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王宅里寻常见[2],崔九堂前几度闻[3]。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注释]

[1]此诗约作于大历五年(770),即杜甫去世之年。李龟年:开元、天宝年间著名乐师。据唐《明皇杂录》称,李龟年及弟彭年、鹤年因善歌舞见赏于明皇,于东都之通远里大起第宅,显赫逾于公侯,“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逢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阙。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

[2]岐王:睿宗第四子李范。《旧唐书·睿宗诸子传》称他“好学工书,雅爱文章之士,士无贵贱皆尽礼接待”。

[3]崔九:本篇原注曰:“崔九即殿中监崔涤,中书令湜之弟。”《旧唐书·崔仁师传》称,涤“素与玄宗款密。兄湜坐太平党诛,玄宗常思之,故待涤逾厚,用为秘书监,出入禁中。与诸王侍宴,不让席而坐。”

[点评]

世运之治乱、年华之盛衰,彼此之凄凉流落,俱在诗里,又俱在言外,与字面之流丽风韵相表里,真哀感顽艳之千秋绝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