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就驾着车去镇子上了。走到半路时我看到对面来了一辆马车,我敢肯定上面一定是汤姆·索亚,所以我就停下,一直等他过来。这时我喊了声:“停车!”他的车就停了,他的嘴张得老大,简直塞得进去一只西瓜,而且半天都没合拢。他就像一个喉咙发干的人那样接连咽了两三口唾沫,然后才说:“你知道的,我可从来没害过你哟。既然如此,你还阳就还阳吧,跑过来缠着我干吗啊?”
我说:“我根本就没去过阴间,我还啥阳啊。”
听到我的声音,他好像安心了点,但他还没有完全满意。他说:“你别来耍弄我,因为我不会耍弄你的。说老实话,你真的不是鬼魂?”
“说老实话,我不是鬼魂。”我说。
“那好吧,我……我,那好吧,当然,这就好了。但我似乎有点弄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听我说,你真的根本没有被人宰掉吗?”
“真的没有。我从来没有被别人宰掉,这是我耍的花招,把他们全都糊弄过去了。如果你还不相信,那就过来摸摸我好了。”
于是他就过来摸了摸我。这下他就满意了。又看到我活生生地在他面前,他真的高兴极了,他一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而且他想立刻知道所有的一切,因为这真是一次伟大的探险,特别神秘,正是他最喜欢的那种。但是我说,还是有时间慢慢说吧,于是我让他的车夫等一等,然后我把我现在的困境跟他说了,问他觉得最好应该怎么办。他说让他自己先想想,别打扰他。于是他想了又想,但没过多久就说:“没事,我明白了。把我的箱子放到你的车上,就说是你的好了,然后你慢腾腾地把车赶回去,差不多按照你该到的时候到家就行了。我现在再朝镇子那边走走,然后过来,大概在你后面一刻钟或者半点钟到家。开始时你就装作不认识我。”
我说:“行啊,不过等等。还有一件事,这件事只有我知道。我想把一个黑奴偷出来,让他自由。他的名字是吉姆,就是华生老小姐的吉姆。”
他说:“什么!我跟你说,吉姆已经——”
他停下了,接着又考虑了起来。我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要说这是一件肮脏下流的事情。但就算是又怎么样?我就是个下流痞子。我要把他偷出来,我想要你啥都不说,权当你不知道这回事,行吧?”
他的眼睛一亮,然后说:“我帮你去偷好了!”
我被他吓了一大跳,差点就像挨了一枪那样栽倒在地。这是我听到的最让我吃惊的事情。我不得不说,一听这话,我心目中对汤姆·索亚的评价矮了一大截。我简直无法相信这话:汤姆·索亚,要去偷黑奴!
“哦,你在瞎说吧!”我说,“你是在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那好吧,”我说,“管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如果有人说到一个逃跑的黑奴的事,你一定记住,他的事儿,咱俩谁都一点也不知道。”
然后我们就把箱子放到了我的车上,接着就赶着车分道走了。但当然了,我因为一肚子高兴,又只顾着想心事,早就把慢慢驾车这码子事丢到脑后了,结果我回家要比正常时候早多了。老先生正好在门口,结果他说:“嘿,真了不起!谁能想到,这匹母马原来这么能跑?刚刚真该记一下它出发的时间的。而且它汗都没出,连一根毛上都没有汗。太了不起了。哪怕有人出一百块钱我现在都不卖了,真的不卖。要是以前,十五块钱我都会出手,因为我觉得它也就值那个价。”
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算是我见到过的最单纯、心眼儿最好的老头儿了。但这倒没啥好吃惊的,因为他不但是个农场主,而且也是个传教士,更不用说,在他的农庄后面还有一间巴掌大的教堂呢。那是他自己花钱自己拿原木建的,既当教堂又当学校。他传道时讲得很好,其实可以收钱,但他一个子儿也不收。在南方,像他这样的农民传道士不少,也都跟他一个表现。
过了差不多半点钟,汤姆的大车来到了前院的阶磴前,萨莉姨妈透过窗户看到了,因为汤姆离她才大约五十码。她说:“嘿,又有什么人来了!不知这回会是谁?不管怎么说,相信是个外乡人。吉米(她的一个孩子),跑去告诉丽莎,吃饭的时候再添一副盘子。”
人人都朝前门跑了过去,因为外乡人到来,这种事可不是年年都有的,所以,如果真的来了这么个人,所有的人都会有兴趣,连黄热病都没这么让人注意。汤姆跨过了阶磴,朝大房子这边走过来了,大车掉头朝镇上开去,我们全都挤在前门口,汤姆穿了全套新衣服,又加上我们这批观众,这正是汤姆·索亚亮相的大好时机。在这种场合下,无论做啥,他都是派头十足,而且风度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他穿过院子时连一丝不自在的意思都没有,小绵羊啥的跟他连边都不搭。一点边都不搭。他迈着步子,那股子冷静劲儿,活脱脱是一头威武的大公羊。他走到我们面前,把帽子往上略略撩起,那种优雅从容的样子,就好像那顶帽子是一只盒子的盖子,盒子里面睡了一些蝴蝶,他不忍心打扰它们睡觉。他说:“请问,您就是阿奇巴尔德·尼克尔斯先生吗?”
