校管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论述了特殊教育管理学产生的背景、特殊教育管理学的性质以及研究的对象和方法,探讨了特殊教育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并从操作层面上分别探讨了特殊教育行政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陈秀敏主编的《特殊教育从业人员伦理学》(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主要面向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生,旨在培养和提高他们职业道德素质的教材,内容涵盖了特殊教育专业导论、中外伦理思想与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特殊儿童预防中的伦理问题、特殊儿童评估中的伦理问题等。
王培峰主编的《特殊教育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从本体论和价值论的角度,对我国目前特殊教育现状进行了审慎的哲学思考,并结合国外特殊教育理论和事件发展的现状,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未来之路何去何从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张文京主编的《特殊教育课程理论与实践》(重庆出版社,2014),对特殊教育课程理论建构、特教课程编制与运用等进行指导,同时还对特殊教育发展性、适应性、职业教育和生态课程、教康整合课程、融合教育课程、盲聋培智教育课程,以及特教新课改等进行深入研究。
黄培森主编的《中国特殊教育史略》(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基于特殊教育产生发展的内在逻辑,系统分析中国特殊教育的历史演进,以“特殊教育的实践”和“特殊教育思想”为线索,从中国古代特殊教育的萌生、特殊教育在中国近代的确立、国外现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当代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等方面,分析并展示我国特殊教育的流变轨迹以及经验和问题。
张文京主编的《特殊教育班级管理与建设》(重庆大学出版社,2017),介绍了班级管理绪论、班级常规管理、班级环境与时空管理、班级人际关系、家庭教育与家长成长、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班级卫生健康管理、班级心理辅导、班级资源及资料运用与管理、义工管理等内容。
丁勇建构了高等特殊教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基本框架,具体包括高等特殊教育历史论、高等特殊教育价值论、高等特殊教育发展论、高等特殊教育改革论、高等特殊教育目的论、高等特殊教育教学论、高等特殊教师教育论、高等特殊教育未来论,为高等特殊教育学的形成和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学理基础。①
(五)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发展策略问题
特殊教育学从教育学“母体”分离出来之后,就必然面临一个如何不断发展进步并走向完善成熟的问题。这既是一个关涉特殊教育学学科教师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关涉特殊教育实践质量和效率的问题。只有准确把握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明晰影响和制约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探索和确立促进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策略及路径,才能实现成人教育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学术界关于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策略与路径方面的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周全以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特殊教育学为案例,探索并提出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路径与策略。①第一,要厘清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内涵。特殊教育学科是教育学学科的组成部分之一,一方面普通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适合特殊教育学科,另一方面在理论、原则和研究方法选择上有其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因此特殊教育学科建设的综合化、开放性、协同性、服务性以及资源的集聚性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第二,要明确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学科与专业密不可分,要想办出特色鲜明的特殊教育学专业,培养出高素质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必须重视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以学科支撑专业。第三,要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学科协同创新。从宏观来看,特殊教育是人类服务、社会服务专业,具有伦理性、专业性、服务性与非营利性的特点,协同创新理念及其体制机制恰恰与特殊教育的这种学科特性高度契合,由此可以更好地推动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第四,要加强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既要遵循传统与现实兼顾、重点发展、突出特色和适应性的宏观层面的建设原则,也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学者治学、学术自由、创新性和发展性等微观策略的原则,只有做好顶层制度设计,才能推动特殊教育学学科获得良好发展。
邓猛和颜廷睿在批判和反思长期以来特殊教育领域忽视社会理论分析与探讨的基础上指出,特殊教育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建设和发展需要跳出“就特殊教育来看特殊教育”狭隘视角,要善于从社会理论的维度和高度对之展开深入的探索与反思。“社会理论范式影响并推动特殊教育学理论与实践的变迁,具体表现为:实证主义推动着特殊教育学的科学化,解释主义体现特殊教育学的人本化,批判主义社会学则通过对传统的批判将特殊教育学引向理想化的目标。这三大理论传统及其分支理论,从不同视角和路径解释特殊教育,共同构成特殊教育学的社会理论框架体系。”①
李勇则立足于我国高校转型发展的宏大背景,深入分析和探讨了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基本策略,认为:第一,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要坚守教学底线,聚焦特殊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唯其如此,作为二级学科的特殊教育学学科,才能在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第二,要确保特殊教育学学科领导层和学科(学术)带头人的稳定,如果没有高校校长和管理人员的高效实践活动,缺乏特殊教育学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引领,特殊教育学学科要想得到多快好省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第三,坚持抓特殊教育学学科内涵建设,走持续发展之路。特殊教育学作为二级学科,其建设离不开一级学科的支撑,也离不开交叉学科的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学科必须以高校转型发展为契机,坚持走内涵式和可持续发
