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孤儿寡母(1 / 1)

孔子这一生 鲍鹏山 2958 字 3个月前

孔子三岁就没了父亲,而且,他的家世也是日渐衰落的态势。

家世没落的轨迹:王室—诸侯—公卿—士。

叔梁纥死后,给颜徵在留下的是一大家子的负累。

这个家庭,有九女、二子,还有叔梁纥的妾。当然,九女中有一些应该已经出嫁。剩下的,可能有些年龄比颜徵在还大。这些,都不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妇能够负担得起的。

叔梁纥是一个士,只有俸禄,没有什么其他的比如采邑等固定收入。叔梁纥也不会有什么积蓄,死后俸禄当然就断绝,这么多的子女,经济上的压力一定很大。

我们现在已经无法了解当时这个家庭发生了什么。我们知道的,只是颜徵在带着三岁的孔子离开了这个家庭,孤儿寡母搬到了曲阜城,住进了一条叫阙里的小巷。

晚年,孔子回顾一生,曾说: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10]

这“志于学”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我们一般人理解的,到了十五岁了,立志于学习呢?

显然不是。因为如果到十五岁才想起来要立志于学习,那未免太晚了一些。注意,原话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而不是“吾十有五而学”。“志于学”之前,一定有一个学的过程,学出了兴趣,学出了志向,学出了人生目标,然后,才“志于学”。其实,这“志于学”的意思,乃是孔子从十五岁开始,就立志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学问,奉献给追求真理。

我这样说有根据吗?

我们先来看看孔子十五岁左右,都学了些什么。

此时孔子的“学”明显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谋生之学——下层人的谋生手段——“鄙事”。

孤儿寡母,为了生存,母亲不外乎缝缝补补,浆洗扫除。

儿子也一定力所能及,零敲碎打,帮助母亲,贴补家用。

吴国的太宰嚭问子贡道:“孔老先生是圣人吧?怎么这样多才多艺呢?”

子贡自豪地说:“我的老师啊,那是天纵之圣,而且又多才多艺!”

可是孔子自己不赞成“天纵之圣”的说法。他认为自己的境界和才能是努力学习和生活磨炼的结果。

孔子对子贡说:“太宰了解我吗?我少年时贫贱,所以会许多卑贱的技艺。君子会有这么多技艺吗?不会多啊!”[11]

孔子说这话的时候,一定又想起了他少年时期的艰难。不过,正是那种艰难,磨炼出他的坚韧品格。同时,在那样艰难的谋生历程里,他学到了很多下层人的谋生手艺。

此处的“君子”,指的就是贵族。贵族不需要那么多的谋生技艺,所以,他们不会。但是,贫寒的孔子需要。

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12]

牢,即琴牢,又名琴张,是孔子早期的学生。牢说:“孔子说:‘我没有被任用做官,所以为了谋生而学会了多种技艺。’”

可见,幼年的孔子,被年轻的母亲带到鲁国首都曲阜,靠着母子二人的双手,艰难地生活。

更令人悲伤的是,这样相依为命,也不能长久。在孔子十七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这对于孔子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孤儿了。

在那个时代,办丧事是一件很大的事。而对十七岁的孔子来说,还有一个更大的难处,那就是,他想把母亲和父亲合葬,但是他不知道父亲葬在哪里。

《礼记·檀弓上》记载: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

父亲去世时,孔子才三岁,当时,他确实不可能知道父亲的坟墓所在。但是,此时,他已经十七岁了,这么久的时间,母亲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史记》中的一条记载很怪:

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防山在鲁东,由是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

钱穆在《孔子传》中对此事的说法是:

孔子父叔梁纥葬于防,其时孔子年幼,纵或携之送葬,宜乎不知葬处。又古人不墓祭,岁时仅在家祭神主,不特赴墓地。又古人坟墓不封、不树,不堆土、不种树,无可辨认。孔氏乃士族,家微,更应如此。故孔子当仅知父墓在防,而不知其确切所在。