“不是的,我的孩子,”老先生说,“十分抱歉地告诉你,那个车夫骗了你。尼克尔斯的家还要再往下游走三英里。但是请进,我们欢迎你。”
汤姆回头看了一眼说:“嘿,这家伙跑得快,已经没影了。”
“是啊,他已经走了,我的孩子,你一定得进来,在我们这里吃顿饭,然后我们备车把你送到下游的尼克尔斯家去。”
“哦,不好太麻烦您吧,我觉得这不大妥当。我走去就行了,也没多少路。”
“我们哪能让你走路去,这可不是我们南方人的好客传统。进来吧。”
“快进来吧,”萨莉姨妈说,“这根本就没啥麻烦的,半点都没有。你一定得进来吃顿饭。这三英里地尘土飞扬的,距离可不短,说啥也不能让你走着过去。而且,我一看见你过来,马上就让人把盘子给你准备好了,所以,你如果一定要走,那就太让我们失望了。进来吧,把这儿当成自个儿家一样就行了。”
于是,在他们的盛情邀请下,汤姆非常诚恳、非常有礼貌地谢了他们,然后就进来了。进来之后,他说他来自俄亥俄州的西克斯维尔,名叫威廉·汤普森,说着他又鞠了一躬。
他就这样说了又说,说了又说,胡诌着西克斯维尔镇的种种情况和一切他能编出来的人,这让我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这些东西对于我摆脱困境有啥帮助。最后,趁着还在说话的时机,他探出头来,竟然在萨莉姨妈的嘴上亲了一口,接着就舒舒服服地坐回自己的椅子接着往下讲。但萨莉姨妈跳了起来,伸出手背抹了抹嘴唇。她说:“干啥啊,你这个小兔崽子!”
他看上去有点受伤地说:“夫人,您怎么能这么说呢,真叫人大吃一惊啊。”
“你吃惊,哼,你以为我是谁?我真想——说吧,你亲我一口是什么意思啊?”
他看上去有点像个小绵羊似的说:“我没啥意思啊夫人。我也没想把您怎么样。我——我——以为您会喜欢呢。”
“嘿,你这个天生的傻瓜!”她抓起了那把纺锤,看上去好像费了老大的劲才忍住了没让他的脑袋开花,“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喜欢?”
“哦,我也不知道哇。只不过,嗯,他们——他们——告诉我你会喜欢。”
“他们告诉你我会喜欢。不管是谁告诉你的,那他也是一个疯子。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浑话。说吧,他们是谁?”
“哦,人人都这么说。他们都是这么说的,夫人。”
她在尽全力忍住怒火。她瞪得溜圆的眼睛直冒火,她的手指一动一动地好像要去抓他。她说:“‘人人’都是谁?你把名字都给我说出来,要不然这个世界上的白痴就会少一个。”
他站了起来,样子看上去很难受,手在胡乱摆弄着帽子。他说:“实在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是这样。全是他们告诉我的。他们都是这么告诉我的。他们说要我亲你,还说你会喜欢。他们全都这么说,每个人都这么说。但我真是很抱歉,夫人,我再也不这么干了。不干了,真的。”
“你不干了,你是不是玩真的?你再干一个给我看看!”
“不啦,夫人,我是真心的。我再也不干了,除非你求着我。”
“我会求你!你听着,我这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个小兔崽子呢!就算你能活到玛土撒拉[1]那个不开窍的死脑袋瓜子那么大岁数,也等不到我求着亲的那一天。”
“好吧,”他说,“这确实相当叫我吃惊。不知怎的,我就是弄不明白,明明他们说你会喜欢,而且我也以为你会的。但是——”他顿住了,慢慢地转身回头看,好像他觉得会在什么地方看到一双同情的眼睛,结果他盯住了那位老先生的眼睛。他问:“先生,您觉得她是不是喜欢我亲她?”
“我?我看不吧。我——我——我相信她不想让你亲她。”
然后汤姆的眼睛又像刚才一样地转悠了起来,接着看到了我。他说:“汤姆,你难道认为萨莉姨妈不会张开手臂喊一声‘西迪·索亚’吗?”
