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犯被逮捕、审判、判定有罪、定刑之前,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谈判或审问。在这里,谈判主要指的是“人质谈判”。在很多时候,FBI都必须面对挟持人质的暴徒或者以自己为“人质”的自杀者,所以他们必须掌握足够多的谈判技巧。
1979年12月中旬,FBI总部收到了一份来自佐治亚州罗马市警局的请求支援报告。事情的起因是:罗马市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凶案,这起凶案在当地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而当地警方又欠缺处理这种案件的经验,因此他们要求FBI派人来协助处理这起案件。FBI马上回应了罗马市警局的请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调派了一名特工和一位犯罪心理学家赶往罗马市,并在前往案发地的途中调阅了与此案有关的文件资料。
案件发生在1979年12月8号。案发当天下午四点,家住罗马市阿戴维斯维尔地区的玛丽·弗朗西斯·斯托纳蹦蹦跳跳地下了校车。校车停靠在玛丽家的车道口处,校车司机在亲眼看到玛丽向家门走去后,驱车离开了那里,但玛丽就此失踪。玛丽生得很漂亮,她今年只有12岁,正是天真无邪的年纪。
阿戴维斯维尔地区距离罗马市仅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位置并不算太偏僻,所以玛丽的父母从来都没有担心过玛丽的安全问题,他们经常让她在放学后自行回家。玛丽家的位置就在公路左侧100码处,这里行人如织,所以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谁会如此胆大包天地在这里将玛丽绑走。
玛丽的尸体是被一对年轻夫妇发现的,当时他们正在一条植被茂盛的情人小径上散步。玛丽的尸体被丢在小径旁的树丛中,尸体的头上被套了一件鲜黄色的外衣,正是这件外衣鲜艳的颜色引起了这对年轻夫妇的注意。这对夫妇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考虑到现场可能会留有十分重要的证据,所以就决定留在原地保护现场,并马上向警方报了案。
由于现场受到了保护,所以警方得到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弃尸现场,这一点尤为重要。尸检报告显示,玛丽因头部遭到钝器重击,导致颅骨碎裂而死。颅骨上的裂纹显示导致她死亡的钝器应该是一块大石头。玛丽的脖颈上还有着明显的勒痕,通过勒痕的方向,警方判断凶手先是用手将玛丽卡住,然后用石头将其敲死。非常幸运的是,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凶器——那块血迹斑斑的大石头。
到达罗马市之后,FBI特工马上开始走访了解与受害人有关的信息及情况。整个社区内,几乎所有人都对玛丽赞不绝口,人们都说玛丽是一个听话、懂事、体贴的好姑娘,她待人友好亲切、乐于助人、善于交际,再加上她长得甜美可爱,马上就成了整个社区炙手可热、人人喜爱的“小人物”。玛丽还在学校担任乐队女指挥,她经常穿着指挥服上学,尽管她只有12岁,但人们都觉得她像一个“小大人”。玛丽没有任何越轨行为,也从未沾染过毒品或酒精类饮料,验尸结果证明她在被强暴时还是处女身。总之,玛丽就是一个来自低风险环境下的低风险受害者。
在仔细查看了现场照片和案情资料之后,犯罪心理学家断定这件案子是一起随机性的强奸杀人案,凶手的行为并不是有预谋或故意的。玛丽是一个白人女孩,居住的社区也是白人社区,所以凶手应该是一名白人男子。成功实施强奸,说明凶手的性能力正常并且结过婚,而强奸幼女的行为又说明凶手的个人婚姻状况很糟糕或者已经离异。如果凶手当过兵,那么他应该是一名逃兵。凶手可能没有完整的学业经历,曾经有过强奸或者纵火的犯罪记录。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当地警方先期调查了大量可疑人物,所以凶手很可能已经被调查过,而且他还顺利骗过了警方的测谎仪。从弃尸现场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尸体上的衣物十分凌乱,玛丽右脚上的鞋带明显没有系上,显然凶手曾经胁迫玛丽脱下衣物,又在实施强奸后允许她在极短的时间内穿上衣服。玛丽的**上沾有血迹,但她的双脚、背部、臀部都没有沾上杂物,这说明玛丽被杀害前一直都是待在汽车内的,她应该是在车内被凶手强暴,而不是在弃尸地点。
