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犹太文学 01(1 / 1)

正确理解《圣经》的第一步是要明白,《圣经》的语言流畅而不僵硬、灵活而不固定、文学而不科学。

——马修·阿诺德

在我们这本书里,《圣经》(19)被视为文学著作,和其他任何藏书一样,是用来阅读和享受的,要欣赏它的美丽、诗意、智慧、故事趣味和历史价值——一切广义上的文学作品能带来的愉悦。不用管《圣经》是不是上帝之言,不用管它是否从头到尾都是由“圣灵感召”(20)而成的(这是世上其他书籍都无法做到的),不用管我们的道德义务是否要求阅读它,并且将它看作唯一的真理,这些问题就留给神学家和各大犹太教堂、基督教堂吧。在这里,我们的兴趣是文学,而非宗教。

不过,这里确实有一个单纯出于宗教原因的考量,一个无人可以否认、任何理智清醒的人都不愿意否认的事实:《圣经》的宗教价值高于它的其他价值。几个世纪以来,是忠实信徒发自内心的爱戴,是宗教老师孜孜不倦的钻研,将它送到无数人的眼前、耳中。《圣经》之所以能以多种语言广泛流传,并且获得许多学术上的关注,应归功于宗教的动机、传教士的热情,而非单纯的文学兴趣。在我们的先人当中,拥有文学感悟的人并不多,若非怀有虔诚的热情,《圣经》只会成为一本用于研究的书籍,就像印度圣典一样高高在上。不论我们承认与否,主要是宗教、信仰的力量将《圣经》里的字句融入我们日常生活的对话中,使它的重要故事、比喻和预言近乎世人皆知。当某位政治家提及阿默格顿(21),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是什么意思,很少有人去查百科全书。最不信教的人也可能会在平常对话中或对或错地引用《箴言书》(22)中的名言,即使他完全不知道那句话的来源。

《圣经》会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思想和语言中,归因于历史和宗教,而非文学。虽然到了今天,人们阅读《圣经》时的信念确实不如旧日那么虔诚,但是美国圣经协会的记录显示,每年新印的册数仍然相当可观,而且从日常闲谈中可以得知,美国几乎家家都有一本《圣经》。所以,人们对《圣经》的兴趣仍然很浓。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承认,《圣经》的动力源自宗教。如果没有那种力量,它的大部分内容就不会被写下来,而大多数人可能根本没听说过它。不过,我们这本书完全可以略过所有的神学争论,重点关注《圣经》对欧洲语系民族的传统知识的重要性,免去纷争的干扰,寻找它多彩的光辉,正如蒲柏对美人胸口上的十字架所说的那样:

教徒也许可以亲吻,异教徒却只能欣赏。(23)

和过去每天都要阅读一章《圣经》的先辈们比起来,我们也许无法做到烂熟于心,但文学研究者和爱好者都认为,《圣经》理所当然是任何教育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既要像学习希罗多德或者吉本的历史书一样,研究它的历史部分,又要像欣赏莎士比亚和歌德的作品一样,享受它的文字之美。这种看法对文学和历史是有好处的,从广义上来看,对宗教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加利福尼亚州那样的大州,竟因为琐碎的宗派争执而将《圣经》拿到法庭上,做出将它移出公立学校教材的判决,实在是人类在高层次生活追求方面的不幸。任何人,如果对《圣经》没有大概的认识,对它的基本情节没有足够的了解,以至于在对话或者文学中遇到相关引用时无法理解,那么他的精神生活必定疏远了他的民族,因此他无法欣赏本民族文学作品中的众多优美篇章。

《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基础,也是基督教的奠基石,并因此成为基督教国家文学的核心。在整个人类思想史中,我们再也找不到其他像它这样的典籍。很多国家和民族常常会接受邻国所信奉的宗教,并由此接受相关的文学作品。举个例子,佛教兴起于印度,繁盛于中国和其他东方邻国,在印度本土反而衰落了。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古老宗教,都臣服于基督教。《旧约全书》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势:它是两个宗教的根源和躯干。那两个宗教后来各自独立。在《旧约全书》的结尾,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分道扬镳。从那以后,他们尽管有相同的渊源,却互相为敌。人类思想史真是一段神奇而有趣的历史,值得人深思。