展之路。第四,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打造学科特色发展之路。特殊教育学学科在改革发展中首要转变的是思想理念,这是柔性的而非刚性的,搞模块化复制仿效只会导致学科建设的同质化,在失去自身个性和特色的同时,也就失去了获得发展的宝贵契机。②
(六)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建设与发展,都离不开与之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支持与支撑,特别是在今天科学高度综合化,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横断学科大量涌现的时代,特殊教育学学科不能超然于世外,必须重视理论基础研究,必须注意积极而及时地吸收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才能使重视发展获得源头活水和不竭动力。我国在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基础研究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认识。
在20世纪80年代,关于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问题,学术界有着激烈的争论,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特殊教育学“没有自己专业的理论,指导特殊教育的理论是从其他学科借来的,如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的学科理论是特殊教育经常引用,近代脑科学研究和电子计算机学的研究也被特殊教育充分引用”①。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特殊教育学有自己的理论基础,“一个是与普通教育相同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人们认识特殊教育和进行特殊教育活动的总的理论基础;另一个是与普通教育不全相同的,在其哲学思想指导下的相关学科的具体理论,如有关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理论以及特殊教育本身的理论”②。
上述两派观点争论的结果,逐渐趋于后者,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可以从三种不同路向,来分析和探讨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
第一,主张从学科学的视野确定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认为应当包括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社会学基础、康复学基础和教育学基础。③第二,主张从特殊教育实践的视角认识确定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认为应当包括人道主义基础、科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①第三,主张从学科与活动的双重视角确定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认为应当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的理论和唯物辩证法基础和补偿理论基础。②
也有学者认为,在认识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基础的时候,需要进一步关注理论背后的理论、理论背后的学科以及学科背后的学科。“从活动的角度来看,可根据活动的组织程度与发展水平来分析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模式的理论基础;从学科的角度来看,可根据学科的归属与独立特性来分析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特殊教育活动的理论基础与特殊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之间是彼此密切联系的系统。”③
(七)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方法问题
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也不能离开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的运用或转变,对于同一问题的不同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的探讨,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更有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不仅影响着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方向,影响着特殊教育学学科话语体系的形成,而且影响着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成熟与完善。我国关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方面取得的成果主要有以下方面。
雷江华主张,对特殊教育学学科方法论的认识和把握,可以着眼于三个不同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学科方法论和具体研究方法。④所谓哲学方法论,是指从事实材料出发,根据逻辑规律法则形成概念、做出判断和进行推理,包括比较与对照、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归纳与演绎等;所谓一般学科方法论,主要是指质性研究法和量化研究法,前者是从大量社会现象出发,对所拥有材料经过分析和综合,找出其中规律的方法;后者是对事物和社会现象的存在、发展变化以及构成事物和社会现象的成分关系、空间排列等,用数量表示其规定性的研究方法。所谓具体研究方法,是指包括观察法、文献法、测验法、调查法、统计法比较法、个案法等在内的各种具体方法。
邓猛和肖非认为,特殊教育的发展受社会科学范式变迁的影响。实证与建构主义、现代性与后现代的冲突与交融改变了特殊教育的理论模式与实践方式。特殊教育发展经历了从心理—医学、社会学、组织学范式的变迁,现行特殊教育实践则主要体现了功能主义的观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发展则孕育了融合教育的哲学理论基础。在融合教育日益垄断特殊教育领域话语权、建立其强大的伦理与政治霸权的背景下,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反思特殊教育发展的轨迹及其范式变迁,我国特殊教育范式的生成与发展应扎根于我国传统的历史文化背景之上。①
王培峰在详细分析“特殊教育研究经历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抵牾、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丰富多样的特殊教育实践对特殊教育研究回应能力的质疑”等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方法的后现代境遇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了以“经验—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以“归纳—演绎”为主的教育学和以“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三种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范式的基本内涵及其显著特征,为更好地发挥这些研究范式的作用提供了有效策略。②
邓猛和关苏慧基于“社会科学研究正经历着从实证主义向建构主义范式变迁”的事实,全面深入地剖析了质性研究范式与特殊教育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指出:“特殊教育研究应该走向多元的研究范式,即在坚守实证科学精神的同时,纳入建构与人文主义的情乐,在进一步规范逻辑验证性质的量的研究的过程中,加强对归纳探索性质的质的研究范式的探索与运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倡议:“特殊教育研究者积极转变研究范式,加强行动研究、叙事研究和个案研究等质的方法的运用,借此丰富特殊教育的实践,探索丰富多彩的、具有本土化特征的特殊教育理论与模式。”①
