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带来了一位看上去相当体面的老绅士,另外还有一个年轻些的男子,看上去很英俊,右胳膊挂着吊带。我的天,镇上那些人叫啊笑啊,一时闹翻了天。但我觉得这可没啥好笑的,而且我看得出,国王和公爵也都不觉得好玩。我觉得他们的小脸儿也该发白了。谁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公爵完全没有表现出他怀疑出了啥事的样子,还在那里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咕咕咕地叫唤着,好像一把正在咕嘟咕嘟往外倒牛奶的奶壶;而国王呢,他正满脸悲伤地死盯着新来的人,好像觉得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骗子、流氓,因此在灵魂深处感到无比痛心。嘿,他的表演真是一流水准。镇上好多上等人都站在国王周围,让他看到自己是支持他的。那位新来的老绅士看上去完全被搞糊涂了。最后他开始说话了,而我立刻就听得出来,他说话的声音就像是英格兰人的,完全不是国王那种腔调,尽管国王的模仿也算不错了。我说不出老绅士的那些话,也学不来他的腔调,但他转向人群说了起来,大概的意思就是:“这真是一个让我始料未及的惊讶局面,而且我必须诚恳与坦白地说,我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无法面对这种局面解决问题,因为我的弟弟和我突然遭遇飞来横祸。他的胳膊受了伤,而且我们的行李也在昨天晚上出错,被人在不经意间卸到了上游的一个镇子上。我是彼得·维尔克斯的弟弟哈维,那位是他的弟弟威廉,遗憾的是,他既听不到声音也无法说话,而且因为他现在只有一条胳膊能动,所以连手势也做不了多少。我们是名副其实的死者家属,而在一两天后,当我们拿到了行李的时候,我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但在此之前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打算到旅馆里等着瞧。”
于是他和那位新来的哑巴一起走了,而国王笑了起来,竟然还在那里滔滔不绝:“胳膊受伤了,装得像极了,对不对?而且真是方便哪,因为那个骗子还不大会做手势,还得好好学一学呢。行李不翼而飞了!真是诌得像模像样的啊!天才的创造,真能随机应变啊!”
于是他又笑了,其他人也都笑了,但有三四个人没笑,或者有五六个。其中一个是医生,另一个是一位眼睛很亮的先生,拎着一个用地毯材料做成的老式毡子手提包,他刚刚从那艘轮船上下来,正在和医生低声交谈,他们时不时地朝着国王瞥上一眼,并且微微点头。他就是原先去路易斯维尔出差的律师李维·贝尔。另外一个没笑的人是一个强壮的大块头,看上去有些粗鲁,他过来听到了老先生说的一切,现在又在听国王说话。当国王说完了的时候,他说:“嘿,你听我说。如果你是哈维·维尔克斯,那你是啥时候到了这个镇子上的呢?”
“葬礼的前一天,朋友。”国王说。
“那天几点钟呢?”
“傍晚到的,日落前大约一两个钟点。”
“你是怎么来的呢?”
“我坐从辛辛那提来的苏珊·鲍威尔号轮船来的。”
“好吧,那你那天上午怎么又坐着独木舟到了小河湾呢?”
“那天上午我没去小河湾啊。”
“撒谎。”
人群中有几个人跑到他面前,请他不要这样对一位老年牧师说话。
“什么胡诌八扯的牧师,他是个骗子,撒谎惯犯。他今天上午在河湾那里,我刚好住在那儿,对吧?那好吧,我在那儿,他也在那儿。我看见他在那儿。他坐了条独木舟来的,和他一起的还有蒂姆·柯林斯和一个男孩儿。”
医生站出来说:“海因斯,要是你见到那个男孩儿,你能认出他来吗?”