至此,让我们给犹太文学写一段简单而不够全面的注释吧。当基督教徒带着《新约全书》与犹太人走上不同的方向时,《新约全书》就成为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类似的,《律法书》成为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律法书》收集法律条文,加上了历代法学教士的注释。据说,那些条文最早从摩西时代开始,口口相传下来,被正统犹太人奉为圣物,直至今天。事实上,欧洲的犹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宗教和民族完整,与异教徒不断地斗争,因此执着于自己的传统律法,并且花费大量精力去研究和学习它。《律法书》控制着一个兴旺民族的无数成员的生活,体现了他们当中最睿智的思想,因此,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典籍之一。但是,由于犹太文化的孤立性,《律法书》对周边文化几乎没有影响,所以,非犹太教的读者可能从来没有读过它。它的英译本有二十卷,相关的书籍简直可以填满一个大图书馆。它的部分箴言可能已经在偶然间被传入异教的文学当中,常常会出现在一些涉及犹太角色的小说里。

《旧约全书》一共三十九篇,如果不计《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就是三十六篇。至于为什么这几篇能被奉为《旧约全书》的正经,而其他某些篇章被视为不具权威性的次经,那是神学家和历史学家的问题。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朱迪斯的故事和《德训篇》里的智慧一样有趣,不论它们是否属于《圣经》正经。

公认的《旧约全书》可以分成三类:法律书、先知书以及像《路得记》和《约伯记》那样内容丰富多样的文集。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主题,可是,除了法律书《摩西五经》是前五篇,其他各篇的先后顺序与其类别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举个例子,《路得记》排在《士师记》后面,《雅歌》排在《以赛亚书》之前。它们的排列顺序与写成的顺序也不相符。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学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过,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个顺序和分类的问题大概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可以把每一篇都当作独立的故事,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狄更斯的小说一样。况且,《圣经》本来就是许多作家共同创作的成果,是一个集合体,分别对待可能更合适。

其实《圣经》更现实的问题在于它的实体。它常常会被集合成一卷出版,结果要么是厚重到难以捧在手里,要么是小巧到难以看清字体。牛津大学出版社用印度纸(24)印刷的漂亮版本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而艾尔与斯伯迪斯伍德出版社则将它分成四卷出版,这一版本不论对双手还是双眼都是舒适的选择。理查德·莫尔顿教授将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二十一卷,但也有合成一卷的版本。原来的《圣经》给句子编码分节,使人读起来常常觉得别扭和零散,影响了圣经散文的庄严感。莫尔顿将句子按照或紧或松的逻辑关系重新组合,这种改编对于传统读者来说无疑显得别扭而讨厌,但读起来确实流畅而连贯。

无论《圣经》各篇的排列顺序的历史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不需要按照其顺序阅读。里面的内容并非全都趣味盎然,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略过那些较为沉闷的段落——例如无聊的族谱和枯燥的牧师律例——投入精彩壮丽的故事与诗歌当中。虽然每一页对于虔诚信徒来说都很宝贵,但很多读者会觉得,某些插曲、情节、传记、抒情诗和预言诗能让人心情振奋,而另一些对于人类历史和宗教至关重要的内容却晦涩、沉闷和难懂。

晦涩往往是因为简短。这些篇章里浓缩了大量的内容,我们至今无法解释为什么写下它们的作者要抑制对现有文字进行大幅扩充和润色的**。也许他们知道,语焉不详、带有暗示的句子更有价值;也许他们由于互相妒忌而不愿意接纳别人的改动。

