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用谎话祈祷不起作用(1 / 1)

好几天我们都不敢在任何一座镇子边上停下来,而是一直沿着大河向下漂流。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气候炎热的南方,离家已经好远好远了。我们已经看到了长着西班牙铁兰的树木,它们从树枝上垂了下来,活像灰白色的长胡子。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生长的生物,它让树木显得庄严、惨淡。俩骗子现在认为他们已经脱离了危险,开始考虑怎么再到镇子里骗钱了。

第一回他们做了戒酒演讲,但赚回来的钱还不够这俩货买酒大醉一回的。然后他们在另一个镇子里开办了一所舞蹈学校,但他们的舞跳得还没有袋鼠好,结果他们刚上去跳了一圈,好多镇民就坐不住了,跳上去把他们从镇上撵了出去。下一次他们办演讲班,可没多久就遭到镇民痛骂,只好灰溜溜地逃了出来。他们试过传道、催眠、治病、算命,啥都来上一点,但干啥似乎都没交到好运。他们几乎花光了自己攒下来的每一块铜板,只能躺在筏子上顺水漂流,整天一门心思琢磨这琢磨那,半天一句话不说,看上去面色沉重、绝望。

最后他们总算不那么愁苦了,开始躲在窝棚里小声嘀咕些啥,讲一次悄悄话花上两三个钟头。吉姆和我都有些担心。我们不喜欢这个样子。我们估计他们肯定打算整点更野蛮的名堂。我们在那里想来想去,最后认定,他们或许正在计划闯到别人家里或者商店里打劫,或者就是造假币或者什么别的。这让我们感到非常害怕,决定绝不参与这种事情。如果他们的计划会把我们牵连进去哪怕一点点,我们就会离开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话说有天一大早,我们来到了一个叫皮克斯维尔的很穷的小镇子。我们把木筏藏到了一个很安全的好地方,在镇子下游大约两英里地。国王一个人上了岸,让我们全都躲起来,说他要去镇子上探探风,看看有没有哪个人知道有关《皇家无敌》的风声。(我心里想:只怕你是想找一座房子打劫吧。等你这回闯了大祸回到这里,你会摸不清头脑,不知道我、吉姆和筏子到哪里去了。然后你一辈子都别想再见到我们了)他说,如果他到中午还没回来,这就说明啥问题都没有,公爵和我就可以到镇子上跟他会合了。

于是我们就在筏子上等着。公爵一副十分担心的样子,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的,看上去很不耐烦。不管为了啥事儿,他都不停地责备我们,好像我们干啥都是错的,他全都要找碴儿。这俩家伙肯定在谋划啥坏事。到了中午国王还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至少事情跟以前有点不一样,没准儿我们可以找个机会把他们甩了。就这样,我和公爵向上游方向的镇子走去,在那里找国王。没多久,我们就在一个乱糟糟的小酒吧的后排房间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喝醉了,有几个二流子正在耍弄着他寻开心。他拼了老命地咒骂他们,威胁他们,但他实在醉得太厉害了,只能口头上说说,根本没法把他们怎么样。公爵开始喊他,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开始与他对骂。后来他俩真的厮打起来了,这时我觉得我们的机会来了,便一溜小跑出了酒吧,像一只小鹿那样迈着大步,踏上了河边的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机会到了。我下定决心走得远远的,让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们。我总算来到了停靠筏子的地方,虽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但还是满心高兴地大喊了一声:“开船了,吉姆!我们甩掉他们了!”

但没人回答,也没有谁从窝棚里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大喊了一声,然后又一声,接着再喊了一声。我在林子里的这边跑到那边,高声叫着,喊着他的名字,但一点用也没有。老吉姆不见了。我坐下来,哭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但我没法老是坐着干等。我马上就三步并作两步地往路上走,边走边想该怎么办。结果我刚好跟一个男孩儿走了个对面。我问他看没看见一个外来的黑奴,还比比画画地说了一遍吉姆穿的是啥衣服。他说:“见到过。”

“在哪儿?”我问。

“是在河下游两英里的西拉斯·菲尔普斯家里。他是个逃跑的黑奴,他们抓到他了。你在找他吗?”

“我找他干啥!一两个钟点前,我刚好在林子里遇到了他,结果他说,如果我大叫大嚷,他就把我的心肝抠出来。然后他叫我躺到地上不准动。我只好照着做了。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待在那里,不敢出来。”

“哦,”他说,“你现在不用害怕了,因为他们已经逮到他了。他是从下游南方好远的哪个地方跑出来的。”

“他们总算把他给逮住了,这是件大好事哇。”

“可不嘛,我也这么说!有人悬赏两百块钱抓他呢。简直就像是在路上捡到的一样。”

“是啊,确实如此,如果我是个大人,能把他抓住,这笔钱就是我的了,我是第一个看到他的呢。是谁抓到他的?”

