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尔斯·格罗斯将系列性强奸犯的行为概括为四种主要类型及两种次要类型。主要类型有:权力确信型、权力判断型、愤怒报复型、愤怒刺激型。之所以从众多强奸犯类型中分出次要类型,是因为这些罪犯的最初意图并不是强奸。次要类型的强奸行为分为:机会主义型、团伙强奸。
1985年5月1日下午3点38分,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市警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这是一起绑架案,报警者是一名叫罗伯特·史密斯的男人,他告诉警方,自己的女儿莎莉·费伊·史密斯很可能在家门前的信箱旁被绑架了。
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便迅速赶到了案发地点,案发现场也因为罗伯特有意识的保护而具有重要的分析价值。在案发现场,警方一眼就看到了莎莉的座驾,这辆车还在启动中,驾驶位旁的车门大开着,莎莉的手包还放在座位上。罗伯特还告诉警方,他出门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而且四周也没有可疑的人或者车辆。
警方结合罗伯特所提供的线索,推测出莎莉被绑架的全过程:当天下午,莎莉在社区附近的一家购物中心见过男友理查德之后便驱车回家。到家后,莎莉将汽车停靠在家门口信箱旁的私家车泊位上,准备去信箱中查看一下有没有自己的邮件。
绑匪就在这一刻出现,他接近莎莉,随后将其绑架(很可能是被威胁,比如用枪胁迫)。在仔细勘查过案发现场并盘问了罗伯特等人之后,警方排除了罗伯特和他的亲朋好友涉案的嫌疑。
这起绑架案被公布之后,整个哥伦比亚上下一片哗然,要知道这种发生在家门口的绑架案是哥伦比亚市从未出现过的事情,是谁绑架了这名美丽的金发女郎?这起绑架案严重影响了哥伦比亚的声誉。因此,警局迅速组织了一次南卡罗来纳州规模最大的搜救行动,他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起案件破获。
罗伯特·史密斯借助公共媒体向绑匪“喊话”,他告诉绑匪,自己愿意答应绑匪提出的任何条件,只求绑匪能够将莎莉还给他。就在警方四处搜救的时候,一个自称绑匪的人拨通了罗伯特的电话。
讲话男子的声音很怪,他告诉罗伯特是他绑架了莎莉。为了证明他就是绑匪,这名语气怪异的男子告诉罗伯特,莎莉被绑当天穿的是红黑两色的内衣。听到这句话之后,莎莉的母亲马上向绑匪求情,她告诉绑匪,莎莉有糖尿病,必须按时吃药。但绑匪丝毫不为所动,他甚至没有提出任何释放人质的条件,只是告诉罗伯特一家,在今天晚些时候,他们会收到一封信。
在得知这次通话之后,当地的治安官吉姆·梅茨感到非常担忧,他迅速给驻扎在哥伦比亚市的FBI分部打了电话。特工吉姆·艾特和罗恩·沃克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十分肯定地告诉治安官,绑匪一定是一名“经验老到”的危险人物,莎莉很可能会在今晚惨遭毒手。
特工们认为绑匪应该是在购物中心看到了莎莉与理查德接吻的画面,随后产生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欲望。这种欲望迫使绑匪尾随莎莉返家,如果在此时莎莉有所察觉,及时甩掉对方或者在她停车的时候恰巧有其他车辆从附近经过,那莎莉就不会被绑架。但是如果犯罪事实已经发生,那这种类型的绑匪是不会放过莎莉的。
特工们在罗伯特家里的电话上安装了录音设备,他们期待绑匪能再次打来电话。1985年6月1日,罗伯特收到了一封莎莉致家人的手写信,在这封有两页内容的信件中,莎莉坦然而又满怀思念地向家人转述了自己对他们的爱,她告诉家人不要因为自己的离去而影响到生活,她的灵魂会与家人同在!这是多么坚强勇敢的一个女孩!