通过这些现有线索和特工走访的结果,犯罪心理学家大致设想出了玛丽遇害的全过程。玛丽年纪幼小且性格外向,所以她很容易相信别人,尤其是在一个非常安全的环境中,她的警惕心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消失,所以凶手就在她的家门口哄骗她靠近自己的车子,然后突然将她拉进车内或者用刀子、手枪胁迫她上车。从凶手选择作案的地点来看,他应该是在驾车经过玛丽家时突然产生作案的想法,如果当时周围有其他人在场,或者有其他人从附近经过,那么凶手就一定不敢出手。
凶手应该事先接触过玛丽,他可能在公共场合看过玛丽的表演,所以他对这名既天真可爱又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抱有幻想。案发当天,凶手在作案现场看到了他幻想已久的受害人,所以就主动和她打招呼,而玛丽的笑脸和友好态度又让凶手误以为她愿意和他玩性游戏。大多数性犯罪者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别人友好的态度理解成愿意接受自己的意思,这种友好会最大限度地刺激凶手,并让他产生性幻想。
事情的发展明显和凶手的幻想不同,在他将受害人骗进车内之后,他的性行为一定会遭到玛丽的反抗。玛丽可能因为痛楚而大声呼救,也可能因为恐惧而向凶手祈求饶恕。不管怎么说,玛丽的行为和凶手幻想世界中的情景是严重不符的,现实让凶手手足无措。凶手在察觉到局面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而且在他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之后,他脑子里唯一能够想到的出路就是“杀人灭口”。
凶手可能一开始想要在车内杀死玛丽,但玛丽同样在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想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控制住玛丽,显然是有些难度的,所以凶手假意表露出他要放过玛丽的想法,以此来换取玛丽的配合和顺从。为了能够让玛丽相信他是“真心”想要放过她的,凶手还允许她穿上衣服,然后让她下车逃走。就在玛丽转身逃离的一瞬间,凶手从她身后扼住了她的脖子。在控制住玛丽后,凶手将她拖进了公路旁的树林中,然后抓起林中的一块石头,用力击打玛丽的头,直到她彻底死去。
玛丽之所以会在家门口靠近受害人的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玛丽很可能见过凶手,但他们两人之间并不是很熟悉,但这恰好满足了凶手产生幻想和玛丽接近凶手的两个条件。凶手选择的弃尸地点很偏僻,这也就代表着他对该地区非常熟悉,所以他一定是一名当地人,这就符合了凶手已经接受过调查并通过了警方安排的测谎的推测。犯罪心理学家认为:凶手的表现应该十分符合“良民”的形象,他不但十分配合警方调查工作的展开,而且还会以提供新线索为由主动约见警察,以便于了解警方对这个案子的侦破力度及进度。
凶手作案之后用一件黄色衣物将受害人的头遮盖起来,这说明他对被他杀死的小女孩心怀愧疚,这也就意味着凶手并不热衷于杀人。FBI特工认为,从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整个案情的脉络来看,凶手明显是一名有条理、有计划的“智慧型”杀手,所以尽管他在作案后的那一刻产生了诸如愧疚、后悔等情绪,但他事后一定会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自我辩解。他可能通过思考,将杀死受害人的原因归咎到受害人身上,而他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杀死受害人,这样他就会认为他的犯罪行为是正确的。这种思考持续的时间越久,凶手就越坚信他得出的结论,所以他可以坦然地面对测谎仪。那么警方就必须提前考虑,在将凶手捕获之后,如何让凶手认罪服法的问题。
特工知道,抓捕凶手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一旦凶手察觉到警方搜捕的力度降低或者该凶案所引发的“风暴”降温,那他就有很大的可能在不引起其他人注意的情况下选择离开社区,搬到其他州或者国外生活。到这个时候,不仅警方抓捕的难度大大增加了,而且很可能还会有新的受害人出现。凶手一旦在某次作案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他就会产生更强烈的幻想、欲望来迫使自己更加频繁地作案。
尽管特工相信凶手是第一次杀人,但他认为能够策划和实施如此复杂的罪行的凶手一定不是首次犯罪,他之前肯定还犯有其他罪行,这些过往的犯罪经历给他提供了相当多的“经验”。凶手应该是一名蓝领工人,他的收入并不算很高,所以他不可能有闲钱更换汽车,那他所驾驶的汽车一定有些年头了,看起来应该比较旧。凶手的作案过程非常有条理,这说明他在生活中也应该是一个井然有序的人,而这种人一般都喜欢深色,那么他汽车的颜色应该是黑色或者深蓝色。
