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英雄至此,何必英雄(1 / 1)

好诗好在哪里 都靓 2461 字 4个月前

在讲古代诗人时,我心中常有一种感情,叫“不忍”。因为我已经先于我的读者、我的听众知道了他一生的**气回肠和寂寞苦楚,故而我要一次次用自己的力量,去重新刻画他的形象,勾勒他的轮廓,将他生命的质感和重量,千千万万次地传达。我不忍,在于害怕把他讲得浅薄狗血,唤起别人廉价的同情;我不忍,也在于站在全知视角的我,已经洞悉一个人生命的所有伏笔和走向,却仍旧无力改变。他们都曾真实地存在过,爱过,恨过,怅惘过,得意过,他们的歌哭笑泪就挥洒在这片土地上。

这一切都是真的。

成为英雄

1140年,此时距离靖康之变已过了十三个年头。所谓靖康之变,指的是靖康二年金朝南下攻取北宋首都东京汴梁,掳走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导致北宋灭亡。这时北方大片区域沦为金国土地,一时家破人亡,流民遍野。当时的人们,运气好的,顺利南下安家;运气差的,在战火流离中丧生。而这二者之间的,难说幸运,亦难说多舛,土地根系深重,带不走,只能留下各安天命。有权的,或侥幸被俘,遇上大恩,还能得个一官半职;没权的,被抓壮丁沦为奴役,妻离子散。岁月从此逝,一川分千江,历史的一个褶皱就轻易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这一年五月的一天,在山东济南历城一户姓辛的家族中生下一名男婴。他的爷爷辛赞因为极其敬重钦慕西汉名将霍去病,想到如今国土沦丧,便将热血抱负寄托在了这个孩子身上,为其取名辛弃疾。

辛赞当时因为族人众多,便没有选择南迁,而是留在沦陷区图存。但他一心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冲上战场,为国捐躯。在辛弃疾小的时候,爷爷便经常拉着他出门登高望远,指画山河。辛弃疾一边看着脚下的土地,一边听着口若悬河的爷爷讲历史,报国热情自此深埋心中。平日里,他既苦练武艺,又熟读兵法,兼学古文诗词,文武双修,为的就是有一日能派上用场。在他十四岁时,以进京赶考为由去燕山考察地形;十七岁时二进燕山,亲手画地图,为日后做准备。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二十一岁的辛弃疾聚集了当地两千多名热血男儿,参加了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而辛弃疾因为读书能文,在队伍中担任掌书记。

当时队伍里有个叫义端的和尚私自盗走了军中的大印,准备献给金兵,以谋个一官半职。可偏偏掌管这军印的就是辛弃疾。他一来有职责在身,二来刚正不阿,最恨背信弃义之徒。知道此事后,他连夜骑马捉拿义端。于是就有了接下来这样充满江湖电影气息的场景。

月光皎洁,照着大河两端,山林曲径通幽,一路铺着银光。从远处看,两人骑马而奔,一前一后,前面跑的那个光头,满脸慌张,时不时回首张望;后面追的那个少年,一手拉着马缰,一手持着一柄寒光剑,怒发冲冠。眼看着就要被追上,和尚大慌,一个回马枪甩了过去。少年面不改色,一个闪避,抬手一剑刺穿对方胸口,那人随即倒地。这少年就是辛弃疾,勇猛无畏。

而真正让他声名鹊起的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当时金军内乱,完颜亮在前线被部下所杀。金军北撤时,辛弃疾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欲以合力之势围攻金军。但在返程途中,他得知张安国投敌叛国,并将耿京杀害。血气方刚的辛弃疾怒从心起,亲率五十名骑兵前往捉拿叛贼。他以雷霆万钧之势,从五万之众的金军大营活捉张安国,又千里狂奔至建康,将其交给南宋朝廷处置。

此战一出,辛弃疾声名大振,自此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回过头来看,这既是英雄的起点,却也是英雄的顶峰。

苟且梦想

1164年,二十五岁的辛弃疾因为战功被任命为江阴签判,从北边的沦陷区迁居南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本想着能就此领兵作战,收复失地,却没料到一切事与愿违。