“我觉得我能,但我不肯定。喏,那不就是他吗?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边说边指着我。医生说:“乡亲们,新来的那两个是不是骗子我不知道,但除非我是个白痴,这两个肯定是骗子。我就这意思。我觉得,在我们把一切都弄清楚之前,我们有责任看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来吧,海因斯,大家伙一起来。我们把这俩人带到旅馆里,让他们跟另外那俩人对质。我觉得,不等对质结束,我们就能发现一些事情了。”
可能除了国王的几个朋友以外,其他人的精神头都上来了。我们全都朝旅馆走了过去,这时太阳差不多已经下山了。医生拉着我的手,领着我走。他对我倒是挺和善的,但一直没松手。
我们走进了旅馆里的一个大房间,点起了些蜡烛,还把新来的那两位叫了过来。第一个说话的是医生:“我也不想对这两位太狠了,但我认为他们是骗子。他们说不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同伙。如果他们真的有同伙,这些同伙会不会把彼得·维尔克斯留下的金币拿走呢?这是有可能的。如果这些人不是骗子,他们不会反对把钱拿出来,交给我们保管,到证明他们清白的时候再还给他们。是不是这样?”
人人都赞同这一点。于是我觉得,我们这几个从开始就输了阵仗。但是国王只是看上去很伤心地说:“先生们,俺也希望钱还在,因为俺完全不想妨碍大家公开与公正地调查这个非常不幸的事件。但遗憾的是,钱现在不在俺手上。如果你们愿意,尽管前去查看好了。”
“那么钱到底在哪儿呢?”
“呃,当俺的侄女把钱交给俺保管时,俺拿了钱,把它放在俺床底下的草垫子里。俺不想把它存到银行里,因为俺们只会在这里待几天,俺想床底下是藏钱的好地方。俺们从来没跟黑奴打过交道,所以觉得他们是诚实的人,就跟英格兰的仆人一个样。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在俺下楼以后,那些黑奴就把钱偷走了。俺把他们卖了,但不知道钱已经不翼而飞了,结果他们就安然无恙地把钱拿走了。先生们,俺的仆人可以在这里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
医生和另外几个人喊道:“瞎扯!”而且我看得出来,没有哪个人完全相信他的话。一个人问我是不是看到黑奴偷钱了,我说没看见,我只看见他们轻手轻脚地从房间里出来,然后就赶紧走了,但我从来没想到会出啥事,只是认为他们是担心我的主人醒来找他们的麻烦,所以赶紧溜了。他们只问了我这一个问题。然后医生回头问我:“你也是英格兰人吗?”
我说是的,但他和另外一些人笑了起来说:“胡说八道!”
好吧,然后他们接着就仔细地调查起来了。他们问到了我们里里外外的各种情况。我们在那里待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一个钟头接一个钟头地待着。谁也没说吃晚饭的事,而且似乎谁都压根儿没想到这回事。于是他们就一直这么干下去,干下去。这是我见过的最麻烦的事,一大堆事儿都缠在一起。他们又让国王讲了一遍他的故事,然后让新来的那位先生讲。只要不是偏心眼的白痴,任何一个人都看得出来,那位老先生说的话是真的,国王是在撒谎。没过多久,他们让我说我知道些啥。国王斜眼瞥了我一眼,暗示我该怎么说,于是我就知道,我只要讲那些我觉得是真的事就行了。我开始说到了谢菲尔德,说到我们在那里的生活,说到在英格兰的维尔克斯一家,等等。但我还没讲多少,医生就开始笑了起来。律师李维·贝尔接着说:“坐下吧孩子。我要是你,就不使那么大的劲儿撒谎了。我觉得你不是个经常撒谎的人,所以说起来也不那么顺溜,你还需要多多练习才行。你现在讲得磕磕巴巴的。”
他好像是在为我说好话,我对这个并不在意,我高兴的是自己不用被人架在火上烤了。