经过犯罪心理学家和FBI特工的分析后,当局马上找到了一名嫌犯。该嫌犯此前也曾被当地警方怀疑过,但他不久前刚被当局释放。这名叫达雷尔·吉恩·德维尔的嫌犯是一名白人,今年24岁,他在青少年时期因涉嫌私藏鸡尾酒而被警方拘留,又在中学即将结束的前一年辍学,尽管他的智商很高,但他并没有用在正途上。达雷尔有过两段婚姻,首次离婚后,他曾去部队服役,但又因为擅离职守而被军队除名,目前他已经和现任妻子离婚,但他却和前任妻子住在一起。达雷尔目前的工作是罗马市的一名环卫工人,他的工作是修剪树枝,他曾经涉嫌强奸过一名13岁幼女,但因为一些原因而没有被受害人起诉。达雷尔有一辆黑色福特车,这辆车已经有三年车龄了。
根据警方所提供的信息,特工们发现,达雷尔在玛丽受害的前两个星期一直在她家所在的街道附近工作,他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玛丽,并和她见过几面的。掌握了这些信息之后,当地警方想要继续以测谎的理由来约谈达雷尔。犯罪心理学家并不认同警方的方法,他告诉警方,他们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利用测谎仪器让凶手认罪服法,而且这样做反而会让凶手熟知警方的刑讯手段,并提高他应对刑讯程序的能力。
当局并没有听从FBI的建议,他们依然安排了那场测谎,但结果和专家预测的完全相同,警方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当局不得不再次向FBI求助,犯罪心理学家认为,既然凶手已经连续两次“战胜”了测谎仪,那么相信他的“自信”程度已经很高。针对这种情况,警方必须使用更直接的手法将凶手的个人欲望及意念“外化”,以此来达到审讯目的。
特工根据专家的指示特意安排了一次审讯,他们将审讯的时间安排在了晚上,地点就在警察局,并且设法营造出一种轻松的环境,让凶手有一种很自在的感觉,这样就会让他下意识地放松警惕。等到审讯的时候,警方则马上转换态度,让凶手明白他不可能会得到“中场休息”的机会。同时审讯过程中还安排了FBI特工、当地警方以及FBI亚特兰大外勤站的工作人员三方共同主持审讯,以营造出一种“三堂会审”(政府正在全力对付他)以及“你犯事了”(只有在掌握了足够有力的证据之后,官方才会郑重其事地展开审讯)的感觉。此外特工还将一沓沓叠标有凶手姓名的档案袋堆放在他的面前,以伪装成掌握了重要资料及罪证的样子。
特工还将凶手杀死玛丽时所使用的那块石头摆放在凶手座位侧向45度的地方,这样凶手在审讯中一旦转头,就不得不面对这件凶器。专家相信,只要达雷尔是凶手,那么他就不可能对这块石头毫无反应,所以这块石头会让凶手空前紧张。在一开始,凶手刚接到审讯通知的时候,他的内心中一定是防备重重的,但在进入警局后,轻松的氛围让他不由得放松了警惕,不过在进入审讯室后,他的心又被吊了起来,几次三番之后,凶手其实早已惶恐不安,如坐针毡了。
更别提特工还专门安排了两名警察管理光线,他们将会结合审讯的节奏不断调整室内的光线,以此来增加凶手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在这样的氛围中,特工将不断地诱使凶手说出他对玛丽一案的看法,并以假意责怪受害者来引起凶手共鸣,然后故意站在凶手的角度询问他内心的想法。比如:是不是玛丽先引诱的你?是不是玛丽用敲诈的手段来威胁你?是不是玛丽先撩拨的你?等假问题。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这样审讯和问话有两种目的:第一,再次消除凶手的警惕心,并且引起他的共鸣,给凶手一个台阶下;第二,是给凶手提供了一个自我解释的途径。等到凶手被环境和警方诡异的态度弄得心神不定、闪烁其词的时候,再由FBI特工做出致命一击,那就一定能够让凶手不攻自破,俯首认罪。
在这起凶案中,凶手所使用的杀人工具是钝器。根据多年罪案研究的经验,特工知道所有使用钝器杀人的凶手在杀人之后,他的身上都一定会沾有受害人的鲜血,所以特工决定从这方面下手,攻破凶手的心理防线。
在这次精心安排的审讯中,达雷尔的表现果然和专家的推测一模一样。在进入审讯室看到凶器的一瞬间,达雷尔的呼吸就明显急促起来,他身体的“微动作”下意识地表现出既恐惧又防范的倾向。在审讯人员故意将罪责都推到受害人身上时,达雷尔果然出声附和,认同这一观点,就在他悄悄松一口气的时候,特工突然问道:“达雷尔,我知道你身上沾了别人的血,这些血就洒在你的身体和衣服上,我并不需要问‘是你干的吗?’这样的问题,谁都知道那是你干的!我要问的是,那些温热的血液喷溅在你身上时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告诉我,那是怎样的感觉?!”