钱穆只是回答了年幼的孔子为何不知父墓所在。而最关键的问题,即孔子母亲为什么“讳之”——为什么颜徵在要对孔子隐瞒其父亲的坟墓所在——却没有说明。

司马贞《史记索隐》认为,颜徵在也不知道丈夫具体安葬的地点——知茔而不知坟。

谓孔子少孤,不的知父坟处,非谓不知其茔地。徵在笄年适于梁纥,无几而老死,是少寡,盖以为嫌,不从送葬,故不知坟处,遂不告耳,非讳之也。

茔,指的是坟所在的区域,俗称坟地;而坟,则是棺木的准确下埋之处。因为后世此处要堆土起坟,故称为坟。

但司马贞说法的缺点是:既然如此,为什么司马迁不直接说颜徵在也不知葬处,而是说颜徵在“讳之”?“讳之”的意思,显然是自己知道而不说。

司马贞的回答是:司马迁说错了。

而钱穆和司马贞两者说法的共同缺点是:无论是孔子不知道,还是颜徵在不告诉他,他应该还有知道父亲墓地的其他渠道。比如,他的几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还有他的那个残疾大哥孟皮,还有孟皮的生母,按后世的称呼,就是他的姨娘。

为了解释这一问题,刘方炜先生在《孔子纪》里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看法。他认为,孔子此前根本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生身之父!颜徵在根本就没有告诉他!

但是,这更加不可思议。

第一,颜徵在至死都不告诉孔子,他的生身父亲是谁,就算她对叔梁纥及其家庭其他成员有怨恨,难道她愿意让自己的儿子终生背负私生子的名声吗?

第二,叔梁纥还是一个有士的身份的人,这种身份对于孔子的前途来说,非常重要。一个母亲,会这样牺牲儿子的前途吗?

第三,即便颜徵在如此极端,瞒着孔子,不让他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但是,除了颜徵在,孔子还应该能从其他渠道知道自己的身世。这样的秘密,不可能一瞒十七年。

实际上,我觉得大家都把一个本来十分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

这个问题之所以简单,就在于:坟和茔的不同,而孔子是要找出父亲棺木落土的具体位置,以便让母亲的棺木与之相依而葬。

孔子之母既丧,将合葬焉,曰:“古者不祔葬(合葬),为不忍先死者之复见也。诗云:‘死则同穴。’自周公已来祔葬矣。故卫人之祔也,离之,有以闻焉;鲁人之祔也,合之,美夫,吾从鲁。”[13]

可见,鲁人的合葬,是要葬在同一个墓穴里,而孔子认为这样最好,他也要把他的父母葬在同一个墓穴里。

因为古人不墓祭,岁时仅在家祭神主,不特赴墓地。又因古人“坟墓不封、不树,不堆土、不种树”,所以,有墓无坟。时间久了,即便是亲人,也难以辨认。

那么,司马迁说的“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讳”,不是母亲颜徵在怨恨叔梁纥。如果是这样,太史公应该说“母怨之”,而不是“母讳之”。此处的“讳之”,是指颜徵在忌讳谈自己的死,忌讳谈什么安葬之事。颜徵在去世时,年方三十二岁。应该说,她不相信自己会离开人世,至少,这样的年龄,应该忌讳谈自己的死,谈什么合葬,等等。这都是不吉利的话题。

没想到,她真的死了。这就给孔子留下一个大难题。

怎么办?母亲已死,停丧在家,等不得。于是,孔子就“先浅葬其母于鲁城外五父之衢。而葬事谨慎周到,见者认为是正式之葬,乃不知其是临时浅葬”[14]。然后,他再到处打听,寻找知道线索的人。

他的一片孝心,感动了一位老太太。这个老太太的儿子曾经参与安葬叔梁纥,是职业抬棺的人,她告诉了孔子叔梁纥棺木的具体位置。孔子于是终于可以把父母合葬了。为此,钱穆先生感慨地说:“时孔子尚在十七岁以前,而其临事之慎密已如此。”