就在史密斯一家惶惶不安的时候,特工们发现这封信上标注的时间是凌晨3点10分,这让他们认定,这起绑架案很可能已经演变成了一起谋杀案,但莎莉的家人仍然抱有一线希望。
6月3日下午,罗伯特再次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在这次通话中,绑匪询问罗伯特是否收到了信,并得意扬扬地说:“这下你该相信我了吧?”为了确定莎莉是否遇害,罗伯特回答道:“我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你,因为我从来没有听到莎莉的声音,我需要知道莎莉是否安全。”
面对罗伯特的要求,绑匪却阴阳怪气地让罗伯特再等两天,随后便挂断了电话。6月3日晚,绑匪再次拨通了罗伯特家的电话,他告诉罗伯特,莎莉还活着并且莎莉的肉体、精神、感情、心灵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了。
绑匪还在电话中暗示他有可能会放莎莉一条生路,但当莎莉母亲要求绑匪保证她的安全时,绑匪只是声称莎莉得到了保护,最后绑匪还在挂断电话的时候说了一句:“上帝也会保佑大家。”FBI的特工们从电话录音中听出,绑匪其实并没有说实话,他之所以跟莎莉的家人通话,应该是有其他目的。
虽然警方查到绑匪是用公共电话亭内的电话和罗伯特通话,但绑匪非常狡猾,他每次都会去不同地方使用新的公共电话,这让警方很难确认绑匪的位置。如果想要通过电话信号确认绑匪所处的位置,那罗伯特就要保证和绑匪的通话时间达到15分钟。
为了做到这一点,FBI的特工们告诉罗伯特,他可以在通话的时候尽量复述绑匪的话,这样不但可以延长通话时间,还可以让对方以为自己听懂了他的意思。如果绑匪认为自己的意图被对方了解,那就很容易让绑匪产生其他反应,这些反应能够暴露出绑匪更多的想法和打算。
更重要的是,这种通话模式还能起到安抚绑匪情绪的作用,绑匪会认为对方是怀有同情心的,并且在认真听他讲话,这会让绑匪更愿意在电话中多讲一些内容。
第二天晚上,绑匪又一次拨通了罗伯特家的电话,但是这次绑匪要求和莎莉的姐姐唐通话。在这次通话中,绑匪向唐讲述了他绑架莎莉的全过程:当时,莎莉站在信箱前查看信件,绑匪就装出一副很友善的样子给莎莉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在莎莉放松警惕的时候用手枪绑架了她。
在这次通话录音中,FBI注意到,绑匪还讲了他和莎莉融为一体的具体时间——6月1日凌晨4点58分。这个时间很重要,极有可能是莎莉的遇害时间。在这次通话的最后,绑匪告诉唐,莎莉会在第二天傍晚时分送回,他还希望唐到时可以准备一辆救护车。
第二天中午,绑匪再次打来电话,他让唐沿着378号公路行至环形交通枢纽,然后转向普罗斯佩里提出口处,再前行1.5英里到达驼鹿小屋103号门牌后向右拐,再前行1/4英里,在看到一栋白色框架的建筑后向左拐,行到后院,莎莉就在六英尺以外的地方等着。在讲完“上帝选中了我们”之后,绑匪就挂了电话。
按照绑匪提供的路线,警局在18英里外的临县萨鲁达境内找到了莎莉·史密斯的尸体,尸检报告显示莎莉的死亡时间正是6月1日凌晨4点钟,因为天气炎热和死亡时间过长,法医已经不能从莎莉的尸体上获得其他线索,他们甚至不能确定凶手采用了哪种杀人方法和莎莉是否遭到性侵。
FBI认为,凶手之所以告诉罗伯特一家他会放了莎莉,就是为了给自己赢得足够多的时间,以此来达到销毁证据的目的。通过莎莉脸上残留的粘贴痕迹可以看出,凶手曾使用胶带封住莎莉的口鼻,但在弃尸的时候又将这种胶带除去,这种做法进一步证明了这起凶杀案是有预谋、有详细计划的案件。
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初次作案或欠缺社会阅历的人通常都不会有如此周密的作案计划,所以凶手要么是一个惯犯,要么就是一个年龄较大的聪明人。犯罪心理学家还认为,凶手保留尸体直到腐烂的行为也有着特殊目的。要知道,大多数罪犯都有在弃尸后重返弃尸地获得某种性满足的嗜好,这种嗜好一般会在受害人的尸体腐烂之后结束。所以在本案中,凶手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够在“可控”的范围内满足自我欲望。