面对特工的问题,达雷尔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承认玛丽的死和他有关,但他在认罪之后强调,他之所以杀死玛丽是因为玛丽“威胁”了他,所以他才不得已杀死了她。此外,达雷尔还向警方供述了另一起强奸案,他承认他就是那个强奸13岁幼女的人。
警方迅速将达雷尔·吉恩·德维尔逮捕,并以强奸罪、谋杀罪两项罪名起诉了他,陪审团认定达雷尔有罪,法院判决达雷尔·吉恩·德维尔需处死刑,执行电刑。1995年5月18日,在距离玛丽被害16年后,达雷尔·吉恩·德维尔被送上电椅处决,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
【与罪犯谈判的技巧】
在罪犯被逮捕、审判、判定有罪、定刑之前,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谈判或审问。在这里,谈判主要指的是“人质谈判”。在很多时候,FBI都必须面对挟持人质的暴徒或者以自己为“人质”的自杀者,所以他们必须掌握足够多的谈判技巧。比如:特工们必须牢记一个原则,不能以胜利者和逮捕者的身份进行谈判,他们要以同情对方的态度来获得对方的信任。在博得对方的信任之后,要向对方转达类似“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非只有一个”的观点,尽力找到能够让对方妥协的方法。只有在所有可供尝试的方法全部无效之后,武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后选择。
审问则是警方刑讯中让嫌疑人招供的常规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审问者都会以两人分唱“红脸”和“白脸”的方式出现。比如,“红脸”积极审问,“白脸”冷静观察,在“红脸”审问足够久之后找借口离开现场,转由“白脸”审问。这时“白脸”则以他不喜欢自己同事的审问方式为由,换一种更有针对性的方式继续审问。
比如“白脸”可以多从嫌疑人的角度问一些问题,并在长时间持续审问的情况下给嫌疑人提供一些食物,来得到对方的认同,麻痹嫌疑人的心理,最终迫使嫌疑人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向警方坦白。当然很多时候,都必须“红脸”“白脸”轮番上场,在将嫌疑人的耐性消磨掉之后,迫使嫌疑人向警方坦白。
测谎也是审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种高科技可以先将嫌疑人回答无关问题时的正常反应(生理参数)记录下来,然后仪器又在警方询问一些与案件有关的问题的同时,记录下嫌疑人的反应,最后用两种反应相互对照的结果来判断嫌疑人是否说谎。但因为很多人可以躲过测试,有些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人甚至可以随意控制自身的反应,所以通过测谎仪得到的结果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的。
FBI经常在审讯的过程中使用肢体语言方面的知识。科学研究证明人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会做出一些“小动作”,这些“小动作”往往能够直接反映出大量信息。比如:声音的音色、音调及节奏(在肢体语言中,声音属于一种特殊的肢体语言)和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等。在警方不能确定嫌疑人是否是真凶的情况下,FBI就根据以上信息来对凶手做一个初步判断,然后会根据嫌疑人的反应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心理策略来诱使嫌疑人向警方坦白。在本文中,FBI特工已经确定了达雷尔就是凶手,所以他们在观察到达雷尔犹豫不定的时候果断发动心理攻势,一举奠定了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