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们而生,你们为我而生,这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其他人。
让更伟大的英雄和诗人进入你们的梦乡,
除了我,任何男人的触摸都不会唤醒她们。
——沃尔特·惠特曼
就在顿悟的那一刻,神秘主义者的人格发生了变化,从而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然而,普通的男男女女从不曾体会过这种神秘的狂喜,普通人更熟悉的是背离造物的力量,而不是与其合二为一。在令人几乎神魂颠倒的狂喜中,神秘主义者的身心彻底融化了,飘浮在那股神圣力量的光芒中,这种狂喜和爱侣体验到的狂喜是一样的。
一对在各个方面都相互匹配的爱侣被体内的无穷力量燃烧着,这股力量促使他们的身体渴望拥有彼此,渴望进入对方的身体,同时又包裹住对方的身体,这时合为一体的体验带给他们的狂喜就不单单只是肉体的欢愉了。就在欢喜至极的那一刻,他们的精神也发生了那种几乎令人神魂颠倒的变化,男女双方的精华部分统统都被卷入了这股浪潮中。可以说,相互接触所产生的热量让他们的意识蒸发了,弥散到了整个宇宙空间里。一时间,他们和神的思想——那股不停涌动的永恒力量——产生了联系,这股力量就是神秘主义者常常看到的“金光”。
共同进入这样的极乐世界之后,爱侣将那里的一缕光芒带了回来,这缕光芒就是我们所说的生命。
就这样,他们有了一个孩子。
无论大自然以怎样复杂繁多的方式**我们,促使爱的人投入彼此的怀抱,它最终的目标就是让我们生儿育女。(1)只有两个爱侣融合在一起,新生命才能出现;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创造出新生命,我们才能将在物质世界照亮我们的意识的火炬传递下去。
迄今为止,这个神秘莫测、妙不可言的事实还从未得到过诗人的充分颂扬。但是,凡是知道真正的爱会让凡夫俗子充满神性的人也都知道在创造生命的时刻,我们其实就在颂扬这个事实。
如果我们的身体是为了这个至高无上的目标所设计的,要想创造出新的生命,一对爱侣就只需要穿过神圣的烈火相互融合在一起。但是,无论我们的心智进化到了什么高度,构成我们躯体的物质依然带着我们经历的一个个阶段留下的痕迹,正是通过这些阶段,我们发展到了现在这个状态。在低级动物的世界里,被创造出来的大量的年轻生命都会被耗费掉,因此动物必须大量生产,以确保一小部分新生命能活到成年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类的身体(不过,我们的身体比低级动物更特殊)依然会制造出无以计数的等待着孕育出生命的生殖细胞,其数量远远超过了最终能够开花结果、繁衍出新生命的生殖细胞。
拥有这样的身体结构,我们就根本不可能遵从神学家的指示,克制自己不去耗费潜在的生命。女性生殖细胞(卵子)的数量远远低于男性生殖细胞(**),但无论是已婚女性还是独身女性,她们的身体都会一次又一次徒劳地制造出新的卵子。**的损耗就更巨大了,甚至在一个**幸运地被卵子接纳、二者形成受精卵的同时,还是有无数的**阵亡了。如果神学家是认真的,真心希望女性能够主动远离所有男人、坚守独身、为了生育的目的保存能量,他们建议的方法其实根本无法实现他们的目标——避免浪费潜在的生命。每个月,女性体内未受精的卵子都会被白白浪费掉,这样的损耗根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潜在生命的浪费令禁欲主义主教们感到极度愤怒,但是安排这一切的是大自然,不是人类自身。如果在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里男女两性的生殖细胞注定不会变成胚胎、徒劳无功地死去的话,挑选最宜人的时机、尽力创造新的生命的做法应该毫无问题。
很多夫妇都意识不到这一点,这样的夫妇往往会以最快的速度结合在一起、让妻子受孕,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夫妇在婚后9个月——或者更晚一些——就会有孩子了。但是,如果夫妇俩拥有足够的智慧、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他们就会等上6个月或者1年的时间才开始进行生命中这项至高无上的工作。这项工作的重担基本上都落在了女性的身上。
出于很多原因,夫妻应当尽早以自然的方式生育孩子;但是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对于“文明”的生活,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男性和女性也还是应当结婚,只是推迟生育的时间,而不是干脆不结婚。