“是个老头儿,外乡人,而且他用四十块钱就把那个黑奴给卖了,因为他要到河上游去,没法等。你想想看吧!要是我就肯定等了,哪怕七年我也等。”

“我也一样,次次都会等,”我说,“他卖得太急了,没准四十块钱都不值呢。如果他为了这么点钱就放弃领赏的机会,没准儿其中有啥猫儿腻。”

“但其实真的值啊,事情一清二楚。我都看见那份广告了,上面把他的情况说得一点都不差,简直就像一份图片一样,里面还说,他是从下游新奥尔良的一家农庄来的。没错,先生,这可是实打实的生意,不会有啥猫儿腻的。嘿,你有烟叶吗,让我嚼上一口行不行?”

我半点烟叶也没有,于是他就走了。然后我就回到了筏子上,钻进窝棚里考虑这件事,但我怎么也想不出该怎么办。我想来想去,把脑袋都想疼了,但还是没有想出办法来。我们经过了这么长的旅途,还一起为那两个恶棍干了这么多事情,但最后全都是白费劲。一切都砸了锅,全毁在那些狼心狗肺的坏蛋手里,他们就为了四十块钱,就要让吉姆一辈子再做奴隶,而且是在陌生人手里当奴隶。

我曾经想,如果吉姆终归要做奴隶,那还不如就让他在自己的家乡当奴隶,那还可以跟亲人在一起,这比他现在的情况要好一千倍。所以我可以写信给汤姆·索亚,要他告诉华生小姐吉姆现在在哪儿。但我想到了两个原因,所以很快就丢开了这个念头。因为第一,华生小姐肯定会发火,会讨厌他,因为吉姆从她那里逃跑,做出了对她忘恩负义的丑事。她很可能会二话不说,又把他卖到河下游去。就算她不卖,大家都会自然而然地因为他背叛主人而瞧不起他,总是会为此羞辱吉姆,让他感到难受,处处被人瞧不起。还有一个就是关于我自己的事!我这么一写信,人人就都会知道,哈克·费恩在帮助一个黑奴争取自由。如果今生今世我再看到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人,那我的脸根本就没地方搁,会羞得恨不能跪在地上舔人家的靴子。情况往往就是这样:如果有人干了件下流事,他就总是不愿意承担责任,觉得只要不被人知道,那就不会丢人现眼。我现在正是这种情况。我越是这么想,我的良心就越是折磨我,我就越觉得心里难受得慌,觉得自己卑鄙可耻。最后我突然醒悟了:原来天上的上帝他老人家一直盯着我呢,现在他就是在用这样的新问题来打我的耳光,让我知道,自从我从一个从来没有亏待过我的可怜老妇人那里偷走了一个黑奴以来,就一直有人看着我做的一切,现在他就是在告诉我,他不会让这种邪恶的事情继续下去了。我被这种想法吓坏了,几乎一跤摔倒在地上。接着我就想尽一切方法,为我做这样的丑事找借口,比如说我从小就没有受过啥教育,因此不能过多地怪罪我。但有什么声音一直在我心中告诉我:“不是还有主日学校吗,他们能在那里给你挺好的教育。如果你去了那里,人们就会告诉你,要是你像这样帮助一个黑奴,你就会永远遭到地狱火的焚烧。”

这把我吓得浑身发抖。我几乎下定决心祷告,想看看我是不是可以改邪归正,变成一个好些的孩子。于是我跪下了。但我不知道该说些啥才好。为啥我想不出词儿来呢?因为要想欺骗他是没有用处的。想欺骗自己也同样没用。这是因为我的心本来就不诚,这是因为我站得不正,这是因为我在两面三刀耍鬼心眼。我假装说我不再犯罪,但在心眼里还在继续犯最大的一桩罪。我想在嘴上说我要做正确的事,干净的事,还要写信告诉黑奴的主人他在哪里;但在我的心眼里头,我知道这是谎话,他也知道。你没法用谎话祈祷,我发现了这一点。

所以我有一大堆麻烦,多得不得了。我不知道该干啥才好。最后我有了一个想法。我说,我要去写那封信,然后看看我是不是能够祈祷。哇,这效果简直好得吓人,我立刻就感到舒服多了,这真叫人吃惊,我啥麻烦都没有了。于是我高高兴兴,满心激动地拿起了纸和笔,坐下来写道:

