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访是我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农场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丹尼斯·芬奇-哈顿的长途游猎行将结束之际,我会在某个清晨发现一位马塞小伙子站在我的屋外,把重心压在一侧的细腿上,宣布:“老爷正在回来的路上,两三天就能到这里。”
到了下午,住在农场边缘的某个佃农小孩就会跑到我屋外的草坪上坐着等我,一见我出来就说:“河湾那里飞来了一群珍珠鸡。如果您想为老爷打一只,日落的时候我就陪您一起去,好告诉您在哪儿能找到它们。”
我有好些朋友都是漫游四海的大旅行家,他们都很喜欢农场,我猜它的魅力就是因为它是静止不变的。无论朋友们何时造访,农场都保持着原样。他们游遍天涯海角,四处扎营拔营,但每当他们驾车来到我家门口,拐上那段永恒如星轨一般的车道,心中总是格外欢喜。他们喜欢看到熟悉的面容,而我在非洲那么多年从没换过仆人。我一直待在农场里,渴望的是逃离,但他们渴望的是回归,回归到有着书籍、亚麻床单和百叶窗的阴凉的大房间。他们在野帐的营火旁就已开始想念农场生活之乐,一回来就急切地问我:“你教厨师做‘猎人蛋卷’了吗?——上一趟邮班送没送来《彼得鲁什卡》[10]的唱片?”有时我正好不在农场,他们就直接在家里住下。我回欧洲的时候,这座房子就由丹尼斯所用。伯克利·科尔也称这里为“我的林间别墅”。
这些旅者消受了文明世界的种种物质,作为回报,往往会给我带来游猎的战利品,比如让我拿去巴黎裁成皮草大衣的花豹皮和猎豹皮,能做成鞋子的蛇皮和蜥蜴皮,还有非洲秃鹳的羽毛。
为了到时可以好好招待他们,我会趁他们远游之际下厨试验从旧烹饪书里看来的珍奇菜谱,还在花园里精心培育欧洲花卉。
有一次我回丹麦老家,一位老夫人送给我十二株上好的芍药球茎,我把它们带来肯尼亚的时候还经历了一番波折,因为当时的植物进口规定很严。我把花儿种在花圃里,它们马上便抽出很多绛红如胭脂的弯芽,随即舒展成娇嫩的叶子和浑圆的花蕾。开的第一朵花叫“内穆尔公爵夫人”[11],单独的一大朵白芍药,雍容贵气,洋溢着清甜的芬芳。我把它剪下来插在卧室的水瓶里,每个进了屋子的欧洲人都会驻足欣赏,赞叹不绝:天啊!这竟然是一朵芍药!可惜不久之后其他花蕾纷纷凋萎,我以后再也没能种出芍药花。
几年后,我在内罗毕的奇罗莫镇和麦克米兰夫人的英籍园丁聊起了种芍药的事,他告诉我:“起初我们在非洲一直种不出芍药,后来发现只有先把进口的球茎种出来,等它开花之后再取种子才行。我们也是用这种方法才把飞燕草引入了殖民地。”如此说来,我本来可以成为把芍药引入肯尼亚的第一人,就像内穆尔公爵夫人一样让自己的名字永远不朽。但我竟然把那朵独一无二的花摘下来放到了水里,亲手毁掉了自己辉煌的未来。后来我总能梦见那朵白牡丹还在继续生长,并在梦里心花怒放,庆幸自己没有真的把它剪下来。
有些朋友会从肯尼亚北部的农场或者内罗毕来访。土地部的休·马丁常从内罗毕来农场找我,他很聪明,熟读各个民族艰深罕见的文学作品。他前半生都在东方事务部悠闲度日,任凭天赋自由发展,竟然越来越像一尊富态的中国神像。他唤我为“老实人”,自诩农场里怪诞的邦葛罗斯博士[12]。他坚定并平静地认为人和宇宙的本性是刻薄可鄙的,并且对这个认识感到十分满意:难道这个世界不该如此吗?只要他在宽大的椅子上落座,就难得再动了——杯盏堆在面前,一副安详有光的面容,把人生哲学娓娓道来,被自己的奇思妙悟弄得容光焕发,他的思想与体形都像诡异的磷火一般迅速膨大。他心宽体胖,与世无争,与魔鬼相处和谐。仪容整洁是撒旦门徒的标志,而他的仪容可比很多上帝的信徒要整洁得多呢。
古斯塔夫·莫尔是挪威人,年纪很轻,长了一个大鼻子。一天夜里他突然从内罗毕远郊的农场跑到我家。他是个闲不住的农夫,给我提供了不少建议,也帮我处理了不少事务。在肯尼亚,他是帮我最多的人。他每次都带着一种欣欣然的态度向我伸出援手,仿佛在说:我们都是农场主,又是北欧同乡,本来就该互效鞍马之劳。
现在他就像火山喷出的一块碎石,被心中的火焰驱使着冲进我的农场。他说自己要疯了,这个国家的男人光靠谈论耕牛和剑麻就能活下去,但他的灵魂却在渴求中日渐枯萎。他再也受不住了。从踏进我家门口那一刻开始,他的嘴就没停过,一直说到后半夜,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关于爱情、共产主义、卖**、汉姆生[13]和《圣经》的话题,一边说一边使劲用劣质烟草毒害自己。他不怎么吃东西,也不听人说话,我要是想插话,他马上就怒火中烧地尖叫起来,把发了昏的脑袋使劲往空气里撞。他有太多东西要发泄,但边说边有新的东西不断涌出来。到了凌晨两点,他突然没词儿了,平静地在那里坐了一会儿,脸上浮现出一种驯良的神色,好像一个康复期的病人静静地坐在医院的花园里。然后他起身出门,上车疾驶而去,准备再靠着耕牛和剑麻活上一阵子。