犯罪心理学家结合以上分析认为,能够在青天白日之下(下午时分)在受害人家门口将其绑架,除了整个绑架计划要有一定程度的策略和经验之外,凶手还应该有令受害人感到安全的年龄,所以专家们推测凶手应该是30岁左右。
对受害人来说,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男人通常都是有家室的(在美国人心目中,有家室的男人都有较强的责任心)。另外,通过凶手在杀死受害人之后还频频与受害人的家属玩“心理游戏”来看,凶手应该是一个冷漠而又残忍的人。
这种男人很有可能早婚,并且婚姻不成功,所以凶手要么是独居,要么就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失败的婚姻会让凶手仇恨女性,而对女性的渴求又会迫使凶手骚扰或侵犯其他女性,所以凶手应该有骚扰或猥亵女性的犯罪前科。
犯罪心理学家在研究凶手打给莎莉家人的电话记录时又发现了一个新线索,凶手在电话中所讲的内容应该是提前写好的,他在电话里所讲的话很可能就是在读稿子!种种迹象显示,凶手是一个刻板而又有条理的人,他有记笔记的习惯,在处理一些重要事情的时候,凶手会事先列好处理该事情的具体步骤,然后再按照这些事先设计好的步骤做事。
通过这些细节,专家们认为凶手在绑架莎莉之前一定曾多次前往案发地点进行踩点,而且他所驾驶的汽车一定只有三年以内的车龄,并且保养得很好、很干净。
凶手所选择的藏尸地点以及他在电话中所陈述的详尽路线也间接告诉警方,他是本地人,只有长时间生活在该地区的人才能详细地掌握该区的地理环境。凶手之所以能够在处理尸体的时候不被他人发现,就是占了这个优势。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还发现,凶手在给受害人家属打电话的时候使用了一种叫变速控制器的装置,这种装置能够让他的声音失真,这就意味着凶手应该懂一些电子学方面的知识,那么他很可能从事住宅建设或者电子制造业方面的工作。
在找到莎莉尸体后的第二天,凶手又一次打通了罗伯特的电话。此时,莎莉的家人正在为她准备后事。在电话接通之后,凶手还是要求和唐通话,唐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决定与凶手斗争到底。在确认接电话的人是唐之后,凶手告诉唐他会在明天自首,并且还说他在信箱前给莎莉拍的照片已经在寄往罗伯特家的路上了。
在这次通话中,凶手痛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还说他是史密斯一家的朋友并且希望能够得到史密斯一家的原谅,凶手还暗示自己很可能会自杀赎罪。凶手还告诉唐,他绑架莎莉只是为了和她**,但事情失控了,他不得不杀了莎莉。但在说这一段话的时候,凶手多次将莎莉的名字说成唐。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凶手是故意将莎莉和唐混为一谈的,唐和莎莉的外貌非常相似,而且都有着一头金发,所以唐对凶手有着同样致命的吸引力。
在和唐通话之后,凶手还给当地著名的新闻节目主持人打了电话,他告诉主持人,如果主持人愿意担任他自首时的中间人,那他就会接受一次由主持人对他展开的专访,因为多方面的原因,主持人并没向凶手承诺任何条件。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凶手根本没有任何想要自首的意图,他更不会自杀,而且凶手不可能是史密斯一家人的朋友。他之所以这样讲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他自认为自己和莎莉之间的关系很“亲密”,而“朋友”的说法不过是凶手内心所产生的一种虚假幻想。
犯罪心理学家提醒警局,凶手有自恋癖,史密斯一家对他做出的回应越多,凶手就越自在,越能充分体验到满足。如果警方不能尽快破案,那凶手还会继续杀人,而且他所选择的杀害对象一定是一个酷似莎莉的人。如果凶手找不到这样的受害人,那他就会随机挑选另一名受害人。凶手的行为统统围绕着这样一个主题——享受掌控权力,操纵、支配以及控制他人。