华生小姐,你的逃跑了的黑奴吉姆在河下游皮克斯维尔镇南面两英里的菲尔普斯先生家里。如果你把赏金交给他,菲尔普斯先生会把他抓到的吉姆还给你。

哈克·费恩

我感到好多了,似乎一生中头一次感到,我已经把所有的罪恶洗得一干二净了。我知道我现在可以祈祷了。但我并没有马上就去做这件事,而是放下了纸,坐下来继续想一想。我想到,过去发生了这么多不好的事儿,我只差一步就会下地狱了,而现在事情有了变化,这是多么让人高兴的事儿啊。我还在继续想。我想到了我们一起顺着大河向下漂流的种种事情,我一直能够在眼前看到吉姆。无论是白天或者是晚上,有时候是月亮地儿,有时候刮大风下大雨,而我们顺流漂**,说话、唱歌、哈哈大笑。但不知怎的,我就是没法对他硬起心肠来,而总是想到他对我做过的好事。我能看到他一夜值两份岗,就是为了让我能多睡一觉。我能看到,当我从大雾里出现时他有多高兴。还有,在世仇大战以后,我从沼泽地里出来,又走到他面前了,那时他又是多么高兴啊。以及这一类事情。他总是叫我小宝贝,宠着我,为我做一切他能想到的事情,让我想到他对我的各种好处。最后我想到,有一天一伙人到了木筏边,我告诉他们木筏上有人得了天花,结果救了吉姆的命,他当时对我感激得不得了,说我是老吉姆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当时他也只有我一个朋友。这时我刚好看着周围,看到了那封信。

这事可真难决定啊。我把那封信拿起来放在手上。我哆嗦着,因为我必须做出决定,要在两件事里面选一件,而且我知道,选定了这一辈子就没法回头了。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憋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好吧,那就这样了,我下地狱就是了。”接着我就把那封信撕了。

这是可怕的想法,可怕的话,但我就这么说出了口,说出来就再也不变了,再也没啥改过自新的想法了。我把这件事一下子扔到脑后去了,说自己还是得回头走邪路,因为我一直以来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干这种事我也最拿手,其他的都不行。我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开始计划,把吉姆偷出来,让他不再当奴隶,哪怕以后还有比这更坏的事,我也会去干。既然我从现在开始就要当坏人,而且要永远当坏人,那我坏也要坏出点名堂来。

接着我就坐下考虑该怎么干,脑子里转悠了好多不同的方法。最后我选了一个最适合我的方法。我看准了河下游一段路上的一个小岛,上面长着好多树。于是天一黑,我就悄悄把筏子划过去藏起来,然后钻窝棚睡了一整夜。我天没亮就爬了起来,吃了早饭,穿上从店里买来的新衣服,又把别的衣服和一些其他的东西卷成一个包袱,接着就拎起包袱跳上独木舟,朝岸上划去。我估摸着菲尔普斯的家在哪里,就在稍微下游一点的地方上了岸,接着把我的包袱藏在树林里。然后我在独木舟里灌上水,又放上石头,沉在离岸边锯木厂不远的地方,是在一条水流的入河口下面,离入河口大概四分之一英里。这样,只要需要了我就找得着。

然后我就沿着路走着,在经过锯木厂时看见那里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菲尔普斯锯木厂”。再往前二三百码就是农民住的房子了。我一直注意看着周围,但谁也没看见,尽管这时天已经大亮了。这我倒不在乎,因为我现在谁都还不想见,只想看看周围的情况。按照我的计划,我应该从镇子那边过去,而不是从下游过去。于是我只是看了一阵子,然后就继续朝镇子走过去了。没想到,我在镇子上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公爵!他正在张贴一份上演《皇家无敌》的广告,也和以前一样,说是只演三个晚上。这俩骗子真是胆儿够肥,脸皮也够厚!我当时正好跟他走了个脸对脸,所以也来不及躲开了。见了我他看上去很吃惊。他说:“你……好!你是从哪儿来的?”然后他好像挺高兴挺热情地问:“木筏子呢?你把它藏好了没有?”

我说:“啊,我刚好想问您呢,阁下。”

这时他看上去就没那么高兴了。他说:“你怎么想到要问俺啊?”

“是这样的,”我说,“当我在那家小酒吧里看到国王时,我对自己说:起码得好几个钟头他才能醒过来,这时我们才能把他弄回去,我不如就在街上逛逛等他。这时来了个人,说给我十分钱,让我帮忙把一只小艇划到对岸,带一头绵羊回来,于是我就跟他去了。我们就把绵羊往船上弄。他叫我在船上扯着绳子,他自己跑到绵羊身后推。但那只绵羊劲儿太大了我扯不住,被它给挣脱了跑了,我们就在后面追它。我们没有狗,所以只能在后面跟着跑,一直跑到它累了才行。我们一直到天黑了才把它抓住,然后把它带过了河。接着我就去找木筏子,但到那里时木筏子已经不见了。我对自己说:‘他们碰到麻烦了,只好把船开走了。他们也把我的黑奴带走了,我在世上就这么一个黑奴啊,现在我人生地不熟的,什么财产都没剩下,这日子我真的过不下去了。’于是我就坐下哭了起来。后来我就在林子里睡了一夜。我说,那只木筏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吉姆呢?我可怜的吉姆啊!”

