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持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
——《南赣乡约》
《南赣乡约》是由王阳明创立并推动实施的成文的规范,是以阳明心学“知行合一”的精神和良知为核心原则,通过有意识的教化和成员之间的相互督促、相互扶助而在江西赣州等地实行的民间自治性的共同生活的规约、制度和组织。它的精华就是:鼓励自修、互敬、互助、自愿和为整个组织提供所需要的良知,组织者不需要煞费苦心,就能让每个员工成为最好的自己。
现代企业中的读书会就类似于乡约,不过,它远没有乡约的作用巨大。
何谓乡约?约是成员为互利而加入并赞同的契约,乡约以乡为单位,通过有组织有纪律的共同集会,对共同议定之法和契约的读解与实践,它的目的是让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趋于合理与和谐。中国最早的乡约是四吕(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吕大防)在1076年制定和实施的乡约,史称《吕氏乡约》。
《南赣乡约》是王阳明在江西剿匪时推出的,它一方面是阳明心学知行合一理论的具体化,另一方面则是官方意志的具体化。以《吕氏乡约》为代表的乡约是人民来主持的,而《南赣乡约》则是政府提倡的;《吕氏乡约》等乡约根据约言,《南赣乡约》则根据圣训。
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乡约,王阳明或许深刻地认识到,由人民来主持的乡约,会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而由政府提倡的乡约看似没有了民主性,但恰好符合组织领导者领导一切的思路。它对于组织管理的重要性似乎已不言而喻。
任何组织领导人,若想把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之条理和精神融进自己的组织中,那就必须熟记《南赣乡约》的全部内容。下面,我们就进入《南赣乡约》:
百姓们,古人有言:“蓬草长在麻丛中,不用扶也能挺立;白沙混进黑泥中,不用染也是黑的。”民俗的善与恶,难道不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吗?那些已经弃善从恶的新民,以前也曾背弃宗族、背叛乡邻、为祸四方,难道他们本性就是这样吗?他们的罪过难道只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吗?这与官府治理无道、教导无方也有很大的关系。另外,作为他们的父老子弟,未能及早在家中教诲、告诫他们,未能平日在乡里熏陶和感染他们,未能对他们进行引导扶持、奖励劝勉,和他们缺乏往来联络,未能和睦相处,甚至有时还以愤懑、怨恨相待,以狡诈、虚伪相害,这才让他们逐渐滑入恶的深渊。
这一段,王阳明透彻地分析了人的品质会受到三方面的影响:组织管理者、家庭、社会。王阳明重点指出,一个人的本质是善的,但因为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和组织管理者的问题,而导致了他们去善从恶,但家庭问题已不可挽回,只有通过组织管理者和社会这两方面对失足人进行管束,他呼吁说:
呜呼!过去的无法挽回,未来还能努力赶上。因此,今日特地制定乡约,以让百姓和谐相处。从今往后,凡是同约中的百姓,都应孝敬你们的父母,尊敬你们的兄长,教导你们的子孙,和顺你们的乡里,死丧之事互相帮助,患难之时互相体恤,劝勉从善,告诫去恶,平息诉讼,停止争端,讲究诚信,谋求和睦,务必做良善百姓,共建仁厚民风。呜呼!再愚笨的人,责备别人时总是明白的;再聪明的人,责备自己时也会糊涂。父老子弟们,不要念念不忘新民的旧恶而不肯善待他们。
然后他重点强调了阳明心学的思路:
坏人只要一念向善,就会成为善人;善人也不要自恃良民而不注重修身,你们只要一念为恶,就会成为恶人。善人和恶人的区别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这一段分析性和指导性的文字后,王阳明开始进入正式的《乡约》组织结构和流程。组织结构是:
同约之中,要推选出三位德高望重、众人信服的长者(这是民主选举),其中一人做约长,两人做副约长;再推选四位公正果断的人做约正,推选四位通达事理的人做约史,推选四位精干廉洁的人做知约,推选两名熟知礼仪的人做约赞(这是组织架构)。置办三扇文簿:一扇由知约掌管,用于登记同约中所有人员姓名,记录他们每日的往来和行为;其他两扇由约长掌管,一扇用于记录表彰善行的情况,一扇用于记录纠正过失的情况。
接着就是流程:
(1)同约之人每次集会时,每人出银钱三分,交给知约,用于准备饮食,不要过于奢侈,够大伙充饥解渴即可。
(2)约定每月十五日集会,如有人因为生病或有事不能出席,可以请人提前向知约请假。无故缺席的,记录其过失,同时罚银一两充公。
(3)约所设立于中间地带,可以选择空间开阔的寺庙或道观作为约所。
流程中管理者(约长等人)应注意的问题:
表彰善行时,言辞要明确肯定;纠正过失时,言辞要含蓄委婉,这也是忠厚之道。例如,某人不尊敬兄长,不要直说“不悌”,而应说:某人在尊重兄长的礼节上有不到位的地方,我还不敢确认,姑且记录下来,以后再观察。纠正过失和恶行时,也要照此实行。如有难以改变的恶行,先不要急于纠正,否则会让他难堪,有可能会刺激他破罐破摔、放纵恶行。约长和副约长等人应当提前与他私下沟通,让他愿意自首,然后众人一起引导、劝勉他,激发他的善念,把他的过失暂且记录下来,使他能够改正。如果他自己不能改正,那就要采取措施纠正,然后记录下来。纠正之后还不能改,就要报告官府。报告官府之后还不能改,同约中人就要将其押送官府,公开惩处他的罪行。如果迫于形势无法押送官府,就要与官府协商,请求派兵消灭。
接着就是流程的细节了:
集会前一天,知约要提前将约所打扫干净,在大堂上摆放好器具,朝南摆设告谕牌和香案。集会当天,同约之人到齐后,约赞击鼓三下,众人都来到香案前面,按顺序站好,面向北方跪下,听约正宣读吿谕,直到完毕。约长对众人高声说:“从今往后,凡我同约之人,只奉戒谕,同心同德,一起向善。如有人三心二意,或者表面善良、暗地作恶,必遭神明诛杀。”众人齐声说:“如有人三心二意,或者表面善良、暗地作恶,必遭神明诛杀。”众人再拜。礼毕,按顺序走出约所,分东西两侧站立。约正宣读完乡约,高声说:“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人齐声回答:“是。”然后东西交拜。礼毕,各自按顺序落座。年少者向年长者祝酒三次。知约起身,在堂上设置彰善位,朝南放好笔砚、摆好彰善簿。约赞击鼓三下,众人起立,约赞高声说:“请列举善行!”众人答:“有请约史。”约史站到彰善位,高声说:“某人做出某善行,某人能改正某过失,请记录下来,用于劝勉同约之人。”约正询问众人意见:“如何?”众人答:“约史列举的情况十分恰当。”约正礼请有善行的人来到彰善位,分东西两侧站立,约史再问众人:“我所知道的某人的善行就是这些,请大家各自说说你们了解的情况。”众人如有要补充的,就提出来,没有则回答:“约史说得对!”约长、副约长、约正都来到彰善位,约史在彰善簿上记录完毕后,约长举杯高声说:“某人做出某善行,某人能改正某过失,是能修身;某人能让某族人做出某善行、改正某过错,是能齐家。如果人人都能这样,风俗怎能不淳厚呢?凡我同约之人,都应效法他们。”然后约长请有善行的人饮酒,有善行的人也要斟酒回敬约长:“这哪里称得上善,有劳长者过奖了,我诚惶诚恐,怎敢不更加勤勉,希望不辜负长者教诲。”众人都喝完酒后,向约长再拜,约长回拜,礼毕,各就各位,知约撤下彰善席。酒过三巡后,知约起身,在台阶下设立纠过位,朝北放好笔砚、摆好纠过簿。约赞击鼓三下,众人起立,约赞高声说:“请纠正过失!”众人说:“有请约史。”