在史密斯一家为莎莉举行葬礼的当晚,凶手再一次拨通了罗伯特的电话。在这次通话中,凶手以一种非常平淡而又漫不经心的语气描述了莎莉的死亡过程:“我们几乎无话不谈,一直到她死去,我让她选择了时间,是4点58分,她说她准备好了,上帝已经准备接纳她为天使,我允许她选择死亡方式,让她在枪杀、过度服毒和窒息而死之间选一个,最后她选择了窒息而死,所以我用胶带封住了她的口鼻,将她闷死。”这次通话之后,凶手暂时停止了骚扰史密斯一家的行为,FBI认为他应该是在策划另一起谋杀。
两星期后,里奇兰县的黛布拉·梅·赫尔米克被人绑架。目击证人告诉警方,当时黛布拉就在自家拖车式活动房屋前的院子里玩耍,一个人把车子停靠在院外,走出车门和黛布拉说话,然后突然抓住黛布拉的手臂将她拽进了停在院外的车内,随后迅速驶离。
当时黛布拉的父亲就在拖车内,他在绑匪逃离的时候就冲了出来,然后与邻居一同驾车追赶,但他们并没有追上绑匪。警方发现,黛布拉和莎莉有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有着金色头发、碧绿眼睛的美丽女孩。
但黛布拉今年只有九岁。为了能够尽快将黛布拉找到,治安官又发动了一次大规模搜索行动,人们自发自觉地参与此次搜索,大家伙都希望黛布拉可以免遭厄运。
虽然莎莉和黛布拉的年龄不同,但黛布拉被绑架的地点和案犯所使用的绑架手段都与莎莉一案非常相似,这也从侧面证实了FBI的推测,两起案件的案犯应是同一人。这也就意味着哥伦比亚的市民将要做好面对一名连环杀手的准备。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两名受害人都是白人,那案犯也应该是一名白人,因为跨种族所进行的性犯罪活动是非常少见的。因为这两起案件都是出于性原因的犯罪,所以也就间接证实了案犯是一个严重缺乏安全感,又有某种生理缺陷的男性。
从凶手能够和受害人交谈上来看,他在平时应该是一名略显腼腆而又非常有礼貌的人,但是他自我感觉很差,而且他的外貌也不能对女性产生吸引力。专家预测,在凶手犯案的这一阶段,凶手应该会表现出一些异常,比如他开始酗酒、不刮胡子、喜欢谈论谋杀案以及体重有所减轻等。
这种类型的凶手还会狂热地跟踪新闻报道并收集与他所犯案件有关的报刊。凶手应该还有收集色情报刊的嗜好,尤其是喜欢收集一些带有性奴役和施虐受虐之类内容的杂志。
犯罪心理专家认为,凶手是热衷于名利并喜欢玩弄他人情感的人,当他找不到一个符合幻想对象的人时,就会随机地对一些弱者下手。参照莎莉的情况来看,警方很难相信黛布拉可以完全符合凶手内心中的幻想,所以凶手应该不会给黛布拉的家人打电话。在凶手看来,黛布拉并不是他心目中的“最佳人选”。
事情果然和专家预测的相同,案犯没有和黛布拉的家人有任何联系。在这两起案件中,案发现场都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这让专家更加确定案犯就是一名本地人。在警方几次搜查无果之后,专家们建议当局使用心理战术来迫使凶手自我暴露。
特工们在和唐沟通之后,决定和报社合作,在新闻版面上刊登几张有关唐的照片,然后在这些报道刊发之后,特工们让史密斯一家在列克星敦纪念公墓前为莎莉举办一次悼念仪式。在仪式中,唐会将一个绑有莎莉生前最喜爱玩具的花束留在墓前。
犯罪心理专家预测,凶手很可能会参加这个追悼仪式,并且会在仪式结束之后返回墓前,将那个绑在花束上的玩具带走,作为对莎莉的有形纪念。
史密斯一家按照FBI的建议去做了,唐非常勇敢,她希望自己能帮助警方将这个杀害自己妹妹的凶手抓到。在举行仪式的时候,FBI伪装成电视台记者在周围拍照,并安排一些便衣警察悄悄记住仪式举行时所有过往车辆的车牌号。
尽管整个计划很周密,但是事情还是超出了FBI的意料。在举行仪式的时候,他们发现莎莉的墓距离道路太近,这是一个缺乏隐蔽性的地点,这种地点很可能会让胆小的凶手感到恐惧而不敢靠近,而且四周开阔的地形还可以让案犯站在远处就能观察这场仪式,这让警方非常被动。