如果夫妻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结婚了,他们或许最好等上几年,等到有能力、有实力的时候再生儿育女。我知道的最幸福的一例婚姻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这对夫妻在读大学的时候就结婚了,14年后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孩子,一个非常健康的男孩。当然,这种做法不值得推荐,据说拖延这么久会导致不孕不育(避孕措施并不会造成不孕不育的问题——威廉·J·罗宾逊),这对夫妇真正成功的地方在于他们一直过着正常的、令人满意的幸福生活,而不在于他们一直冒着男方有可能“体力衰弱”的危险苦等了14年。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孩子,出于很多原因,有可能生儿育女的夫妇都应当采取明智的避孕措施,推迟生儿育女的时间,除非情况特殊,他们不确定能否一直生活在一起。
在夫妻达到狂喜的状态、满怀希望的状态下孕育出的孩子理应享受到父母尽心尽力创造的各种物质条件。对胎儿的健康来说,头等重要的事情就是母亲在怀孕期间应该保持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远离焦虑的情绪。
婚姻能够对女性的整个机体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女性更适合在婚后一段时间受孕,而不是刚刚结婚的时候。因为经过一段时间,她们的机体才能够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她们也才能恢复冷静,身体也才能恢复健康。
但是,将第一次受孕的时间推迟一些并非只是出于对孩子的考虑,这么做也是为了帮助爱侣维持婚后的幸福生活。通常(但是并非毫无例外),在面对随着妻子的怀孕和孩子的出生必然会出现的混乱不堪、重新适应的阶段之前,夫妻首先应当充分稳固双方之间的关系,这才是明智的做法。
在这本书里,我主要阐述的是英语国家里的**状况,对世界其他国家的情况提及的不多。在我们目前这种高度文明、社会群落以后天形成的关系为主的社会里,过早生育无疑需要男性做出巨大的自我牺牲和自我约束,他们因此会产生很多下意识的反应,其中就包括一种难以言状的失落感,他们会感到自己同新婚燕尔的妻子过起了分居的生活。很多男士都向我透露了他们的这种苦恼,这些男士长期以来一直非常信任我,向我讲述了他们各自生活的秘密。C先生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C先生是一个稳重、优雅、非常浪漫的男人,他把爱全都倾注在新婚妻子的身上。C先生也是一个很有阳刚之气的男性,精力充沛,对性有着比较强烈的需要,可是他不了解女性也有着同样的需求,他从来没有让妻子达到过**(很多男性都是如此)。因此,他的妻子在肉体结合的过程中从未产生过快感,对她来说这样的夫妻结合是不完整的。
婚后不久,C先生的妻子怀孕了,就在距离结婚那天整整10个月的时候他们的孩子降临人世。
在孩子出生后的头两年里,C先生的妻子始终没有多少精力,性活动令她感到反感,因此她一直在拒绝丈夫的请求。直到结婚的3年后,他们才又恢复了正常的夫妻生活。可是,由于长期缺乏**,C先生一直承受着压力,再加上日复一日的家庭生活已经让两个人非常熟悉彼此了,因此C先生对浪漫的需求即使还没发展到**然无存的地步,至少已经有所减弱了。夫妻双方原本应当对对方产生的刺激也减弱了,结果他们在**中就再也不曾体验到那种令人神魂颠倒的强烈快感了。
另一对夫妇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由于D太太的身体总是感到不适——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只是她自己谎称而已——她和丈夫有好几年都没有发生过**。几年后,D太太的身体恢复了正常,这时候她对真正的夫妻关系产生了强烈的渴望,然而她的丈夫却觉得已经不可能满足妻子的愿望了。正如D先生所说的那样,在他看来和妻子**“就像是在强奸自己的妹妹”。
一旦男人产生这个念头,“重新获得最初的那种狂喜”就非常困难了。而一旦失去了最初的狂喜,夫妻双方在余生中就再也体会不到那种光芒四射、弥足珍贵的喜悦了。这种喜悦的体验之所以珍贵,不只是因为它本身非常美好,而且还因为它所具有的十足的活力。
但是,如果只是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年轻的话),夫妻双方就会在这段时间里逐渐学会适应对方,体会到完整的**所能带来的圆满极致的快感,生育孩子对夫妻生活的干扰就根本不可能危及他们的幸福,反而会为婚姻生活锦上添花,让婚姻生活变得圆满起来。