二、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实践不断深化,特殊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但是,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由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特殊性”,以及人们对特殊教育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尚存在某些局限,致使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只有重视并厘清这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探寻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才能推动特殊教育学学科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一)特殊教育内涵与本质的澄明问题
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既然是特殊教育领域的现象和问题,那么对特殊教育的内涵与本质、特殊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特殊性和界限等攸关特殊教育最基本学科立场与立论基础的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就成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逻辑起点。然而,在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该问题一直存在争论,尚未形成普遍接受的观点。早期的观点认为,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缺陷”与“异常”儿童,旨在为他们提供普通教育不能满足的、经过特别设计的教育教学。随着脑科学、神经学、医学等学科进一步发展,融合教育理论大行其道,对特殊教育内涵及本质属性的认识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教育对象是“残疾人”或“特殊需要的儿童”;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的本质在于其独特而专业的教育教学设计,因为特殊教育对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和动态发展性特点;也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学科是以“缺陷”“残疾”“特殊教育需要”为基础的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层次不同的特殊教育学科体系,“缺陷”仍处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核心,“特殊教育需要”则反映了宏观的特殊教育视野,意味着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交叉与融合。
回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特殊教育经历了从仅仅承认残疾人的存在和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需要,到对残疾人进行隔离式的教育与系统训练,再到逐渐实现融合性发展的历史转变。在此过程中,由于生理学、心理学、医学、康复学、社会学乃至宗教学等学科的共同参与,形成了特殊教育独特的发展脉络和鲜明特征,由此也奠定了特殊教育特有的内在气质和精神品格。据此可以认为,特殊教育就是以特殊需要儿童为对象,运用经过特别设计的一系列具体的方法、课程、教学形式及教学设施等,对其所开展的有针对性教育活动。特殊教育的本质属性就是特殊教育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其根本目标在于促使所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实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特殊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的聚合问题
所谓核心价值,是指作为学科的特殊教育学所独有的最为本质和最为持久的思想意识,包括学科价值目标、学术价值取向以及研究价值要求等基本要素。学科核心价值不仅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内部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而且是特殊教育学学科与外部社会进行互动与交流的评价标准;不仅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形成的基础和成熟的标志,而且是特殊教育学学科践行自身使命的重要条件。长期以来,学术界或者缺乏对特殊教育学学科所具有的核心价值给予足够的重视,未能准确清晰地凝练和表述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核心价值;或者囿于对学科母体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的认识和理解,更多的从理论建构、体系分析、内容结构等方面,探讨和研究特殊教育学学科应当具有的理论价值,由此可能致使特殊教育学学科问题及问题解决功能难以得到顺利实现。纠正这一偏向,必须特别重视并充分彰显特殊教育学学科的问题导向,把它作为特殊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体系重塑的关键,在明确特殊教育学学科目标、学科性质、学科信念、学科定位、学科边界及学科体系的基础上,使得特殊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要素得以聚合。
以问题导向聚合特殊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重要环节:首先,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要具有良好的问题意识。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教育改革日新月异的当下,能够准确把握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把它贯穿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科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全过程,不断创造出具有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鲜明特色的价值元素。其次,要敢于直面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理论不断丰富,实践不断深化,问题就会层出不穷。面对这些理论疑难或实践困惑,我们不能消极回避,而必须敢于面对,善于做多层面、多维度的原因剖析,不仅能从世界范围去探寻特殊教育问题产生原因,也能立足本土去发现问题出现的根源,特别是要敢于揭示特殊教育学学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深层问题和隐性矛盾,抓住事关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在确定科学有效的解决之道的同时,特殊教育学学科核心价值由此也能够得以整合和凸显。
(三)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结构的架构问题
