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在制度中渗入符合人性的小花招(1 / 1)

昔人有言: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

——《与胡伯忠·癸酉》

一个出色团队的制度设置,必须是高大上的,让人敬畏的,能让人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避免走错路的。但越是高大上的事物,即使它符合良知,偶尔也会无法执行。原因在于,很多制度没有考虑人心,所谓的“考虑人心”,不是考虑人们心善的一面,而是考虑心恶的一面。

所以,领导者应该刻入骨髓的一个思维就是,制度中必须渗入符合人性的一些小动作,让人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不得不遵守制度。

1510年,王阳明到江西庐陵做县令。前任县长和其交接时,神情疲惫,好像是被霜打残的茄子。该县长指出,庐陵这地方的百姓实在太难治理,险些把我搞死。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打官司,狗被偷了来敲鼓,鸡少了根毛也来喊冤。他对王阳明的前途感到悲观。

王阳明问他,有冤可以打官司,但没有冤情打官司就是胡闹,你应该出台政策严禁不符法理的官司啊。

县令流下眼泪说,政策出台了一箩筐,可还是阻挡不住刁民对诉讼的狂热!

若想明白百姓为何不遵守制度,必须先琢磨制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良知。倘若制度的确合理,完全符合良知,那剩下的问题就是检查百姓是否真有困难。

王阳明在检视了制度的合理性后,就对百姓的诉状进行分门别类,发现除了一些控诉苛捐杂税的之外,剩下的全是鸡零狗碎的事情,根本没必要走诉讼程序。

王阳明要做的就是健全制度:百姓没有客观困难的情况下,为何还要打官司、做刁民?

这就要触及最终极的人心问题了。人心有符合善的人性,但也有可善可恶的情欲。如何让情欲走向正面而非负面,这是有史以来许多思想家和领导者都想解决的问题。

以刚硬的态度让人致良知,固然有成效;用权威打压不遵守制度的员工,也能有收获。但这两种方式无法尽全功,王阳明认为,你要在制度上动点小花招,搞点小动作,这些小动作和小花招必须是直指其心的。

王阳明用心分析后得出这样的人心结论:百姓大都不识字,打官司只能找讼师,讼师按字数来赚钱,所以把状子写得洋洋洒洒,如同大部头小说。于是王阳明规定:首先,一次只能上诉一件事;其次,内容不得超过两行,每行不得超过三十字;最后,你认为可以私下和对方解决的事,就不要来告状。如果有违反这三条的,我不但不受理,还要给予相应的罚款。

“内容不得超过两行,每行不得超过三十字”就是制度上的小花招,它让讼师无利可图,于是拒绝给百姓写状子。很快,这个小花招产生奇效,庐陵的诉讼案如同熊市的股票一样直线跌停。

当我们认真分析这个案例时,你会发现王阳明在制度上渗入的小花招,其实直指人心中的恶——讼师的利益。只要通过悄无声息而不是大张旗鼓的方式遏制人的欲望,顺其欲望(利益减少而不会做),就能斩草除根,就能让人老老实实地服从制度,不再和制度作对。

领导者只要能玩好这种小花招,明码标价的制度就不会被人违反,权威自然而然拔地而起。

华为任正非在这方面堪称老谋深算的高手。华为的制度有很多这种小动作、小花招。比如华为规定,一个团队的最高领导人被免,老二不能接班。这制度看上去有点古怪,其实恰好在人心上做到极致:团队的突飞猛进需要靠合作,尤其是老大和老二的合作。老二如果始终盯着老大的位子,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帮助老大,他可能还会对老大阳奉阴违,落井下石,但如果规定,即使老大走了,老二也没有机会上位,那他就会认真辅佐老大。

在各个团队领导者的接班问题上,任正非先是规定团队老大要培养接班人,可下面没有人响应,任正非发现这是人心之恶,因为老大培养好了接班人,那他就没有安全感,这等于自掘坟墓。任何一个活生生的人,都会反感这种规定。于是任正非玩了个小花招:团队最高领导人必须给团队老二培养接班人,于是所有人都奋不顾身,把本事倾囊相授。因为老大最担心的是老二某天撂挑子。隔层培养接班人,就规避了这种危险。这一小花招,其实还是对人心的直捣黄龙。

某伟人曾说过,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问题是,我们评判制度好坏的标准是什么呢?