医生开始说了点什么,然后他转身对律师说:“李维·贝尔,如果你一开始就在镇子上的话——”这时国王向律师伸出手来,插话道:“哦,原来你就是俺死去的可怜哥哥的老朋友啊?他在信里可没少说你的事啊。”
律师和他握了握手,律师微笑着,看上去挺高兴,他们马上接着谈了一阵子,然后走到一边小声接着谈。最后律师大声说:“那就这么定了。我接受你的委托,把你和你弟弟写的东西递上去,这样他们就知道一切都没问题了。”
于是他们拿来了几张纸和一支钢笔,国王坐了下来,头偏到一边。他咬了咬舌头,胡乱写了些什么。然后他们把钢笔递给了公爵。公爵看上去第一次显得有点不安。但他拿过了钢笔,也写了点什么。接着律师转向另外的两位先生说:“请你和你弟弟写一两行字,然后签上名字。”
那位老先生写了,但谁也读不懂他写了些啥。律师看上去十分吃惊,他说:“哇,这下可把我打败了。”但他从衣袋里掏出了好多旧的信件,仔细检查了一遍,接着又去检查那位老先生的字迹,然后又检查了那些信,最后他说:“这些过去的信是哈维·维尔克斯写来的,而这里是他们的两份字迹,谁都看得出来,信不是这两个人写的。”我跟你说,这时的国王和公爵看上去呆呆的一脸铁青,知道律师弄了个圈套,把他们套进去了。律师继续说:“但这位老先生的字迹呢,任何人也都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来,这些信也不是他写的,事实上,他完全是在胡乱涂画,根本什么都没写。而这些是另外一些信件,来自——”
后来的老先生说:“请允许我做一番解释。除了我在这里的弟弟之外,任何人都无法阅读我的手书,所有的文件都是他替我抄写的。信上的字迹是他的,不是我的。”
“太好了!”律师说,“这是一个非常少见的案例。我这里也有威廉的一些信。所以,如果你能让他写上一两行字,我们就可以比——”
“他的左手不会写字,”老先生说,“到了他能用右手的时候,你就会看出,他的信和我的信都是他写的。你不妨看看这两套信件,它们都是一个人写的。”
律师照做了,然后说:“我相信它们都是一个人写的,即使不是,我现在也发现,这两批信笔迹中的共同点很多,远远超过了我原来注意到的那些。好,好,好!本来我以为我们已经走在破案的路上了,但现在我觉得,那里还不能全算是路,还有一些是草。尽管如此,我想我们还是证明了一点:这两个家伙不是维尔克斯家的兄弟。”他说着朝国王和公爵的方向歪了歪脑袋。
好吧,你知道接着发生了什么事?哪怕到了这时,那个犟得像头骡子一样的老傻瓜还是不肯认输!是啊,他确实不肯认输。他说这种检查根本就不公正。他说他的弟弟威廉是世界上最爱开玩笑的人,刚才根本就没有好好地写字。他说,当威廉用笔在纸上写字时,他发现威廉正在开玩笑。就这样,他越说越来劲,唾沫星子乱喷地接着胡扯着,到后来他自己都开始相信自己说的话了。但没过多久,那位新来的先生便打断了他的话,说:“我想到了一件事。我们在场的各位中,有没有哪位先生帮助收殓了我哥——帮助收殓了已故彼得·维尔克斯先生?”
“有啊,”有人回答,“这事是我和阿布·特纳干的,我们都在。”
然后那位老先生便转向国王说:“或许这位先生可以告诉我,我哥哥胸前的刺青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国王大吃一惊。如果他没法赶紧想办法稳住,他就一定会像遭到流水侵袭的河岸那样一垮到底。我跟你说,这就是那种一下子冒出来的问题,存心要把你一家伙打翻在地,大部分人一听就会蒙了。他怎么会知道那个死人胸前会文些啥东西呢?国王的脸色变白了一点点,这也是他没法控制的反应,再怎么无耻也没办法。房间里静悄悄的,人人都朝前抻着脖子,死盯着他。我心里想:现在他总该扯出白旗投降了吧?继续顶下去啥用都没有了。他投降了没有?我简直不敢相信,他还没有。我觉得,他会就这样死乞白赖地拖延下去,想把人人都拖腻歪了,都想走了,这时他和公爵就可以冲出去逃跑。尽管如此,他还是坐在那里,很快就开始微笑着说:“哼!这个问题确实非常难答啊,对不对!是的,先生,俺可以告诉你,在他胸前文的是啥。这不过是个很小、很细的蓝色箭头,这就是那个文身,如果不仔细看,你根本就看不出来。现在你该怎么说啊,啊?”
