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1 / 1)

第三章

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1 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八十年来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号召全党同志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地为革命的胜利而英勇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党告诫全党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勤奋工作。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江泽民

3.1.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除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历史。

党除了代表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中国共产党除了所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的利益,同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和压迫、解放全人类,就不能最终解放自己。因此,工人阶级不仅反对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反对一切形式的压迫和剥削,主张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前所未有的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就从根本上代表了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党没有、也不可能有超越人民利益之外的特殊私利,否则,它就要变色、变质,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

忠实地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全部活动的出发点

毛泽东曾经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段话非常深刻地阐述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行动准则。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他说,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来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党在每一个具体历史阶段的工作任务有所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没有变,而且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之中。首先,党根据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其次,党建设的各项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注意把党的建设与党的政治路线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的一切工作,都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这是我们党一条基本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历史是忠实地为人民的利益奋斗的历史

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黑暗年代,中国共产党人高举革命的大旗,深入工农群众,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探索中国革命的具体道路,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许多人身陷牢狱,英勇就义。李大钊、瞿秋白、蔡和森、向警予、邓中夏、彭湃、陈延年、恽代英、赵世炎、张太雷等革命先烈,就是其中的代表。在建国以后,广大共产党员为了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利益,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国家,在各条战线上艰苦奋斗,谱写了一曲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凯歌。焦裕禄、雷锋、孔繁森、李向群等同志就是其中的典范。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共产党员带头解放思想,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在各自的岗位上开拓前进,大胆创新,做出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全国各条战线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中,85%以上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在保卫祖国、抢险救灾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关键时刻,总是共产党员冲在前面,显示出了共产党员忠诚地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色。

3.1.2 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的根本价值取向,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人民服务具有以下内涵:

为人民服务就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做贡献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各个历史时期干革命搞建设的行为准则。由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历史任务,工作重点都有所变化。这就决定着“为人民服务”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指向应作相应调整,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一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要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为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在这个时期,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就是为人民服务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

为人民服务就是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拓者。新的历史时期有着新的历史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代表群众利益,集中群众智慧,更有成效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所以,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党的领导,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汲取人民的智慧,尊重人民的创造,接受人民的监督。……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诚心诚意为广大群众谋利益,道理就在这里。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巨大力量,决定了我们的事业必须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若背离这一点,我们的事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走向失败。当前,我们还面临着各种矛盾: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尚未摆脱困境,一大批职工下岗;甚至一部分群众温饱也成了问题。在人民最需要关心最需要领导干部跟他们共同克服困难的时候,有些党的领导干部风气不正,与民争利,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人民不满意的地方也正是矛盾积累的地方,它将影响社会稳定,干扰经济建设,最终将影响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当前的矛盾和问题归结到一点,都直接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些问题解决了,人民就满意,化解了这些矛盾,我们就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伟大目标。不关心人民群众就不懂得什么叫讲政治。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讲的那样:“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

为人民服务就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共产党员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必须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强迫命令,一切为了群众,我们党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当前,在一些领域出现了道德失范现象。腐败分子虽然只是少数,但是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形象。而要消除这种腐败之风,就必须在党内真正造成一种浩然正气,党的干部和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面对权力和金钱的考验,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必须努力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要经常学习,时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头脑,积极参加“三讲”教育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站稳政治立场,端正政治方向,做到警钟长鸣,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同时,要创造条件推进全社会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有效措施深入持久地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为人民服务就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江泽民总书记时常勉励大家以身作则,把整个身心放在为人民服务上,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说:我们的干部和党员,一定要把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搞清楚。如果只是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那个意义是很有限的。只有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人生才有真正的意义,才是光荣的人生,闪光的人生。

3.1.3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运用于革命实践,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成为我们党近八十年来取得一切成就的传家宝和政治优势,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忠实代表的重要保证。

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工作方法是保证群众路线实现的关键。从广义讲,党的一切工作方法都是群众工作方法,从狭义讲,就是实施“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根本的群众工作方法的内容仍然没有改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所制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线,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我们党同群众的关系,干部同群众的关系,总的说来是好的,我们执行党的群众工作方法的主流是好的。但是,这些年来,由于我们党处在执政的地位,处在和平的发展时期,同时又是处在率领群众进行改革开放的前沿,前进中遇到了一些从未有过的新的课题。有一些干部和一些地方出现了脱离群众,忘记群众的现象,有的还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在某些方面已成为阻碍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要因素。不断地在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表现出来。这些现象在我国现阶段,虽然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和局部上,但是它必然严重地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削弱和影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有碍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而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现阶段,我国社会各阶层间的矛盾呈扩大和多样化趋势;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生活领域的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矛盾处于中心地位,党群干群关系的矛盾成为各种内部矛盾表现的焦点。因此,必须切实研究改善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来有效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这是一件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哀兴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大事。