中国古代思想家始终认为,人性是善的,最低限度,人性是可以向好的方向改善的,每个人都有向善之心,所以人人都会自主修行,使自己成为善人。这种思路的致命缺陷在于:它忽略了人心不但有善的一面,还有可善可恶的情欲。而很多时候,情欲才是主导人行为的最大动力,也就是说,人可以善可以恶。而如果不能靠自发地致良知达到善,祛除恶,那只能在制度上动手脚,让人行善,使人去恶。

然而,中国人始终鄙视那种冷冰冰的制度,或者说,中国人始终相信,即使有制度,它也应该为人心服务,而不是脱离人心。这就是我们上一节所讲的,制度必须有良知。

所以,评判制度好坏的标准只有一条:好制度会激发你的良知,遏制你的恶;坏制度恰好相反。怎样深刻理解这句话,我们必须以例子来说明。

图2-5

很久以前,英国政府雇用私人船只运送犯人,结算方式是:船里装的人数越多越赚钱。然而这显然会产生弊端:为了多装运犯人,许多船主不顾罪犯死活,所以死亡率非常高。虽然罪犯死有余辜,但政府还是不希望罪犯这样死去,官员们不停训诫船主,船主们为了利益,根本无动于衷。后来政府官员绞尽脑汁地搞出了一个规定:改变给船主的结算方式,由以上船的人数结算改为下船的人数结算。

如此一来,罪犯的死亡率立即下降。这个制度的特点在于,激发了船主良知的判断力:我如果不好好对待罪犯,那就没有利润。

二战期间,负责给美国空军制造降落伞的厂家交付的降落伞的合格率为99.9%,这意味着如果有1000个士兵跳伞,那肯定会挂掉一个。美军方要求厂家必须让合格率达到100%。厂家负责人一脸无奈地说,这根本不可能啊,因为万物皆有残缺。军方于是改变检查制度,每次交货前从降落伞中随机挑出十个,让厂家负责人亲自跳伞检测。奇迹出现了,降落伞的合格率很快达到了100%。

让厂家负责人亲自跳伞测试降落伞质量,其实就是在激发他良知的判断力:这件事如果做不好,自己老命不保。如何激发一个人的良知,不可能全凭大道理,你必须让对方知道,如果不致良知,那后果就全由他本人承担。一个人如果真的致了良知,那恶就不会再现,不是不想呈现,而是成本太高,不敢呈现。

古代盗墓都需要两人,两人挖到坟墓后,其中一人被另一人用绳子拴住放下去,取到财宝后,上面的人用绳子把财宝拉上来,但上面的人经常在拿到财宝后把下面的人抛弃。于是,诞生了这样的制度:下去的人用绳子拴住财宝,只有等他被上面的人拉到地面后,他才把财宝拉上来。可这种规定仍然无法保证下面的人的安全,因为上面的人会要挟他,必须先拉财宝。如果你在下面不同意这种方案,只能活活饿死。

再后来,盗墓团伙父子齐上阵,但也发生过儿子扔下墓里亲爹的事。最后终于形成行规:儿子下去取货,老子在上面拉绳,从此,再没发生过把人扔在墓坑的事。

父子之间,父亲对儿子的爱肯定更深,这是人性。所以这一制度上的小动作只不过是顺应人性而已。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制度的小花招随处可见。比如两人分蛋糕,拥有拿刀切蛋糕权力的人,肯定会给自己分割大的一块,但如果规定:有权切蛋糕的人必须让无权切蛋糕的人先选,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也就是说,授权必须和监督同时存在,你当然要相信人性本善,可你更要相信人心中不仅有人性,还有情欲。授权是相信你人性的善,监督则是让你的情欲不要变成恶。

一个团队领导者必须懂得如何顺应人心来确立制度,更要在制度上动些小心思,使其不仅仅慑服于你的权威,更要慑服于他自己的良知。

事实上,很多冠冕堂皇的制度在一个组织中到底能起多大作用,这是未知的。很多真正起效的制度,可能都是些小花招。王阳明特别推崇周公,认为中华成为礼仪之邦,是周公的丰功伟绩。周公为中华贡献了“礼乐”,但周公玩了很多制度花招,比如酒礼。他明文规定不允许酗酒,可没人听。于是周公就搞了些小动作,比如规定喝酒时,每喝一次酒,宾主之间就要行许多礼节,要相互拜一百次之后,一杯酒才能喝掉。这样喝酒喝一晚上也不会醉,自然就不会酗酒闹事。

王阳明在庐陵当县令时,恰好遇到瘟疫。王阳明认为虽然瘟疫是天灾,但人祸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人祸就包括百姓不注重卫生,不锻炼增强免疫力,从而使病毒乘虚而入。于是他颁布制度,要求每人每天必须洗浴、锻炼身体。

但没有人遵从。于是王阳明就用“乐”的方式来辅佐制度的推行。他宣布说,庐陵发生瘟疫,是因为得罪了恶神,我们要搞驱神活动。驱神活动是老百姓喜欢的,但驱神之前必须沐浴更衣,这就解决了卫生问题;还要吃大蒜、葱等辛辣食物,这是消毒。驱神活动中,百姓要又唱又跳,这无疑锻炼了身体。

驱神就是“乐”,百姓们在不知不觉中执行了王阳明“要讲卫生,要锻炼身体”的制度。

所以,领导者的权威固然是来自刚性的制度设置,但制度设置的目的是让人执行遵守,在员工遵守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一些小花招、小动作。这看上去是“阴谋”,其实恰好相反,是悄无声息的“阳谋”,因为它的念头是激发人良知、遏制人作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