《创世记》的前四章就是以短小篇幅记录大量内容并且埋有许多暗示的惊人例子。按照描述,亚当在第五章第四句已死。在那之前的几页纸里,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和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创世记》的其余部分讲述了挪亚的一生、亚伯纳罕和以撒、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们,以及很多其他内容。整个《创世记》,比现代短篇小说还要精悍。既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又是文学艺术巨匠的托尔斯泰说过,约瑟故事的叙事手法完美无缺。这也许是因为,约瑟这个角色活灵活现、情感丰富、敢于冒险。而他那些从亚当开始的先辈们,越是久远,越是神秘莫测。后世的人们即使再怎么想象,也可能无法为约瑟的故事增添任何趣味。这个故事本身已经成为测试文学完美程度的标杆。举个例子,后来曾有一位名叫弥尔顿的诗人对创世和人类堕落的模糊故事进行了扩充,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故事有什么不妥之处,而是说它们的隐晦为各种诗意的解读留下了无穷的发挥空间。

《旧约全书》的第二篇《出埃及记》是摩西传记的第一部分,或者说,按照传统的说法,是摩西自传的第一部分。这个传记贯穿《利未记》《民数记》,直到《摩西五经》(25)的最后一本《申命记》,概括了以色列的历史。这是一个伟大领袖率领整个民族迁移并且重建家园的英雄史诗传奇。摩西或是自发或是被动地制定了许多犹太法律,其中有些条文仅仅是在为种族或者地区利益考虑,但少数内容——例如《十诫》——已经融入现代人的信仰与习惯之中。不过,那些琐碎和过时的法律并不难读懂,而且字里行间充满诗意。在此,我们应该为《圣经》的诗歌艺术性说几句。

由于这本书的篇幅有限,我们无法依次将《圣经》的所有篇目全部讨论完,况且我们的目的远非学术解读或科学考究。不过,我们也许可以做一些非正式的评论,回顾一下《圣经》中某些格外精彩的篇章。

摩西的继承者约书亚由于三个杰出的功绩脱颖而出:他率领以色列人民滴水不沾地横渡约旦河,用号角和喊叫夺下耶利哥城,令太阳和月亮停留不动。《约书亚记》将英雄的功勋和民族的历史与神话、宗教交融,本身就是一篇史诗。而且,它还带有一点儿浪漫主义色彩,可供小说家、戏剧家作为题材,比如喇合的故事。喇合背叛了自己的城市,投靠约书亚,因此得到豁免,而其他市民都遭到屠杀。要知道,约书亚是一位冷酷无情的将军,是克伦威尔(26)等诸多虔诚信徒兼谋杀者的先驱。

约书亚征服的土地虽然没有亚历山大征服的土地那么广阔,但是都与犹太人的历史有关联,正如亚历山大征服的土地与希腊有历史渊源一样。可是,两者之间有一点不同:亚历山大的征服历史相当清楚明晰,而被以色列人归功于约书亚的某些胜利似乎是在他追随父辈长眠地下之后才发生的。不过,那是历史学家的问题,无论答案如何,都不会影响这篇宏大叙事诗的文学价值。无论是谁,要是想以科学的态度争论它在宇宙范畴的影响力,都是一种对文学非常不科学的态度。

接下来的一篇是《士师记》。开篇不久,《圣经》女英雄之一底波拉便出场了。她虽然不如圣女贞德(27)那么出名,但同样光彩夺目。她鼓励巴拉率领人民取得胜利,之后又和巴拉一起颂唱了一首欢庆和赞美的二重唱诗歌。据说,这是最古老的希伯来诗歌之一,其中包括一句被后世很多胜利者或者祈求胜利的人引用的精彩诗句“众星从其轨道攻击”,后面跟上他们敌人的名字即可。