果然,凶手并没有在仪式现场出现,也没有将那个放在墓前的树袋熊玩具拿走。就在警方以为自己打草惊蛇的时候,凶手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内心中的幻想,再次拨通了史密斯一家的电话。
午夜时分,当凶手确认接电话的是唐之后(FBI建议这一段时间史密斯一家的电话都由唐来接听),首先强调了他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随后就开始恐吓唐,他声称自己会让唐和莎莉“做伴”,并且强调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然后凶手一字一顿地问唐是否认识一个叫黛布拉的小女孩,并在这次通话的最后留给唐一个地址,凶手告诉唐,她可以在那里找到黛布拉。
犯罪心理专家发现,凶手变得更加大胆了,他在打电话的时候不再使用变声装置,这就意味着凶手可能遗留下来的线索会越来越多,而警方抓到他的概率也自然越来越大。就在案件进展顺利的时候,FBI证据分析部门又给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据。因为莎莉所写的亲笔信的信纸是来自于一本纸簿上,所以证据分析部门使用一种名叫“埃斯塔机”的装置对莎莉使用的信纸进行了反复扫描,这种装置可以将信纸前几页印在后几页上的那些肉眼看不到的轻微凹痕复原。
最后,证据分析部门得到了一份杂货清单,并且在这份清单的末尾辨认出了一行数字:205-837-13×8。205是亚拉巴马州的区号,837则是亨茨维尔市的区号,最后的13×8则是亨兹维尔市的固定电话号码。
尽管这个号码缺少了一个数字,但FBI还是在杂货公司的帮助下确认了一个号码,这个号码的主人曾多次向哥伦比亚市莱克星顿县打过电话。这是一条重大线索,在市政厅提供的资料中,这个电话号码属于莎伦·谢波德夫妇。
FBI迅速赶往莎伦家,莎伦夫妇非常友好地接待了FBI的特工们,特工们发现除了莎伦曾经是一名电工之外,这对夫妇身上没有一条符合犯罪心理专家的推测。最重要的是,在莎莉和黛布拉遇害的这段时间里,莎伦夫妇都有不在场的证明,他们两人一起去外地度假了。
在这种情况下,莎伦夫妇的电话怎会被使用呢?特工们决定将专家们的推测转述给莎伦夫妇,希望他们认识与这些推测相符的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莎伦夫妇一致认定,有一个人和专家们的推测非常相符,这个人就是拉里·吉恩·贝尔。
拉里大概30出头的样子,他离了婚,孩子跟着前妻生活,他则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拉里性格腼腆、体格粗壮,他从事室内布电工作,偶尔也会做些零活。因为拉里做事很细致,所以莎伦夫妇在外出度假的时候决定聘请拉里来为自己照看房子。莎伦还告诉警方,他曾在一个纸簿上将他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拉里,以便于彼此之间的联系。
而且莎伦夫妇还告诉警方,当拉里在机场接到他们的时候,曾多次向他们讲述了莎莉遭到绑架并被杀害的事,而且拉里的外貌也有很大的变化,他看起来瘦了一些,胡子长了很长也没刮,并且情绪很激动。
特工们又询问莎伦夫妇是否拥有枪支,莎伦夫妇告诉特工,他有一把用来自卫的手枪,这把枪有充足的子弹配置。特工们想要看一看这把枪,但劳伦夫妇在放枪的柜子中并没有找到它,最后特工们在拉里睡过的床垫下找到了这把枪。
枪已经发射过,现在处在卡壳状态,床垫下还有一本色情杂志,这本杂志的封面上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被钉在木架上遭到奴役的画面。接下来,特工们又给莎伦夫妇播放了一段凶手打给唐的电话录音,莎伦夫妇马上确认了打电话的人就是拉里·吉恩·贝尔。
在确认拉里的嫌疑之后,FBI迅速制定了抓捕拉里的计划,但犯罪心理学家认为,拉里被捕后很可能不会供认自己的罪行。凶手显然是一个十分珍惜自己生命的人,但他所犯下的罪行最少也要让他在监狱中待上一辈子,更不要说南卡罗来纳州是有死刑判决的,所以当局要事先做好准备,以防凶手以推卸部分责任和自身患有精神病等理由来逃避法律制裁。