二十六岁时,**慷慨的他便向刚刚即位的宋孝宗献上了著名的《美芹十论》,从审势、察情、观衅、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微、久任、详战等方面,陈述自己的用兵之道,希望能够获得新皇帝的信任,实现复国中兴的理想。然而,平生以气节自负、以功业自诩的辛弃疾,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将会面对怎样的宦海危途。当时南宋朝廷对“归正人”心有嫌隙,不甚信任。所谓“归正人”,也就是投归正统之人,指的是那些从外邦返回本朝的人。而辛弃疾来自北方金国统治区,而且其祖父辛赞曾在金国任职。这样的出身,让他很难获得统治集团的信任。

因此,即便他一次又一次地证明自己的文韬武略,依旧不得重用。南宋朝廷先后把他派到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担任转运使、安抚使一类重要的地方官职,负责治理荒政、整顿治安,英雄一生也只能唱着孤寂的挽歌。

几年后,他登建康赏心亭,回望昨日梦想,如今已然成灰,悲愤地写下了那首《水龙吟》: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休说鲈鱼堪鲙。尽西风、季鹰归未。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这个时候,他或多或少会再度回忆起,那个十七岁时二进燕山的少年,以及二十五岁时于万人之中擒贼的侠士。豪烈以歌,悲壮以啸,纵使“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终究“无人会、登临意”。

另一方面,他在这个时候认识了同样来自北方的范邦彦。范邦彦之前是北方一县令,遭遇战乱,举家南迁。因为境况相似,他们便互相扶持。范家有一女,名叫范如玉,白璧无瑕,知书达礼。辛弃疾对其一见倾心,与之结为夫妇。

人生总不至于处处事与愿违,即便官场失意,就生活而言,辛弃疾还是掀开了新的篇章。他的生活比起从前在沦陷区过的日子,要舒适惬意得多。

田园牧歌

辛弃疾四十一岁时任调江西安抚使,开工兴建带湖庄园。他根据带湖四周的地形地势,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因此,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并以此自号“稼轩居士”。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所以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果然,同年十一月,由于受弹劾,辛弃疾被罢官。此时带湖新居正好落成,辛弃疾回到上饶,开始了他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此后二十年间,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

平日里他最爱喝酒,有时醉倒松树边,对着松树说“我没醉”。时而风吹松动,他还以为是对方要扶他,便“以手推松曰去”。妻子范如玉看在眼里,只是默默照顾他,在酒醒后拿他打趣。担心他酒喝多了伤身,范如玉便摆出“妻威”,要求他戒酒。辛弃疾呢,表面上答应,背地里却偷喝。后来被抓现行,羞愧难当的他在家里墙上写满了感谢妻子提醒的诗句。

某一年的元宵佳节,辛弃疾和夫人一同游玩赏灯,车马来往,人群川流不息,他们只循着热闹去,却在热闹之中,两两失散,于是有了这首传诵千古的词篇: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青玉案·元夕》)

这首词到底在写什么,自古以来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情爱艳遇,有人说是报国无门。于人于国,于情于忠,皆难断,我们也只能透过他的人生观望。他这一生所书写的大多是求而不得:遗落故土,渴望中兴而不得;领兵作战,报效国家而不得;上书陈情,大展雄才而不得。如今这元宵佳节失落人海,佳人何处寻?混沌之中求希望,不正像他这前半生一般吗?“众里寻他”,这“他”便是毕生所求。至于求的是佳人还是报国,又何须那么分明?

