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17世纪的英国散文(1 / 1)

造物皆是谜,尤其是人类的诞生。这正是追忆往昔、思考我们祖先的时候。

——托马斯·布朗

诗歌和散文的最大区别在于,诗歌历久弥新,而散文每换一个时代,往往会变得陈旧、离奇,甚至过时。如果一位现代诗人写了一首非常棒的十四行诗,就像弥尔顿的十四行诗一样,这首诗就会像刚出炉的一块面包那么甜美。但如果一个人试图在国会辩论或劳工大会上用弥尔顿式的风格做演讲,毫无疑问他是个傻瓜,难以让人理解,比那些以我们当代风格辩论的人还要蠢。18世纪时清晰的散文,隐藏于我们和17世纪的散文家之间,抑或在其中闪着光。喜欢17世纪的散文是一种后天的文学品位,但17世纪的散文值得细细品味,特别是当查尔斯·兰姆邀你一试的时候。兰姆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是罗伯特·伯顿,他称其为“了不起的老人”。伯顿的《忧郁的解剖》是有史以来写得最明朗的书之一。这是一部伟大的纲要,是作者阅读无数古书后写就的选集,书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和雄辩,有一种像蒙田一般独特迷人的气质,但又没有那么平静和富有哲理。

托马斯·布朗的修辞奇特,颇具反思性和哲理性。他的《医生的宗教》(布朗是位医生)和《瓮葬》是对生与死的深刻思考,充满说教又沉重严肃,但绝不是呆板的严肃,而是用既庄严又异想天开的英文书写其内容。对大多数与弗洛伊德有关的现代心理学来说,人们不愿意用布朗的想法来解释睡眠和梦境。“我们称睡眠为死亡;但正是清醒杀死了我们,并摧毁了那些生命之家的灵魂。”布朗的平静超然体现在他的作品中,他的作品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经历了大革命。他与弥尔顿以及大多数同时代的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超越了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冲突。

杰里米·泰勒和托马斯·富勒是两位具有文学天赋的人,知道他们的人不是那么多,因为他们的作品大多以布道文的形式出现。不论读者的信仰是什么,不论读者是否会在周日去教堂礼拜,他们都不愿意阅读布道文。但泰勒的《神圣生活》和《神圣死亡》具有文学性质,使他能够从讲道坛上走下来;而富勒在《神圣之国》以及《英格兰名人传》中表现出来的世俗智慧,使他深受兰姆和柯勒律治喜欢,这已经足以证明他的实力了。

似乎有这么一条定律,人们如果不喜欢阅读宗教和道德方面的书籍,就喜欢阅读关于钓鱼的文章。艾萨克·沃尔顿的《钓客清谈:做人与生活的境界》一直深受业余渔民和那些从没钓过鱼的文学爱好者的喜爱。书中除了钓鱼还有别的内容。沃尔顿是个令人愉快的人,坐在他旁边的堤岸上听他演讲也是一件乐事。除了这部杰作,他还写了许多吸引人的小传记,比如多恩、赫伯特和其他人的传记。

霍布斯是那个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是介于培根和洛克之间最著名的哲学家。他的大部分作品超出了哲学的范畴,但并未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展现哲学风格的魅力。不过他的一部作品《利维坦》毫无疑问属于文学范畴。这部作品指出国家是至高无上的,要么就像一个伟大的巨人,要么就像一个吞没个人的怪物(利维坦)。如果霍布斯缺乏个人魅力,那么他的作品是不值得一读的。他倾其一生对修昔底德的研究给他带来了文字活力。

17世纪大多数散文家的风格很不一样,其中大部分作品是雄辩而美丽的,显然兰姆和柯勒律治以及19世纪的其他作家都从中学到了这一点。在17世纪下半叶出现了一个作家,他的文章在结构、节奏和词汇方面都值得我们去模仿,这个人就是德莱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