很快,拉里被捕了,当时他的脸色就像是刷了一层石灰一样诡异。在拉里家,警方找到了更多证据,其中包括拉里自制的路线说明,大量与性虐有关的报纸杂志以及与莎莉DNA相符的毛发。当拉里的照片出现在电视新闻中的时候,黛布拉一案中的目击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
拉里的背景很快也被警方调查清楚,他曾多次涉嫌各种与性有关的案件,并且在26岁的时候因为持刀胁迫一名19岁的已婚女性而被警方逮捕,但他借助接受精神病治疗的方式,逃过了这次牢狱之灾。
半年后,拉里又一次持枪胁迫一名女大学生,这次他被判了五年,但在服刑21个月后获得假释。假释期间,拉里又给一名年仅10岁的女孩打了近80个骚扰电话,因此他又被送进了监狱。尽管警方掌握了拉里的背景,但拉里还是拒绝招供,他强调自己和莎莉以及黛布拉的死没有关系,即便是在警方播放了他打给唐的电话录音之后,拉里依然拒不认罪。
最后FBI特工换了一种审讯方式,特工们告诉拉里,如果他现在不招供,那等到庭审的时候,他的律师甚至不会让他上证人席作 证,这样的话,拉里就会永远失去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
在特工们循序渐进的引导下,拉里终于满含“眼泪”地回答道:“我只知道坐在这里的拉里·吉恩·贝尔不会干这种事,但那个坏拉里·吉恩·贝尔可能会。”
在第二年庭审的时候,拉里的律师最终也没能让他上证人席,拉里依然拒绝认罪,但检方所掌握的证据是很有说服力的,在经过47分钟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一致认定拉里有罪,他必须为莎莉和黛布拉两起案件负责。法庭判定拉里有罪,他因犯有两起一级谋杀罪以及两起绑架罪等罪名被处以死刑,执行电刑。
【强奸行为的主要及次要类型】
尼克尔斯·格罗斯将系列性强奸犯的行为概括为四种主要类型及两种次要类型。主要类型有:
1.权力确信型。该类行的强奸犯在内心中确信自己有权力对受害人施暴,强奸犯在实施罪行的时候会产生臆想,这种臆想能够让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符合受害人意愿的。在强奸犯的臆想世界中,受害人是给了他非口头暗示的,他确信受害者需要他。所以此类强奸犯在犯案之后完全不会产生任何程度的自责或者负罪感。
2.权力判断型。这一类强奸犯认为,女性存在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性需要,所以这些人和第一类相似,不会在作案后产生任何负罪感,而且这种强奸犯也不会因为某种原因对受害人产生感情。
3.愤怒报复型。该类型的强奸犯是为了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贬低与羞辱受害人,这种犯罪模式通常都基于或真实或假想的理由而对女性展开报复性行为。
4.愤怒刺激型。该类型的强奸犯主要是为了在强奸受害者的过程中使受害者产生痛感或者恐惧。这种强奸犯认为女性天生有罪,并且这种罪是针对男性的,她们是能够威胁成年男性的事物,而强奸犯的行为就是为了实现他在幻想中压制女性力量的目的。
之所以从众多强奸犯类型中分出次要类型,是因为这些罪犯的最初意图并不是强奸。次要类型的强奸行为分为:
1.机会主义型。该类型的罪犯最初在犯罪现场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许是与强奸无关的,但如果罪犯发现自己与受害人独处一室或者自己有能力制服受害人的时候,他就很可能起意强奸。如果罪犯在这次作案之后并没有被抓获,那他就会故伎重演,继续以上罪行。
2.团伙强奸。在犯下强奸罪的团伙中,都有至少一个领导者或至少一个非自愿参与者。在这类性犯罪中,被胁迫犯罪的人很可能会产生反抗行为,以至于和其他罪犯搏斗。如果被胁迫者并没有产生反抗行为,那他也会在成为嫌疑人后主动协助警方破案,该类型的犯罪是最容易演变成为谋杀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