《士师记》还讲了参孙的精彩故事。他和赫拉克勒斯一样,是传说中的超级英雄。他为了复仇而自我牺牲的事迹成为悲剧故事的顶峰。以这个故事为题材创作的诗歌当中,最出色的是弥尔顿的《力士参孙》。法国作曲家圣-桑也在一部歌剧中有效地运用这个主题设计出庄重而连贯的情节,使这部歌剧成为现代歌剧的杰出典范。也许我们过于强调《圣经》中的故事部分了,但这种偏重有充分的理由。正如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指出的,叙事是文学的“经典体裁”。任何人,几乎在任何场合中,都很愿意听故事,而对论证或者解析难以集中精力倾听。希伯来作家们与其他所有民族的作家一样,将许多智慧灌注在故事中,好让它们牢牢地被世人记住。《圣经》里的故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用来记录历史事件,另一类通过寓言和比喻宣扬道德。《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都是如此。《新约全书》的主题是耶稣的传记,耶稣经常讲寓言——这是他最喜欢的训诫方式。

《士师记》的下一篇是短小而精彩的《路得记》,它只有四个短章,总共不到一百节。据说这个短篇故事十分重要,因为它暗示了早期犹太部落中的女性地位。无论这个说法是否准确,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路得记》含有一种深沉的伤感,以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力量揭示了两位女子的心理。故事的结局,两位女子的人生都很圆满,这在人类的经验中是难得的美好,在《旧约全书》的所有文学作品中更是独一无二的,毕竟,现实世界的规则是男人和女人都负有重担。面对如此幸福的结局,就连最愤世嫉俗的批评者也会感到欣喜。将这个故事传遍世界的动力是乡愁——一种几乎人人都品味过的情感。济慈在他的《夜莺颂》中,将这种美丽的哀愁浓缩在三行诗里,与《圣经》中原来的故事一样,令我们所有人都相信了一种奇迹——文字的奇迹:

当路得思念家乡时,

她站在异邦的麦田中落泪,

同一首歌或许也曾**漾在她忧伤的心中。

后面四篇是国王的传记,又被分成两篇《撒母耳记》和两篇《列王纪》,记录了犹太王国最辉煌时期的故事。按照愤愤不平的先知们的说法,以色列人追随伟大的领袖取得胜利后,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忘记了神,因此受到严厉的惩罚,被挫败、被俘虏。这四篇是华丽的史诗,结构牢固而庄严,犹如宏伟的拱门。创作这些诗篇的作者当中,必定至少有一位诗歌巨匠,也可能有很多位,因为史诗伴随历史发展而成,也许不是某一个人写成的。

我们来看看这些故事是如何发展的吧。撒母耳虔诚而英勇,他抵御外敌,平定内乱。但是,他年纪大了,他的儿子们软弱而堕落。悲剧角色扫罗随后出场,他能力不足,最终受到屈辱和唾弃。他的儿子乔纳森是一位勇敢的战士,心地善良,后来成为其君主的知心好友,但他的能力和年纪都不足以号令以色列人。所有这些描述,都是在为大卫的登场做铺垫。大卫是《旧约全书》中最重要的人物,身兼将军与诗人,机智而贤明,以高超的技艺创造了杀死歌利亚的奇迹。

很容易理解,《圣经》的作者们为什么要把大卫写成耶稣的祖先。无论真实族谱如何,文学和精神方面的继承脉络十分明晰。新国王、新英雄必须是最勇敢的先王的血脉。大卫是新王室的缔造者,耶稣是新天堂王国的奠基者,或者说是古老王国的重振者。大卫身披紫金袍,耶稣赤脚行于世;大卫血腥战沙场,耶稣温和不反抗;大卫犯下通奸罪,耶稣一生无瑕疵。这些对比也许会给我们对宗教的理解造成迷惑,但是作为人类的故事,它们完全符合情理,没有一丝违和。在真实性方面,大卫甚至比约瑟更显得有血有肉,远胜于略微阴暗的扫罗。他与所有史诗英雄一样,被笼罩在神秘的面纱下,被赋予优于常人的能力。但我们仿佛认识他,理解他的热情、悲伤、愤怒,他的容忍和爱意,他的超凡意志力和再寻常不过的弱点。他的形象与《伊利亚特》(28)中的阿喀琉斯非常相似。《圣经》中有些故事会令人感到困惑、不明所以,但大卫的传记是传世杰作。