改善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这是由党在新时期所肩负的伟大任务和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决定的。总的原则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群众工作方法理论的指导下,在具体贯彻执行群众工作方法的策略和措施上进行改善:

第一,加强教育,强根固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改善群众工作方法,首先要解决世界观的问题,世界观问题和方法问题是相互联系的,方法问题受世界观的支配。因而首先要严格地教育党员干部牢固地树立起人民群众是世界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党组织考察干部要把干部如何对待群众,用什么方法做群众工作,作为干部的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作为世界观问题、讲政治、讲党性的问题来考察,要把它作为干部是否合格和能否升迁的第一条根本标准,这样就能使干部自觉地置身于团结群众和领导群众的工作中。其次,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在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自由度大了,一些地方的群众由于政策观念、法纪观念、义务权利等方面的观念跟不上,也出现了一些抗税违法、违反政策的过激行为,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因此,也必须时刻注意加强对群众进行政策教育、法纪教育和权利义务的教育,做到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和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二,尊重群众,健全制度,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征途上,我们面临着千头万绪的工作和千个万个的问题,如何有效地保证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决策,符合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取得群众支持,减少失误,这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一套民主科学决策的制度。在指导思想上要确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决策执行程序。凡制定政策措施,拟制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务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群众路线,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比较、鉴别和论证。要深入体察民情,十分珍惜民力,充分调动民智,努力扩大民主,确保采纳群众意见的广泛性。其二进行决策时,要坚决站在群众利益的立场上,一切为群众着想,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要考察群众的眼前利益是什么,长远利益是什么,全局利益是什么,各方必须兼顾,切不能从个人或单位的利益出发,更不能从脱离实际的主观愿望出发。其三是在执行决策时,一定要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要以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一切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标准,来坚持或否定,修正或完善其决策。

第三,转变干部作风,坚决清除腐败,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党的大多数干部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奋斗,保持公仆本色的,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行为在一些干部中也仍然是严重存在的。这是群众最为痛恨和愤慨的。所以,一定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勤政为民的作风,和群众同甘共苦的作风,一切为群众着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真正赢得群众拥护。必须严格按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第四;扎实工作,深入基层,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我国现阶段,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阶段,生产力还极不发达的阶段,加上目前整个经济和发展不景气的实际,特别是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效益普遍不好,下岗、待业职工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多的情况。部分群众的生活问题和实际困难多,思想情绪大。干部和政府要真正带着感情,带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在城市要努力想办法解决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地想办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展服务体系,为农民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帮助改变一方一土的面貌。一定要给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来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谅解和支持,统一人民群众的思想意志,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把我们伟大的事业推向前进。

3.1.4 注意关心和解决好人民生活问题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要求的最终体现,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就会得到更广泛的支持,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更加巩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国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但也必须看到,目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不高,一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生活问题作为党和政府的根本任务。这要求我们做到:

(1)努力使大多数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发展最终要落实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归宿。为此,要正确对待社会成员之间收入上的差距。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同时,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保护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尤其要关心下岗职工和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要高度重视财政和就业问题。因为这两个问题直接涉及群众的利益,关系群众的生活,在经济发展中应当作为优先目标加以对待。要继续搞好扶贫开发,关心城市低收入群体。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现在农村贫困人口还有3000万左右,已经脱贫的标准还比较低,因灾返贫现象经常发生,扶贫工作仍然是“十五”期间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增加对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大以工代赈力度,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从多方面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在全社会大力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动员各方面力量扶贫济困。

(2)要统筹兼顾,把人民的利益维持好、落实好。比如,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适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从国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首先保证人们基本生活的需要;二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三是要积极稳妥,注意新老体制的衔接和过渡,避免出现大的波动。当前要做好职工从企业下岗到社会失业保险过渡的工作。在过渡期内,企业再就业中心要继续发挥作用,善始善终。对仍然留在中心的下岗职工,要满腔热情,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引导他们再就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