说实在的,我从来没见过谁像这个老东西那样,那脸皮真能有城墙那么厚了。
新来的老先生立即转身朝向阿布·特纳和他的同伴,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好像他认为,他这回可逮到国王这头老狐狸了。他说:“喂,你听到他说什么了吧!彼得·维尔克斯胸前有这个图案吗?”
那两个人同时开口说:“我们没看到这个图案。”
“好!”老先生说,“听着,你们在他胸前看到的是三个大写字母P、B和W,字体不大,不很清晰,中间有破折号相连,就是P——B——W,中间那个B代表他的中间名,但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不再用了。”他在一张纸上把三个字母写了下来:“看看吧,这难道不是你们看到的图案吗?”
他俩又说话了:“我们没看见。我们什么符号都没看到。”
好家伙,这下子所有的人全都发火了,他们大声喊道:“他们全都是些骗子!把他们扔到河里去!把他们全都一起淹死算了!把他们抬在杠子上游街!”人人都同时大呼小叫,屋子里乱成一团,简直就像一伙印第安人正在拜鬼。但律师一个高跳上了桌子,他可着嗓门大叫了一声:“先生们,先生们……们!大家听我说一句话,就一句话,请你们静一静!我们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去把尸体挖出来看看。”
人人都马上赞成了。
“好嘞!”大家齐声高呼,马上就要出发,但律师和医生高声叫道:“等等,等等!别放了那四个男人和那个孩子,把他们带着,大家一起去!”
“好着呢!”他们一起大叫,“要是啥记号都没有,我们就把这些家伙全宰了!”
跟你说,我现在真的害怕了。但你瞧,我根本脱不了身。他们抓住了我们,揪着我们一起朝下游一英里半的墓地走去。全镇子的人都跟在我们后面,因为我们闹出的动静太大了,而且当时才晚上九点钟。
我们路过我们住了几个晚上的房子,这时我真希望我没有让玛丽·简到镇外去,因为如果她在,我只要给她使个眼色,她就会出来救我,并且把那两个骗子的真面目说出来。
就这样,我们一大帮人,顺着河边的道路走了过去,吵吵嚷嚷的,活脱脱就像一群野猫。而且更让人害怕的是,这时天上乌云滚滚,闪电开始在空中闪个不停,风也把树叶吹得沙沙颤抖。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大的麻烦和最可怕的危险。我真的被吓坏了。一切都和我原来想象的不一样。我原来以为,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看热闹,因为我有玛丽·简这层保险,只要情况不妙她就可以出来救我,让我得到自由。现在,我只剩下了一个活下去的希望,就是尸体胸前的刺青,如果那里没有刺青——
我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但不知怎的,除了刺青,其他的我啥也没去想。天越来越黑,要从人群中逃跑,现在是最好的时候,但那个壮实的大个子海因斯抓住了我的手腕,从他手上逃走就跟从歌利亚[1]手上逃走差不多。他一直扯着我走,而且他非常激动,弄得我只好跑步才跟得上。
一到了目的地,他们就像一股潮水,呼啦一下子涌进了墓地。到了坟墓前他们才发现,他们带来的铁锨刨开一百座坟都够了,但谁也没想到带上一盏灯。但他们还是借着闪电的亮光干上了掘墓的勾当,同时派了一个人跑到半英里外,到离这里最近的那家人那里借一盏灯来。
他们拼了老命似的挖呀挖的,但这时天色一片漆黑,雨也下了起来,风刮得呼呼响,两道闪电间隔着的时间越来越短,雷声也轰隆隆地响个不停,但这些人对这一切都不管不顾,一个劲地只知道挖个不停。头一瞬间,你还可以看到这一大群人中的每件东西、每个人的脸、每一锨从坟墓上挖起的泥土;可下一瞬间,黑暗便笼罩了一切,你就变成了睁眼瞎,啥都看不见。
他们最后扒出了棺材,开始往下拧盖子上的螺丝钉,这时人们又开始挤上了,他们用肩膀连推带撞,一心要挤进去看个清楚,那种景象你从来都不曾见到。而这一切都发生在黑暗中,所以显得格外吓人。在人群中,海因斯抓住我的手又是拖又是拉,弄得我的手腕子疼得要命,我想他根本就不记得世上还有我这么个人了。他太激动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突然又是一道闪电,呼啦一下,闪电的光把整个天地间照得亮堂堂的。有人大叫了一声:“我的上帝,那袋子金币就放在他胸脯上啊!”