有一位男士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为了心爱的妻子,男人可以忍受一切。但是,要想成为最“心爱的妻子”,女性不仅需要和心爱的配偶一起进入极乐世界,而且还必须根据自己的经验充分意识到每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允许自己和丈夫进行性活动的时候,丈夫究竟失去了什么。
关于在女性怀孕期间夫妻能否**的问题,人们已经写过很多文章了,在很多有关性问题的专著中或许都找得到相关内容。在这个问题上,个体不同,经验不同,因此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时候,任何人都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提供具体的建议。
不过,看一看栖息于林间的雌性动物中怀孕的个体有多么迷人圣洁,再想一想现代社会中有多少生活习惯都完全无视或者忽视女性的需要,我们就会情不自禁地认为对于这个尚无定论的问题,为了稳妥起见,在孩子出生前至少6个月的时间里夫妻应当克制自己的欲望。但是,我从很多女人那里听到她们在这6个月里其实有着强烈的性欲,其他一些女性则表示她们压根儿就不会想到**这个问题。
(在孩子出生前至少6个月里禁欲对夫妻来说过于严厉。由于某些原因,在孩子出生后女性也应当先等上6周或者两个月再恢复**,这样一来,在妻子每一次怀孕时,丈夫前前后后就必须禁欲大约8个月的时间。对有些男性来说,如此之久的禁欲生活是难以忍受的,有些男性则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煎熬。对有些人来说,这样的禁欲生活有可能会带来一些非常令人不快的问题。对所有的妻子来说,对**处于最佳状态的女性来说,8个月的禁欲生活也同样令人难以忍受,尤其是一想到有些女性即使在怀孕期间也有着旺盛的性欲。不,这样的禁欲毫无必要。在孩子出生前和出生后分别坚持6周至两个月的禁欲生活就足够了,不多不少,刚刚合适,对丈夫、妻子和孩子都不会造成伤害。——见威廉·J·罗宾逊编著的《女人她的**与情爱》中的《怀孕期间的**》一章。)
对于妻子处于怀孕或者哺乳期的时候夫妻进行性接触的行为,托尔斯泰曾经提出过强烈的谴责。他称丈夫这么做会“让妻子背上了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扮演着多重角色:情人,精疲力竭的母亲,病恹恹、爱发火、歇斯底里的女人。丈夫爱的是作为情人的她,无视作为母亲的她,讨厌那个爱发火、歇斯底里的她,而妻子之所以如此爱发火、如此歇斯底里,其实都是丈夫造成的,而且这种状况还在继续着”。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多十分高尚的男性都接受了托尔斯泰的这种观点。
当自己的身体成为孕育生命的圣殿时,女性会认为自己不应该允许丈夫进入自己的身体,但是她们也会考虑到大自然加诸男性的永恒不灭的压力,因此关心丈夫的贤惠妻子就会想办法帮助丈夫解决这种自然产生的生理需要,释放身体承受的压力。
如果妻子能够理解丈夫的这种需求是婚姻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之一的话,她就能够对丈夫产生同情心,这样一来夫妻二人在心理和精神层面都能够达到和谐的状态,丈夫内心极度无私温柔的一面就会被唤醒。很多男性都痛苦地深陷于以自我为中心的泥淖中,如果懂得如何唤醒蛰伏在男性身上的温柔的一面,女性也就能够帮助丈夫脱离这样的困境。
对一个满怀热情、全心全意爱着妻子但是长时间无法和妻子亲密接触的男性来说,总有一天他会感到即使没有更多的肢体接触,只要能够靠近妻子、爱抚妻子就足够了,这样的接触已经足以帮助他释放压力了。但是,要想实现这一点,女性在婚后就应当一直保持着优雅、端庄的模样,以确保自己的胸部和美丽的容颜能够令丈夫感到赏心悦目,令丈夫感到能够见到这样的美景完全是自己的幸运。
在女性生下第一个孩子后,为了母亲和孩子的健康,夫妻不应当匆忙生育二胎。他们应当至少等上1年的时间再准备迎接第二个小生命的到来,也就是说头胎和二胎之间至少需要间隔两年左右的时间。