大卫的儿子所罗门睿智且品德高尚,其传记同样精彩深刻。所罗门散发着耀眼的光辉,他是以色列王国最富庶、最辽阔时期的伟大英雄。作者们不吝笔墨地大肆描写这位国王堆金叠玉的财富,字里行间却渗透着悲伤,因为以色列随后就坠入了黑暗的深渊。当记录者回顾这段犹太人的繁盛时期时,笔端流露出的遗憾再明显不过。不仅如此,所罗门这个传奇人物的性格,就如现实中的人们一样,有矛盾之处。他很聪明,流传于世的格言有十分之九出自他手,后来归在他名下的箴言不计其数。即使不算这些,他也可以说是智慧的典范。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很愚蠢,至少在年老时是这样的,因为他受到女人的蛊惑而陷入偶像崇拜(29),将一个有缺陷的王国留给后世。他的直系继承人的能力比不上他自己和他父亲大卫的能力。

伴随着当时王国的衰落而出场的,是最暴躁的先知以利亚及其门徒以利沙。他们创造了奇迹,时而像当年的摩西一样分开约旦河水,时而像救世主弥赛亚一样复活死者、增加寡妇的食物。但他俩都不是非常受人喜爱的角色。由于未能成功劝导人们坚守信仰,他们变得睚眦必报。对偏离正道的国王进行惩罚是可以理解的做法,但是,仅仅因为四十个孩子嘲笑以利沙就对他们进行血腥屠杀——如果这些描述不是比喻的话——真是惨无人道。希伯来的历史学家显然没有试图美化或者解释历史人物犯下的错误,即使对方是英雄或者先知。正因为如此,他们写下的散文才会拥有巨大的感染力。他们必须记录的历史确实是痛苦的悲剧,除了两三位像希西家和约西亚那样的明君,大多数君王一代不如一代。耶路撒冷陷落在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的手中后,犹太人遭到囚禁和流放。以色列的黄金时代终结了。

《历代志》上下两篇记录了前面各篇中平行发生的事件,接下来的两篇是《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叙述犹太人从巴比伦返回并且重建耶路撒冷的历史。这两篇本该和《以斯得拉书》——《以斯拉记》的另一种形式——放在一起阅读,但是出于一些复杂得难以解释的原因,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被扯断了,《以斯得拉书》归入次经。经历了灾难和昏君后,这些篇章读起来相当令人振奋。尼希米和以斯拉是建造者,他们建造的都称得上是大规模工程。尼希米重建了耶路撒冷城的实体,而以斯拉公认的功绩是通过重写失落的法律而重建了耶路撒冷城的精神。他领着五位书记官在四十天内写完了两百零四本书,无论这事是否属实,都是书籍历史上最美好的故事。

让我们重申一次:任何文献在史实以及宗教意义方面的问题,都是神学家与历史学家们的事情。我们的兴趣在于广泛意义上的文学品质。我们虽然无法将不同方面的兴趣完全割离,但可以有所侧重。我们当然有理由充分肯定《以斯帖记》的文学价值,它也许可以被视为早期的历史传奇类作品——这里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对于犹太人,以及几乎将希伯来《旧约全书》全盘接受的基督教徒来说,《以斯帖记》很神圣,因为它赞扬了一位嫁给波斯国王的犹太王后的智慧与美貌。以斯帖和养父末底改粉碎了奸臣哈曼的阴谋,使犹太人免遭毁灭。为了纪念这一功绩,犹太人至今仍然庆祝普林节。这个故事无论是神圣的还是“亵渎”(此处指的就是这个词的本义)的,都是动人心魄的。围绕一位漂亮、聪慧女子展开的夺命阴谋与反击计划,绝对是丰富多彩的传奇素材。《以斯帖记》的叙事手法直接而简扼,不论是出于文学艺术的需要,还是无意而为之,它确实简扼到——用那句熟悉的话来形容——“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