“如果俺他妈的真的知道,哦,俺是说俺真想知道那筏子怎么的了。那头老傻瓜做成了一笔买卖,挣了四十块钱。等到俺们在酒吧里找到他时,那伙混混正在和他对赌,一把五十分,结果除了已经花在买威士忌的钱之外,四十块钱已经被他输得一个子儿也不剩了。昨晚上俺很晚才把他给弄了回去,结果发现筏子不见了。他就说:‘那个小流氓偷了俺们的筏子就把俺们甩了,逃到河下游去了’。”

“我不会丢下我的黑奴跑了的,对吧?除了这个黑奴,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啥都没有了,我就这么点财产啊。”

“俺们还真的从来没想到这一点。其实,俺们已经觉得他是俺们的黑奴了。没错,俺们真的是这么想的。老天在上,就是因为他,俺们的麻烦事太多了啊。于是,筏子也没有了,俺们身上也没钱,俺们没旁的办法,只好再拿《皇室无敌》出来碰碰运气了。俺从那时起就没有喝到酒,嘴巴里干得像个火药桶。哎,你那十分钱呢?快点拿来给俺!”

我手里还有不少钱,就给了他十分钱,但求他去买点吃的,也分给我一点,因为我就剩这点钱了,而且我从昨天起啥都没吃。他啥都没说。接着他猛地转向我说:“你觉得那个黑奴会不会告发俺们?要是他敢这么干,俺们就活剥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告发呢?他不是跑了吗?”

“没的事!那个老傻瓜把他卖了,一个子都没给俺,结果钱还都被他给败光了。”

“卖……卖了?”我一听就哭上了,“他怎么能那么干呢?那是我的黑奴啊。就算卖了,那些钱也是我的啊。他在哪儿?我要我的黑奴。”

“你听俺说,你的黑奴是要不回来了,就这么回事。别在那里哭天抢地了。你听俺说,你想不想去打小报告?见鬼,俺信你才怪。哼,如果你真的告发俺们——”

他没有往下说,但他眼睛里恶狠狠地直冒凶光,这倒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我还在抽抽搭搭地哭着,嘴里说:“我谁也不想告发。不管怎么说,我哪有闲工夫干那事。我还得去找我的黑奴呢。”

他看上去好像有点心神不定,只是站在那里皱着眉头打主意,搭在他胳膊上的海报被风吹得呼啦呼啦地飘。最后他说:“就让俺给你点拨几步吧。俺们要在这里待三天。要是你答应不告发,也不让那个黑奴告发,俺就告诉你他在哪儿。”

我就答应他了,他说:“他就在一个农民家里,那个农民叫西拉斯·菲——”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你瞧,他开始是跟我说实话的,但只要像这么一停,又想上一阵子,我就知道他改变主意了。果不其然。他不会相信我。他想保证让我在三天之内不会妨碍他。于是他没过多久就说:“把他买去的那人名叫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G.福斯特。他住在乡下,离这里四十英里,在去拉法耶特的路边。”

“那没问题,”我说,“我三天就能走到。我今儿下午就去那里。”

“你别今儿下午才去,你现在就走。一点时间都别耽误,路上也别跟人闲扯淡。你就闷着头走道儿,把嘴闭紧了,那俺们就不会找你的麻烦。明白了?”

我等着的刚好就是他这句话,我跟他玩了这么大半天,就是要他这么说。我一心想要他们别来打扰我,这样我就可以照我的计划开始。

“那你就快点去吧,”他说,“你爱怎么跟福斯特先生说就怎么说。没准儿你能让他相信吉姆确实是你的黑奴呢。有些蠢货啥证明文件都不需要,至少俺听说,在南方这地儿就有这号人。然后你可以告诉他,说逃跑黑奴的传单和悬赏都是假的,他没准儿就会相信你。你可以对他解释,说明你开始为啥要这么干。随便你说啥都行,但在到了那里之前,你得给俺捂着嘴一言不发。”

于是我就走了,朝内陆的乡间走去。我没回头看,但我觉得他一直在盯着我看。但我知道,只要我这么走下去,他不会看多久的。我直截了当地走出镇子,在去乡村的路上走了差不多一英里,然后才停了下来,穿过树林子回头走,朝菲尔普斯的农庄走去。我觉得我最好马上就按计划开始,一点时间也不耽误。我想确保在国王和公爵离开之前跟吉姆说上话,让他不告发他俩。我实在不愿意因为他们再出啥麻烦事。我已经受够了这两个家伙了,我希望从此之后和他们再也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