无论是对母亲还是孩子来说,这一点都非常重要,其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医学专家们的普遍认可,一些声誉卓著的妇科医生甚至提倡两个孩子的出生间隔时间应该保持在3至5年的时间。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最恐怖的奴役和折磨莫过于女性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勉强怀孕生子,而最值得喜悦和骄傲的事情则莫过于女性怀上心爱之人的孩子。这种观念是对我们受到毒化的“文明”进行严肃反思的结果,按照我们原有的观念,在大街上抛头露面的孕妇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只有消除了病态肮脏的想法,一个民族才能获得真正的健康,到那时即将成为母亲的女性就能够骄傲地带着自己神圣的负担走在大街上,就如同一位女祭司走在庆祝胜利的游行队伍中一样。
关于父母遗传给孩子的品质,对各种相关问题的研究都可以被归入一个通用的名词——优生学——的范畴。在这本书里,我不会论述这些问题,我也不会对生产和养育孩子的问题进行阐述,因为很多作者都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了,而且我撰写这本书的目的在向读者指出**中或多或少受到其他人忽视的一些问题。
自始至终,我始终没有提到各种异常情况,有一种情况几乎可以算是异常现象,但是有些双方都健康正常的夫妇也会碰到这种问题,因此在此我有必要大致谈一谈这种情况。
由于某种不太明显的原因,两个身体健康、相亲相爱的人似乎就是无法怀上孩子,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传统观念认为造成这种问题的罪魁祸首是女性,对不能生育的女性的责难给很多人造成了难言的苦楚。现在,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在一些没有孩子的家庭,男性和女性造成这种“过错”——如果这也能算是一种过错的话——的概率是一样的,在城市里从事脑力劳动的男性就更是如此。
如果孩子不是夫妻终极结合的产物,他们对孩子的喜爱可能就不如对自己的亲生骨肉那么强烈,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心胸和眼界都比较开阔的话,男性还是有可能对妻子生下的孩子产生强烈的好感,只要这个孩子不是妻子通过委身于其他男人得来的——身为丈夫的男性基本上都对后一种情况很排斥,这也是人之常情。现在的医疗技术已经能做到为女性注**子,以人工手段帮助女性受孕。任何一对没有孩子但是渴望拥有孩子的夫妇,都有机会通过这样的方式生儿育女。注**子的手术都是由女性医生操作的,因此丈夫们不会产生自己的妻子受到侵犯的感觉。对于人工授精能否让渴望怀孕的女性怀上孩子,谁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过医学界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了,其成功率之高,足以为一直没有机会享受天伦之乐的夫妻带来希望。这些夫妻之所以无法生育,有些是因为丈夫的确患有不育症,有些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始终不能相互适应,有些则只是因为莫名其妙地缺乏相互之间的吸引力。
(我要遗憾地向读者揭穿人工授精的真相,打破人们对它的幻想。迄今为止,很多女性都已经尝试过人工授精的方法了,但是鲜有成功的案例,这种方法不太可能得到普遍的接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还是只能依赖于传统而自然的受孕方法让自己继续存在下去。——威廉·J·罗宾逊)
有观念认为胎儿在母体内发育的几个月里,母亲的精神状态会对孩子出生后的精神状况和性格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观点往往会遭到人们的怀疑,因为难以找到证据证明这一点,而且男性知识分子也十分排斥这种观点——现如今,他们都习惯用化学术语解释生命的奥秘了。
但是,在我认识的女性中,最聪明的母亲或多或少地相信女性的确具有这种影响力。她们都相信母亲的精神和心理状况,以及生活环境都会对孩子的性格以及心理和精神力量产生极大的影响。
马歇尔提到过一个有趣的事实(尽管他针对的是其他问题),这个事实也能够佐证女性持有的这种观点:“科学已经在动物的身上发现,通过哺乳,幼仔能够获得对某种疾病的免疫力,如果哺乳的母兽先前就对这种疾病具有免疫力的话,幼仔吃下的乳液中就含有抗体。”我们完全可以用化学知识对这个事实做出科学的解释,但是现如今我们已经对无管腺分泌出的各种荷尔蒙有了充分的了解,我认为在这样一个时代如果我们依然不承认母亲在制造“化学信使”时的精神状态有可能对孩子产生的影响,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就太草率了。母亲制造的“化学信使”有可能会对正在发育中的胎儿的生理反应产生永久性的影响,霭理士指出(《性与社会》):“对孩子来说,母亲是最重要的家长。从怀孕直到生产,所有的因素都只能通过母体对新生命的卫生状况产生影响。”