在乡下也是好的,远离朝堂,少了诸多钩心斗角的烦恼,对一个武人来说是一件幸事。他有意效仿陶渊明,过些清静的日子。我至今觉得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美好回忆数之不尽,那是与城市喧嚣所完全不同的热闹。群山环抱夜空,漫山遍野传来风吹谷物的簌簌声,多的是蟋蟀、青蛙、夜莺和鸣;赶上时节,萤火虫成群结队组成绿色的篝火。这样的景致,只有在乡下能看到。

辛弃疾在上饶时便写了很多描写乡村生活的词句,比如最出名的《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想想看,清风明月,疏星微雨,夜行乡间,卸下警惕,步子轻轻,耳边不再是刀剑拼杀,只听见夏夜蝉鸣起奏,蛙声附和,内心一片澄澈温柔,这样的生活总能治愈一颗疲惫求索的心灵。我是真心喜欢这个时候的他。盖世英雄背后的柔情,微妙又恰到好处的反差。试问,谁会不喜欢呢?

古时每逢社日,也就是祭祀土地神之日,有分社肉的习俗。辛弃疾会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到邻居家里,笑呵呵地跟人家道谢,带一碗社肉回去。趁着夫人没看着,从床头取出自家酿好的白酒,就着肉,偷偷地痛痛快快地喝几杯。

他还会亲自在园里种上梨树、枣树,享受躬身劳动的喜悦,想来以前陶渊明为什么总是要辞官归田,这样的快乐他大概也多少能了解体会了。有时会碰上村里一群贪吃玩闹的小孩,拿着长长的竹竿打果子偷吃。他也不生气,远远地在树下藤椅上坐着,用手撑着脸,静静地看着。家人要去赶,他反倒拦着他们。这时他写道:“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一派岁月静好的样子,幸福大抵如此。

梦里看剑

一年冬天,好友陈亮顶风立雪,前来看望辛弃疾。晚上他们纵酒畅谈天下事,指点利弊。此时,他们都是落寞之人,一生抱负,不为所用;说的全是酒后真言,各自委屈。待到睡去,这个陈亮却突然一惊,想起刚才自己言多有失,害怕辛弃疾酒醒后杀他,便半夜盗马而逃。等辛弃疾醒来后得知此事,简直失望难过极了。他与陈亮相识多年,陈亮曾经得罪权贵,自己还设法救过他,如今却也难以推心置腹。是这世道弄人还是人心叵测?他只觉悲烈。于是便有了那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表明心志: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千百年来,世人读此词句时皆千百情绪。惊的是英雄点兵,叹的是醉里看剑,喜的是功成名就,流芳百世,悲的是大梦初醒,一切成空。

越到晚年,辛弃疾心境越发悲怆凄凉。这也许跟身体每况愈下相关,年老力衰,对于身边万事万物皆有有心无力之感。“甚矣吾衰矣。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余几。”人生向晚,知交零落,白发空垂。即便是辛弃疾也难逃自然常理,妩媚、狷狂之词读来只觉黯然。此时他的词中,少了少年英气,多了暮年勉强,读着让人动容。每次读到这里,我总会想起那个在月夜骑马追凶的侠客少年,铁骨铮铮,意气风发,那是他真正的黄金时代。而如今,身体和岁月都在如实向他反馈,那段年华已去了。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经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命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他兴高采烈地跑去觐见宋宁宗,慷慨激昂,大发豪言,认为金国“必乱必亡”,而宋室复兴有望。这一刻,他像极了那个二十五岁时刚刚来到南宋的血气方刚的少年,勇敢无畏,充满热望和胆气。

他知镇江府时,登临北固亭,四下无人,他悄然回望一生,写下了那首千古传唱的名篇《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再次悲叹这一生的境遇: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此次一叹,终成绝唱。两年后,他等到了朝廷的诏令,起用他为枢密都承旨,命令他速去临安府赴任。然而此时一切晚矣,他病重卧床不起,上奏请辞。几个月后,他耗尽了生命最后一丝气力。据说在他临死前,仍大喊着:“杀贼!杀贼!”

回看他这一生,少年峥嵘,锐不可当,于万人之中擒贼,何等豪烈;中年归隐,从此望断天涯,做那乡村老翁,夕阳下痴看顽童,独吞愁绪,尝尽岁月平淡;而晚年落寞,犹如强弩之末,消亡已注定,但仍要勉强。他耗尽了毕生,最终还是没能盼到他梦里的千秋。英雄至此,何必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