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变故,迫使我远离马尼托巴省。一八八六年,当我返回故乡的时候,宾狗依然还是莱特家的一名成员。两年不曾见面,我以为他早已把我忘却了,没想到事实却并非如此。
初冬的一天,在失踪四十八小时之后,他爬回了莱特家,一只脚已经冻得梆硬梆硬,脚上紧紧夹着一架捕狼器和一根重重的圆木。寒冷加上疼痛使得他脾气暴躁,谁也没法靠近他。此时,作为陌生人的我已经和他没有了主仆关系。我俯身弯腰,一只手抓住捕狼器,另一只手刚抓住他的腿,他就立即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没有手忙脚乱,而是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宾狗,你不认识我啦?”他其实根本没有咬破我的皮肤,听到我的话,他立刻松口,我趁机连忙除掉他脚上的捕狼器,尽管他疼得不断哀嚎,但是却不再做任何反抗。
虽然他已经搬到了别人家,而我又长期不在本地,可是,他依然把我当做他的主人;尽管我已经把他寄养给了别人,可是我始终觉得他就是我的爱犬。
尽管宾狗并不情愿,我们还是把它搬进了屋子,好让他冻僵的脚能够慢慢软化。余下的冬日里,他一直瘸腿走路,有两个脚趾最终还是脱落了。不过,在天气转暖之前,他已经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和活力。乍看上去,那场可怕的经历在他的身上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你根本看不出他曾经被钢制捕狼器夹住过腿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