要是英格丽德·林斯特朗能抽出个一两天的话,就会离开自己在恩乔罗的农场、火鸡和菜园,来我这里小住。英格丽德肤如凝脂,心灵也像外表一样美丽。她的父亲和丈夫都是瑞典公务员,她和丈夫是带着儿女一起来非洲的,起先他们以为这次旅程只是一趟愉快的探险、一次远途野餐,顺便还能赚一笔快钱。于是他们在亚麻卖到五百英镑一吨的时候买了一片亚麻田,但亚麻很快暴跌到四十英镑一吨,田块和设备都变得一文不值。英格丽德为了给家人保住这片农场,规划修建了饲养场和菜园,像奴隶一样埋头苦干。她在这番奋斗中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农场,爱上了自己饲养的奶牛和肉猪,爱上了土著仆人和园子里的蔬菜,为了保住这块土地,哪怕把丈夫和儿女都卖掉也在所不惜。有几年年景很不好,我们一想到可能会失去自己的农场,就伏在彼此的怀里抱头痛哭。英格丽德来农场小住的时候,我就感觉生活变得很愉快,她有瑞典老农妇那种矜持而又活泼的劲儿,虽然面上已有风霜之色,但咧嘴一笑还是一口明亮的白牙,像个无畏的女武神[14]。世人都喜欢瑞典人,因为他们在困境中仍然保持着豁达的胸怀,而且用那种永不服输的劲头感染很多人。
英格丽德有一个名叫基默萨的吉库尤老仆,身份是厨师兼管家,但其实什么活儿都干,把女主人的任何事都当成自己的分内事。基默萨任劳任怨地在菜园和饲养场里工作,还给她的三个小女儿当保姆,接送她们往返寄宿学校。我去恩乔罗探访她的时候,她告诉我,基默萨好像失心疯了,什么事情都不顾,一心想着用最隆重的礼节来招待我,恨不得把火鸡全杀了——因为他对法拉佩服得五体投地。英格丽德说,基默萨把认识法拉当成他一生中最大的荣耀。
我和恩乔罗的达雷尔·汤普森夫人并不熟,但她从医生处得知自己时日无多之后,突然到农场拜访我。她告诉我,骏马是她命中的珍宝和至高的荣耀,生前如此,身后亦然。而不久前她在爱尔兰买了一匹获过障碍赛冠军的小马,和医生谈过之后,她本来想打电报回欧洲,让家里不要把小马运来,但后来她改了主意,决定把它留给我。这件事我听过也就算了,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在她去世半年之后,这匹名叫“慈善箱”的小马突然出现在了恩贡。它矮矮胖胖,模样不太好看,而且早就不是小马了,但它很快就证明了自己是农场里最聪明的生物。丹尼斯·芬奇-哈顿以前总骑它,可我不太乐意这么做。后来它参加了为迎接威尔士亲王莅临而举行的卡贝特障碍赛,参赛的都是殖民地富豪豢养的高头大马,皮毛油光水滑,性子暴躁,但我们的小马完全知道自己的渴望所在,凭着非凡的策略与慎重,从一群骏马中脱颖而出,不声不响地捧回了一大块银牌。我们翘首企盼了一个星期,它终于到家了,在我家和整个农场里掀起了一阵欢乐的狂潮。六个月之后,小马死于马疫,埋在厩外的柠檬树下,大家都很难过,很久以后还常常提起它的名字。
布尔佩特老先生也常来农场与我一同进餐,穆萨伽俱乐部的人都叫他“查理叔叔”。他是我的忘年交,也是我心中维多利亚时代绅士的典范,在我们这个时代也如鱼得水。他在我家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轻松随意。布尔佩特老先生曾经泅渡过“赫勒之海”,也是登顶马特霍恩峰的先驱之一,年轻时(八十年代前后)还是奥黛罗[15]的情人。有人告诉我,她把他彻底毁了,又把他一脚踢开。我与他同桌进餐,总觉得对面坐着阿芒·杜瓦尔或者骑士格里奥[16]。他收藏了奥黛罗好些美丽的照片,而且很乐意谈起她。
有一次我们在恩贡一同进餐,我问他:“听说大美人奥黛罗的回忆录出版了,书里提没提到你?”
“提到了,”他说,“虽然用的是化名,但还是提到了。”
“她是怎么写的?”我又问。
“她说,这个年轻人六个月里为她花了十万法郎,但这钱花得很值。”
我笑着问他:“那你觉得这些钱花得值不值?”
他稍微思索了一下,答道:“值,很值。”
布尔佩特老先生七十七岁生日那天,丹尼斯·芬奇-哈顿和我一起陪他到恩贡山顶野餐。我们登高而坐,聊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人给你一双真正的翅膀,一旦上身就永远不能卸下,你会接受还是拒绝?
布尔佩特老先生坐在那里,眺望身下浩**无垠的乡野,青翠的恩贡山脉,还有西侧的东非大裂谷,似乎马上就要振翅飞走。他说:“我接受——我当然接受,这件礼物简直再好不过了。”但他想了想,又说道,“不过,如果我是一位女士,也许我得好好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