但是,十七岁的孔子毕竟年轻,在他圆满地办完父母安葬大事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一件令他很尴尬的事。这件事对他刺激太大了,直接导致他服完丧后,第一次离开鲁国。

此时鲁国的执政上卿季氏发了一个通告,邀请所有的鲁国士族子弟,来家里宴会。这是鲁国执政邀请鲁国所有的士,所以——

第一,这是一种体面和光荣,体现的是家族的地位和身份,以及将来的政治前途,当然必须去。

第二,既然是鲁国执政的邀请,还不得不去。谁敢不给季氏面子?或者说,季氏给别人脸面,谁敢不要这个脸面?

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孔子此时的两难:去吧,在母丧期间;不去吧,谁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十七岁的孔子,既无法与季氏沟通,也没有人可以商量。他是一个孤独的少年。

几经思考,十七岁的孔子决定前往。因为还在守丧期,孔子穿着丧服就赶去赴宴了。这实在是很贸然唐突的。但是,我们还是同情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年吧。这么大的事体,对于毫无上层社会经验的他,我们要给予的,不应该是嘲笑,恰恰相反,应该是同情的眼泪。

在门口,孔子碰到一个人——季氏的家臣阳货。阳货挡在门口,跟孔子说:“我们家主人请的是士,没有说要请你。”阳货并没有责备孔子的失礼,但是,他给孔子的,是更加沉重的打击。那就是,根本不承认孔子士的身份,根本不承认孔子是叔梁纥的儿子。

士是贵族阶层的最后一个等级,是统治阶级的最底层,是通往社会上层的门槛。再往下就是老百姓了,就是被统治阶级了。没有士的身份,就几乎失去了进入社会上层的资格。

这使得孔子受到很大的打击。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父亲去世了,谁给他出头?母亲不在了,谁给他擦一把辛酸的眼泪?他一个人默默地退下来,只好回家。

但是,父母双亡的孔子必须独自面对这个世界,并且一切都得自己做主。据《史记·孔子世家》载,到十九岁(似乎应该是二十岁,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弱冠,方可成婚),服母丧期满的孔子,打点行装,仗剑去国,到宋国。

此时的孔子,应该是迷茫和倔强兼而有之吧!

鲁国暂时不接纳孔子,那么,他就去宋国。那不仅是他的祖宗之国,而且,还是文化之都,是殷商文化的传承之地。

这应该是孔子发愤图强的表现吧。

庸人,一经打击,即一蹶不振。

豪杰,百折不挠,愈挫愈奋。

打击,可以毁灭庸人;而豪杰之士,则在打击中百炼成钢。

《礼记·儒行》记载:

(孔子)长居宋,冠章甫之冠。

同年,孔子与宋国亓(qí)官氏(钱穆谓与孔家一样,来自宋国,时居鲁)的一个女子结婚。婚后不久,又回到鲁国。为什么又回来了?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他回来了,但是,他能爬起来吗?他还真的爬起来了。

第二年,孔子的儿子出生了。这时发生的一件事情,是他爬起来的标志。

鲁昭公听说孔子生了孩子,马上派人给孔子送了一条大鲤鱼,表示祝贺。

在孔子十七岁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家臣阳货都看不起他;现在二十岁,也就短短的三年时间,鲁国的国君都会因为他生儿子而送鱼来祝贺他,这说明什么?

说明孔子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了他的命运,改变了人们对他的看法,赢得了人们对他的尊敬!

孔子非常高兴,他想起十七岁时受辱的场景,看着今天鲁昭公送来的这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当即决定,儿子名就叫鲤,字就叫伯鱼。

伯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赐孔子。荣君之贶(kuàng,赏赐),故名曰鲤而字伯鱼。[15]

鲁昭公的赐鱼,让孔子感到光荣,更让孔子对鲁昭公充满感激之情。这种感激之情,伴随了孔子一生。

但是,我们要问,鲁昭公为什么要抬举孔子呢?

