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12]
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也是祸乱——我们可以理解为: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因为,我们把道德绝对化,就会用绝对化的手段去惩戒那些不道德,而绝对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
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
举一个例子,2008年,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她在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十九岁歹徒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这本来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体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论,有不少人认为,对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一个网友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
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看得我毛骨悚然,从来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也是歹徒啊!”
是的,对不仁之人的极端仇恨和不择手段的报复,会把我们自己的道德变得恶劣,让我们变得更加不仁。
所以,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对待不仁的人。
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公伯寮,这是孔子学生里面最差的一个。后人把他称为“圣门蟊螣”,就是孔子门下的害虫。他竟然在孔子“堕(huī)三都”的关键时刻,在季孙氏的身边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的离鲁出走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鲁国有一个大夫叫子服景伯,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不像话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对这样的学生,孔子难道不恨吗?不想让他受到一点惩罚吗?可是当子服景伯提出要把他杀了的时候,孔子怎么说呢?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够行得通,那是命;我的道如果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13]
孔子嘉许子服景伯的忠心,但断然不听他的杀人建议。这就是所谓的是非判断力。
公伯寮是不好,但是假如我们用杀掉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那我们就更不好了。因为如果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这就是恐怖主义行为了。
恐怖主义就是极端道德主义的产物。恐怖主义、恐怖行为,可能有自以为是的道德基础和道德目标,但是比起一般的不道德行为危害更大,结果更不道德。所以有识之士永远都会反对一切形式、一切借口的恐怖主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不是一个极端道德主义者,这一点对于我们中华民族来说实在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另一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我们来看他如何评价一个人。
此人也是一个名人,但是,就是太极端了——极端地想对人好,极端地坚持一些东西,极端地坚持小节,结果却送了命,还被孔子批评。
这个人就是尾生高,《论语》里叫微生高(微生,姓,名高)。
《庄子·盗跖》中记载:
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史记·苏秦列传》里讲:
信如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
尾生高,鲁国人,以直爽、守信著称。传说他与一女子相约在桥下见面,女子没按时来,尾生高一直在等候。后来,河水暴涨,尾生高不愿离开,抱住桥柱子死守,终被淹死。
这样的极端守信,实在可怕。
因为事实情况会变化,女孩子约会没来肯定有情况,即使来了,桥下都是水了,那女孩子难道会潜水去约会吗?所以这就是拘泥的人,太拘泥、太死板、太僵化,没有一点灵活性。
我们看看孔子在《论语》里对微生高的批评。
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14]
醯,就是醋。孔子说:“谁说微生高这个人直爽呀?有人向他讨点醋,他不直言自己没有,却到他的邻居家去要了点醋给人。”
乍一看,微生高这个人还真不错,自己没有,转向邻居家讨来给人。但细一想,就不对了:有就说有,没就说没,何必如此曲意讨好别人?何必如此拖泥带水、小心翼翼?是不是有意去做好人,让人家感谢他呢?所以,孔子说他不直爽。
做人做事,不能太刻意,刻意会显得太有心机。也不能太曲意,曲意会变得很烦琐。长期烦琐,人必猥琐。人一猥琐,便不足观。做人干净利索一点,洒脱一点,直率一点,是近乎君子的。人生当然要有道德原则,但是,任何真理,推到极端,就是谬误。
再看他如何对待自己的儿子。
伯鱼之丧母也,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也?”门人曰:“鲤也。”孔子曰:“嘻!其甚也,非礼也。”伯鱼闻之,遂除之。[15]
孔鲤(字伯鱼)的母亲去世了,孔鲤守丧。伯鱼对母亲感情特别深,守丧期过了,他还在那儿哭。有一天孔子听到有人在哭,就问:“谁在哭啊?”别人就告诉他:“是伯鱼在哭,他在哭他的母亲。”孔子就说:“太过分了,没必要了,丧期已经过了,你应该回归正常生活了,你天天这么哭哭啼啼的怎么回事啊?”
伯鱼听父亲这样说,就不再哭了。所以即使对于母亲的哀悼之情也要适可而止。
子路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子路的姐姐去世了,子路穿着丧服,丧期已过,子路还把丧服穿在身上。孔子告诉他:“你可以把丧服脱下来,回归正常生活了。”
子路说:“我的兄弟姐妹少,我不忍心啊。”
孔子说:“这样不好,你说谁一定会忍心呢?但做事要有分寸。”
接着,孔子告诉子路:
“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
子路闻之,遂除之。[16]
“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非常精彩!他说出了道德标准的确立原则。
道德标准太高,一般人做不到,道德失效。
道德标准太低,很差的人都像道德模范,道德可笑。
显然,先王的礼,不是按最高标准制定的,也不是按最低标准制定的,而是按中间的标准制定的。境界高的人,俯就一些;境界低的人,努力一点。
这就是中庸之道。
还有一个故事:孔子的学生曾参在瓜地里除草,一不小心把瓜苗的根锄断了。他的父亲曾皙大怒,操起一根大棒,狠狠击打曾参的背。曾参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很久才苏醒过来。醒来后,他马上高高兴兴地站起来,上前对父亲说:“刚才我得罪了父亲大人,父亲大人用大棒来教育我。大棒太重了,您没累着吧?”
曾参回到自己的房子后,还拿起琴边弹边唱,他想让父亲知道,他身体没事,好让父亲宽心、放心。
这个曾参,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孝子,据说《孝经》就是他写的。这个来源于《韩诗外传》和《说苑·建本》的故事,真是非常典型。
孔子听到这事是什么态度呢?
孔老夫子发怒了。
他告诉弟子们:“曾参来时,不准他进来见我!”