《以斯帖记》有一个姐妹篇:《朱迪斯记》。在希腊文和拉丁文版本的《圣经》中,它被排在《以斯帖记》之前,但是在英语的新教《圣经》中,它归入了次经。我们这些纯粹的文学爱好者完全可以紧跟女士们的步伐,尤其是这场冒险简单到只需要从一本书换到另一本书。但朱迪斯的冒险并不简单,刺激而惊悚。她魅惑赫罗弗尼斯,并且趁他醉酒的时候割下其头颅,全过程构成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虽然“小说”这种文学体裁是现代才出现的,但描述阴谋和人物的叙事散文古已有之。

《圣经》中最具感染力的戏剧性叙事散文是《约伯记》,其中的人物与环境对抗,与邪恶、灾祸对抗,并且最终因坚定不移的耐心和信任获得救赎。那真是一场以人类、魔鬼与上帝为主角的大戏。而且,在我们看到的这个版本之前,历史上可能有过一个更恢宏的戏剧版本。这个早期版本是由已故的莫里斯·杰斯特罗发现或者推测出来的。圣经学者们孜孜不倦地钻研并不在我们这本书的考量范围内,但杰斯特罗的想法大大增加了《约伯记》的戏剧性。他认为约伯原本与撒旦、路西法或者普罗米修斯一样,是可怕的天国叛徒,而且不论遭受多少磨难,都不肯降服。他的背叛是如此亵渎神明、离经叛道,以至于后世的抄写员对这个故事进行了柔化,把他的人设改写成虽然一直经受苦难,但依然坚守信仰,最终获得奖励,幸福地度过晚年。

无论这种解读的历史基础如何,《约伯记》的诗歌和人文价值显而易见。如今我们看到的故事是逐渐往传统的幸福结局发展的:约伯获得了财富和更多的儿女,补偿他在试炼初期被夺走的孩子们。可是这种补偿,不论是在人性还是戏剧性方面,都是一种软弱无力的手段。孩子——七个儿子和三个“漂亮”的女儿——并非绵羊、骆驼、牛和驴,不是数量多就可以补偿的。父母会怀念最早被夺走的那些孩子。当现有版本的这场戏剧落下帷幕时,人们会觉得它的结尾太过于追求圆满。不过将它拆开来看,里面的诗歌一篇接着一篇,直到最后一章,随便翻开一页,你几乎都能找到一个金句。

现在,当我们离开《约伯记》去读《诗篇》时,应该对《圣经》中的诗歌说几句话。会说希伯来语的人告诉我们,原文的美感是无法在另一种语言中体现出来的。他们也许说得对,因为任何尝试过将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人都知道,诗歌如同奇异的**,在不同形状和质地的盛具之间传递时,必定会有泼洒。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许多以希伯来语为母语或者第二母语的学者也相信——继承了英文版《圣经》的我们非常幸运,我们虽然因无法阅读希伯来语版本的《圣经》而有所损失,但因身为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而得到许多收获。

我们只要回顾一下《圣经》流传到我们手中的过程,就能明显地看出我们为何会有这些收获。《旧约全书》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闪语族分支——阿拉米语——写成的。公元前的某个时期,它被翻译成希腊语,名为“Septuagint”,源自拉丁语的数字“七十”,按照传统理解,翻译工作是由七十位学者完成的。它还有拉丁语版本:杰罗姆在4世纪时完成的拉丁文译本被称为“Vulgate”,意思是“被出版的”或者“广泛流通的”。经过修订后,这个译本成为罗马天主教教堂里的官方版本。17世纪前,《圣经》有好几个英译本,既有完全翻译,又有部分翻译,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时的威廉·廷代尔的译本。廷代尔是一位杰出的学者,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还是著名的英语作家,写作风格庄重而又亲民。他的个性至今仍然鲜活地体现在现今英文版《圣经》的字里行间,而《圣经》当然影响了现代所有英语作品,即使语调或者题材似乎与之相差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所以,他是实至名归的英语散文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