“学科体系是由相互关联的个体学科按照一定的标准和逻辑结构组成的研究框架系统,这个系统不仅包含学科的学术规范、人才培养方案,还包含学科机理、学科气韵和各自风采。”①“学科体系基本架构是学科研究对象、范畴等的具体化展示,是学科‘有机体’各部分相互连接、相互支撑的立体化组合,是学科体系理论建树、实践拓进的方向性指导。”②然而,由于我国特殊教育学科发展时间较短,并且受相对滞后的学科理论及功利化倾向影响较大,致使其学科体系难以得到均衡发展。比如,特殊教育学、特殊课程与教学论、特殊学校教育管理学、特殊教育哲学等部分特殊教育基础性学科虽然已经初具形态,但有些学科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特殊需要儿童研究的深化而出现的,诸如学前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社会学、特殊教育传播学等一些新兴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则仍然处于萌芽状态或孕育之中。
学科发展的均衡性,是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结构完善乃至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顺应时代变化和特殊教育现实诉求,丰富和完善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促使其得以均衡构建和健康发展,自然成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的均衡建构,一方面要在保持和维系好特殊教育自身特殊性本质的基础上,以敢为人先的气魄,强化学科结构的顶层设计,树立学科建设的全局意识,既要重视西方特殊教育学学科精华的借鉴,也要注意本土化探索过程中先进经验的吸收;既要重视普通教育学学科优势的传承,也要加强自身学科内部各个板块之间的互动,实现特殊教育学学科由自为到自觉的飞跃。另一方面也要从特殊教育自身机制和规律出发,规避普教化影响以及对西方特殊教育的机械沿用,使特殊教育学学科扎根于自身丰富多彩的实践沃土,高屋建瓴,按照不同的分类基础、分类标准和层次组合,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学科架构,充分彰显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气韵风采和精神气质。
(四)特殊教育学学科建制的完善问题
任何学科都属于历史的范畴,都是一个伴随着学科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概念。考察和审视学科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学科形成其实就是自身研究领域制度化和建制化的必然结果。学科建制是一门学科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所谓学科建制,是指“以一定的组织机构为依托,为学科从业者提供的一种基本的社会身份或社会标识范畴,是学科研究者的生存依附”①。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生存和发展,同样也离不开学科建制的建立和完善,它不仅为特殊教育学学科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而且为特殊教育学学科人员、物质、财力、平台等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成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助推器。然而,由于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不是太长,同时它又是一个舶来品,是在学习、吸收和借鉴西方特殊教育学学科思想和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无论其内在的学科制度还是外在的学科建制,都还存在某些欠缺和不足,影响和制约了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根据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的研究,一门学科的建制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专业学会或学术团体,即包括专业人员在内的群众性组织;二是在这门学科中起带头、协调、交流作用的专业研究机构;三是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学系,这是培养该学科人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四是图书资料中心,用于收集、流通该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及有关的报刊书籍资料;五是学科专门出版机构,包括专业刊物、教材和通俗读物等。②依此进行分析和判断,我国虽然有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等全国性、群众性学术团体,但相较于其他类型教育,省、市、县级特殊教育学会还不够健全,特殊教育专业研究机构数量较少。从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置和人才培养来看,目前我国共有56所高校开设特殊教育学专业,培养本科特殊教育专业人才,但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不足一半,只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9所高校拥有博士授权点,高层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我国只有《中国特殊教育》《残疾人研究》《现代特殊教育》等少量的专业杂志,特殊教育方面学术讨论和交流的平台较少。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方面需要加以优化和完善的方面。
(五)特殊教育学学科本土化发展问题
从我国教育学学科发展历史来看,近代受欧美教育学的影响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深受苏联教育学学科体系的制约,甚至这种影响至今犹存。因此,有人说中国没有自己的教育学,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教育学学科话语体系和理论体系,缺少“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作为教育学之下的二级学科,特殊教育学学科也是如此,也面临着“本土化”和“中国化”改造和构建的紧迫问题。“近些年来,我国特殊教育迅猛发展,成绩斐然,但犹有乱象。舶来话语无限挤占本土概念,科学愈发成为商业的噱头,循证成为打击异见的武器,多学科成为学科倾轧的借口,机械训练取代丰富鲜活的教育。”“所有这些乱象,均源自缺乏文化与专业自信,源自本土化的特殊教育学科话语体系的缺失。”①特殊教育学学科如果不能立足本国特殊教育实际,不能充分彰显本土传统与特色,也就难以获得自身发展的源头活水和生命活力。因此,如同教育学和其他分支学科一样,特殊教育学学科如何实现自身本土化发展,既非常紧迫又任重而道远。
其实,早在1998年,北京师范大学的朴永馨教授就旗帜鲜明地发出了“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学科”的时代呼声,明确提出“把特教工作者从经验型提到科研型”“借他山之石与发展民族特色”"百花齐放与团结协作”等学科建设的策略与设想。①北京师范大学的另一位特殊教育学者邓猛教授则从“丰富中国特殊教育学科的传统文化及哲学基础”“构建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话语体系”"探索中国特殊教育的实践方式”等方面,对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本土化和中国化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述和剖析。②除此之外,我们认为,特殊教育学学科本土化发展还必须充分考虑新科技革命给学科发展带来新视角和新思维。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科技的不断涌现,带来了诸如深度学习、教育神经学、教育大数据等新兴、交叉教育领域的应运而生。这些崭新领域的出现,在极大地拓展了特殊教育学学科既有边界的同时,也必然使得运用更多科技元素、更先进技术手段对特殊教育的根本性问题展开深入探究成为可能,进而能从更为科学的视角对“特殊需要儿童是如何学习的”“哪些因素影响他们的学习效果”等问题做出正确回答。这对于特殊教育学学科本土化和中国化发展,无疑也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