“我的上帝!”她叫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话,“你这个该死的小兔崽子,敢这么耍弄我——”接着她就要去抱他,但他把她挡住了,说:“不行啊,不行,你得先求求我才行。”
于是她二话没说就求了他,然后抱着他亲了又亲,然后又把他交给了那位老先生,老先生也抱着亲了他,算是捡了点老婆剩下的残汤冷饭。当大家都安静了点之后她说:“哎哟我的天,我从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惊喜。我们可根本没想到你会来,我们还以为只有汤姆会来呢。姐姐的信里只说到汤姆会来的。”
“因为开始的时候确实只想让汤姆一个人来的,”他说,“但架不住我求啊求的,结果最后她就让我也来了。一边坐船下来,我们就琢磨着,要让你们好好地大吃一惊,结果就让汤姆先到你们家里来,然后我装成个陌生人跟进来。但是萨莉姨妈,看起来这种做法不大对头,陌生人来了准没好事。”
“可不嘛,西迪,像你这样的小兔崽子来了够喝一壶的了。我真该好好地教训你一顿。不知多少年都没人敢这么捉弄过我。但我不在乎。这实在没啥大不了的。只要你能来,这样的笑话弄上一千遍也没关系。好家伙,你演得可真算不错的啦!说真的,你出其不意地亲我那么一下,我还真是被你弄得目瞪口呆呢。”
我们就在正房和厨房中间那道宽敞、开放的大过道里吃午饭,饭桌上放着的东西足够七口之家大吃一顿的,而且全是热乎的,没有松松垮垮的老肉,这种东西在潮湿的地窖里的碗柜里放了一整夜,早上吃起来就像嚼不动的老牛筋。西拉斯姨夫在吃饭前做了一次长长的祷告,但有这么一顿好的吃,听听祷告也值了。而且那些食物都烧得很热,祷告完了也一点没凉,不像我过去常见到的那样,一通祷告把饭菜都弄冷了。整个下午我们都在聊天,我和汤姆一直都在仔细地听,但没听到啥有用的东西,因为他们一点没说到逃跑的黑奴的啥事,而我们也不敢挑起话头。不过到了夜里吃晚饭时,一个小男孩儿说:“爸爸,让汤姆和西迪跟我去看表演行不行啊?”
“不行,”老头儿说,“我看不会有啥表演了。就算有你们也不能去,因为那个逃跑的黑奴把那个流氓剧团的一切都告诉伯顿和我了,伯顿说他要告诉大家伙。所以我觉得,他们早就已经把那两个胆大包天的恶棍轰走了。”
原来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但我也没法子。汤姆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里睡同一张床,于是一吃完晚饭,我们便借口累了,道了晚安后就直接上床了。但不一会儿,我们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顺着避雷针下来跑到了镇上,因为我不相信任何人会暗示国王和公爵逃跑,所以如果我不快点让他们跑,他们肯定会遇到麻烦的。
汤姆在路上把什么都讲给我听了,说到他们认为我遭到了毒手,而且我老爸没过多久也不见了,还有吉姆逃跑弄出了的轰动。而我也把《皇家无敌》这个流氓剧组的事都告诉了汤姆,而且虽然时间不多,我也把我坐筏子旅行的事尽量讲了一些给他听。但就在我们到了镇上的时候,我们看到好大一伙人,他们打着火把,愤怒地一边大呼小叫,一边吹号敲白铁锅,闹出了好大的动静。我们跳到路旁让他们过去了,接着就看见被他们逮到的国王和公爵,只见他们骑在杠子上。我知道这是他们,哪怕他们全身都是柏油和羽毛,看上去全没一点人样儿:他们看上去就像是一对巨大的古怪羽毛,就是当兵的插在头盔上的那种。我看着这一切感到很恶心,为这两个可怜的恶棍感到难受。看到他们这副惨样,我觉得我再也没法恨他们了。这样的事儿看上去实在吓人。没想到,人类相互之间竟然能够这么残忍。
我们知道自己来晚了,什么忙也帮不上了。我们问了几个跟在队伍后面的人,他们说这些人都装成啥都不知道的样子去看表演,全都静悄悄的啥都不说。一直等到那个可怜巴巴的老国王装疯卖傻地演到一半的时候,这才有人发出了信号,于是大家一哄而上,抓住了他们。
我们回家去了,我也不像以前那么觉得急急忙忙的了,只是觉得情绪低落,好像有些没脸见人,就像自己做错了啥似的,尽管我实在没干啥坏事。但情况往往就像这样。不管你做得对还是不对,其实一点差别都没有。一个人的良心根本不讲理,总是咬着你不放。要是我有一条黄狗,它的良心也跟人一样,那我干脆就会毒死它算了。你的良心在你身上占了最大的地盘,但它还是一点好事都不干。汤姆·索亚也这么说。
[1] Methusalem,《旧约圣经》中记载的人物,活了九百六十九岁,是传说中最长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