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2]。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3]。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4]。

[注释]

[1]此诗作于至德二载(757)三月,时杜甫羁居长安。余详《悲陈陶》注[1]。

[3]“感时”二句:道出忧国思家之情。“花溅泪”“鸟惊心”皆使动用法,谓花使泪溅,鸟令心惊。

[4]不胜(shēng声)簪:古时发式是将头发挽起,以簪固定。此言头发稀疏,简直经不住簪子的重量。

[点评]

此为杜诗名篇,亦是熟篇。春景春物,在常人眼中,皆可喜可爱者。然在忧思憔悴之人眼中,却反增其愁绪,即所谓“景随情化”(《围炉诗话》)、“愁思看春不当春”(《唐诗归》)也。以乐景写哀,一倍增其哀情。正如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所云:“‘溅泪’‘惊心’转因花鸟,乐处皆可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