曾参糊涂了,他很委屈:“老师您不是教导我们要孝顺吗?为什么我这样孝顺,您还生气呢?”
他求人向孔子请求接见。他要问问老师。
孔子告诉他:“你没有听到过吗?从前那个瞽瞍有个儿子叫舜,舜侍奉父亲,父亲要使唤他时,总在身旁;父亲要杀掉他时,却总也找不到他。父亲用小棍子打他,他就忍受着;用大棒子揍他,他马上逃走。你以为他是怕死吗?你以为他是不孝吗?不是啊,正因为他这样,才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正因为他保全了自己的性命,才使得他的父亲没有因打死儿子而犯下不慈的罪过,而他自己也没有丧失那拳拳孝心啊!
“可你呢?拿身体去承受父亲的雷霆之怒,打死也不躲避。你有没有想过,你一旦被打死了,不是让你父亲陷于不义之地吗?还有比这更大的不孝吗?”
一番话,让曾参醍醐灌顶,冷汗津津。
我们看曾参的这个故事,便知道,后来《二十四孝图》中的那些极端的孝道,像王祥卧冰求鲤、郭巨埋儿奉母、庾黔娄尝粪忧心等,一定为孔子所反对。因为孔子坚决反对用极端的手段去践行道德。用极端的手段去践行道德,本身即为不道德,并且会引起更大的不道德。
古时中国二十四孝之一的王祥卧冰求鲤的故事就是典型。王祥的继母虽然对他不好,但王祥为治好继母的病,不顾严寒冰冻,宽衣解带卧冰求鲤鱼,感动了上苍,双鲤跃出。
王祥一直对继母很好,这个我们要鼓励,要表扬。但是在寒冷的冬天,王祥的母亲突然想吃鲤鱼,可水面上结了厚厚的冰,王祥就脱光了自己,躺在冰上,想用体温把冰给融化。如果想把冰融化,那有很多更好、更有效的方法,而且还不伤害身体,比如可以用柴火烤,也可以用铁镐等工具凿。可是把自己脱光了,躺在冰上,那能把冰融化吗?谁愿意试一试?结果肯定是把自己冻结到冰上去,也不可能把冰融化。所以我们说这是弱智的行为。这种行为上了《二十四孝图》,还一代一代往下传。我敢代表孔子说这句话:坚决反对!
还有更恐怖的,郭巨奉母埋儿。郭巨两口子生了一个儿子,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一家四口人。粮食不够吃了,郭巨就跟老婆商量,儿子我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我们要给她养老,可是这个儿子总是天天在家吃粮食,多一口人怎么办?埋了吧。于是郭巨挖坑,老婆抱着孩子在旁边等,孩子手里还拿着“摇咕咚”,高高兴兴地笑着,对于父母的行为,一无所知。这样的画面,不是心地残忍、毫无人性之人,如何画得出!
后来鲁迅先生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二十四孝图》。鲁迅写道:
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以为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
…………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17]
还有什么庾黔娄尝粪忧心的故事,挺恶心的,不说也罢。
《二十四孝图》中,与孔子弟子有关的就有三位:子路百里负米,曾参啮指痛心,闵损(字子骞)芦衣顺母,都不算过分。过分的绝不属于孔子。
子路原来家里很穷,自己吃糠咽菜,但是跑到一百多里以外背米给父母吃,这个不算过分。
在《二十四孝图》里所讲的曾参孝顺的故事,讲的是曾参在外,家里来了人,为了把儿子叫回来,母亲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头,那边曾参心灵感应,就赶紧回来了。母子之间有心灵感应,这个也挺好,没有过分的地方。
闵子骞母亲去世以后,他父亲又给他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又生了两个孩子,一家三个孩子。他的继母给自己的两个孩子穿的是棉衣,给闵子骞穿的里面却是芦花。他的父亲发现以后,想赶走这个继母,闵子骞就说:“不行的,你把这个母亲赶走了,三个儿子都要受苦,这个母亲在,最多一个儿子受苦。”所以这个也不算过分,都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孔子不是极端的道德主义者,极端的道德主义者往往由出发点的道德蜕化为终点的不道德。甚至,一些奸诈之徒正是通过宣传极端道德蛊惑人心,以达到他们自己的极端不道德的目的。
《吕氏春秋·察微》上记载了这样两件事。
一件是,鲁国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碰见了,把他们赎回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这是一条很好的政策,很人道。
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就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可是他回国后却拒绝去国库报销他所花费的赎金。他可能认为,这样才显得道德。可是孔子不这么看。他对子贡说:
“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替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身了。你如果收下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为什么呢?
因为,作为一个人,子贡愿意放弃赎金,这是他的自由,无可厚非,更何况他还以此显示了他的高尚。但他的这个做法使得别人相形见绌,且置别人于尴尬的境地:
向他学习就意味着自己要做出牺牲;不向他学习,又显得自己境界低。
我们知道,子贡是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可以不在乎这些赎金。但其他人未必就不在乎。
最后的结论就是,只有索性不救,才可以避开这种尴尬局面。
这么一来,不仅鲁国的赎人法成了一纸空文,那些在外国成为奴隶的人也失去了被救赎的机会。
因此,道德不能过分。
另一件恰巧和它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样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明白了子贡的做法失在哪里,就自然明白子路的做法得在哪里了。我们乐于做好事,尤其乐于做惠而不费的好事;我们乐于做好事,并且不求报答,但对做好事的人给予适当报答,不一定是财物,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奖励,这样可以促成更多的人做好事。
圣人,确实是明察秋毫,正如《吕氏春秋·察微》的评价所说: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孔子就在细微之处,看出了大问题。
在我们认为正确的地方,看出了潜在的巨大的危险。
这样的明察秋毫,就是不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