跟所有人一样,海因斯也发了一声喊。他一把丢开我的手,猛然向前扑去,要撞开一条路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在这时,我闪身离开了人群。我朝黑暗中的道路猛跑过去,我当时那种匆忙逃跑的样子谁也没法说清楚。
我跑得飞快。路上就我一个人,再就是幕布一样的黑暗和过一会儿就会出现的闪电的光亮,再加上噼里啪啦的雨点、呼呼啦啦的风声和一声声炸裂空气的雷声。我在路上跑啊跑的,而且你可以压上你的命打赌,我当时跑得像匹野马。
我来到了镇子上。因为有暴风雨,外面没人,所以我也没专门去走后街,串小巷,而是直接上了主大街。当开始跑到我住过的房子附近时,我仔细地看着它。没有灯火,整座房子一片漆黑,这让我感到难受,感到很失望,但我也说不清是为了啥。但最后,就在我马上要从房子旁边跑过时,突然一下子,从玛丽·简住的那间屋子的窗户上射出了灯光!我的心陡然变大了,胀了起来,简直像要炸开了一样。就在这时,这座房子和它所有的一切都被我扔在黑暗中,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眼前了。她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最美好的女孩儿,也是最有胆量的。
从我把镇子抛在下游,而且能够看到沙洲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在仔细地找一条我可以借来用用的小船。就着闪电的光亮,我看到了第一条没有拴上缆绳的小船,我立即跳上船划走了。这是一条独木舟,原先只用了一根绳子拴着。那座沙洲在河中央,离这里还远着呢,但我一点时间也没浪费,马上就使劲地划了起来。最后我总算来到了筏子边,这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一心只想倒在筏子上大口喘气。我却没时间这么干。我一上了筏子就喊道:“快出来啊,吉姆,解开筏子,开船!我的老天爷,总算把他们给甩了!”
吉姆冲了出来,张开两条胳膊朝我扑了过来,他乐坏了。但借着闪电的光,我的眼角瞥上了吉姆,我的心一下子蹦到了嗓子眼,吓得我仰面朝天摔出了筏子。因为我忘了,公爵把他化装成一半李尔王一半阿拉伯淹死鬼的样子了,结果几乎把我的魂儿都吓出来了。吉姆把我捞了出来,接着便一直抱着我,为我祝福什么的,因为我回来了,他简直太高兴了,而且我们甩掉了国王和公爵。但我说:“先别忙啊吉姆,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再说,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再说!快把木筏子放开,让它朝下游漂!”
两秒钟后我们已经向下游漂去了,我又自由了,整条大河上都只有我们自己,没有人来打搅我们,这种感觉真不赖。我忍不住在筏子上来回走了几圈,蹦蹦跳跳,而且我想都没想就这么干了。但我才跳到了第三下,就听到了我特别耳熟的声音。我憋了一口气,仔细地听着,等着。没错,就在下一次闪电照亮了水面时,我看到了那俩家伙,他们正在使劲地划着小船,小船吱吱嘎嘎地在水面上划过来了!正是国王和公爵。
于是我浑身的劲一下子全跑光了,只剩下在木筏的筏面上躺着的份儿,不再想法逃走了。全靠这么做,我才没哭出声来。
[1] Goliath,《圣经》中被以色列王大卫杀死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