约史站到纠过位,高声说:“听说某人有某过失,我还不敢确认,姑且记录下来,以观后效,如何?”约正询问众人意见:“如何?”众人答:“约史所言必有道理。”约正礼请有过失的人来到纠过位,朝北站立,约史再问众人:“我听到的就是这样,请大家说说你们所知道的。”众人如有要补充的,就提出来,没有则回答:“约史所知属实。”约长、副约长、约正都来到纠过位,分东西两侧站立,约史在纠过簿上记录完毕后,约长对有过失的人说:“虽然暂时不惩罚你,但希望你迅速改正。”有过失的人跪下请罪:“我哪敢不认罪。”自己站起来斟酒,跪下喝完,说:“不敢不迅速改正,不能让您再为我担忧。”约正、副约长、约史都说:“我们未能早日规劝,使你犯下过失,又怎会没有罪过?”也都斟酒自罚。有过失的人再跪下请罪:“我已知罪了,长者又因此自罚,我怎敢不立刻赴死?如果允许我自行改过,那么请长者不要再饮酒自罚,那就是我的大幸了。”有过失的人退后,斟酒自罚。约正、副约长一起说:“你能如此勇敢地接受责罚,说明你能迁过向善,我们也可以免于罪责了。”于是放下酒杯。有过失的人再拜,约长扶起,礼毕,各就各位,知约撤下纠过席,酒过两巡,开饭。吃完饭,约赞起身,击鼓三次,高声说:“申戒!”众人起立,约正站于大堂中央,高声说:“呜呼!凡我同约之人,公开聆听申戒,谁人没有善念,谁人没有恶意?行善虽然别人不知,但日积月累,善行累积,自然无法掩盖;为恶如果不知悔改,日积月累,恶行累积,终将不可饶恕。如今因为行善而被人表彰,固然可喜,但如果以善自负,那么日后就会离恶越来越近啊!因为犯下过失而被人纠正,固然羞愧,但如果能够悔过自新,那么日后就会离善越来越近啊!因此,今日行善之人,不可以善自负;今天作恶之人,又岂会永远是恶人?凡我同约之人,理应共勉。”众人说:“不敢不勉。”然后众人离开席位,按顺序分东西两侧站立,交拜,礼毕,然后退下,散会。
《乡约》当然不仅是对内,它还对外解决问题:
(1)同约之人,凡是遇到疑难之事,约长必须与同约之人一同谋划、裁决,务必做到既合理又可行;不能袖手旁观、推脱责任,使同约之人陷入罪恶。否则,约长和约正等人都要连带治罪。
(2)有的亲戚、族人和乡邻,常常因为一些小纠纷而投靠匪徒,试图报复,残害无辜百姓,造成严重危害。从今往后,所有的争斗和不平之事都要报给约长等人,公开论定是非曲直;或者等约长听完之后,立刻晓谕双方、解释清楚。如果仍有人肆意妄为、投靠匪徒,就率领同约之人报告官府,予以诛灭。
(3)士兵、百姓中如有人表面善良,暗地里却勾结匪徒,贩卖牛马,传递信息,为一己私利祸害百姓,约长等人可以率领同约之人对他进行指正、劝诫。如果他不思悔改,就报告官府,予以惩治。
(4)吏书、义民、总甲、里老、百长、弓兵、机快等人,如果下乡办差时向百姓索要钱财,约长要率领同约之人将情况报告官府,予以追究。
(5)父母过世后,葬礼所用的寿衣、棺木,只需尽诚尽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操办即可。额外大做佛事,或者大摆筵席,只会倾尽家产、浪费钱财,对死者毫无益处。约长等人要晓谕同约之人,共同遵守礼制。如有再犯,就在纠恶簿上写下“不孝”。
认真读完《南赣乡约》后,我们就会得到这样的认识:无论是孔孟的古典儒家,还是朱熹王阳明的新儒家,其政治哲学的理念都是相同的,那就是:为政以德。从这点而言,《南赣乡约》做到了三点:第一,通过诵读乡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一次组织内规章制度的普及,它可以让乡约成员规范自觉;第二,乡约的举行其实是现代组织中的团建模式,它可以联络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从而在工作中加深合作;第三,以相互督促的方式激发人内在的良知,大家互相鼓励、自我约束,减少了组织中很难推行下去的秩序和规范,让员工对组织规章制度敬畏和自愿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