杰出的自然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2)认为母亲不可能对婴儿的精神状况造成影响,他甚至认为这种想法根本就是荒谬至极。然而,我坚信这种影响一直都在发生着,母亲一直在塑造、影响着遗传因子。
因此,我想为没有机会以正常方式成为父亲的男性提一个建议:孩子固然孕育自妻子的身体,但是如果在胎儿成长的过程中他能够自始至终和妻子心意相通,支持她,为她感到开心,他或许就能在这个孩子的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如果他能够为妻子读书、演奏动听的乐曲或者带她去听音乐会,跟她分享自己最美好的想法和愿望,他或许就能成为孩子真正的父亲。尽管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些故弄玄虚的色彩,但是这种情况的确会发生的。
相反,如果妻子患有不孕症,而丈夫有能力和其他女性生育孩子的话,问题就更复杂了。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得到孩子,男性就不可能不以法律和社会习俗都不接受的某种方式跟其他女性达成合作。即使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将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生育的孩子带回家需要妻子做出的自我牺牲也远远超过了我们之前讨论的那种情况下丈夫所要做出的牺牲。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面对人类重要的生命活动,就连很多思想境界非常高的人都无法实践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在我们的社会中总有一些人坚持认为已婚夫妇不应当控制孩子的数量,他们认为生育控制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这些人的基本立场就是人类没有权力毁掉潜在的生命。事实上,如果略微了解一下人类或者动物的生理知识,他们就会意识到不仅所有的独身者,甚至所有的已婚男性都不可避免地不断浪费着无以计数的生命胚芽,只要有条件,这些胚芽都有可能跟卵子结合、形成新的生命。成千上万的**注定会死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仅仅为了保存其中的一两颗**,这些人就鼓励人们以极高的频率连续生育孩子。由于生育时间十分接近,孩子们的体质会比较羸弱;如果他们出生的时间间隔得比较长,他们的身体原本有可能会比较强壮健康。
这些人意识到未出生的孩子的权利——不,甚至是未孕育出的胚胎的权利——可是他们对妻子的权利视而不见。对男性来说,妻子原本应该是最珍贵的,他们有责任保证妻子的健康和幸福。一旦受到上述这种具有伪宗教色彩的无知思想的影响,男性就会让妻子一年接一年不断地生育孩子。除非女性自身非常特殊,否则接二连三生出的孩子会不断耗尽母体为了制造后代所储备的至关重要的能量。孩子一个比一个羸弱,而生养他们的母亲最终也会被夺去生命,即使这个过程非常缓慢。
当然,由于个体在健康和精力方面的差异、生活环境、家人获取食物的难易程度,生儿育女的压力对女性所产生的影响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般说来,与生活在乡下舒适的环境里、饮食健康的女性相比,经常忍饥挨饿、挣扎在城市肮脏不堪的贫民窟里的母亲更容易失去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些条件并不能决定一切。在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里,即使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如果母亲生育孩子的频率非常高,排行靠后的孩子的死亡率也会远远高于排行靠前的孩子。
普洛兹医生(3)发现头生子在婴儿时期的死亡率大约为220‰,第7个和第12个孩子的死亡率分别为330‰和597‰。就这样,“自然”的力量获得了胜利,12个孩子陆续榨取着母亲的生命力,由于母体过于衰弱,在后面出生的孩子的死亡率甚至几乎高达60%。这是对生命力的巨大浪费!在悲伤的情绪中生育注定死亡、饱受折磨的婴儿,这对母亲来说是多么恐怖无尽的痛苦经历!