鲁昭公为什么要对一个二十岁的尚未出仕做官的年轻人如此恩宠和重视,给予他这么大的面子和荣耀呢?

只有一个答案:孔子获得了人们的尊重。

一无显赫的家世,二无自身的富贵,孔子凭什么获得人们的尊重呢?

答案只有一个:孔子以他的学问,获得了人们的尊重。

那么,是什么样的学问,能让他得到当政者的认可呢?显然不是那些下层人的谋生之学。这是鄙事,是“君子”不为的,不屑为的,所以,也不可能获得君子的认可。能够获得上层社会认可的学问,在那个时代,只能是“六艺”。

这就要讲讲孔子“学”的第二方面内容了。

谋仕之学——传统儒业,即“小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为了生活,孔子不免从事一些仅仅为了养家糊口的行当。但是,他毕竟是士族,他的服务社会、走上社会的道路,只能是通过传统的儒业——学好六艺,为贵族服务,为政府服务,走上仕途。

当时士族家庭多学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以为进身谋生之途,是即所谓儒业……儒乃当时社会一行业,一名色,已先孔子而有。即叔梁纥、孔防叔上不列于贵族,下不侪(chái)于平民,亦是一士,其所业亦即是儒。[16]

礼、乐、射、御、书、数是一些什么样的学问呢?

简单来说:

礼,指周礼,是那个时候人们必须掌握的生活中的礼节,是各种仪式上的礼仪,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礼数。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礼节、礼仪、礼数,很复杂。一般人搞不明白,能搞明白的就是专家,很多时候,需要这样的专家指点人们从事相关礼仪。比如,婚丧嫁娶,总有一些讲究,总有一些礼数,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那时的礼仪比今天还要复杂,所以,这类人更显得重要,“相礼”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业,也是社会需求量特别大的职业。

乐,跟礼有关,有礼的地方必然有乐,什么样的场合配什么样的礼,也要配什么样的乐。所以,懂礼者必懂乐。

射,射箭,贵族士族要代表国家上战场的,不会射箭怎么可以呢?并且,礼中还有射箭的比赛等。

御,古代打仗要驾战车,所以还要会驾车。而且,大夫出行必乘车,这是身份的标志,如果为贵族服务,不会驾车怎么行?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要有驾照。

书,写字。这个书在这里当动词讲,就是要会写字,相当于今天语文学习的听说读写能力。

数,要会算数,要会计算,同时还包括术数。

礼、乐、射、御、书、数,我们把它称为“小六艺”,这个“小六艺”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公务员”考试的六门课程。如果要进入国家的政府机构当公务员,就必须参加这六门考试。

孔子毕竟是士族人家的子弟,他小的时候为了谋生,可能不得不去学一点“鄙事”,但是他一定把更多的精力用来学礼、乐、射、御、书、数。他将来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要进入政府,要参与国家管理,这才是他这个身份的人最后必须走的人生之路。

而孔子到了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学得非常好了,可以说他已经是这一方面的最有名的专家了。他在鲁国学,到宋国学,天赋又极高,所以二十岁他就成了“六艺”专家,成了国家最需要的那样一种人才。

曾经有一个人感叹说:“孔子真伟大呀!知识学问很广博,都不知道他到底擅长什么专业了。”孔子听到这话,幽默地对弟子们说:“我从事什么职业呢?从事于驾车吗?从事于射箭吗?我还是从事驾车好了。”[17]

这样的博学,才能让鲁昭公如此地器重。

一个人要受人尊敬,一定是有条件的;一个人受人尊敬,一定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一个人要受人尊敬,一定要有让别人尊敬的理由。孔子本来什么都没有,孤儿寡母,到二十岁的时候,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青年居然得到国君如此地礼遇,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母亲的引导和自己的努力。