福勒尔(《性的问题》)指出:“在一些国家,医生们可以毫不害臊地打发年轻男性投入妓女的怀抱,但是一提到避孕措施他们就会脸红害臊,这种情况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传统习俗和偏见造成的这种错位的文明意识对无害的事情火冒三丈,对极其恶劣的行为却在给予鼓励。”
有一个现象很重要:在荷兰,婴儿的成活率在不断上升,因此荷兰人口也一直呈增长趋势,婴儿的死亡率是全欧洲最低的,因为这个国家十分注重孩子的问题,认为孩子应当享受到优越的生育条件,而且生育应当是母亲自觉自愿的选择。在美国,令人发指的《康斯托克法》(4)将理智的科学避孕措施同非法堕胎混为一谈,称二者都是“下流”事物,以这样的方式阻止人们获得正常健康的卫生知识,尽管如此,可怕的非法堕胎现象在美国的发生率还是超过了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
我们应当认识到通过正确的医学避孕方法避免意外怀孕的过程并不会杀死已经形成的胚胎,这些方法只是阻止男性的精液进入未受精的卵细胞。将**阻挡在子宫开口之外或者将进入女性体内的两三百万颗**统统杀死(而不是像自然过程那样只留下一个独苗)。即使母体里形成了胎儿,男性每次**时产生的无数**还是不可避免地会被杀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数百万颗**被自然的力量牺牲掉了,再多牺牲一颗肯定也不能算是什么过错!让男性射出的**失去活力的方法很简单,现如今每一位有头脑的医生和外行都对这些方法有所了解。即使不通过人工方法让它们失去活力,它们也还是会自然死亡并且分解掉。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不难获得。
对于那些认为我们没有权利干涉自然过程的人,我们必须向他们指出整个人类文明——将我们和动物区分开的所有事情——都是人类对他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进行干涉的结果。
宇宙中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违背自然的力量,因为万事万物都是伟大的宇宙进程的组成部分。
但是,各种生命活动在宇宙万物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只有那些能够引领人类向着更高、更完善的形式发展下去、让人类变得更加强大的生命活动才值得受到我们的重视。在流经人类并且推动人类向前发展的生命和活力的大河中,只有这样的生命活动才能保证我们不偏离主流方向。
对所有勇于传递生命这种令人敬畏的礼物、创造灵魂并且使其在神秘的物质世界中扮演一个角色的人来说,尽量保证传递生命的容器健康完善是一项神圣的职责,这样孕育出的新生命才有可能成为服务于灵魂的最强壮、最美丽的工具。
(1) 编注:作者的这种观点和前面的论述是有矛盾的,一方面告诉人要享受**,另一方面又说性的最终目标是生育。其实造物主造了男女两种不同的生物,除了让他们完成延续后代的使命,也有让他们享受性本身的意思。
(2) 译注: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1823—1913),英国博物学家、探险家、地理学家、人类学家与生物学家,和达尔文几乎同时提出了自然选择理论,但是他认为自然界的竞争机制最终导致大多数物种形成了相互合作的结果。正是受到他的启发,达尔文发表了自己的演化论理论。
(3) 译注:阿尔弗雷德·普洛茨(1860—1940),德国医生、生物学家及优生学家,以提出“种族优生”概念而著名。
(4) 译注:《康斯托克法》(又名“违反善良风俗法”),美国国会于1873年3月2日通过了这部反**法案,这部法律的名字来源于狂热的卫道士安东尼·康斯托克的名字,它规定堕胎和避孕均为违法行为,甚至禁止人们传播避孕知识。康斯托克本人反对妇女解放运动,曾试图禁演萧伯纳的戏剧《华伦夫人的职业》,因此萧伯纳创造了“康斯托克主义”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